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我省国土绿化工作调研报告

2020-02-17 04:50省自然资源厅调研组
山东绿化 2020年5期
关键词:国土造林绿化

省自然资源厅调研组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重点调研计划,5月中旬至6月下旬,省自然资源厅组织调研组,采取实地调研与书面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我省国土绿化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看,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国土绿化行动扎实有效,国土绿化水平稳步提升,同时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绿化空间不足、绿化难度加大等问题,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国土绿化重点放到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增效益上来,实现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进展和成效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工作,2017年以来先后作出开展“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实施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全面建立林长制,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出台政策措施,着力开展国土绿化和美丽山东建设。通过调研发现,各地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推动国土绿化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造林绿化持续推进。各地以打造绿水青山、提升国土绿化水平为着力点,坚持工程造林与社会造林相结合,以工程造林带动社会造林,以社会造林推动工程实施,推动国土绿化持续深入开展。2017年以来,全省累计造林面积837万亩(包括人工造林、人工更新和退化林修复面积),完成计划任务(603.7万亩)的138.6%,其中沿海防护林、长江流域防护林、农田防护林、森林生态廊道等国家和省重点造林工程完成造林110.44万亩,占造林面积13.2%,带动社会造林726.6万亩,占造林面积86.8%。

(二)国土绿化水平稳步提升。各地把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作为重要内容,全面开展森林抚育,加快低质低效林改造,加强森林经营管理、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持续提升。总结推广16处国有林场森林质量提升试点经验,在全省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开展森林抚育932.22万亩,约占公益林和用材林40%以上。全省建成国家森林城市17个,认定国家森林乡村411个,数量居全国前列;建成山东省森林城市15个,认定山东省森林乡镇158个、山东省森林村居1530个。

(三)促进了农民就业增收。各地把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与扶贫攻坚、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相结合,有效带动了全省经济林果、林木种苗、林下经济发展,促进了农民就业增收,助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2019年,全省经济林面积1920万亩,年产量1950万吨,年产值1380亿元;培育林木种苗286万亩,年产值538亿元;发展林下经济面积446.9万亩,年产值175亿元,培育发展了一批特色林果、种苗示范园区,国土绿化和林业产业吸纳1700多万人就业。通过发展林果产业和护林员岗位,帮扶省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6万多人。

(四)机制创新取得新成效。各地顺应形势发展,加快转变思路,推动机制创新。创新用地机制。如齐河县结合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在城郊规划建设了1.3万亩生态防护林,成为集资源保育、生态观光、休闲健身、森林科普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城郊森林公园。创新生态补偿机制。如临沂市实施“政府+生态补偿”模式,县区森林覆盖率每低于全市森林覆盖率1个百分点缴纳30万元生态补偿费,统筹用于城乡绿化。创新义务植树方式。如青岛市探索“互联网+义务植树”模式,在全省率先建立全民义务植树网站,通过开展“云植树节”,让植树成为生活时尚。创新运行机制。如平阴县采取“政府+市场+农户”机制,政府提供苗木、农户出地、市场主体栽植,后期收益按比例分成,盘活了土地,提高了收益,增加了绿量。创新绿化模式。如滨州市“生态林场”模式和聊城、菏泽等地“苗林一体化”模式,都取得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多元化绿化格局基本形成。各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采取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造林等多种方式,引导集体合作组织、工商企业、经营大户等各类经营主体参与造林绿化。全省建设国有林场150处,经营面积250多万亩;建立生态林场1009处,经营面积736万亩。各类国土绿化经营主体达到32335家,经营林地面积1050.75万亩,年投入绿化资金200多亿元,基本构建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国有林场、生态林场和经营大户共同发展的国土绿化新格局。

二、主要做法

(一)抓跟进督导,推动政策落实落地。省委、省政府政策措施出台后,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各地用足用好扶持政策。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及时跟进制定具体意见或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推动重要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对森林城市、森林乡镇和森林村居创建、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规模化生态林场和乡村林场建设制定标准,细化推进措施。2018年和2019年,省财政安排造林绿化奖励资金2.565亿元,对成功创建森林城市、乡村和省级绿化示范基地给予奖励。东营、滨州、菏泽等地把政策落实纳入政府督查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查督办。济南、青岛、淄博等市制定配套奖励政策,有效调动了各类经营主体参与绿化的积极性 。

(二)抓“四级”联创,协同推进城乡绿化。坚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同步推进。全省16市均组织开展了国家森林城市、山东省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居创建活动。潍坊、济宁、日照等9市在“四级联创”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市级森林乡镇、森林村居建设。目前,九市建设市级森林乡镇170个、森林村居1278个。各地以“四级”联创为引领,打造了一批特色鲜明、景色优美的知名村居。如莱阳市濯村,栽植樱花等树木100多个品种66万余株,着力打造樱花主题观赏旅游区,全村绿化覆盖率达99%,获得“全国美丽宜居村庄”“全国美丽乡村”等荣誉70余项。

(三)抓投入保障,带动社会造林。各地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建立贴息、保险、抵押、担保等新机制。济南市加大政策扶持,制定南部山区生态补偿方案,将造林补助标准由1000元/亩提高至1500元/亩,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2018年提高至30元/亩/年,2019年提至50元/亩/年,2020年提至70元/亩/年。滨州市利用1亿元政府林业专项债券,在博兴县规划建设2万余亩生态苗木基地,走出了利用政府债券支持绿化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诸城市制定鼓励退耕还果还林补助办法,市财政补贴1200多万元,带动社会资本2.5亿元。莱阳、招远、莱州、蓬莱等县(市、区)出台造林补助奖励办法,对企业、合作社参与造林给予奖补,吸引莱阳龙大、招远南伶农业、莱州鼎顺农业等多家龙头企业参与国土绿化。

(四)抓科技支撑,解决绿化难题。各地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立地条件、地形地貌和绿化目标,科学制定绿化方案,推广实施科学造林。滨州市针对泥质海岸风口造林,通过设置风沙障、大苗深栽、客土、使用高分子吸水剂等技术,造林成活率提高20%—40%。东营市围绕河口地区土地盐碱程度高、绿化难度大的问题,综合运用台田、整平、深翻、蓄水压碱等技术,先治碱后植树,先造地后造林,解决了“有地不能种、植树成活难”的问题。临沂市围绕乡土树种选育推广、困难立地造林绿化的难点问题,组建5支140人的科技创新团队,从高校和科研机构聘请102名专家,集中打造60处造林绿化示范园区,打通了服务林农最后一公里,提高了国土绿化的科技含量。

(五)抓责任落实,推动林长制走深做实。2019年以来,全省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达到110369名。通过建立林长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压实了各级林长国土绿化责任。淄博市以 “护林、增林、用林”为核心,把党政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做深做实,形成市县镇村四级林长抓绿化的制度体系。临沂市把植树绿化作为林长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城乡绿化擂台赛”,对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的21处荒山,每名市级林长带领1个市直单位啃“硬骨头”。2020年上半年,全市完成高标准造林11.9万亩,完成年度计划121.4%。

(六)抓典型示范,引领绿化高质量发展。各地注重发挥国土绿化先进典型作用,总结推广一批国土绿化好经验好做法,示范引领国土绿化工作深入开展。省里重点总结推广了枣庄市森林生态廊道和乡村绿化美化建设经验,寿光市国有机械林场发挥技术和管理优势、开展场外造林的经验做法,威海华夏城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打造金山银山的经验,冠县开展防沙治沙、增加农民收入的经验,等等。通过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吸引更多的林业生产经营者坚定发展信心,投入到国土绿化事业中来。

三、存在的问题

(一)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调研中,一些造林经营主体反映,对上级绿化扶持政策了解不多,有的从事绿化多年却从未享受到相关扶持政策。如乳山市一民营林场2568亩,栽植树木56万多株,森林覆盖率达到95%以上,建场10年来从未得到政府资金和政策扶持。省级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尚未落地。不少地方的国家和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用于支付护林员劳务报酬,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二)造林绿化空间减少、难度加大。经过多年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造林绿化空间逐年减少,现有造林空间主要是深山、远山、瘦山,立地条件差,造林成本大幅增加,群众参与造林积极性不高。目前,一般荒山绿化成本1200—3000元/亩,国家对重点造林工程投资500元/亩,中央财政补贴造林200元/亩,市、县配套资金落实难。调研中不少地方反映,受造林空间减少、土地性质和投入不足等因素的制约,一些国家和省重点造林工程项目落地实施越来越困难。

(三)造林绿化科学化水平有待提升。调研中发现,有的地方违背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不用优良乡土树种,而是大量引进外来树种,增加了造林和养护成本。有的片面追求景观效果,搞“大高密厚”,违背林木生长规律,有的追求栽上成林、一夜成景,大量移植大树甚至古树名木,造成生态破坏。有的绿化经营主体缺少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人才,难以适应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需要。

(四)绿化成果保护压力大。一些地方重造轻管,甚至只造不管,致使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不高,造林后又“返荒”。有的借土地复垦之名毁坏林地,有的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林地“逆转”。有的采育脱节,更新管理跟不上,林地中出现“天窗”。有的建设项目占用后异地植被恢复措施不落实,造成林地“净流失”。据统计,2017年以来,全省采伐林木374.4万亩,建设项目使用林地26.3万亩,仅以上两项累计400.7万亩,占同期造林面积的47.9%,采伐林木蓄积1455万立方米。

(五)绿化工作体制机制亟待完善。这次机构改革中,林业归口自然资源部门统一管理,不少市、县林业工作直接融入自然资源部门,同时大部分县(市、区)设立了林业发展中心,作为事业单位,由自然资源部门管理。从调研情况看,一些地方市、县自然资源部门与林业服务中心配合协调不够,林业发展中心职能定位不够明晰,有的乡镇未配备林业人员,造成基层绿化工作出现断档和空白。有的地方不作为,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原来跑项目、要项目,现在躲项目、甩项目。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国土绿化的重点放到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增效益上来,努力推动我省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

(一)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政策保障。以林长制为抓手,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国土绿化新机制,推动绿化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双落实。制定“十四五”国土绿化规划,进一步明确各市、县国土绿化发展目标,将国土绿化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自然资源督查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压实国土绿化目标责任。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强、面对面的政策宣传,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完善绿化机制,拓展绿化空间。充分发挥我省林业管理体制优势,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明确林业生态用地范围,落实采育同步、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异地植被恢复等政策规定,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统筹做好荒山荒地造林、农村“四旁”和闲置宅基地绿化、一般灌木林地改造提升,结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拓展造林绿化空间。加强重点造林工程后续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生态公益林,及时纳入生态补偿范围。

(三)加强指导协调,深化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导,深入组织开展山东省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居申报认定工作,支持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绿化创建行动,力争每年创建一批国家森林城市、山东省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居。继续做好规模化生态林场、乡村林场和省级林业生态修复保护等造林绿化示范工程评选认定工作,示范带动社会造林。推广做实“互联网+义务植树”,评选认定一批省级义务植树示范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义务植树基地申报国家“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

(四)加强森林经营,提升森林质量。把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生态功能作为重要目标,推动国土绿化由数量增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大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推进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抓好森林抚育和退化防护林更新改造,逐步形成异龄复层混交林,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建设国家储备林,通过更新改造培育珍贵乡土树种、优良乡土树种,增加珍贵优质木材储备。

(五)强化科技支撑,提高管理水平。坚持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遵从自然生态演替规律,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绿化,近自然经营。制定全省优良乡土树种推荐名录,推广使用优良乡土树种,运用新技术新成果,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充分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国土绿化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落地上图、精准到位,提高国土绿化管理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六)加强依法治林,保护绿化成果。把巩固扩大绿化成果作为林长制的重要内容,对国土绿化推行网格化管理,把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员到地块,健全管护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森林法和相关技术规程,严禁以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土地整理为名,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采滥挖大树、损害古树名木等违法行为。完善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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