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曙松
中国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一直采取谨慎的监管态度,其结余额全部用来购买国家债券或存入银行专户,不得用于其他投资或用途。但从长远来说,养老基金、社保基金等长期基金进入股市,是中国进入长寿时代之后的必然选择,原因如下。
其一,长期资金入市是打通金融市场的关键环节,不仅能有效缓解基本养老金未来面临的巨大支出缺口,还将多元化社会养老金融资产的配置,丰富金融体系的层次,改善金融体系结构,引入激活金融市场的长期活水。
其二,当前中国A股市场仍然以散户为主,长期资金入市有利于改善A股投资者结构。此外,由于长期资金的投资特性,其入场能够给市场灌输一个“价值投资”理念,充分发挥其价值发现功能。同时,由于长期资金规模较大,看重中长期收益,很大程度上发挥着资本市场稳定器的作用。
其三,中国目前的养老保障体系发展极不平衡,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与全国社保基金)占养老金总资产的84%。企业年金发展则较为滞后,仅占据16%,而第三支柱尚处于起步阶段。推动长期资金入市,提高长期资金配置效率,有利于推动二三支柱发展,进而完善中國养老保障三支柱体系。
其四,长期资金重视中长期收益,因而对被投企业的稳定发展能力较为看重,所以,长期资金入市,有利于以市场化的手段提升中国上市企业的管理能力。
2019年9月,证监会提出“深改12条”,其中第六点明确提出要“推动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证监会提出的措施,包括重视长期业绩、推动放宽入市限制,推动税收优惠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具体的措施可以推动长期资金入市。
第一,长期资金都是体量较大的资金,牵涉范围、利益较广,其管理运营涉及多部门多层级,所以,制定、落实好相关制度政策,为长期资金入市提供便利通道,是推动长期资金入市的基础环节。
第二,应建立全面、综合的评价体系,以规范长期资金管理人的甄选以及后续的考核、监管,从而持续地提升长期资金入市之后的管理效率。评价甄选体系不仅需要包括较为基础的从业年限、投资经验、业绩表现以及合规情况,还应对管理人的投资风格、投资策略、决策流程等具体投资行为有细致的评判。
第三,长期资金的入市有利于权益市场的稳定与良性发展,但权益市场本身也需要自我完善,加强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权益市场制度建设,因此,需要不断完善权益市场制度建设。
第四,对于入市的长期资金产品,可以定向给予税收优惠,支持、鼓励长期资金参与权益市场投资。除此之外,对于长期资金入市产品的发行、审批流程也可以适当进行优化,比如开辟审批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