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土地资源资本 助力辽宁国企改革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土地资产处置

2020-02-04 05:46刘艳秀董欣
辽宁自然资源 2020年11期
关键词:本钢省属辽宁省

文刘艳秀 图董欣

面对辽宁国有改制企业体量大、种类杂、困难多的实际情况,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主动服务,努力创新,最大限度解决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辽宁加快国企改革进程,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至目前,全省共处置改制国企土地53宗,面积155.39公顷,转增国家股本金4.96亿元。

问诊把脉,多途径摸清土地处置中遇到的问题与原因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国家为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关系,盘活和显化土地资产,对改制的国有企业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资产处置的一种优惠方式,既减轻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资金压力,也增加了国有资本的股权比例,使国有企业资产获得增值,对以存量吸引增量,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意义重大。在全力推进省属企业改制重组和事转企过程中,不论是重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还是企业兼并、租赁和破产都会涉及到企业土地资产的处置。

然而,自2018年5月事业单位改革以来,由于辽宁事改企的规模大、范围广,需要处置的土地资产大幅增多,且由于历史原因,事改企的土地多是宾馆、酒店、培训中心等,土地用途、面积、权属等证载信息和实际情况多有不符,有的没有土地证或根本就没有不动产登记,甚至没有任何证明材料,这些问题都给企业处置土地资产增加了难度,严重阻碍了国企改革发展。

为此,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紧跟省属企业改革步伐,针对辽宁省属企业改制重组和事转企工作实际,结合国家关于振兴东北的特殊支持性政策,大力推进土地资产管理领域的创新型制度建设,主动担当作为,全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省属企业认真梳理土地、房产等权证办理情况,收集登记要件或同效文件,建立权证办理台账,制定办理计划。同时,省自然资源厅坚持以企业需求为牵引,以土地房产登记的问题为导向,以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大了省级层面的政策供给力度,2017年,制定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办理省属企业集团土地房产有关权证等工作的通知》,作为主要政策依据,针对具体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今年,又针对一大批事业单位转企后土地登记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省政府同意,会同省国资委、住建、税务、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化解省属国有企业土地房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总结借鉴几年来的工作经验和各地逐渐成熟的工作做法,对原政策文件进一步深化、细化,更具现势性和可操作性。

截至目前,已为省交投集团、水资源集团、本钢集团、中国铁路沈阳局等多家国企解决了土地房产登记难题,累计办理权证1500多本,为企业开展抵押融资、股权改革等市场经营行为注入了资本,极大增强了企业市场竞争力。

辩证施治,创新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10月26日,在本钢集团能管中心,本钢集团终于拿到了14宗土地,14本不动产证书,为解决该企业全部土地资产处置,实现土地资产作价出资入股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而据集团相关负责人说,这14本证书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国企改革进程中,将企业原来的国有划拨土地完成不动产登记,是使企业将资产优势变为资本优势,激活要素资源,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关键性基础工作。本钢集团作为辽宁省最大的省属国有企业之一,历史悠久,但由于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土地手续换证工作停滞不前,成为企业改制发展的最大障碍。而本钢集团遇到的这个难题对于辽宁省大部分国有企业来说,是在改革进程中普遍面临的一大难题。本钢集团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4本不动产登记证书对于集团来说意义重大,14宗土地经过授权经营注入集团,使该集团在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资产大增,为企业引资和发展增添了巨大动能。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建立一套适合辽宁省属企业改制工作中涉及土地资产处置的政策。他们先后组成5个专题工作组,深入省辽勤集团、环保集团等省属企业集团开展调查研究,并联络对口国家部委,审慎研讨具体政策措施,以省政府办文形式出台了《关于加快办理省属企业集团土地房产有关权证和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涉及土地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做出了覆盖省内各级各类国有改制重组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政策安排,为促进辽宁国资国企改革、显化和壮大国有资本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

靠前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

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市各层面的共同努力下,省属企业改制涉及土地资产处置工作相关政策出台落地,为企业办事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和保障,而这只是这项工作的一个开始,接下来帮助企业办理土地资产处置的具体事项中,“服好务”和“服务好”是政策真正落地开花的关键所在。省自然资源厅对企业开展随时上门服务,解读政策文件并对企业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依法进行有效的帮助解决。

由于临时承担土地资产处置的企业人员对办理程序、要件的合法合规性似懂非懂,有的一个件反复修改沟通,仍不能及时拿出合格的材料。企业土地资产处置的条件不合规。同时,改制后的省属企业在办理土地资产处置过程中,普遍存在对土地资产处置政策把握不好,对办理程序不清楚等问题,而且企业还需要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奔波办理。

针对这些问题,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今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结合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契机,将省属企业改制重组涉及土地资产处置事项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网通办”,解决了企业带着一堆材料东奔西跑的困境。实行“一网通办”后,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在网上可查,报送的材料在网上提交,真正做到了材料“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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