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基层民主发展的复合动力

2020-02-10 06:40罗峰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基层民主新时代发展

摘  要: 基层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执政党、社会和制度成为影响中国基层民主的最重要变量,其主体性作用的发挥及其制度性关系构成了推动基层民主发展的结构性动力。基层民主同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和人本主义密切相连,人民性是基层民主推进的基本价值遵循和根本力量;基层民主发展的政党推动蕴含于国家构建的历史过程之中,其形成具有一定的历史、理论和现实的规定性;基层民主的内生性昭示着其发展的强大社会推动力;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制度化战略,构成了中国基层民主发展的制度性动力。人民推动、政党推动、社会推动和制度推动构成了新时代中国基层民主发展的复合动力。

关键词: 新时代;基层民主;发展;复合动力

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健全民主制度、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完善法治保障,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民主权利。”{1}中国基层民主的展开,就是要体现“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具体要求与特性。这几个方面的要求与特性都关涉基层民主在推进过程中的参与者、决策者和推动者,正是他们对现实环境和问题的具体感知、构建,设定了基层民主的开启、展开空间以及路径方式;正是他们的积极参与、理性设计和有效的动员与整合,促成了当下推动基层民主的制度框架与目标导向。在中国基层社会,这些参与者、决策者和推动者及其制度性关系构成了推动基层民主发展的复合动力。具体言之,在中国的语境下,人民、执政党、社会和制度成为影响基层民主的最重要变量,其主体性作用的发挥及其制度性关系构成了推动基层民主发展的结构性动力。

一、人民推动:基层民主的主体性

从规范意义上说,基层民主的繁盛受一定价值理念的影响,其展开的过程是民众主动参与和相关政治力量建构的过程。这种政治建构既体现了民主的本源价值,也注入了相关政治力量的价值追求。在中国的语境下,基层民主同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和人本观密切相连,人民性是基层民主推进的基本价值遵循;同时,基层民主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动员、整合与建构,其领导的有效性促成了民众、社会与共产党之间的双向赋能。在新时代,基层民主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构件,其制度化水平直接关涉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展开尽管离不开党的领导与推动,但归根结底还是人民的推动,民众的有序参与和政党的有力推动构成了新时代基层民主有效展开的主体性支撑。

首先,人民性是基层民主推进的价值遵循。“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2}因而,人作为一种物质性的存在,就要从自然获得物质性资源来维系自身的存在和扩大自身的再生产,将自然给对象化。同时,“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3}。所以,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不仅是一种物质性的存在,而且还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正是这两者构筑起了人的现实性。人正是在这种现实存在中维系自身、扩大再生产和追寻意义,也正是在这种物质和精神活动中张扬自身的价值和实现自身的主体性。而民主,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指出:“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本身只表现为一种规定,即人民的自我规定。”“国家制度在这里表现出它的本来面目,即人的自由的产物”{4}。无论“人民的自我规定”还是“人的自由的产物”,都说明民主是人的主体性张扬的必然产物,是人们主观建构、精心设计的结果。人们通过民主的方式合作生产、配置资源和选择管理者,归根结底是人的主体性的显现与张扬。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主体性及民主的论述是中国共产党人推行社会主义民主包括基层民主的必然价值遵循。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在基层社会组织动员民众,坚持人民性、坚守人民立场,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时空背景下通过基层民主来捍卫、维护和增进人民利益:在革命战争年代,组织动员基层民众打土豪、分田地,抗击法西斯的侵略,以及推翻国民党反动政权的统治;在建设时期,动员和组织基层民众完成土地改革,推行居民自治{5}和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在改革时期,动员和组织基层民众在选举、监督、管理和评估等方面发挥实质性作用。

其次,党领导基层民主的有效性及其双向赋能。在新时代,基层民主的展开承继了先辈共产党人的有益经验,其推进既是基层民众对自身权益追求的产物,也是党组织不断激发、动员甚至是建构的产物,后者直接关涉党领导基层民主的有效性。党之所以重视基层民主的推进,一方面是基于其对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尊重、保护和增进民众利益的需要,因为基层民主与民众利益增进之间具有正相关性。正是基于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的中国共产党为了激活基层民主,必须为其有效展开开辟空间,提供最基本的制度性装置和科学化的机制。在具体行动上,一方面,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的制度建设,将基层选举、问责、述职等纳入制度化轨道;另一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6}。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从以前的“起基础性作用”到现在的“起决定性作用”,这是执政党通过科学的政策供給和制度安排来激发市场与社会活力的切实行动。在市场机制、社会力量能够发挥作用的地方,行政权力不是直接地介入,而是通过制定制度规则来保证公平正义的实现。在此过程中,市场机制构成了激发人们追求自身利益的强大动力,人的主体性及其创造力释放有了更明确的机制性保障。“市场机制的逐步扩展瓦解了政治权力垄断资源的局面,它减弱了人们对单位与行政权力的依赖,这就意味着个人发展机会的增多和个人自主性的增强。”{7}可以说,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确立,助推了社会力量的成长与壮大。因为它不仅奠定了社会力量发展的物质性基础,也带来了组织性依托,对于后者,各地蓬勃发展的社会组织就是明证。在上述“政府—市场—社会”互动的背景下,人们政治参与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基层民主的蓬勃展开有了强大的物质动因。同时,中国的政治发展是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序地进行的,基层民主在政治发展战略中占据了基础性地位。党在领导基层民主实践的过程中,通过日益健全的组织网络、科学的行动策略以及良好的治理绩效,赢得了基层民众的认同。在基层社会,党领导基层民主的过程是一个双向赋能的过程:一方面,通过激发民众的主体意识赋能于民众与社会;另一方面,通过良好的领导与执政绩效赋能于党自身。

最后,基层民主主体性实现的制度保障。无论是民众对自身利益的主动维护还是中国共产党对基层民主的战略设计和具体推动,都体现了中国基层民主推进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一方面体现在基层民众对自身权益的认知、维护和增进上,另一方面也体现在中国共产党人对基层民主的建构、组织和推进上,前者源自利益诱导与内在价值实现,后者源自使命感召与组织纲领引领。也就是说,基层民主的展开并不是民众的一种自发行动,而是通过党的引领、建构与整合来实现的。所以,从根本意义上说,中国共产党为回应民众的利益诉求而着力推进基层民主,就体现了对人的主体性的尊重,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归根结底,政党推动的背后还是人民推动,是执政党人民情怀在基层的具体实践。在新时代,基层民主的这种主体性体现得更为鲜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8}物质方面的增进一定会带来权利要求和政治参与的扩大,这是人的主体性觉醒的重要体现。同时,对中国共产党而言,由于其宗旨、初心和使命,设计维护和增进民众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的制度就提上了日程;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基层民众的参与有了制度通道,从而避免参与的无序与爆炸,民众通过参与,又让其权利和利益增进有了切实的制度保障。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9}对公平正义制度保障的强调意味着现代国家建设处于一个新阶段,即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阶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并强调“通过完善制度保证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10}。

二、政党推动:基层民主的政治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基层民主关涉国家政权。在革命战争年代,民族民主革命是为了夺取政权、建立人民共和国;在建设、改革年代,包括新时代,是为了建设现代国家,使国家运行在制度化的轨道上。而国家政权问题则是政治、政党政治的核心命题。另外,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把赢得民心民意、汇集民智民力作为重要着力点”{11},而基层民主涉及千家万户,关涉老百姓切身的利益。有学者指出:“中国社会对政党的内在需求,并不仅仅出于运行民主共和政治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凝聚社会、建设国家的内在需要。”{12}从这个意义上说,萌生于革命战争年代并由中国共产党领导推动的基层民主实践,围绕着夺取政权、国家权力的规范化和民众切身的利益诉求来开展活动,这就赋予了政党推动的政治属性。也正是这种政治属性标示了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价值使命。从规范意义上说,这种政党推动有一定的历史规定性、理论规定性和现实规定性。

首先,政党推动的历史规定性。对中国共产党而言,国家建构是其矢志不渝的目标,尽管在不同环境下其目标定位和行动策略上有所差异。而民主建设,包括基层民主建设,始终是国家建构的重要内容。在国家建构中,诞生于国家危难之际且意在维护、增进社会公共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必然要组织、动员基层民众,为维护和增进民族、民众利益而努力奋斗。在各个革命根据地,基层民主的实践就曾蓬勃展开。在没有取得政权之前,革命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基本手段。早在1925年,毛泽东在谈到革命的原因时指出:“为什么要革命?为了使中华民族得到解放,为了实现人民的统治,为了使人民得到经济的幸福”。{13}“但政治愈反动愈混乱的结果,是必然要激起全国国民的革命观念,国民的组织能力也会要一天进步一天。”{14}“要打倒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只有把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九十的工农大众动员起来、组织起来,才有可能”。{15}在这里,无论是“实现人民的统治”“国民的组织能力”还是“动员起来、组织起来”,都需要调动基层民众参加革命的积极性,这就有了基层民主展开的内生动力。在革命战争年代,基层民主的推进离不开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有力推动。毛泽东在《纪念巴黎公社的重要意义》中反思了巴黎公社失败的主要原因,其中一个就是“没有一个统一的集中的有纪律的党做指挥——我们欲革命成功,必須势力集中行动一致,所以有赖于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党来发号施令。当时巴黎公社,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政党,以致内部意见纷纭,势力分散,而予敌人以可乘之机,这是失败的第一个原因”{16}。有学者认为,“传统政治形态分崩离析,中国政治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将整个社会,实质上是分散的农民社会通过政治动员的方式带入现代化。以政党为中心的动员型政治由此兴起。以孙中山先生为代表的一批先知先觉者率先组成政党进行革命。但孙中山为代表的政党还不能完全适应农民中国的特点和要求,未能深入动员广大农民。随后,更有组织性和动员能力,特别是能与农民中国相衔接的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17}。所以,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基层民主一方面顺应了国家与民族的大义与社会诉求,满足了底层民众翻身做主人的要求和基本的物质需求,另一方面又将民众的政治抗争、革命活动纳入中国共产党所设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洪流中,带有鲜明的政党推动的特点。这种政党推动的特点伴随着革命、建设与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毫无疑问,也体现在新时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之中。

其次,政党推动的理论规定性。在某种意义上,国家建设中政党推动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革命、建设与改革的全过程。有学者指出:“以政党为核心整合社会、推动中国的现代化与民主化发展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现代化逻辑在中国社会的具体体现。”{18}之所以说是“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因为传统中国社会的发展不是一种自组织过程,而是依赖外在力量的它组织化过程:在封建专制的年代,社会是以皇权及其支撑体系为核心的它组织;在晚清、民国时期,军阀割据、混战,社会是一盘散沙,陷入无组织状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基本上被单一的行政力量所掌控。只有在改革开放战略启动后直至新时代,社会的组织才呈现出政府、市场和社会多元治理主体协调互补的局面。所以,在新时代,集权的政治传统、计划经济年代命令体制的惯性,再加上改革渐进性所带来的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成长的渐进性,均导致在国家建设中仍然需要加强以执政党为核心的社会整合,以解决社会自组织力不足这一既传统而又现实的问题。之所以说是“现代化逻辑在中国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因为现代化带来了社会理性化程度的加深和公民权利的扩大,这些变化吁求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后者构成了新时代执政党领导改革的重要目标。杜赞奇曾指出,成功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权力对社会和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控制渐渐加强;二是在现代民族国家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在扩大{19}。无论是国家对经济社会控制力的加强还是公民权利义务的扩大都需要有明确的法治保障。而在此过程中,执政党的作用至关重要,政党的推动作用明显。习近平指出:“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20}

最后,政党推动的现实规定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渐进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社会个体的自由行动空间日益扩大,社会力量逐步成长起来,个人的权益诉求也日益高涨,作为引领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必然会顺应这一发展趋势,着力推动基层民主的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非常重视协商民主,不仅明晰了其性质定位,指出其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重要作用,而且将其纳入具体的治国理政实践中,推动其多层、广泛、制度化发展。习近平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21}。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展开与基层民主紧密相连,协商民主是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体现,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制度安排为基层民众的参与提供了制度化通道,为基层民主的展开提供了制度支撑。

三、社会推动:基层民主的内生性

习近平指出:“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过去和现在一直生长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之中,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22}毫无疑问,中国的基层民主同样是从中国社会土壤中产生、发展起来的,是从中国社会内部生长起来的,而不是外部植入的。基层民主的内生性昭示着其发展的强大社会推动力。

首先,从社会与个体的关系而言,社会是个体的聚合性存在。个体的主体性张扬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能动力量的生成。“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23}人作为一种合群性的存在,其组成团体、形成有效集体行动的目的是维持和扩大自身的生产与再生产,并在此过程中定义与实现自身的价值。在某种意义上,无论是作为“多数人决定的”程序民主,还是注重个体直接参与的实质性民主,都是在展示与凸显人作为社会性的存在。社会作为个体的容纳器,构成了个体存在与发展的环境,个体的发展会受到社会环境与氛围的强烈影响;同时,社会作为个体的集合性存在,也显示和反映着个体的诉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基层民主的发展,从根本层面上是社会个体的主体性觉醒,从宏观层面上说是社会力量的推动。

其次,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直接影响基层民主的展开方式。中国社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特征,与此相对应就形成了不同的整合基层社会的行动方式,这也是基层民主的展开方式。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基层社会是一种原子化状态,一盘散沙,形成了所谓的原子化的社会。在这种社会状态下,面对着主权与民权的双重危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基层民主就带有革命性动员的特征,即通过革命的方式实现主权独立和人民当家作主,基层民主的展开首先服务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标要求。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由于革命战争年代的行为方式的惯性,革命理想主义的张扬,以及基础性国家权力的建构与渗透,整个社会带有很强的“政治性”,形成了政治性社会,有学者将其定义为“政治全能主义”。在政治社会中,“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缺乏文化和市场网络等常规性手段,新政权的合理选择便是继续沿用群众运动这一革命式动员手段,以群众动员来充当社会的凝结剂”{24}。所以,这时的基層民主是通过政治性动员来展开,带有“大民主”的色彩。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多元利益格局的形成,行政体制改革所带来的行政权力的后撤,人们的主体意识、社会的活力被激发、激活,社会就从计划经济年代的均质性社会转变为异质性很强的多元社会。在多元社会格局下,基层民主的展开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将基层民众的利益表达纳入制度化轨道,形成了制度性动员。总之,原子化社会——革命性动员,政治化社会——政治性动员,多元社会——制度性动员,不同的社会状态形成了不同的动员方式,基层民主的展开也就带有革命性、政治性和制度性的色彩。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所带来的基层民主在展开方式上的差异,一方面说明了基层民主萌生与发展的社会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中国基层民主的内生性。

最后,社会主要矛盾的内生性。社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面临着不同的社会矛盾。毛泽东指出:“社会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之间的矛盾,由于这些矛盾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前进,推动了新旧社会的代谢。”{25}社会主要矛盾是社会利益关系、经济发展状况中的问题以及所导致的社会心理结构上的变化。在全球化年代,尽管这些问题与矛盾有外部环境因素的激发与影响,但归根结底它们是通过社会中相关个体及其所代表的群体的利益诉求和权利愿望而显现出来的。个人权益关系的调整与变化以及相应的心理结构上的变化是具体的、现实的,也是内生的,因而表现在由个人和团体所组成的社会上,其主要矛盾也是内生的,是随着中国经济社会演进和全球化的拓展所引致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时代,意味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26}。在这里,“美好生活”既有客观的数据指标,也有主观的心理感受,后者更是一种内在的、内生的情境。习近平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27}因而,在新时代推进基层民主,就是要抓住社会的主要矛盾,通过高质量发展来增进民众的福祉,通过创设有效的制度体系,来保证基层民众有序的政治参与,为更好地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奠定制度基础。

在中国的语境下,无论是个人的主体性觉醒,还是社会力量的兴起,都凸显了基层民众是基层民主的践行者。但是强调民众的主体性和社会的能动性,并不是说中国的民主实践完全是社会自发演进的。实际上,在推动基层民主的过程中,始终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引领、设计、推动与激发。所以,有学者认为,“民主的根本动力来自社会,但民主要成为人与社会发展的有效推动力量,离不开国家在其中的积极推动和正确引导。所以,使民主真正成为发展的力量,是国家建构民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中国基层民主实践中,党和国家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起到了重要的作用”{28}。

四、制度推动:基层民主的战略性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29}“要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是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今后也决不允许有任何动摇。我们的民主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30}作为人民民主在基层社会的实践形态,制度化一直是基层民主推进的着力点和发展方向。这既体现了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制度化战略,又构成了中国基层民主发展的制度性动力。这种战略性的制度推动主要体现在国家构建的制度化努力、民主及其制度化的发展趋向以及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要求上。之所以说是战略性的,一方面是基于制度建设的根本性、稳定性和全局性的地位,另一方面是基于基层民主发展对中国基层社会甚至对执政党、政府发展与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即基层民主实践不仅关涉基层民众的利益增进、基层社会的稳定以及基层改革的持续推进,关涉执政党和政府在基层社会权威地位的树立与巩固,而且终将为中国整个民主政治发展奠定必要的思想、制度甚至是技术基础。

首先,国家建构的制度化努力。任何國家的民主都是在国家的制度化框架中展开的,都受国家已有的制度环境影响甚至是塑造。“中国的‘基层民主的基础和动力是内生的,但其发展途径与形式,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给予的,并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于是,在‘基层这个层面,社会的民主冲动与国家的民主建构之间自然会形成具有一定紧张感的微妙关系:社会力图创造完全自主的空间;国家力图将这种自主的冲动纳入国家制度体系,使其在得到保障和基本满足的同时,又能为党和国家创造一定的合法性基础。”{31}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建构的着力点就是制度化、理性化,即逐渐将公共权力的产生、公共权力的运作和公共关系的处理等纳入制度化轨道,告别“父爱式”管理理念,扎牢“制度的笼子”,缚住政府的“攫取之手”,增加公共权力运作的透明度和预期性。现代国家构建不仅包括国家基础能力的建构,如财政汲取能力、暴力机器的强制能力以及公共权力网络的渗透能力等,而且包括民众自主性意识的增强及其制度性保障,基层民主无疑对后者有着根本性的影响。因而,在推进基层民主方面,在激发、激活基层民众参与热情的前提下,党和政府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将民众的参与热情纳入已有的制度框架中。“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可以这么说,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来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32}在这里,“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就包括基层民主制度。

其次,民主及其制度化的发展趋向。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设想,未来的社会是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在那里,国家权力将实现对社会的回归。巴黎公社提供了一个分析样本,它代表了“人民自己实现的人民管理制度的发展方向”,实现了“还政于民”的民主政治的发展目标:“这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们组成自己的力量去代替压迫他们的有组织的力量;这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这种政治形式代替了被人民群众的敌人用来压迫他们的假托的社会力量”{33}。在马克思看来,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上,国家所拥有的权力最终都要回归社会,由社会民众自己所掌控,巴黎公社就是民众直接统治与管理的伟大实践。在社会发展还未行进到国家消亡的阶段,城乡基层民主中的自治制度(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就是民众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制度安排,是一种类似于巴黎公社实践的制度形态,因而这种基层民主不仅有利于增进基层民众的权益,为实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设想的民主政治的最终发展目标奠定基础,而且激活了民众的民主意识,训练了民众的民主参与技巧,为高层民主的展开奠定了基础。“把一村的事情管好了,逐渐就会管一个乡的事情;把一个乡的事情管好了,逐渐就会管一个县的事情,逐步锻炼,提高参政议政能力。”{34}同时,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形式,需要一定的法律制度去维护和保障,没有制度保障的民主,要么是一种“大民主”,要么还是专制政治的翻版。马克思认为:“所有通过革命取得政权的政党或阶级,就其本性说,都要求由革命创造的新的法制基础得到绝对承认,并被封为神圣的东西。”{35}在新时代,在社会主义民主或基层民主实践中,尽管强调政党的推动与引领,但是这种引领与推动建立在法律与制度的基础之上,“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36}。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直接提出了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37}。所以,无论是基层民主发展对整个国家民主政治的影响,还是基层民主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都体现了基层民主发展的战略性。

最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要求。“作为一种国家制度的建构,民主建构不可能脱离出国家这个政治共同体,因而,它不可能是人民或社会的单方面行动,相反,必然是人民与国家,具体来说就是人民构成的社会与国家的双向互动。”{38}所以,中国的基层民主制度被当作保障基层民众民主权益、激活基层社会活力的制度安排而被执政党和政府纳入国家构建的过程中,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已作为中国制度图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被纳入中国的政治发展议程中。在某种意义上,基层民主的推行实际上是回应、承接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政治参与过大的问题。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在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时指出:“经济增长导致了法治的改善,因为中国试图将其法律制度提高到世界贸易组织所颁布的标准。未来中国的大问题在于,迅速发展所造成的社会大动员,会否导致对更多政治参与难以抑制的需求。”{39}无论是经济发展所需的法律支撑,还是为平抑政治参与过大所导致的失序、失控等问题,都需要国家制度建设的及时跟进。而这就关涉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问题。因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40}。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意味着在国家构建过程中形成了鲜明的制度化导向,基层民主发展的制度化推动力量必将更加强劲。

五、结  语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基层民主承继了革命、建设与改革各个时期的有益做法与经验,其发展直接关涉人民、政党、社会和制度这四大要素。前三个因素作为三种主体性力量直接定义了基层民主的性质,即是多数人的民主而不是少数人的民主;明确了基层民主的组织化主体,通过执政党保证了民主的组织化、制度化而不是完全的自发与无序;框定了基层民主的演进路径,即是内生的民主而不是植入式的民主。而第四个要素,即制度,作为影响基层民主效度的保障因素,更具有基础性地位与战略意义。因为,无论是人民推动、政党推动还是社会推动,都需要通过制度与政策供给来实现。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以制度构建和实施为内核的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目标,其对本土化的政治发展、基层民主的推进具有直接的影响力。

注释:

{1} 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12月19日。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7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96页。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9-40页。

{5} 建国初期,各地城市的军管会和人民政府向基层派出工作组,相继成立各种形式的居委会组织。当时的居委会由居民小組选举产生,在城市基层政权或其派出机构的统一指导下进行工作,但它在组织上并不是基层政权的“腿”,不应交给它很多事情。参见《彭真文选》,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06页。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明确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的居民组织”。

{6}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5页。

{7} 罗峰:《嵌入、整合与政党权威的重塑——对中国执政党、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考察》,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14页。

{8} 《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1页。

{9} 《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2013年11月12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552页。

{10}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9年11月6日。

{11} 习近平:《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求是》2019年第14期。

{12} 林尚立:《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建设》,天津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5页。

{13} 《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1页。

{14} 《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2页。

{15}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64页。

{16} 《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5页。

{17} 徐勇:《国家治理的中国底色与路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第154页。

{18} 陈明明:《共和国制度成长的政治基础》,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1页。

{19} 叶麒麟:《从民族国家建构到民主国家建构——近代以来中国政治发展主题的嬗变透析》,《学术探索》2006年第5期。

{20}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23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选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183页。

{21} 《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六十五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9月21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78页、第73-74页。

{22}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286-287页。

{2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1页。

{24} 王邦佐等:《执政党与社会整合——中国共产党与新中国社会整合实例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59页。

{25}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02页。

{26} 《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1页。

{27}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296页。

{28} 林尚立:《基层民主:国家建构民主的中国实践》,《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

{29}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123页。

{30}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59页。引文中的三中全会,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31} 林尚立:《基层民主:国家建构民主的中国实践》,《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

{32}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7页。

{3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95页。

{34} 《彭真文选》,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08页。

{3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238页。

{36} 习近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求是》2019年第4期。

{37}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9年11月6日。

{38} 林尚立:《建构民主——中国的理论、战略与议程》,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1页。

{39} [美]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466页。

{40}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92页。

The Compound Motivation of China's Grass-roots Democracy Development in the New Era

Luo Feng

Abstract: Grass-roots democracy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our socialist democracy. The people, the ruling party (CPC), society and  institutions have become the most important variables affecting grass-roots democracy. The exertion of its subjectivity and its institutional relationship constitute the structural driving for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grass-roots democracy. Grass-roots democracy is closely related to Marxist democratic subjectivity and humanism, and people's character is the basic value to follow and the fundamental force to promote grass-roots democracy; the party's promotion of grass-roots democratic development is contained in the historical process of nation-state building, and the party's promotion has certain historical,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tipulations. The endogeneity of democracy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shows the strong social impetus for its development. The institutionalized strategy of China's democratic political development constitutes the institutional motive for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grass-roots democracy in China. People, political party (the ruling party), society and institutions constitute the compound driving for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grassroots democracy in the new era.

Keywords: The New Era; Grass-roots Democracy; Development; Compound Motivation

(責任编辑   方卿)

本文系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社会治理背景下提升社会组织党建质量研究”(18AZZ005)、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治理视域下新社会组织党建及其功能强化研究”(2016BZZ004)的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2019-10-24

作者简介:罗峰  男  (1972-  )  上海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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