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于促进产业优化、推动宁波從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宁波坚持把技能人才培养作为人才强市战略和“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重要突破方向,以技能强市为目标,积极谋划改革,厚植人才红利,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20年上半年,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169.07万人,高技能人才数量达50.63万人,高技能人才数量占技能人才总量的比例达29.95%。
宁波技能人才培养的做法成效
敢闯敢试,政策先行,构建技能人才制度体系。一是推立法。为推进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率先在全国制定首个地方性法规《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二是建规划。为加快培育制造业等重点产业急需的技能人才,先后制定《“技能宁波”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等技能人才规划意见。三是抓政策。制定《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近20个,发布《宁波市高技能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引进、评价激励、基础平台建设等方面支出,基本实现技能培训政策全覆盖。
整合资源,多元发力,构建技能人才平台体系。一是加大技能人才招引力度。打响“我选宁波、我才甬现”招才品牌,大力开展全国巡回招聘,连年举办“高洽会”“毕洽会”等大型招聘活动,创新就业实践校企对接大会和“在浙里?甬抱你”高层次人才云端招聘周,线上线下联动引进优秀技能人才。二是完善市场化培训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市场化培养工作,鼓励行业部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创办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全市190余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均技能培训10余万人。三是发挥技工院校引领示范作用。聚焦宁波产业发展,统筹优化技工学校布局和专业设置,增强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匹配度,全市12所技工院校主要专业基本覆盖了电气、工业机器人等社会需要的技术工种。在培养思路上,坚持以工匠精神和技能培养为核心,积极探索多种培养方式,技工院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四是打造技能人才培育平台。着力打造“155”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体系,建成1家综合性实训中心,5家区域性实训基地,5家专业性实训基地,年累计实训2万余人次。打造“1+4+10”技能创业产业孵化平台,建成1家创业开放园区,扶植4个“技能创业”镇乡(街道),发展5个“技能创业”小村和5个“技能创业”社区,构建“技能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全程孵化链条。建成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90家。
创新方法、拓展途径,构建技能人才培训体系。一是大力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积极探索学徒制培养新方法新途径,精选100余家合作企业,共3200人参与学徒制培养。二是积极推进产教融合。着眼企业需求,丰富校企合作模式,加大产业对接力度。目前宁波12所技工院校与626家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覆盖大部分规上制造企业,使技工教育和产业实现“零距离”对接。三是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线上培训。疫情防控期间,市县联动推进技能培训、援企稳岗等十大行动,确保企业复工复产。特别是及时推出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办法,积极探索“互联网+”远程职业培训新模式,申请开展线上培训的企业418家,培训人数4.5万人。
明确导向,突破限制,构建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一是拓展评价晋升途径。在传统社会化考试鉴定、“以赛代评”基础上,探索新形势下技能人才评价新模式,出台《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试行)》,切实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激发两类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此外,去年底出台《宁波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暂行办法》,明确了直接授予高级工或技师人群的条件,更加侧重考察技能人才的业绩和贡献,打破唯学历唯资历的评价标准。二是推开企业自主评价。全面推广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开发企业评价实时考务平台,引导校企合作开展自主评价工作,强化企业主体作用。2019年以来,开展企业自主评价5100余人次,其中高技能人才评价近2000人。三是加快专项能力开发。针对宁波制造强市战略建设需要,基于地方无权制定职业资格标准的实际,宁波积极开发“PLC编程”“机器人焊接”等和制造业密切相关的专项职业能力,助推产业发展。四是规范技能鉴定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推行“统一鉴定范围”“统一职责划分”等“七统一”,制定鉴定考务实施规范,启用无纸化考试系统,实现“申报市县级职业技能鉴定”和“领取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事项“跑零次”。
重点倾斜,有效激励,构建技能人才激励体系。一是建立优秀高技能人才重奖制度。专门设立“宁波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奖”,每年评选15名左右优秀高技能人才,每人给予10万元奖励,力度在全省和全国均处于前列。二是建立优秀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制度。实施“十百千技能大师培养”等计划,每年遴选优秀技能人才赴国(境)外参加技艺技能培训、交流等技能提升项目,财政资金予以支持。三是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待遇。自2012年起实施紧缺岗位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每月500元、1000元的岗位补贴,可累计补贴3年。对获得省级以上技能荣誉的高技能人才,纳入专家管理服务范畴,享受专家慰问、带薪疗休养等相应待遇。今年进一步加大力度,将来甬就业的高技能人才纳入生活安居补助对象范围,对首次在甬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技师和高级技师,未在宁波购买住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3万元生活安居补助。
提高标准,打造品牌,构建技能人才竞赛体系。积极打造“技能宁波”竞赛高地,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提高竞赛技术标准。依托模具设计与制造等优势专业,积极承办各级技能大赛,创新推进“技能之星”技能大赛,提升“技能宁波”品牌影响力。“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已连续举办7届,累计评选出“技能之星”85名。近年来,宁波每年开展各类竞赛活动100余项,并带动区县(市)、企业行业上百万人投入技能比武岗位练兵,先后有15位选手入围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特别是在2020年首届浙江技能大赛中,宁波代表队共获得全部30个项目中的17个第一名、3个第二名和2个第三名。
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路建议
虽然近年来宁波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得到长足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技能人才培训处在改革调整期,职业资格等政策制度配套衔接不够顺畅,对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产生一定影响。二是职业培训的市场化还不够完善、不够充分,受技术基础能力制约,职业培训能力和培训质量有待提高。三是企业培训主体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培训机构总体规模相对偏小,培训能力还显不足,涉及二产类投资较大的培训项目相对不足。为做好宁波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更好地服务宁波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探索推进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实行技能培训与考核评价、工资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根据生产经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需要,组织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建立培训中心、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自主培训;支持企业以政府引导为主,依靠职业院校、行业和大型企业培训机构开展委托培养培训;大力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为企业培养一批优秀技能人才。
二是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紧紧围绕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等目标,大力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完善差异化培训和补贴政策,探索实施多元化补贴,形成以直补个人为主,直补企业、直补机构等并存的多种补贴模式。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大力兴办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引入社会培训机构等参与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开发。深化技工(职业)院校办学机制改革,重点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逐步形成由省级品牌专业、市级特色优势专业构成的专业建设梯队。
三是打造技能人才竞赛高地。全面整合宁波技能人才培养资源,充分发挥地方产业和政策优势,打造高技能人才竞赛高地。依托模具设计与制造、烹饪等优势专业,依托本地模具制造等产业优势资源,在优势专业和产业领域发起全国技能竞赛,积极承办省级、国家级技能大赛。依托已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加大选手培养、选拔、奖励力度。积极建立和完善技能竞赛体系,超前谋划创新型顶层设计,以技能竞赛平台打开交流窗口,对接世界职业教育,提升师资水平,助力企业发展。
四是加大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力度。积極适应国家职业资格改革新形势新要求,抓好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社会化评价,探索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扩大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范围,全面落实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发展贯通工作,确保技能人才评价更加合理,社会认可度更高,流动更加顺畅。加大专项能力项目开发力度,着眼实际需求推出一批地方特色明显、社会需求迫切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推进优势行业(产业)领域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和题库开发,及时修订与更新职业标准和题库,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与时俱进。
五是营造技能人才成长政策环境。健全技能人才评聘与能力业绩挂钩的政策机制,逐步改变对技能人才评价认识的传统观念。引导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合理使用和薪酬制度,完善和落实出国深造、技能培训、带薪休假等方面政策,积极主动解决好人才家属子女落户、上学、医疗等问题,激发技能人才积极性。健全技能人才流动服务体系,鼓励人才交流和中介机构为技能人才提供相应服务。强化舆论宣传,大张旗鼓开展评先评优、技能竞赛、“技能宁波”交流展示等活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谢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