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并下发了《印发关于严格产能管理 推动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指出,最近广西一些市县在没有做好可行性研究,未充分统筹考虑所在地区环境质量、资源禀赋、市场需求、交通物流等因素的情况下,拟以各种名义新建水泥、玻璃项目,将导致项目布局、规模等方面缺乏统筹规划,影响水泥玻璃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防止水泥行业的盲目和无序发展,避免恶性竞争和产能过剩,决定从印发《征求意见稿》之日起暂停水泥行业产能置换工作。
《征求意见稿》强调,在符合广西水泥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布局的前提下,将进一步提高置换项目规范,强化环保、能耗、工艺与装备、质量等标准约束,确保水泥玻璃工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生产矿山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二是置换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范条件、环境保护及产能置换等规定。水泥项目要兼顾协同处置当地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以及赤泥、磷石膏等大宗固体废物。项目必须采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杜绝低水平建设或雷同技术的简单复制。三是新建普通水泥(熟料)生产线单线建设规模要达到日产5 000 t及以上水泥熟料规模,特种水泥要达到日产1 250 t以上水泥熟料规模。建设智能化水泥工厂,日产5 000 t水泥熟料生产线劳动人数在100人以内。四是新(改、扩)建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能耗水平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水泥、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标准。五是项目须采用抑制氮氧化物产生的工艺和原燃料,配套建设脱硝装置(效率≮60%)。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50%,即项目采用抑制氮氧化物产生的工艺和环保装置要达到颗粒物、SO2、氮氧化物的排放限额分别为10 mg/m3、50 mg/m3、100 mg/m3。平板玻璃排放限额分别为30 mg/m3、300 mg/m3、500 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