通讯员 蔡琳 王宁 王海兰
为推动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促进全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近期,威海市国资委组织力量对市县(区)两级国有企业和国有产权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和深入分析,提出了工作对策建议。
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产权情况。截至2019 年底,威海市属国有企业及各级子企业登记264 户,实收资本1343.81 亿元,其中国有资本698.15 亿元,占51.95%。从企业类别分布看,国有全资企业117 户,国有资本589.95亿元,占84.5%;国有绝对控股企业76户,国有资本77.89 亿元,占11.16%;国有实际控制企业13户,国有资本1.41亿元,占0.2%;国有参股企业58户,国有资本26.88 亿元,占3.85%。从企业级次分布看,一级企业24 户,国有资本51.4 亿元,占7.36%;二级企业170 户,国有资本608.09 亿元,占87.1%;三级企业66 户,国有资本36.56 亿元,占5.24%。从主辅业分布看,主业经营企业256 户,国有资本689.65 亿元,占98.78%;辅业经营企业14 户,国有资本8.5 亿元,占1.22%。
各区市国有企业和国有产权情况。截至2019 年底,各区市国有企业及各级子企业登记212 户,实收资本146.64 亿元,其中国有资本115.4 亿元,占78.7%。从企业类别分布看,国有独资企业135 户,国有资本85.22 亿元,占73.85%;国有绝对控股企业42 户,国有资本21.82 亿元,占18.91%;国有实际控制企业3户,国有资本1.41 亿元,占1.22%;国有参股企业32户,国有资本6.95 亿元,占6.02%。从企业级次分布看,一级企业33 户,国有资本41.25 亿元,占35.74%;二级企业120 户,国有资本46.27 亿元,占40.1%;三级企业59 户,国有资本27.88 亿元,占24.16%。从主辅业分布看,主业经营企业148 户,国有资本95.28 亿元,占82.56%;辅业经营企业64 户,国有资本24.49 亿元,占17.44%。
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够优化。尽管经过多年改革调整,但受资金、创新、技术等因素制约,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优问题依然存在。目前,全市国有企业所处行业和领域仍比较分散,呈“两低两高”现象,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占比低、大型骨干企业占比低,传统企业占比高、中小企业占比高,且大部分企业为国有单一投资主体,企业资产证券化率低。
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尚未到位。目前仍有19 户国有企业未完成公司制改革。另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缓慢,股权结构多元化模式尚未建立,导致不同程度存在股东行为不规范、内部约束不强、运行僵化低效、难以充分释放内生动力与活力的问题。
出资人和国资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与中央和省顶层设计相比,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还存在着监管方式手段不够优化、管资本职责不到位及企业采购管理不规范、投资管控不精准、反腐败和防范国资流失工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授权经营有待于加快推进。落实中央、省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还不到位,授权放权的针对性还不够强,还没有做到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放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的权责边界还没有理清和规范,各投资、运营公司尚未制定公司总部权责清单。对市直部门管理的产权暂不划转企业,还未实行授权经营。对市直部门管理的产权不再划转、采取解散破产等方式进行清理的企业,还没有明确清理的权利、义务、责任和时限等。
外部董事作用需进一步增强。向国有企业外派专职外部董事是全新尝试,尚需加快完善外部董事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加快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一步提升外部董事履职水平,提高企业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优化国资布局结构。一是强化发展战略引领。抓好2018 ~2020 年任期发展规划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二是加强主业发展。建立市属企业主业动态管理机制,做好企业主业调整工作。三是加强投资管理。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投向,以“四新”“四化”为导向,推动国有投资向基础性、公益性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争取实现投资总额50 亿元。四是加快推进混改,优化市属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五是加大劣势企业清理力度。推动实施37 户市直部门管理和市属企业所属二三级劣势企业清理退出,年底前完成60%。
加快推进分类授权放权。一是深入落实中央、省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的意见方案,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对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分别进行授权放权,探索将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公司内部产权无偿划转和协议转让、职工工资总额管理等事项的决定权授予或下放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二是推动投资、运营公司加快理清和规范与所出资企业的权责边界,制定公司总部权责清单,明晰总部与所出资企业的权责边界。三是对市直部门管理的产权暂不划转企业,实行授权经营。四是推动市直部门加快制定不再划转、采取解散破产等方式进行清理的政策,按时限要求完成清理工作。
推动企业增强行权能力。一是继续完善公司治理。加快建设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二是夯实管理基础。按照统一制度规范、统一工作体系的原则,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管理创新,优化总部职能和管理架构。三是优化集团管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建立以战略目标和财务效益为主的管控模式,重点关注所出资企业执行公司战略和资本回报状况,同时关注国有资本流动和增值情况。其他竞争类和公益类企业建立战略管控和运营管控相结合的模式,重点关注所承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服务的落实情况。四是提升资本运作能力。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开展国有资本运作。
健全完善外部董事工作制度。一是注重建章立制。督促国有企业完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层议事规则的修订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在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会议的职责界定,建立权责明确、运转顺畅、制衡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二是督促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一是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根据中央、省顶层设计,做好国资监管政策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二是统筹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搭建完善国有企业资金监管、阳光采购、工资管理等监管服务平台,形成一体化管理,优化国资监管方式和手段。三是加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以企业清产核资结果为基础性依据,进一步强化对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对标行业平均值水平的考核,增强考核对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强稽查监督和责任追究。开展企业执行国资监管制度情况、企业执行“三重一大”情况等专项稽查,并将稽查结果作为对企业的业绩考核、干部任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构建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对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实行终身责任追究,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