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靖(浙江省华浙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在会计准则中规定,财务报表的附注中应该披露或有负债事项信息。如果诉讼未决或仲裁未决,如果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会对公司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公司不需要披露相关信息,但是必须公开正在进行的诉讼或仲裁中的性质和信息,以及未披露信息的理由[2]。
在股权投资当中,股权投资后公司将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承担股东义务,如果发生或有负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要想规避或有负债的风险,在投资前要进行预防措施。主要是通过聘请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及财务的尽职调查,及时发现并披露目标公司的或有负债事项。在股份投资合同中,通过股权投资条款的设计,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有负债所带来的风险和经济损失,进而进行应对。
在2007年国家支持经营稳定的金融公司扩大海外并购的背景下,平安保险为了扩大投资渠道、分散风险、确保长期收益,将目标瞄准了海外。比利时富通集团试图将中国金融机构引入作为股东,以此来扩大亚洲市场,同时富通集团的主要业务是银行和保险,建立了银保综合金融平台。这与当时为了建立综合金融集团而努力的平安保险集团的要求非常一致,平安相信富通集团的银保综合金融领域的经验和技术对平安会有很大的帮助。因此,从2007年11月到2008年6月,平安共支出238.74亿元,收购了富通集团1亿1200万股的股份,成为富通集团的最大股东。
平安在并购富通集团之前,进行了近一年的实地考察,并邀请摩根大通作为专属金融投资顾问进行评价,但是获得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一些重要信息被富通集团所隐藏了,投资者无法得知。例如,从2006年到2007年,富通银行为了经营非存款项目,吸收了大量的行业资金,账面现金不足,流动性风险高,富通集团拥有1亿2300万欧元的美国次级负债,包括CDO和CLO,但是富通集团向所有人隐瞒了次贷的损失。在美国发生次贷危机之后,才公开了40亿欧元的亏损。
就投资富通集团项目而言,在平安股权投资之前,全球金融市场已经处于不稳定状态,市场处于低迷状态。在这种情况下,负债并购增加了负债负担的不确定性。平安对富通集团进行了一年的投资调查,结果显示收集到的信息中正面消息较多而负面消息较少,平安对富通集团的财务状况过高的评价,最终导致做出了错误的投资决策。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企业应将商业承兑汇率贴现和没有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融合其中。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如果信息不能完全披露,经济利益就会有流失的风险,公司可能会面临或有负债风险,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可以不公开没有诉讼的所有信息[3]。
(1)聘请律师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投资取得股份时,律师的主要责任是法律尽职调查,调查范围包括目标企业的基本情况和财务情况。在实际过程中,要与投资对象一起明确调查范围。但是要多关注或有负债,努力寻找担保或抵押信息。在此过程中,可以向管理部门了解目标企业的日常运营及市场发展状况,了解是否存在产品有投诉情况等。
(2)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尽职调查,最好是注册会计师。财务尽职调查通常由注册会计师安排,以便尽可能识别或有负债事项。如果确认目标公司存在或有负债事项,就要调查公司的资金融资情况,确认是否有负债担保或资产抵押。追查和分析未来相关问题的发展及结果,判断或有负债发生的概率。确认目标公司的收入及税金信息,判断是否满足税法要求。
为找出目标公司的或有负债,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研究:
(1)公司与诉讼有关的事项。要仔细研究过去5年内目标公司已经完结并且执行终了的诉讼相关资料和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资料。特别是通过和解协议了解的诉讼,需要更加注意,确认和解协议在内容和程序上是否合法、有效地履行。
(2)重大合同。包括采购及销售合同、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租赁合同等在内,主要是目前正在进行中,以及近两年内已经完成的合同进行审核。
(3)税费及规费。通过财务审计确认目标公司的纳税及避税行为的合法性,确认是否存在逃税、漏税或政府规费滞纳未缴的情况。
(4)劳动法审查。调查目标公司拖欠工资、社会保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预测解决问题所需要的费用。
(5)环境保护。环境法根据无过失责任原则追求民事责任行为,政府对企业经营行为方面设定了越来越多的环保制约。投资方应研究目标公司的业务活动是否满足环境保护要求事项,如有必要,应聘用专家或政府机构进行检查,确认目标公司在过去和未来是否存在潜在的环境保护纠纷[4]。
(6)产品质量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由于目标公司的产品质量及服务水平所造成的或有负债很容易被忽略,因此投资方应研究最近目标公司的索赔记录及消费者投诉记录,根据产品质量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预测今后可能发生的潜在损失及损失补偿金额。
(7)企业运营资质。由于不同行业的营业资质不同,各行业的审查内容各不相同。例如,生产企业需要审查专利权及商标权的合法性,房地产企业研究企业运营房地产所需的资质和主要业务项目所需的批准程序。
(8)反垄断。如果是跨国投资,为了避免因违反相关法律而引起的诉讼或业务活动的限制,必须注意目标公司所在国家的相关反垄断规定。如果在国内进行投资也有可能被垄断,应尽早与相关部门协商,做出慎重的决定。
根据之前的披露及调查,评价目标公司的或有负债风险,评价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或有负债原因的分类分析
根据投资的具体情况,结合或有负债形成事由,对目标公司的或有负债形成事由进行分类分析。如果有必要,为了综合评价或有负债对投资的影响,可以设置不同的权重,提供定量的信息。
2.或有负债发生概率评价
实际上,很多人担心或有负债的原因是,一旦出现这样的负债,很多情况下会因为巨额的金额对目标公司造成致命的影响,但是这种负债出现可能性几乎无法预测。实际上,由于相关参数不足,很难预测发生概率,也有为了逃避管理责任而放弃发生概率评价的人。
3.或有负债预期财务影响评估
很多情况下,可以推测或有负债的财务影响。如果出现这样的负债,需要预估对目标公司的财务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4.对或有负债对投资产生的影响的综合评价
通过或有负债的原因、发生几率、预期财务影响等整体因素,可以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来综合评价或有负债对投资的影响。
(1)设定分期付款及预留保证金。设置付款条件,尽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投资的一定比例(如:20%)的投资款预留出来作为保证金,在一定时间(如:2年)后支付。如有或有负债风险,可将该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补偿投资者所遭受的损失。
(2)限制部分转让价款使用用途。转让资金部分使用范围需要进行限制,如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时,转让方可在领取转让款后,限制其买入投资者发行的股票,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分期解锁。
(3)业绩补偿。设置业绩补偿条款。转让方或被投资公司不能履行业绩承诺时,转让方按一定的标准和方法补偿投资者。
(4)提供担保。投资者可以要求转让方提供住房担保作为抵押担保,或有能力的第三方提供担保,保证金不足时可以执行担保。
(5)约定。保证条款是为了明确转让方保证公司现有负债及公开的或有负债的真伪和完整性而追加的,如果有未公开的或有负债,最终产生的负债由转让方承担。
面对多变的金融环境以及复杂的企业情况,投资者要谨慎做好股权投资,投资前做好或有负债等事项的调查工作,避免出现平安公司投资失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