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促民办教育与时代共进

2020-02-08 13:24余苏
法人 2020年1期
关键词:举办者民办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

◎ 文 律商联讯特约撰稿 余苏

中国的教育立法已经基本形成体系。截至目前,共有7部法律,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

此外还有15部相关法规,约80个教育部规章及各地100多部地方性教育法规,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的教育法制体系。教育从无法可依到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使教育的重大问题和教育工作的重要方面基本上有了法律的依据和保障。

如果我们深入研究,就会发现中国的教育法制体系与其他的行业很不相同,自有规律,自有逻辑。以民办教育为例,新中国的民办教育发展经历了30多年。

民办教育三十多年立法路

1982年11月26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首次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中提出“两条腿”办教育的方针。1985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地方要鼓励和指导国家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这个时期出现的民办教育多是非学历的文化补习性质的培训机构。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国家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办学,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民办教育推进到中、高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领域。

1997年,国务院颁布《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这是新中国第一个规范民办教育的行政法规,标志着中国民办教育进入了依法办学、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新阶段。1999年,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会议决定,在中国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要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教育格局。我最早就是从2002年初开始接触民办教育的,当时我们有一家港资的顾问单位想在国内与人合作设立专修学院,当时其适用的就是《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2002年底,中国第一部关于民办教育的单行法律《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2004年国务院审议通过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国民办教育又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期。尤其是教育部于2008年颁布实施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之后,中国大地上从学前教育到小学、初中、高中,到高等教育,到职业教育和培训领域,民办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

“1+1+2”促民办教育再次跨越

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决定(以下简称“新民促法”)明确提出允许“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第一次确定了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制度。

新法修改决定作出后,2016年12月29日,国务院制定并于2017年1月18日发布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6〕 81号)(以下简称“国务院三十条”)。其后为了深入贯彻新民促法和“国务院三十条”,稳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由教育部等五部门研究制定并于2017年1月5日发布了《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登记细则》”)和《关于印发〈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 20号)。上述法律法规即我们俗称的民促法新政背景下的“1+1+2”。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截至2018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1.88万所,比上年增加5017所,增长0.98%;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2.76亿人,比上年增加539.40万人,增长2.00%;专任教师1672.85万人,比上年增加45.96万人,增长2.83%。其中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8.35万所,比上年增加5815所,占全国比重35.36%;招生1779.75万人,比上年增加57.89万人,增长3.36%;各类教育在校生达537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57.74万人,增长5.03%。

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刚需”

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十九大作报告,在“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部分,首先谈到的就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从上述事实我们可以看出,教育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教育的发展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的刚需,市场势必会越来越需要既懂法律又懂教育的专业律师。如果说在旧民促法时代,民办教育界的从业人员,包括专家、学者、举办者、校长等关心的大多是如何提高教学质量,如何吸引生源,如何确定收费,如何培养师资等教育教学领域的问题,那么现在进入到新民促法时代,大家已经越来越关注举办者对学校的出资形式,举办者与学校的关系,学校的集团化管理,学校运营中的关联交易,办学收益的资本化等运营管理领域的问题。这不仅是时代的变迁,更是行业的跨越。

目前世界形势变化多端,中国的发展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在接受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未来我们还会遭受挫折,经历失败,陷入迷茫,甚至可能会无法对未来的法律和政策走向作出合理的预期判断,但正所谓“德成智出,业广惟勤。小富靠勤,中富靠智,大富靠德,小胜靠智,大胜靠德”,所有专注于教育法律服务的教育人,应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中国的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猜你喜欢
举办者民办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
全国近两成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
广西:民办校可由营利性转非营利性
四川成都: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推进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应对分类管理民办幼儿园自查工作的四个重点
民办学校举办者确认纠纷案
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获通过
民办高校举办者权利的嬗变及回归
你能一笔画下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