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玉 岭
最近,中国副食流通协会正式发布《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儿童零食终于结束了国内标准“真空”的状态。儿童零食和普通零食一样吗?儿童零食有哪些特别的要求?什么样的零食适合给孩子吃?
在《儿童零食通用要求》中,新标准首次将“零食”的定义描述为:零食是指正餐以外,用于补充营养(或平衡营养)、放松休闲、愉悦心情的食品。
此外,这次的新标准首次提出“儿童零食”的定义,区别于普通零食,儿童零食指适合3-12岁儿童食用的零食。
含有人造奶油、氢化植物油等原料的食品,大概率会出现反式脂肪酸,家长们要特别注意营养成分表。营养成分表中,会标明是否含有反式脂肪酸。
反式脂肪酸对人体是有一定危害的,影响孩子的生长发育,增加成人心血管方面的患病概率。
辐照工艺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灭菌工艺,能延长产品保质期,但是对产品营养素有影响,某些情况下会对蛋白质也有影响。
辐照处理的食品虽然不会有放射性危害,但会破坏食品中的营养成分,造成营养素流失,不能满足儿童的营养需求。比如日常生活中一些方便面的蔬菜包,会经过辐照工艺处理,通常都会明确标注出来。
针对儿童健康饮食,《儿童零食通用要求》也提出少添加糖、盐、油的规定,并要求规定氯化钠、蔗糖、脂肪的限值。
此前,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的制定是基于体重60 公斤的成年人为参考的,并没有针对儿童制定添加剂限量标准。
《儿童零食通用要求》首次提出,儿童零食的食品添加剂指标向婴幼儿辅食标准看齐。仅允许添加GB 2760 婴幼儿辅助食品中允许的添加剂种类及使用量,以及GB 2760 表A.2《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的添加剂。不允许使用防腐剂、人工色素、甜味剂。
考虑到孩子们吃零食会不会崩到牙齿,儿童零食标准也特别提出了产品物理层面食用安全性的感官要求,如规定产品的组织形态不能有明显尖锐突出物,产品的口感不崩牙等。
包装结构的设计也应充分考虑儿童的安全性,在儿童使用过程中不应对其产生伤害,如割伤、误食等风险。
根据儿童零食的标准,强制要求食品标示过敏原信息,以及醒目标注影响儿童食用过程中安全性的提示。如果有的孩子对奶类、海鲜等过敏,家长们在选购零食时就可以留意标签标识安全性提醒。
主要是低脂、低盐、低糖类食物。包括四类:
1.奶及奶制品,其中的优质蛋白有益于生长发育、增强骨密度;
2.新鲜果蔬,增加维生素、矿物质、膳食纤维摄入,增强人体抵抗力;
3.坚果,营养价值高,还能增加饱腹感;
4.谷薯类食物,富含碳水化合物和膳食纤维,是很好的能量来源。
需要提醒的是,上述食物虽然营养丰富,但也要适量,按《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要求,每人每天建议大豆及坚果食用量为25-35 克;水果食用量为200-350克;果汁不能代替鲜果。
主要是指含有中等量的脂肪、盐、糖类的食物。
对于学习量较大的学生而言,仅靠三餐能量可能不够,往往会选择各类果干、肉干、苏打饼干。
它们含抗氧化成分、矿物质和膳食纤维,能有效补充能量,但其含糖、含盐量都较高,不建议常吃多吃。
多指高糖、高盐、高脂肪类食物。
这类食物就是常说的“垃圾食品”,多吃无益,典型代表就是冰激凌、汉堡、炸鸡、膨化食品、蜜饯、奶油夹心饼干等。
■孩子成长所需的营养来源主要还是依赖于正餐,所有的零食都只起到辅助的作用,不能代替正餐。
■睡前给孩子吃零食会加重孩子肠胃的负担,影响孩子的睡眠质量。因此,吃零食的时间要把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