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苗
(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 201199)
在新形势下,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总体量也不断扩大,同社会生产生活的联系日益紧密。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理念的更新升级带动了行业的全方位变革,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也取得一系列突出的进步,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其中仍然存在着一些急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使工程管理的现代化目标无法落到实处,也制约了工程项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整体实现,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带来了消极的影响,因此新形势下加强对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探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是工程行业现代化发展的题中之义。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存在着相对复杂的关系,招投标是任何工程进入建设过程的起始环节,合同管理同样也影响着工程建设的后续走向。就两者的关系来看,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防范不当招投标行为的同时,也需要对项目合同进行动态化监督。就其本质来看,招投标工作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发包商与承包商需要对权责进行明确,其中最为核心的方式是诉诸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从这一角度来说,招投标工作本身就属于合同谈判与签订的有机构成部分。
在传统的发展模式下,任务分配是我国工程行业进行交易的主流形式,该种形式虽然也可以通过任务的分拨最终完成工程建设的目标,但是其整体相对僵化,忽略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市场经济继续蓬勃发展的新形势下,商品化、市场化的发展也是工程建设行业的基本导向,这就凸显了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同时,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优化,对于推动工程行业的良性竞争也具有重要价值,“好中选优”的原则也促使各个工程参与者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进而带动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工程招投标中行为不规范仍然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一方面,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招投标过程必须始终遵循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但是仍然有部分企业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不惜违背法律以谋取不法利益,出现弄虚造假的情况。例如,部分企业对招标内容进行私自更改,使招标程序受到冲击;另一方面,招标单位也存在一些不当的操作行为,一些投标单位为增加自身的收益,不合理地降低造价以获取工程项目,为了补足自身的利益目标,在建设过程中会采用偷工减料的方式以谋取不当利益。
在实践中发现,部分招投标工作人员对于自身工作的了解仍然不够深入,忽略了招投标过程公开公正的客观要求,使招投标工作择优选择的目标无法得以全面实现;部分招投标人员由于职业道德缺失,甚至会故意在招投标过程中体现倾向性要求,使一些潜在的投标方被排除在合理的竞争范围之外。就合同管理而言,部分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着“大而化之”的误区,没有对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全面的审查与细化。这些人员素质方面的缺陷使得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目标难以落实到位。
近年来,我国土建工程行业的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但是总体来看,现有的合同管理机制仍然存在着很大的提升空间。这种管理机制的不完善,使此项工作从合同编制招标单位到中标单位两方的合同签署,再到各自履行约定内容所有环节都未做到统一标准化管理。在此种状况下,非常容易引发两方甚至多方的冲突和矛盾。很多招标单位为追求更大的利益,常常在合同编制时罗列很多不公平条款,致使两方义务和权利不匹配。另外,也未在合同中清晰划分各自所要履行的责任,发生纠纷时不能及时解决,从而让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招投标过程的工程性直接决定着工程的整体质量与最终效益,在工程行业转型升级的新形势下,对招标市场进行优化规范,保障市场的整体公平性,是保障招标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举措。具体来说,工程管理相关部门是对招标市场进行优化与规范的基本主体,其引导效能的发挥也是实现规范化目标的关键所在。
首先,管理部门应当对以往招投标过程秩序受到冲击的情况及内在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保证市场公平纳入到管理的整体战略框架中来;其次,应当持续加大市场监督力度,尤其是要在招投标质量这一关口投入更多的资源力量,使其涉及的各个环节得以规范,并通过强有力的制度加以约束,对于部分存在恶意破坏招投标秩序的企业、或是在招投标过程造成严重市场影响的企业,要将其纳入到招投标市场的“黑名单”,通过准入机制设立市场门槛;再次,管理部门要同相关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建立常态化的联动机制,以协同治理的手段重点破解当前招投标市场中一直存在的“顽疾”,如出于谋求不法利益而做出的挂靠、围标、串标等恶意行为,保证市场的公开透明;最后,也应当积极引进有效激励机制,对于部分主动遵守招投标市场规则、信誉良好的企业,应当在扶持政策上有所倾斜,以此带动全行业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参与到市场秩序的维护中来,这也是保证招投标经济活动有序开展的基础。总体而言,相关管理部门既要尊重工程市场的基本规律,又应当保证介入手段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指引招投标主体依照项目的实际,制定针对性的计划,遵循规范标准完成标书的编制,在规避不正当市场行为的同时,为广大企业增强自身的合法效益创造更大的空间。
对招标市场的优化与规范偏向于从全局性的手段对工程招投标进行约束与管理,要想将整体的管理目标落到实处,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管理部门就必须通过有效约束手段带动招标代理单位依法自律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与管理能力,以针对性的管理对策对招标代理单位的具体行为进行科学引导。具体来说,要重点把握如下环节:①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招标代理企业的建设与指引;②结合具体状况,编制出监管招标代理单位的针对性手段;③加强检查工作,避免所有不良行为的出现;④针对招标代理单位制定出诚信监管制度;⑤定期组织招标代理队伍培训和再教育活动;⑥还要保证招标部门能正确、规范的编写出相关文件,尽可能杜绝文件抄袭问题,提高其质量;⑦要引入专家评标制度,注重招投标报价技巧,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适当应用多方案报价法、替代方案报价法等。
投标经济活动的重点内容即合同,确保招投标进程中合同的公平性与合理性,能推动招投标活动有序进行。
签署合同的主体是人,所以,管理工作要侧重于主体的管理方面。①在招投标合同正式签署以后,要注意其保存工作,全方位避免合同造假行为发生,如果发现擅自改变合同内容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相应的惩罚;②若在检查合同内容时发现存在结算内容大于现实额度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处理这一问题;③一定要确保招投标文件内容与合同内容相一致,特别是针对有关的建筑标准、建筑质量和建筑规模等规定内容,防止由于合同内容的改变为工程实际施工带来不良影响;④招标单位要建设合理的评标原则与指标,同时把这些信息予以公开,禁止私自改变投标内容与评标原则,不可私自把某些评标手段当做评标准则。还要严格检查投标机构,比如信誉度、资质、过去工程、指标以及资历等,加大串标等不良行为的打击与惩罚力度,及时公开招投标项目的工程具体规模、实际工作内容与落实价格等信息。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本身就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而建设工程体量庞大、流程复杂的现实特点更增强了这一工作的复杂性,因此,一支业务素质过硬、职业道德达标的管理人员队伍,也是提高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托。因此,必须持续加强对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首先,要为管理人员提供持续学习的机会,以专题讲座、行业研讨等多元化的活动为其学习规范要求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其次,要重视职业素养培训,结合正反面典型案例,使得其明确自身责任的重要性,直觉约束管理行为;最后,也要强化法律的普及与更新,使得管理人员第一时间接触到土建行业的崭新法律信息,培养其依法办事的现代化意识。
招投标制度的引入,是规范工程行业环境的必然举措,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也是现代工程行业保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当前,我国工程行业进入了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与此同时,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的一些问题也日益突出,招投标行为不规范、专业人员素质不高、合同管理不规范都严重影响了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在新形势下,优化并规范招投标市场、加强对招标代理的管理、强化招投标合同管理、加强专业人员培训以提升其专业素养,是工程行业提高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