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克忠
教育是什么?从狭义上讲,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其涵义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下面就新课程下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谈谈我的理解:
一、正确理解教师的主导作用
1.在我国的教学中历来强调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过去的教师主导作用更多地体现在支配和控制方面,“以教师为中心”,提倡“师道尊严”,教师支配和控制学生的学习,学生无条件地服从教师,学生没有权利和机会发表自己的见解以及采用适合自己的方法进行锻炼,只是机械地进行模仿和练习。
2.新课程下,“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教师要尊重、赞赏每一位学生。在教学中我认为尤其要尊重以下六种学生:尊重智力发育迟缓的学生;尊重体质较弱的学生;尊重被孤立和拒绝的学生;尊重有过错的学生;尊重有严重缺点和缺陷的学生;不体罚、不大声训斥学生;不辱骂、冷落和嘲笑学生;不随意当众批评学生。教师要正确引导和帮助学生进行学习,对学生进行指导和点拨,让学生学会学习,占据主导作用;师生关系是平等的,可以进行对话和交流,学生有权利发表自己的见解,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最佳方法进行学习。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受过专门的教育和训练,他们了解教学的目的,掌握教学的内容和方法;教师所掌握的知识技能,教学手段,运动经验以及对教材的理解和运动素材的再创造,都先于学生和优于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
二、正确理解学生的主体作用
1.新课程中,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主要目的就是“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所谓“主体”,是与“客体”相对而言的,“教师只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客體”,学生才是他们自己学习进步的真正主人,要“以生为本”。 学生作为主体,是教学成功的必要条件。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教师的教是外因,学生的学是内因,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作为主体的学生,必须遵循教育规律从事学习活动,密切联系生活实际,必须完成课程规定的学习目标,毕竟学生主要是通过实践活动进行学习,增强自身的感性认识;作为主体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同时具有能动性,以达到学会自主探究性学习和合作性学习,树立起与他人相互合作的精神和科学的价值观;作为主体的学生,他们所发挥的主动作用程度往往决定其学习的效果,决定其对知识的理解程度和灵活运用。
2.人是有主观能动性的,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人,更具有主观能动性,在学习过程中占主体地位。在学生的主体作用下,他们有权对自己的活动做出自我选择和自我决定。学生作为认知的主体,经过自己头脑的认识加工,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把外在的知识、信息、要求、影响等,内化为自身的东西,形成为主体的认知、经验和行为品德。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学生通过主体作用的学习去了解掌握他所尚未知晓的知识,并运用它们。但是,每个学生由于遗传因素、家庭条件、社会环境和教育作用等方面的不同,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差异,甚至是很大差异。即表现出个体内在素质之间的差异,表现出不同于他人的独特个性。
三、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的相互关系
在新课程教学中,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具有内在联系,两者是互相促进的。要处理好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的关系,必须发挥教和学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1.在教学中,教师、教材和教学手段都应该为学生的“学”服务。要从学生的需求出发,处理好重视学生的主体作用与教师主导作用的关系,学生应是教学活动的中心,把学生作为学习活动的主体,使他们能够能动地发展他们的潜能,使学生能“心顺身顺”地投入到学习和锻炼当中去。
2.转变观念,正确认识“主导”与“主体”间的关系。树立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即“主导”是对“主体”的主导,而“主体”则是在“主导”作用下的主体。 教师的主导作用越是充分发挥,就越能保证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学生越是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性和创造性,就越能体现教师主导作用。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正确体现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
3、要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其实也是对教师的指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要根据学生的特点、个体差异、不同的兴趣爱好来更好的组织教学,合理的安排教材内容,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还要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发展,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总之,新课程标准对教师的素质要求更高,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相结合是实现教学目的重要途径。作为一名教师,我们的教学既要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又不应忽略教师的主导作用,教与学是一个良性互动的过程。作为新时代的教师,只有正确理解了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的前提下,将两者有效的协调统一、相互结合、相辅相承才能实现新课标的目的;才有利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才有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才能更好的服务与每一位学生,推动教育事业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