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标准化体系,打造长春农产品绿色品牌

2020-01-25 16:05常经伟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长春农产品

摘要:实施品牌强农战略,是推动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城市竞争力的综合体现。当前,长春市农产品产强销弱的问题十分突出,创建品牌显得尤为重要。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打造农產品绿色品牌,长春市需突出绿色有机示范市建设,构建科技保障体系,加强乡镇生态保护;建立长春标准,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打造优势品牌;建立大数据追溯体系,推行长春农产品“身份证”制度;强化与电商合作,树立整体形象,提升品牌传播能力;构建质量信任机制,强化监管能力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关键词: 长春;标准化体系;农产品;绿色品牌

中图分类号:F327.34

DOI:10.13784/j.cnki.22-1299/d.2020.06.011

品牌已成为高质量的代名词,农产品竞争越来越多地体现在品牌竞争上,实施品牌强农战略,是推动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城市竞争力的综合体现。长春市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龙头企业培育、开展品牌认定、加强宣传推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此同时,长春市农产品产强销弱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一是企业意识淡薄,忽视了农产品品牌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文化,对农产品的品牌化探索,没有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建设力量薄弱,资金不足。三是定位不明确,推广简单化,基本上还停留在产品推销阶段。在品牌开发上,缺乏整合意识,没有形成建设合力。四是缺乏核心价值,质量和信任度不高。因此,创建品牌显得尤为重要。

一、突出绿色有机示范市建设,构建科技保障体系,加强乡镇生态保护

●加强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建设

成立推进建设领导小组和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学习浙江等地做法,推出系列务实管用的支持政策。梳理总结几年来的创建工作,根据运行情况,按规划和方案要求补齐短板。加快国家标准化示范区、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突出长春市优质产业和产品。加强与《人民日报》中国品牌研究院、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等专业平台合作,传播和推广长春市优质产品和“创市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长春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名录,推出带有独特标识的产品。

●加快耕地保护与修复

制定长春黑土地保护计划,保护耕地,保护水资源,保护农作物资源,各乡镇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品质量。以县为单位,建立耕地、水、废弃物资源台账和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极发展符合长春产业特点的生态循环农业,推广绿色种养模式,防止特色农业的过度性开发。

●建立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村转移防控机制

对全市范围内工业企业进行重点监测,严禁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禁止新设立可能对农业生产和基本农田带来环境污染的企业,拒绝承接发达城市转移相关产业。对县城内存量工业企业定期进行环保检查,确保达到相关要求。

●推进绿色乡村建设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厕所革命为切入点,完善对生活垃圾、污水的处理。全面实行农药、化肥、除草剂减量使用,提倡大量使用有机肥,推广和实施绿色控害技术,扩大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覆盖面。建立防止禽畜类污染长效机制,引导长春市农村各类养殖户实现粪便就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在长春市有条件的乡镇探索建立“谁生产,谁回收”的农膜生产责任制延伸机制,完善废旧地膜和化肥包装物处理制度,拓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途径。各乡镇结合实际,推动秸秆工业化利用、产业化发展,将其变成饲料和有机肥料,减少污染源。

●构建科技保障体系

成立长春市绿色农业技术研究院,以吉林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吉林农科院、长春农科院为依托,加强新农科建设,解决长春市农业绿色发展中的突出难题。集聚中国工程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以及国内外农业科技资源,在长春市优先使用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产品,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培育种业、种植、养殖、储运等科技型农业创新企业。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全国各地各类涉农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来长春兴业创业。采取有效措施,培养大量本土农业科技人员。

二、建立长春标准,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打造优势品牌

●建立长春标准

建立并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藏、销售全过程及操作环境和安全控制等方面的长春标准,把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纳入标准化管理,逐步形成与行业、国家、国际相配套的标准体系。提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标准化生产能力,创造条件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探索在长春市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和企业中推广“农业工业化生产模式”,按工业企业要求,组织专业化、标准化农业生产,使产品具有共同的品质和质量标准。通过研发投入和技术迭代,形成长春农产品的差异性和独特性。推进长春市农业标准与“三品一标”认定相互促进、有机互动。

●深入挖掘文化内涵

注重促进长春市农产品文化价值与重要文化遗产、民间技艺、乡风民俗深入融合。弘扬传统农耕文化,加强老字号、老工艺、老品种的保护与传承。挖掘东北文化、黑土地文化、关东文化的独特内涵,讲好长春农业品牌故事,培育品牌文化认同感。

●征集长春农产品形象定位语

聘请专业机构开展长春农产品形象定位语和标识征集活动。根据长春市地理位置、地貌特点、农业禀赋,凝炼出长春市特色农业价值和品牌形象,形成一种“类文旅”的农业品牌效应,类似于“中国荆楚味、湖北农产品” “河北农产品、百膳冀为先”“生态鄱阳湖、江西农产品”这样的宣传语,既彰显资源优势和价值特征,又易于传播。打造两个超级大单品品牌“长春大米”和“长春玉米”,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同时,组建“长春米业行销公司”,促进两大品种的市场销售。突出“一县一品”建设,由市级农业主管部门统筹,根据全市规划予以实施,可在双阳打造“梅花鹿”产品、德惠打造“小町米”。加强生产企业公共利益意识与行为规范,加强品牌的品质管控。

●培育优势品牌集群

扩大“皓月牛肉”“双阳梅花鹿”等养殖产品影响力,培育“农安三辣”等特色小品种。充分利用好“中国优质粳米之都”“中国优质小町米之乡”称号以及“榆树大米”“德惠小町”“九台贡米”等地域品牌资源优势,吸引更多企业和农户参与品牌建设,打造标准化“原料车间”。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培养一批领军企业和集团,如松江佰顺、林江农业,发挥产业带动和示范作用,放大品牌效应。同时争取长春市更多农产品进入全国名特优新产品名录。适应市场需求,同优质电商合作开发长春“鲜食玉米”等新产品。以长春农科院为牵头单位建立专家团队,加强技术推广,提升装备水平。

●构建发展长效机制

成立长春农产品品牌研究院,每年发布品牌发展指数。建立长春农产品品牌规范和管理办法,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多方式、多业态、多渠道推动产业发展,延伸品牌价值。农业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要协同融合,形成创品牌、强品牌联动机制,将品牌信誉纳入诚信体系。从严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行为,维护品牌及品牌企业合法权益。改变目前农民、企业、销售环节利益分配不均状况,使农民更多地分享增值利益。每年召开长春农产品品牌发展大会,总结交流各地推进农产品品牌工作的好做法。

●加大资金支持

整合长春市各级涉农资金,集中使用,加大对区域公用品牌的扶持力度。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品牌建设。创新投融资方式,吸引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品牌发展。

三、建立大数据追溯体系,推行长春农产品“身份证”制度

●建设长春农产品大数据体系

建立和完善長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构建包括检测数据、溯源数据、销售数据在内的长春市质量安全大数据体系。帮助和支持乡镇(街)农产品监管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配置追溯设施设备。强化相关管理人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责任意识,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对各县市区的乡镇(街)追溯平台、各项业务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部位增加检查频次。

●推行农产品“身份证”制度

建立长春农产品编码体系,条码应用从商品零售到物流供应链全覆盖。建立长春农产品数据库,完成各类农产品数据采集。为长春各类农产品设立二维码,实行“统一标识,一品一码”。全面实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为农产品及企业所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开具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明,包括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等等,对使用追溯系统较好的企业予以补贴。

●实现追溯管理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促进长春市农产品追溯管理体系和各类市场准入标准有效衔接。在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各乡镇(街)设立快检室,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驻。完善法律法规,将不按要求实施质量安全的行为纳入处罚范围,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对一级批发环节的法律责任约束和行政处罚力度。

●对接省级、国家级追溯平台

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国家追溯平台,推进省级平台和国家追溯平台的联接,促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一张网”建设步伐。农业系统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识农产品100%纳入两级平台管理,实现“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及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识农产品等规模生产主体及其产品率先实现追溯。

四、强化与电商合作,树立整体形象,提升品牌传播能力

●加强与电商合作

加强与京东、苏宁、每日优鲜、中粮我买网等企业的深度合作,坚持“平台化+品牌化”方向,共同推动长春市农产品品牌推广。学习青岛、宁波、东莞的经验,与拼多多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打造“长春农产品优品馆”,用更多的优质产品吸引用户。积极参与阿里巴巴“数字粮仓计划”“春雷计划”,争取长春市各县区都成为其数字粮食基地,提升农产品全链条数字化水平。加入腾讯“为村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扩大农产品影响力。探索与农村电商板块中上市企业如深粮控股、农产品等公司合作新路径。

●提升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利用沃尔玛、欧亚集团等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渠道优势,扩大长春市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积极参加中国农交会、春(秋)糖酒会等大型展会。定期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举办农企及优质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探索与中粮、嘉里等国内外知名农业企业合作生产或共创品牌。加大对韩国、哈萨克斯坦等国及“一路一带”沿线国家销售优质农产品力度。

●升级电子商务平台

成立长春电商研究院,加强电商人力资源培训,鼓励具有实践经验的从业者返乡创业,提供优惠政策吸引和留住电子商务人才。运用数字化手段为长春农产品赋能,建设好农村电商服务中心,建设好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店,重点建设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实现初级“农产品”向适合网络销售的“农商品”转变。给予在农村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的各类电商企业在土地使用、水电优惠等方面大力支持。完善路网、电网、通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的覆盖面,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争取进入农业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名录。

●引领品牌文化传播

成立“长春农产品”公众号,及时发布长春农产品的相关信息。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有机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力等手段,把品牌宣传纳入城市整体形象进行推介。在重要街路、道路、高速公路等地设置长春农产品形象宣传牌,坚持让品牌“活起来”。

五、构建质量信任机制,强化监管能力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提升质量安全意识

大力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托乡村振兴学院等平台,对长春市乡村干部、农业技术人员、监管人员、种植养殖大户进行种植养殖领域的各种标准培训。引导生产者、经营者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营造监管部门重视、生产者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消费者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进一步健全检验检测、执法、推广服务机构和队伍,形成管理、检测和执法三大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农残检测体系。增加监管人员编制,加大财政投入,形成监管合力,推动监管力量下沉、资源配置下移。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状况全面纳入社会诚信体系范围。

●创建质量信任机制

形成县乡质量审查、投诉与惩罚机制,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检测。压实生产者责任,设置具有详细信息的合格标贴,提高溯源性。加强从田间地头到餐桌整个链条技术创新攻关。

●加强标准执行监督反馈的科学管理

组织第三方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户企业开展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建立品牌标准化的监督机制,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品牌标准化反馈体系。适应市场需要,不断调整各类标准。

作者简介

常经伟,长春市政协经科委,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学。

责任编辑 王宝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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