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妍 满林锦 王舒畅
【摘 要】普通高考完全向视障学生开放近5年以来,不断有视障学生通过普通高考选择融合教育,从而获得更多的专业选择。其中,音乐专业由于其特有的学科特点成为大多数视障学生的专业方向。在融合教育逐渐成为主流教育形式的趋势下,对于视障大学生的教学现状进行深入研究,并根据视障学生的特点探索出科学的教学模式迫在眉睫。本文以融合教育为背景,针对音乐表演专业主干课程与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学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发现现阶段不同类型的科目存在的潜在问题,从而根据视障学生的特点给出相应的教学模式,为普通高校教授音乐表演专业视障大学生提供有力参考。
【关键词】视障大学生;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G4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20)02-0141-02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视障大学生及高等融合教育
在我国,视障大学生接受的教育主要有两种方式,特殊教育及融合教育。视障高等融合教育是指通过独立招生考试或普通高考进入普通高校的普通班级,与明眼学生一同接受教育的方式。
(二)音乐表演专业及本专业视障大学生相关背景
音乐表演专业主要指培养器乐、声乐以及音乐戏剧(歌剧、音乐剧)等人才的专门领域。目前,我国的音乐表演专业视障大学生大多分布在北京、天津、南京、长春、浙江、山东、辽宁等地,以融合教育的教育方式为主。因此,对于普通高校,具有相对完备的教学和支持服务体系将为融合教育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视障大学生音乐表演专业教学现状
(一)音乐表演主科课程现状研究
音乐表演专业主干课程包括音乐表演主科、重奏、乐队排练。这些课程的掌握程度与学生未来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
音乐表演主科,狭义上是由演奏技术和乐曲处理两个层面构成,而乐谱识别是上述两个层面的重要基石,是演奏作品最核心的内容。然而,通过对辽宁师范大学、南京特殊师范学院、天津音乐学院等高校视障学生进行访谈发现,识谱是音乐表演主科学习中最大的障碍。因盲文乐谱的制作是极其复杂且耗时的工作,将所有乐谱译成盲文并不现实。通过浏览中国盲文数字图书馆等相关网站发现,目前只有钢琴专业有较多的盲文乐谱,其他专业还处在盲谱极度匮乏的状态下。对于这个问题,大部分视障学生发挥了听觉和记忆力的优势,让专业课老师把所学乐曲用较慢的速度进行演奏,并对重点技巧进行讲解,学生将其记录下来,以便课后识谱。看似是符合盲生的特点方案,但其局限性很明显。第一,这种方法对于一些并非采用一对一教学模式的学校而言,很难实施。因在非一对一的教学模式下,很难在不影响其他同学教学进度的情况下给视障学生进行视奏和讲解的录音工作。第二,上述方案在某种程度上不利于视障学生在融合教育背景下有效完成每学期的专业课任务。因为各高校对学生在每学期应完成的曲目量都会有较高的要求,力求学生可在短时间内较好掌握大量作品。然而听录音进行识谱并记忆的速度与明眼人是不可同日而语的。现就读于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视障学生表示,虽然她的识谱效率不低,但因为完全依赖于听觉和老师的部分讲解,有时候难免会有误差,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她的学习进度,而且有时候为了尽快完成新作品的识谱,导致基本功及已学作品的练习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通过对视障学生特点的分析和研究,建议可适当转变教学重点,先以积累曲目量为主,在此基础上再着重进行作品处理。由于视障学生对于音乐的变化极为敏锐,在乐谱极其熟悉的情况下,细致处理并不困难。
为了培养能够掌握音乐表演专业技能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重奏及排练课所带来的收获是专业课无法给予的。通过对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视障学生的研究表明,听觉灵敏、节奏感较强的视障学生,完全可以参加重奏课以及乐队排练课,唯一不同的是借助手段不同。明眼學生以指挥棒为依据,视障学生则以乐队所呈现的和声效果为依据。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首先应尽量避免识谱时间紧迫的情况。其次,应尽量给视障学生安排旋律性较强的声部,以便视障学生快速记忆。第三,在曲目选择上尽量选择有音响资料的,以便视障学生提前熟悉各声部之间的关系和和声效果。
(二)音乐基础理论课教学模式研究
音乐基础理论课可分为中西方音乐史与和声学、曲式学。随着科技的发展,可供视障者使用的辅具也越来越多,因此像音乐史这种纯理论性、文字性的科目并不存在较大障碍。根据对在校视障学生进行访谈得知,在众多科目中,学习障碍最大、学习效果最不理想的就是和声学和曲式与作品分析这两门课程。首先,这两门课程都要大量依靠视觉看谱进行学习和考试,而目前大多数普通高校不具备把相关乐谱印成盲文供视障学生学习的条件,这给大多数视障生带来了不便。克服这方面的困难需要老师的配合,据调查,很多视障学生在与老师沟通后,收效甚微。视障学生选择普通高校、融合教育是期望接受更加专业化的教育,而上述情况既没有达到融合教育的目的,也违背了国家向视障者开放普通高考的初衷。相比之下,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师对于这两门课程的教学模式具有很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该两门课程采用了课前由授课老师将所学内容提前告知同学、课上对于板书进行描述、课后批改作业采用口述的教学模式。考试则采用先由老师对题目进行描述以便视障学生进行记录,答题完毕后再由视障学生口述让其他同学辅助完成书写的模式。该教学模式的意义就在于最大限度从客观上扫除了这两门课程的学习障碍,保证了视障学生完整有效地掌握课程内容,加上视障学生自身的努力,该方案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当然,解决方案并不是单一的,比如中央音乐学院采用的键盘和声教学模式,同样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曲式与作品分析更加复杂的谱例决定了视障学生将面对更大的障碍。目前,该课程唯一的解决方案是积极发挥视障学生的听觉优势,用听觉捕捉谱例信息进行分析。同时在日常授课中,建议教师尽可能对所讲授的作品片段进行演唱(演奏)或音频播放,同时在播放之前和视障学生说明作品的拍号,让视障学生在聆听时可以有效获取需要的信息。
虽然目前音乐表演专业视障学生在普通高校的学习还存在一定的不便,但相信在融合教育越来越普及的今天,形成一套个性化而又完备的教学体系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徐明,楚洪波.融合教育中高校必备的条件研究——基于面向盲人开放普通高考的政策[J].长春大学学报, 2019(7).
基金项目: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融合教育背景下视障大学生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模式研究》成果,项目编号:JG18DB289。
作者简介:段 妍,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青年教师。满林锦,辽宁师范大学本科在读。王舒畅,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