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慧,王 晶,李健壮
(河北农业大学 054000)
犬类养殖已成为政府部门议程的一部分,并且有专门的负责部门。 但是在具体管理过程中总是流于形式,实际效果并不够好。 有关部门对于犬类养殖主要是通过口头教育的方式来进行,并没有严格落实相关惩罚机制。 这样就导致了犬类养殖乱象的出现,因此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很有必要。
目前很多城市和乡镇存在着大量野犬,这些野犬在居民区或者学校附近威胁着人的安全。 还有一些犬的主人不注重养犬的规则,并没有给宠物犬牵绳,导致宠物犬在小区内,街道上追逐行人。 此外,很多犬并没有进行卫生检查,也没有接种疫苗,一旦出现伤人,很有可能出现狂犬病的感染现象。
目前我国的宠物店和宠物医院虽然得到了一些发展,但是在一些中小城市还存在着管理混乱的问题。 许多宠物诊所的医生并没有专业兽医证书,只是欺诈消费者,从中谋利。 此外,一些小区对于养犬的规定并不明确, 小区里的住户对于是否能够养犬保持不一样的态度。 相关部门也经常接到投诉,但是没有办法及时处理。
首先,无论是个人饲养还是由养殖单位饲养的犬,都需要按照规定填写养犬登记表,并且为犬注射狂犬病疫苗。 对于街道上存在的野犬,有关部门应该进行收容处理。 其次,在养犬的过程中,相关饲养人员不能够让犬干扰到他人的生活,不能携带犬进入明确禁止犬类进入的公共场所。 饲养人员在带犬外出时应该携带犬牌,并且为犬类带好犬绳,尽量避免犬类在外面随地便溺,如果出现,应该及时进行处理。 应该定期为犬类检查身体并且接种疫苗,把自己养的犬类送给他人或者犬类生病死亡时,应该去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一些攻击性强的烈性犬类,城市内应该禁止饲养,农村在进行饲养时,应该用铁链或者铁笼对犬类进行严格限制。
通常来说,犬类最好的食物是犬粮,但是在条件不足以给犬类吃犬粮时,要注意食物中的营养搭配。 犬类在家养的过程中属于杂食动物,理论上来讲,人类的食物它都可以吃。 但在具体的饲养过程中,应该注意增加蛋白质类食物的含量,同时要确保食物煮熟。 除此之外,还应该对犬类的生活习惯进行训练,让犬类养成在犬窝睡觉的习惯,并且在固定地点进行排尿。
疾病是人和犬类都可以共同患的, 对人类的威胁比较大。犬疫苗有几种类型,国内生产的疫苗主要包括犬细小病毒疫苗、传染性肝炎、狂犬病和犬副流感,以及6 种由犬冠状病毒制成的疫苗。 通常,幼犬会在6~8 周龄时第一次进行免疫接种,然后大约每2 周进行一次疫苗接种。 未接种疫苗的成年犬也按照此程序进行接种。
为提高犬的抗病能力,加强犬的饲养和护理,需要定期清除寄生虫,预防传染病,进行消毒,并采取综合预防和控制措施。犬类的饲养人员还应该在平时多给犬类进行洗澡, 对于犬类耳朵等易感染的地方及时进行消毒,确保犬类的身体健康。
2.3.1 官方管理措施
规范犬类繁殖行为,加强城市街道上的犬只管理,预防和控制犬只疾病的传播,确保生活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以及环境卫生。 犬的管理应从多个环节入手:检查批准,监督,防疫,执法,死犬处置和繁殖范围,并实行犬种注册制度。 明确犬主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处罚。 农业经济、卫生、公共安全、市场监督、综合执法等部门明确职责和职能,履行职责,组成犬类管理委员会等专业犬类管理机构,以解决相关问题[1]。
兽医局负责签发动物狂犬病疫苗, 犬疫苗接种证书和犬登记卡,隔离、监测犬流行病,并且还要负责相关宠物店以及宠物治疗机构的执照批准和定期审查。 卫生和计划生育部的人员负责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和疫苗接种,狂犬病免疫抗体的检测,狂犬病抗血清的储存,管理和使用以及狂犬病患者的诊断和治疗。 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和处理凶猛的犬和伤害人的犬, 防止烈性犬类的非法繁殖以及养犬过程中发生的公共安全和刑事案件[2]。 市场监督部门负责犬业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犬业的登记管理。
2.3.2 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不仅仅是犬类相关管理部门, 政府的各部门以及街道居委会应该利用各种信息传播平台,向居民们传播文明养犬的知识,并且要让养犬人明确相关的法律规定。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要成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和举报检查部门, 对于举报上来的不符合规定的养犬者或机构要及时按照相关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犬类的管理方法通常是按照犬类的归属地来进行具体负责部门分配, 负责具体管理的部门通常是街道居委会, 或者村委会,社区管理部门等。 这些部门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应该及时进行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并且负责引导养犬人士对于犬类的登记工作,同时,工作的具体情况应该受到当地人民的监督,确保能够实现文明养犬。
在犬类的养殖管理过程中除了加强对于宠物犬主人的监督和培训之外,还应该注意其他养殖大量犬的机构。 比如肉犬养殖或者犬类销售,还有犬类的治疗门诊等结构,在具体工作时都应该做好消毒防疫措施,有关部门要检查其工作证明和手续。 由于犬类传染病而导致的大量犬类死亡,其尸体应该焚烧处理,而不应该随意掩埋丢弃。
在犬类的养殖过程中,养殖人员和相关部门应该齐心协力,遵守相关制度,规范养犬行为,确保犬类能够得到健康安全的养殖,使人和犬类生活的环境更加文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