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河”是治水模式的理念升级

2020-01-21 03:49朱法君
中国水利 2020年6期
关键词:河湖防洪洪水

朱法君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中心,310009,杭州)

2019 年9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指出“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幸福河”的提出,高度概括了水利工作的根本方向。结合工作实践,从一名基层水利工作者的角度就如何认识和建设“幸福河”谈点思考。

一、“幸福河” 是生态文明的重要标志,水利建设是实现“幸福河”的根本途径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 习近平总书记做出一系列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论述,“幸福河”是这一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人水和谐提出的具体要求。 河流是自然生态中最重要的因子,构成河流的流域覆盖着每一寸国土,联系和影响着山水林田湖草整个生态系统。 要倾力打造 “幸福河湖”, 绝不只是直观意义上的“河”与“湖”,应从更大的视角来认知,从整个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来研究落实,全面系统地将河湖健康、水安全保障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紧密交融,让祖国大地上的每一条河、每一个湖成为人民群众心中的幸福河湖。

中华文明五千年既是一部治水史, 也是人与自然之间供需矛盾不断协调推进的过程。从大禹治水到新中国70 多年治水,水利一直围绕着保障和改善民生而不懈努力。因为良渚古水利工程, 中华文明往前推溯了近千年; 因为都江堰,四川盆地成为福地;闻名于世的杭州西湖,也是从一个蓄水灌溉工程逐步演变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幸福源自于获得。当从饱受洪水之痛到转危为安,当久旱的农田得到了浇灌, 当清洁的水源流出水龙头, 当漫步在如画的水岸湖边,幸福感油然而生之时,幸福河就根植于人民的心中。

每一条河流都有自然属性,丰枯不匀体现为洪水与干旱。 当河流两岸赖以生存的人类数量不断增长、需求不断提高时,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必然随之加大,或者说每一条河流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之间矛盾将进一步凸显。 人民的幸福感取决于对河流各类需求最大程度的满足,但受制于河流自身的能力。 “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必须通过协调河流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之间的矛盾而获得,必须建立强大的工程体系与监管体系来实现,这就是水利的根本任务和手段。

二、“幸福河”是健康的、有生命力的河

新中国成立以来,黄河流域的治理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黄河正朝着“幸福河”迈进。 每一条河要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前提是每一条河必须是人民群众心目中的那条河。 河流自身的健康、生命力是最重要的保障。

河流健康是提供各种功能的基础。 这里的健康是指河流的基本生态系统得以有效维护,上、中、下游承担各自的功能,以上游地区的有效保护保障中下游地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健康并不是原生态。片面追求原生态,并不是生态文明的本意,而应该在最大限度满足人类需求的基础上保护自然生态,同时在保护生态环境过程中协调好人类对自然的各种需求。 衡量河流是否健康,可采用生物多样性与河流水质理化指标等进行综合评价。

河流生命力表现为以河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就河流资源而言, 最重要的是水资源。解决河流资源的天然丰枯不均、实现可持续利用的有效手段,是建设水利工程。通过水利工程的有效调节调度来实现人口资源集聚地区的用水需求, 改善河川径流的时空分布,既实现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各类需求,又有效改善河川本身的丰枯属性。对浙江水库工程建设的研究表明,由于新安江水库等一大批水利工程建设, 目前浙江省水库总库容量接近河流多年平均径流量的50%,有效地调节了浙江严重不均的水资源分布规律,削减了洪水影响,保证了下游地区防洪和供水、生态、环境用水的需求,从而改善了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条件,实现了河流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七山一水两分田”10.5 万km2的浙江支撑起了近6 000 万人口、6 万亿GDP(2019 年数据)的经济社会发展规模。 可以说,浙江人民的幸福感很大程度体现在水上。

三、“幸福河”是安澜的河

防洪安全是“幸福河”最基本、最重要的标志。 我国人多地少,绝大多数人口、生产力要素均分布在河流两岸,防洪尤其重要, 必须保持对我国自然条件和基本国情的清醒认识。 在我国,要实现防洪安全、保一方平安,需要付出更高的代价、做出更大的努力。 随着城市化不断推进,经济要素不断集聚,防洪的要求也会随之提高,从而带来洪水要素的变化。 要清醒地看到,随着区域防洪能力的普遍提高,总体上流域层面的防洪压力也会随之增大,洪水位也将面临“水涨船高”的困境。 所以,“幸福河”必须能经受住洪水的考验,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始终要摆在第一位。什么样的标准才是安全的?我理解的“幸福河”在防洪标准上应该实现“小洪水(5~10 年一遇)不受灾、中小洪水(10~50 年一遇)能应对、大洪水甚至特大洪水(50 年一遇以上)能保命”。 我们无法消灭洪水,但是可以不断完善工程体系,特别是通过水库、堤防、蓄滞洪区的联合调度来尽可能地削减洪峰, 工程体系是实现防洪安全的主力军。

防御流域特大洪水依然是整个防洪体系中的“短板”,因为特大洪水有较大的不可预见性。 虽然经历过“98 大洪水”的考验,各级政府也有了相应的预案,但如何将预案有效落地存在不确定性。 打造“幸福河”,应将防洪能力作为硬指标,做一次全面的摸底、提升。 针对不同河流、不同保护对象制订全面细致的工程措施与应急调度、 抢险方案,绝不可因一场洪水而冲淡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四、“幸福河”是生命之源

用上水、用好水是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最根本体现。 一直以来,祖先、前辈致力于改善用水条件,蓄水、挖井保障有水喝,引水灌溉保障农业生产有饭吃。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有水用、有饭吃”是水利对战胜疾病和饥荒做出的巨大贡献,也保障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但是随着人口和经济总量的不断增长,用水总量和结构也发生了变化, 全国的水资源保障面临整体性压力,局部地区出现了用水紧张局面。

水资源的安全保障是“幸福河”的最重要指标。 生活用水是最基本的用水需求,必须在节水基础上优先保证。 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各类用水需求,是支撑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要素资源, 其合理需求也应尽可能得到保障。 但这部分用水需求,必须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不可侵占基本生活用水和河流基本生态用水。 在水资源分配利用上,如果管理不当,造成基本生活用水不足或者产生生态矛盾,获得感、幸福感也会大打折扣。

保障生活用水和生产发展用水的同时,也要保证万物生存生长的基本生态用水。 生态用水需求与环境用水有较大区别。 生态用水是水资源分配使用的一项刚性需求,也是生态文明理念下水资源配置需要转变的一个重要观念。保障维持河流湖泊基本生命健康的生态水量,必须与人类最基本的生活用水同等看待,将其看成一条“红线”。 浙江省目前正在修编《浙江省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就这一课题进行探索,力求水资源配置管理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五、“幸福河”必然要求传统治水模式升级

近年,治水理念不断提升,河流生态治理、美丽河湖建设等实践探索在全国各地取得了瞩目成效,获得了全社会广泛好评,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防洪安全的幸福感来自于对比。 饱受洪涝之苦的百姓在免受洪水危害时,幸福感随之而生;但是随着洪水退去或者习以为常,防洪安全所带来的幸福感也会淡泊。 用水需求的满足感同样也会有“疲劳”现象。 在保障这些基本功能得到满足的同时, 如何更高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是“幸福河”打造过程中值得研究的内容。

浙江省2013 年年底启动开展“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五水共治”,做出了有益探索。 随着全社会治水的系统推进,城乡水环境不断改善,目前全省全面消灭了劣Ⅴ类水,优于Ⅲ类水水质标准的河湖比例占到88%,并以此作为维系的目标。 防洪排涝、水资源保障、节约用水等工作齐步推进,人民群众认同度、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 在“五水共治”取得一定成效基础上,浙江省又连续两年将“农民饮水提升”“美丽河湖”建设作为浙江省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十大民生实事进一步推进,将河湖治理作为生态省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全省频频出现治水的“网红”地,类似仙居县永安溪的美丽河湖遍地开花。百姓在治水和管理中,参与其中、乐在其中。这些美丽河湖,为百姓带来了收益与便利,寄托着情感与乡愁,拉近了人与水之间的距离,这正是人民心中的“幸福河”。

六、“幸福河”评价体系应尽快建立

河流是大地的血脉,幸福的源泉。 “幸福河”到底应该怎么建?需不需要有一套指标体系来指导、评价和考核?建议求同存异、刚性与弹性互补。 在制订指导意见和评价考核内容中,充分考虑各地自然条件、自然生态以及需求、文化差异,不搞“一刀切”。 要对防洪安全、水资源合理需求保障、生态环境要素等设定必要的“刚性”约束,将河流景观、水文化、休闲便民措施等作为“弹性”指标,重在引导,而非考核。 应把评价的主体交给人民,只有人民才能真正感受到幸福与否。 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满意度测评,及时反馈民众的需求和愿望,及时调整河流治理与“幸福河”打造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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