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佳琦
(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 上海 200085)
工程造价管理机制主要指的是针对工程造价实施组织管理的基本机制以及方式方法,是建筑市场管理机制的核心内容。具体包括确立造价管理主体,制定各方面造价管理机制,处理和平衡各方面利益关系,调控工程造价的方式方法,设置造价管理组织机构,划分管理权限以及管理职责。现阶段,我国建筑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市场高度繁荣,因此,更需要完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以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创新与完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可以有效提升产品与服务的质量,规范市场行为与秩序,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工程造价管理机制涉及到多个主体,包括政府、业主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等,目前,我国实施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为:以市场调节为主,以政府调控为辅,实施:市场调价,量价分离的模式。但是从以往的发展经验来看尚存在诸多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建筑行业的发展,究其根本,是目前的管理机制存在缺陷,不够完善,因此,必须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工程造价管理机制。
首先,从市场角度来说,建筑行业的发展需要一个规范化的市场,需要完善的管理机制规范市场的运行,打击无序竞争、打击恶意竞争,确保企业可以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参与竞争。其次,从管理的角度来说,目前政府干预市场过多,对市场的自由繁荣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需要以市场自主调控为主,避免政府过多的干预,而当下的现状就是政府在某些方面或者领域中仍占据绝对的主导权,这不仅破坏了市场环境,同时也损害了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的自主性。出现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工程造价管理机制尚不完善,尚需不断的完善与创新。此外,社会在不断地发展前进,建筑行业也在发展,市场环境也在不断变化,在此情况下,工程造价管理机制必须要紧跟时代的发展,积极改革以适应当前的新环境。
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为各行各业的发展营造了比较良好的市场环境,极大的促进了各行各业的发展,但是也存在一定缺陷,体现在工程造价管理机制方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建筑行业要实现进一步发展,必须要为期营造相对自由的市场环境,但是目前在某些方面仍以政府为主导,政府过多干预市场行为,参与商品以及服务价格的制定,对工程利润也进行定价,虽然确定了差额利润率,但是这本质上仍是以行政命令干预市场。这就导致市场自主自由度受到影响,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打击了企业的积极性。从这个角度来看,市场经济当以市场为主,政府部门仅需要从宏观层面进行调控,尽量降低微观层面的干预。
目前,建筑行业产品价格主要由税金、间接费、利润以及直接费这四部分构成,基本上沿用的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价模式,建筑行业产品价格的形成仍然受政府定价以及政府指导价的干预,市场无法自主调控产品价格。从现阶段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来看,产品价格的形成应当由政府部门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形成市场自由竞争的机制。
目前,我国某些地方在工程造价管理结构收集和发布工程信息方面,国内和国际市场,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更新慢、市场嗅觉差,不能及时提供最新和有效信息。其管理方式和手段也不能够适应科学化和信息化要求,不能满足各类工程清单报价法的应用。对于一些重大、特大建设项目,网络招标竞标力度不够,或者对中标单位公示力度不够,缺乏有力的社会舆论监督功能,对于暗箱操作或者违规行为,不能有效制止。
根据我国建筑行业现阶段的发展需求,下面主要从建筑行业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以及工程造价管理各主体的行为这两面探讨工程造价管理机制的创新与完善。
3.1.1 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减少微观干预
建筑市场要稳定健康运行,需要市场与政府的双向调节,自由的市场环境并非是任其自由发展,而是以完善的机制规范市场行为。作为政府部门,要客观认识自身在市场环境中的地位,工作重心在放在宏观层面的调控,尽量避免微观干预,否则会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要通过宏观上的调控,引导市场稳定有序发展,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大环境,给予企业公平发展的机会。
3.1.2 规范造价管理部门行为
政府造价管理机构发挥到作用应当是宏观的、导向性的以及间接的,对建筑市场进行统一的管理而调控,避免以指令性干预、直接干预以及条块分割,减少行政干预,以免出现政出多门,责任划分不清的问题。此外,政府部门要注意实施动态性的宏观调控,根据当前的市场运行情况适时出台相应的调控政策,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调控市场行为,避免市场出现大的波动。
3.2.1 革新产品价格管理办法以及计价方式
要完善当前我国建筑行业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关键在于初步形成由市场自由竞争决定产品价格的模式,由企业自主报价,自由竞争,政府仅在宏观层面适当调控。从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目前国际上采用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法与当前我国建筑行业的现状比较契合,在企业自由报价方面,采用这一方面比较合理。同时,计价依据以及计价方式也要进行一定的革新,以满足工程量清单报价法的要求。通过这种方式逐步推广国际上的先进经验,革新产品价格管理模式以及计价方式。
3.2.2 革新产品计价依据
产品计价依据的革新主要是满足应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法的应用,具体需要考量到以下几方面:①优化定额体系,明确定额与工程量清单二者之间的联系,实施量价分离,同时在计量规则、计量标准等方面采用国际惯例。②优化费用构成,主要是对间接费进行调整优化,将其调整为指导性的费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上下浮动,并对其进行动态调控。
完善工程造价管理网络可以实现信息的共享,并及时获取到行业发展动态、工程材料价格、劳务价格、设备价格等一系列信息。从现阶段国内的工程造价管理网络发展现状来看,无论是信息的共享、更新,还是信息的有效性都有待提升,因此加快完善工程造价管理网络极为必要。工程造价管理网络要时刻注意观察建筑市场变化的动态,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同时要密切关注政府以及社会投资的各类项目,并提供信息服务,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以及有效性。此外,工程造价管理网络要积极实现与国际市场接轨,扩大信息共享的范围。
综上所述,当前,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暴露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多,因此,创新与完善工程管理机制就显得极有必要,需要切实推动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优化,同时进一步规范造价管理参与各主体的行为,形成有序、稳定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