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思考

2020-02-14 15:44李文婧
财会学习 2020年1期

李文婧

摘要:我公司生产的再生水100%来源于煤矿产生的矿井污水,实现了对矿井污水的综合利用,符合循环经济,助力节能减排,既保护了环境也创造了经济效益。后因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和水质问题未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关键词:资源综合利用;纳税信用等级;水质检验

一、矿井水处理项目能实现水资源的综合利用

我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努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大力推进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谋划节能减排项目,同时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及古冶区政府要求,投资兴建了矿井污水处理项目,实现水资源的综合利用。B公司每年有大量矿井水外排,造成大量的水资源浪费,同时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政策的要求,必须进行治理。对井下污水的处理能有效减少环境污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同时我公司的成立将有力推动节能型矿区和节能型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前景十分广阔。

由于我公司区位优势明显,周边大型厂企多,有稳定的用水需求。建设矿井水处理项目,开发利用水资源,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既可以解决矿井水外排造成水资源白白浪费的问题,又可以杜绝环境污染现象,有效的减少地下水的损失和地下水资源的开采,能够替代部分地下水和市政自来水,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我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对矿井污水的处理。公司完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规范要求,并且于2014年取得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于2013年、2014年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根据国家政策文件,我公司符合企業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第11项,减按百分之九十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公司未能享受到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原因

(一)技术标准没有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税务部门指出: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水质没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水质检验报告是2014年的,不能代表现在的水质状况。

我公司在学习退税文件后,曾多次向属地税务局询问,水质报告应该多久检测一次才能说明水质状况,并无准确答复。水质的变化可能每一分钟都不一样,假使我们每周进行一次水质检测,一个月检测报告的费用支出就是一万多元。需要明确的一点是,相关水质检验机构也只是对送去的水样负责。那么什么时候的水质状况才算现在的水质状况?没有定论。况且我们是卖水的企业。如果水质不符合要求,我们也不会成为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我公司每年都花大笔的资金在更换滤料,维修滤池上面,就是为了把矿井水处理成符合国家标准的水质。

(二)信用等级不合格

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信用等级必须被评为A级或B级。而我公司办理退税的几年里,信用等级都是C级、D级。

首先要声明的是:我公司一直依法纳税,从未少缴纳一分钱税款。每月都是严格遵照税务局要求缴税。之所以我们被评为C级、D级,因为我们在以前年份有过职工分红,当月我们向税务局申请把个人所得税里的分红这一项打开,我们进行缴税。由于我们使用完个人所得税分红这一项后,并没有在当月到税务局将其关闭,导致这个税种一直开着,每月没有纳税,也没有进行零申报。这个税种开着的一年多的时间里,每个月都进行扣分,导致评级分数每次都很低;还有就是印花税,在个别的月份里,没有对印花税进行零申报,即使没有交易也要零申报。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税务机关及公司的税务专管并没有提示过一次这个问题,直到我公司想办理退税,才被告知我们不符合退税条件。事实上,企业被评为C级、D级后,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应及时告知企业,如果在一个月内,企业能及时改正,就可以改变信用等级,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复议机会。这是后期我公司找税务机关询问才被告知的,并且已超出了复议时限3个多月。

那么什么样的企业被评为C级、D级呢。没有在税务机关登记的;申报数据经常出错的;不按规定期限报税缴税的;会计账目作假的;偷税、漏税、拒不缴税的;故意制造假账骗取国家优惠的;仿造、滥用增值税发票的等诸多违法行为的企业。我们公司与这些都不搭边,相反,我们依法纳税,有问题主动请教税务机关,最后依然不能享受国家给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税收优惠。更忧心的是,信用评级成绩维持两年,也就是如果2013年企业被评为C级,无论2014年企业是A级还是B级,最终2014年的评级成绩都只是C级。也就是2013、2014两年我公司均不能享受优惠。

三、企业自身的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定期检测水质,坚守标准不放松

我公司自建成后,依靠先进的矿井水处理工艺,给周边用户提供优质的“安全水、放心水、健康水”,大大减少了周边厂企大量开采地下水资源的情况,有效缓解了本地区缺水的状况。针对林西矿排出的高悬浮物矿井水,我公司采用“预沉+高效澄清+V型滤池”处理方案,矿井水经输送管路送至预沉池,经过预沉后经提升泵提升,送到高效澄清池沉淀,在通过V型滤池过滤,利用滤料截留去除水中悬浮物,经过处理后的水进入集水池,最终达到厂企用水水质要求。公司定期更换滤料、对滤尘池进行清理、更换相关配件设备来保证水质达标。水质是企业的根本。如果我们的水质不合格,也不会有稳定的需求方。我们将定期聘请专业检验机构检测水质,制定合理的检测周期,根据检验结果调整污水处理的工作重心,保持水质优良,满足客户需求,真正做到在水污染处理方面的环保。

(二)提高公司财会人员对税务系统的认知

财务人员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缴税系统的规定,避免零纳税不进行零申报的情况再次发生。坚持每个月定期去税务大厅查询企业缴税情况,如有漏缴,及时补缴;如有企业暂时用不到的税种处于开启状态,及时关闭,需要时再找税务人员打开。同时密切关注国家颁布的涉及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对号入座,看是否符合税收优惠的政策。如退税领域相同,要尽早准备,事前备案,把相关资格认定书、水质检测报告、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等一系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备齐,等待退税政策落实。

四、对办税服务系统的工作建议

(一)熟知国家最新税务政策,掌握本辖区的各类企业,把税收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相关企业。对有可能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提醒,帮助其按国家规定完善申报资料,让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如不合格,退的税款还是被追缴回来。在保证办事有凭据资料的情况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材料准备和备案手续。在企业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的情况下,能否取消事前备案。避免因为企业符合条件却因为没有事先备案而错失退税机会。建议临时设立退税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单独指导、监督、审查、办理,督导其享受到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比如税务机关可以联合水质检测部门,随时来企业进行抽查检测,以此结果作为退税的依据,既让税务机关信服了我们的水质,也节省了企业本身的检测费用。毕竟水质的细微变化每时每刻都不一样,但肯定在合格范围内浮动。

(二)积极主动交流沟通,提高服务效率。企业要与税务机关加强沟通交流,税务专管人员要及时对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解释政策法规,提醒企业纳税上的漏洞或过失,及时告知,督促其改正,让企业有充足的安全感、方向感,明确指引企业办理退税。因为税务系统是固定的,如果不及时改正,系统会自动扣分,日积月累,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改善办税服务系统。办税服务系统应该进一步人性化、合理化,自动检测是否需要缴税、缴多少税,类似不需要缴纳税款的时候,允许不进行零申报,或者不进行零申报都不予以扣分处理;有不恰当的税务处理及时告知企业;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可以在自己的报税系统上查询,同时能查到企业截止到查询日期的缴税情况等。这样不仅避免了事后错失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而且做到了随时自己检测、自我监督,对本企业缴税情况一目了然,做到事前预防、事中修改、事后补救。在报税系统中,开通专门退税的窗口,直接递减税款,减少企业因为退税再次准备大量资料。

五、结束语

随着近几年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一系列举措的实施,我公司整装待发,进一步严格要求水质标准,吸取之前教训,争取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