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烟 鄢 奋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 福州 350117)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三农”问题作了一系列的指示,涉及到“三农”的方方面面,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科学依据的“三农”工作思想体系。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语言平实、内容丰富、逻辑严谨,其中蕴含着深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运用了大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第一性,意识是第二性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世界发展的产物,它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意识反作用于物质,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意识的能动作用首先表现在意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还突出地表现在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正确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习近平指出,在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推进,他强调:“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很重要,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是辩证法的观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特别是要注重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光看农民口袋里票子有多少,更要看农民精神风貌怎么样。”[1]通过乡村振兴提升农村物质条件,让农民富裕起来。根据物质决定意识以及意识反作用于物质的辩证唯物论原理,农民一定会在意识中对物质条件的提升产生反馈,意识反馈的结果:一是对党的“三农”政策更加拥护,也就能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不移地跟党走;二是自身精神面貌的提升。意识反作用于物质的原理意味着良好的精神面貌可以激发出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更大激情,从而更好更快地推动乡村振兴。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认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实践与认识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实践决定认识;反过来,认识对实践有巨大的反作用。正确的科学的认识促进实践的发展,错误的认识阻碍实践的发展,认识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进步。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来源于长期的实践,体现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这个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和认识论。习近平在河北、福建、浙江和上海工作期间,都曾分管或领导农业工作,在这四个地方的“三农”工作实践让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经历了从萌芽到茁壮成长的过程。习近平在福建工作期间实施的“山海协作”“造福工程”“闽宁协作”,在浙江实施的“欠发达乡镇奔小康”“百亿帮扶致富”等实践成为精准扶贫思想的重要来源;在浙江工作期间实施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思想来源;在浙江实施的“八八战略”“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实施城乡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三个双万结对”等活动成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思想的来源。此外,他在福建实施的“生态省”建设,在浙江实施的“高效生态农业”是生态保护思想理论的重要发源。习近平“三农”思想来源于实践,又反过来对“三农”实践进行指导,形成了实践和认识的良性有效互动。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具有客观性。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是无能为力的,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联系具有多样性,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整体与部分的联系、因果联系等。用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点看问题要求坚持整体与部分的统一。整体是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同时,部分的功能及其发展变化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发展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性作用,这就要求我们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部分是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在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服从和服务于整体。部分是整体的部分,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其为部分,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着部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中运用了唯物辩证法中的联系与发展观及方法论。习近平看待“三农”问题时,并不是就“三农”论“三农”,而是将“三农”放在全局大背景下来论述。他在福建任职期间就敏锐地指出,“农业兴、百业兴;农业衰、百业衰;农业萎缩、全局动摇”[2],“要把农业的发展放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统筹考虑,把农村的繁荣进步放到整个社会进步中统筹规划,把农民的增收放到国民收入分配的总格局中统筹安排”,“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3]。
将农业与全局联系起来,农业作为部分,全局作为整体,农业服务于全局整体,如果农业发展不好又会影响到全局,因而农业在全局中是关键部分,所以为了全局,必须要加强农业。农村作为部分也与整个社会相联系,农村如果不繁荣,整个社会就不能说是繁荣,所以,要让整个社会繁荣,就必须要让农村繁荣。农民的增收也是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一环,也即习近平强调要将农民增收放到国民收入分配的总格局中统筹规划。
习近平运用了联系与发展的方法论,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与全局联系起来。习近平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4]将乡村振兴置于现代化国家的全局背景下来考虑。同时,习近平还将乡村与城市联系起来,认为乡村与城市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乡村与城市应该融合发展。他强调,要“把农村和城镇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加以统筹协调,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通盘考虑城乡发展规划编制,一体设计,多规合一,切实解决规划上城乡脱节、重城市轻农村的问题”[3]。村与城市客观上是相互联系的,这两者不能割裂开来。一直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就是将相互联系的乡村与城市割裂开来所导致的。所以,要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就必须用联系的观点来看待乡村和城市,必须将乡村和城市作为一个整体来通盘考虑,让乡村与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等化,习近平强调,“基础设施的改善,向一体化方向走,城市向农村延伸,水电路桥将来村村通、户户通”[5]。对于生态环境问题,习近平也将农村生态与城市生态联系起来作为整体考虑。他指出,“广大农村地区是整个城市不可或缺的生态屏障,是城市的‘氧吧’和‘绿肺’,这是其他任何产业不能替代的”[5]。农村生态好了,不仅仅是农村受益,城市也会受到农村好的生态环境影响,因为城市生态与农村生态也是相互联系,相互促动的。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它揭示出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习近平科学地运用了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来说明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习近平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6]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是一个矛盾统一体,进行生态保护必然会限制某些破坏环境的经济项目的开发,短期看可能会对经济发展造成影响。但从长远看,生态保护可以倒逼经济从粗放、高污染、不可持续型经济向集约、绿色、可持续的经济转型,所以,生态保护长远来看一定有利于经济发展。习近平在青海考察时进一步指出在生态保护区:“禁止开发不是妨碍开发而是有利于发展。”[7]习近平利用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科学地揭示了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为农村保护生态、发展经济指明了方向。
在唯物辩证法中,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矛盾的普遍性是事物矛盾的一般性,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矛盾的个性。不管是中国还是外国,都有“三农”问题,这就属于矛盾的普遍性,但中国的“三农”问题与外国的“三农”问题又不可能完全一样,具有自己的特殊性。所以在看待国外“三农”经验时,习近平强调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互利合作”,绝对不能照搬国外的“三农”经验。习近平指出,西方“那种大农业的道路看来不行,就看东北那些人少地多的地方怎么样,那也有个成本问题”,“很多东西啊一定要因地制宜。什么是科学,并不一定是大、洋、全,并不一定是所谓的机械化。要最小成本、最大效益,什么事情都离不开现实”。“从人多地少,从耕作习惯,从人文背景,日韩模式与我们有相似条件,但也不能照搬。他们那个体系,他们那个发展脉络,有特定的历史背景。我们则不能抛开我们的历史。所以,既要借鉴外面,又要走自己的路[8]”。
习近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论述也是利用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唯物辩证法思想。农村贫困问题是矛盾的普遍性问题,但是造成贫困的原因是各不相同的,如恶劣的地理自然条件、短缺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落后的基础教育、疾病等原因都可能造成农民贫困问题,这就是矛盾的特殊性。面对矛盾特殊性问题,只能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方法。习近平提出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扶贫理念,正是针对性地解决贫困特殊性的科学方法。习近平指出,“精准扶贫,就是要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现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对象身上、真正用在贫困地区”[9](P58),“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做好这项工作,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要下好‘精准’这盘棋”[10](P74),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六个精准’,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问题,不搞大水漫灌,不搞手榴弹炸跳蚤,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11](P82-83)。“要真真实实把情况摸清楚。做好基层工作,关键是要做到情况明。情况搞清楚了,才能把工作做到家、做到位。大家心里要有一本账,要做明白人。要思考我们这个地方穷在哪里?为什么穷?有哪些优势?哪些自力更生可以完成?哪些需要依靠上面帮助和支持才能完成?要搞好规划,扬长避短,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12](P57)
事物是发展变化的,矛盾也是发展变化的。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的矛盾运动表现为质变和量变辩证统一的发展过程,量变积累创造质变的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代表事物根本性的变化,量变体现事物发展特征的变化。事物变化有两种基本的形态:第一种是改变性质的变化;第二种是不改变性质的变化,代表相关特征的改变。习近平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思想体现了矛盾在运动过程中出现的新的变化特征这一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习近平指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必须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13]经过改革开放40 年的高速发展后,农业经历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农业主要矛盾已经从满足人民群众吃饱向满足人民群众吃好的要求转变。这个矛盾的转变说明经过长时间发展后,农业产量与人民对温饱问题要求之间的主要矛盾已经消失,温饱已经不再是当前的主要问题了,新的矛盾是人民对农产品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吃好成为了当前主要矛盾。习近平运用矛盾的转化规律,敏锐地意识到了当前农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将农业供给侧改革作为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具有极强的逻辑性和理论深度。
历史唯物主义有一个根本性的命题: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在历史主体论问题上的回答。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具有跨越国度、跨越时代的影响力,就是因为它植根于人民之中,深刻提出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因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首先表现为生产发展的历史,作为践行生产方式主体力量的人民群众就是历史发展的主体力量。人民群众首先是通过物质生产活动,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阶级斗争、社会改革和社会革命来创造历史。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还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习近平关于“三农”重要论述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原理。他强调要以人为本谋“三农”,就是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将农民看作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核心力量。习近平指出:“把我们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工作路线贯穿于‘三农’工作的各个方面;就是要明确‘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进利益和保障权益问题;就是要把切实提高农民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三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发展为了农民、发展依靠农民、发展成果由农民共享”。习近平强调要充分调动农民的主观能动性,以更加积极的心态投入到农业、农村的发展中。他指出,“农村要发展,根本要依靠亿万农民”[3],“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方向,但并不是说党和国家要大包大揽。要鼓励个人努力工作、勤劳致富,要创造和维护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社会环境,让每个人通过努力都有成功的机会”[14],“农民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主体,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推进乡村振兴,是为了农民,也要依靠农民,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不动摇”[15]。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必须“考虑农民的利益”,必须“要让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干什么,怎么干,政府可以引导和支持,但不能代替农民决策,更不能违背农民意愿搞强迫命令。即使是办好事,也要让农民群众想得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