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欣
(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辽宁桓仁 117200)
1.1 经济相适应原则在森林经营分类过程中,要遵循经济相适应原则。在实际森林经营分类过程中,需要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从根本上使得森林经营效益得到保障[1]。木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的需求,其中较为典型的就是利用木材制作相应的木质家具,来满足人们对家具的需求。因此,在森林经营分类过程中,要遵循经济相适应原则,对各方面的因素进行分析与研究,避免出现森林经营分类与实际工作以及市场经济相脱离的现象。
1.2 可持续发展原则在森林经营分类过程中,不仅要遵循经济相适应的原则,同时还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求在保证森林资源原本功能的基础上,节约更多的人力资源、财力资源以及为物力资源等。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展各项工作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与标准。
2.1 采用正确的集材方式在森林培育工作中,为实现森林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树木的健康生长,要选择正确的集材方式。因为选择的集材方式,对于保护生态环境而言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伐后迹地的天然更新会产生直接影响。除此之外,会影响幼苗以及林冠的人工更新等,在避免水土流失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总而言之,要结合森林资源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集材方式,以保障集材方式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为开展后续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2 控制采伐强度采伐强度会对森林资源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同时也影响着森林中幼苗以及幼树的生长。因此,在森林培育过程中,要将采伐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才能保证森林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将采伐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可以增加树木的光照面积以及营养面积,保证树木能够获得充足的水分以及营养物质等[3]。反之,如果过度采伐,不但会使树木的光照条件较差,而且会减弱光合作用与蒸腾作用,对树木的生长会造成严重影响。
2.3 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在开展森林培育工作的过程中,为保障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应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在构建监督管理机制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①改变传统重造林轻抚育观念以及重视数量轻视质量的观念,并进行创新。在造林完成后,要增加森林的抚育次数、抚育时间等,同时做好相应的检查管理工作。②在构建相关机制的过程中,要将森林抚育纳入相应的绿化考核指标中,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针对在森林培育中表现较好的工作人员或者单位,进行一定的鼓励,以激发其工作热情。同时,将树木的生长质量与生长情况,与工作人员的薪资水平挂钩,这样可以使工作人员意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③明确各个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内容,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明确自身的权利与责任,促使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4 加强集约化森林经营由于林业生产周期相对较长,并且没有实现规模经营,因此创造的效益无法快速体现。采用集约化森林经营工作模式,可以提升林业的抗风险能力。在有一定规模的情况下,采取不同的经营方式,不仅能够提高不同经营方式抵御风险的能力,还能防止出现收入波动较大[4-6]。同时,在开展集约化经营工作的过程中,要安排专业工作人员对以往的工作经验进行总结,使得集约化森林经营模式能够被落到实处。
森林经营分类与森林培育对于我国林业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林业部门的发展过程中,要将森林经营分类与森林培育工作作为工作重点,结合森林资源的实际情况,做好森林经营分类工作与森林培育工作。与此同时,对各方面因素以及工作内容,要做好相应分析,促使森林经营分类与森林培育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