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杨晓伟 祁祖兴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江苏合和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9 年4 月23 日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单位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住房建设部门)审查验收,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建设部门备案,住房建设部门进行抽查。2019 年7 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由公安部门调整为住房建设部门承担,基本实现了平稳过渡、顺利承接。
住房建设部门与消防机构都是根据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审查,按照消防设计文件、消防产品和装修材料性能以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消防验收,审查验收标准、程序、期限、处罚规定相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由公安部门移交住房建设部门承担后,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回归了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属性,有利于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方便了群众办事,符合良好的营商环境和行政许可规律,从差异点分析可以看出,住房建设部门承担消防设计验收具有明显优势。
设计审查机制不同。消防设计审查移交之前,由消防机构独立负责消防设计审查,移交住房建设部门后,消防设计审查并入审图中心,与施工图、人防、消防等一并审查,减少了审查单位,方便了群众办事。
人员数量不同。消防机构审查验收人员较少(如苏州市消防支队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各5 人),而住房建设部门审查验收人多(各辖区审验人员一般分别为6 人),工作做得更周到。
专业程度不同。住房建设部门对消防设计审查分建筑、水、电、暖通等专业,疑难问题有专家团队提供技术支持,而消防机构并不分专业审查,一个人审查所有专业,疑难问题则是通过单位的会商制度解决。
此外,准备工作、仔细程度、验收方法和验收侧重点均有不同,住房建设部门更能精准发现问题、督促检查并帮助施工单位解决问题。
住建部门承担消防设计验收后,虽然实现了平稳过渡,顺利交接,但在人员编制落实、部门规章建立、统筹管理协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分级管理尚未落实。住房建设部门承接审查验收以来,尚未出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分级管理制度,地市级住房建设部门没有依据承担超大、超高和大型化工等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而所辖地区住房建设部门遇到此类特殊建设工程并不多,他们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有一定局限性,必定会留下隐患。
非特殊建设工程问题多。消防法规定其他建设工程可不经过消防设计审查,竣工后报当地住建部门备案、抽查,此类工程虽然火灾危险性相对较小,一般由资质稍低或知识经验相对较少的年轻设计师设计,由于他们对消防规范掌握得不全面,有时出现娱乐场所无窗、老年人建筑未设计快速响应喷头等问题,整改难度大,业主损失大。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失去监管。相当一部分单位由于以前习惯行为,申报装修消防设计审查同意后,一般不向住房建设部门办理装修施工许可手续,质检安检单位不知情,未参与建设工程的材料使用监督和施工质量监督,隐蔽工程、材料品牌规格型号、燃烧性能等失去全过程监督控制。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各地住房建设部门虽然开展了前期准备工作,边学边干,但很多同志没有参加过系统的业务培训,没有进行过资格考试,因业务水平、经验有限,抓不住重点和关键,难以完成好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是行政许可,审查验收人员承担着终身负责风险,责任重大,必须要制定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创造良好的消防执法和营商环境。
建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息管理平台。互联网+监管是营商环境的需要,也是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的需要,让数据“多跑腿”就应建立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息平台。
实行分级审查验收制度。特殊工程错综复杂,既有超高层建筑,又有地下空间,既有易燃易爆的大型石化企业,又有大型城市综合体,而各地区遇到类似项目并不多,审查验收人员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有限,积累经验不足。为了保证大型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应将大于100m 的高层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地下空间和大于30000m2的综合体,单罐大于5000m3或总储量大于30000m3甲乙类易燃液体储罐区等特殊建筑工程由地市级以上住房建设部门负责审查验收。
组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挑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具丰富的实践经验,10 年以上从事专业工作经历,主办或协办多个大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的专家承担全流程、全覆盖技术指导。
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培训。要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消防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消防设计和审查验收人员业务水平。
合理价位、优质施工、全程监督。建设工程是百年大计,生命至上,质量第一。建设单位在招投标时就要有战略眼光,高度重视质量建设。住房建设部门的质量监督单位在工程建设初期就要介入消防施工质量监督,是否按设计文件和设计图施工,是否使用规定的品牌型号,要作为监督内容的全过程,消防验收时首先要听取质监员意见,征得质量监督部门同意。
建立质量控制管理机制。要对设计单位,审查验收人员经办的合格与不合格建设工程列入监管,采取抽样、考评、行政复议等监管措施,对设计图和审查验收出具不合格内容适用规定条款进行检查,对消防设计和审查验收过的建设工程进行综合考评。同时,开展技术交流,以学术研讨、案例点评等方式促进业务建设,提高办事质量。
发挥消防中介机构作用。消防设施检测、维保、评估,消防咨询服务、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第三方机构专业能力强,对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作用很大,政府应该积极培育,加以引导,充分发挥其作用。
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各级住房建设部门要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职责,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所承担的工作相适应。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是住房建设部门一项全新的任务,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当前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只有不断总结、不断改进,多措并举,才能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制度建设是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关键,实行分级审查验收,权威解答疑难问题,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全过程监管,结果考评是落实制度的具体举措。
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人员办事质量是根本,建立信息平台,开展业务培训,发挥消防中介机构作用,实施专家指导是审查验收人员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国家赋予职责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