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东丽
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也越来越重视林业保护的重要性。林业资源是地球上的重要资源,对林业的利用可以促进人类的繁荣,提高人类对自然的了解和改造自然的能力,特别是在经济发展下林业的保护对人类的生产和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国际社会中,各个国家和地区在保护其林业资源方面已十分谨慎,并以法律形式建立了对林业的保护。
因为我国人口稠密,林业资源人均占有量相对较低,我国更需要充分保护林业资源,这样才能做到保证第一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林业作为我国第一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变立法状况至关重要。在世界范围内,林业产权对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样重要,各国都在通过法律保护它们。由于对非公有制林业资源权利重视,不同国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立法研究。在现阶段,我国应根据国内现状,制定非公有制林业资源保护和非公有制林业法律制度。根据过去的工作经验和对新情况的调查,法律应该基于可用性对未来进行展望,这样才能确保法律顺应潮流,适应不断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促进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备受重视。深化落实林业产权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等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制度保障。防止生态环境破坏,积极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确保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已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根据《非公有制林业法律制度研究》一书,我们可以从以下角度来看非公有制林业,非公有制林业涵盖个人、私营部门、合伙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上市公司等多种形式。在这些类型的非公有林业组织中,私有林业、合伙林业和外国林业是最常见的。个体林业以个体劳动为基础,林业归个体所有,是私有林业,从事私有林业的生产和管理,以私有林为基础的营利活动。合伙林业是指农民投资入股的林业,以及建立林业合资企业以实现林业规模的林业商业形式或其他形式的个人的林业。
林业是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的重要领域。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非公有制林业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较大作用。然而,纵观我国现行的林业法律,对非公有林业的法律保护仍然不是很完善。
《非公有制林业法律制度研究》一书,着眼于中国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现状和对非公有制林业法律保护的缺失。通过借鉴国外非公有制林业法律制度的先进经验,从非公有制林业产权,非公有制林业林权的分配,非公有制林业的角度出发,探讨了我国非公有制林业法律权利的基本框架。对于非公有制林业资源保护和非公有制林业法律制度实施的外部保证机制提供了理论支持。
结合本书,对于非公有制林业资源的保护,林业资源档案馆应该发挥积极作用。林业资源档案馆是我国林业发展的真实记录,是我国林业资源产权制度演进的历史证明。加强林业资源档案管理是尽快改善林业流通市场的重要条件,对深化我国林业改革具有重要作用。做好林业资源文件的收集工作有助于开展后续工作,同时这也是管理林业资源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林业资源产权登记完成后,注册服务机构将及时收集并整理所有权文件,由登记机关负责人审核批准。档案管理组织和林业资源档案管理机构必须根据文件管理规定检查并接受已归档的林业资源文件,像这样过程都应该通过立法规范。作为林业资源保护的的第一步,国家立法机关应该重视林业资源档案管理机构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