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瑞峰
【原题呈现】
阅读下面文字,根据要求作文。(60分)
子夏问孝。子日:“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论语·为政》
父母对孩子的爱,源于我们不怀抱过高期望,源于我们不在子女身上修复自己的失败和不足。
——[英国]艾伦·麦克法兰 对此,你有怎样的体验和思考?综合上述材料,写一篇文章。 注意:①角度自选,题目自拟,立意自定。②明确文体,不得写成诗歌。③不得少于800字。④不得抄襲、套作。
【名师解题】
两则作文材料,一古一今,一中一外。第一则选自《论语》,“色难”,即“对父母保持和颜悦色,是很难的”。它暴露了一个古今皆有的问题,子女在尽孝上只重物质而不重精神。第二则材料摘取自英国的艾伦·麦克法兰的一段话,指出父母不能要求子女给予无条件的爱和服从。它暴露出来的问题是很多父母以爱的名义来绑架孩子。往往以自己的愿望去要求孩子,把自己未完成的心愿转嫁到子女身上。
材料指向,子女如何正确地尽孝,父母如何正确地尽“育”,以此而进行综合思考。最佳立意,是在“孝”和“爱”之间找到适切的平衡。如果侧重一方,兼顾另一方,亦可。总之,要强调双方的关系。
有些学生的观点立意,是偏向一方的。但论述过程又是兼顾两方的。这样也是符合要求的。只要论述过程体现双方关系,都是符合要求的。【佳作示范】维桑与梓,必恭敬止
@祝梓睿
《诗经·小雅》中有“维桑与梓,必恭敬止”这句诗,来阐述父母爱子与子女对父母的爱和态度.诗中描述的父母,育人如育树一般,要健壮孩子的人格,而孩子也要主动回报性地孝敬父母。这恐怕是家庭教育最理想的胜境了
父母对子女的爱,始于付出。但所有的付出,必须先明白生命的意义。需得先明白“你们的孩子,都不是你们的孩子。乃是生命为自己所渴望的儿女。他们是凭借你们而来,却不是从你们而来,他们虽和你们同在,却不属于你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大部分的父母总爱强加自己的意志于孩子之上。之前上映的电影《狗十三》深刻揭露了中国父母对孩子意志摧残的恶行。诚然,如同影片中主人公李玩一样,我们为人子女者同样承受着被压抑的痛苦。父母的行事准则总是基于:我爱故我付出,而你作为孩子,就要有孩子的样子来承受这份爱。否则,硬性干预是必要的。当真如此吗?这是对生命的哺育,还是对生命的操纵?毫无疑问的是,孩子变成了父母生命的延续。
父母可以给他们以爱,却不可给他们以思想。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父母之爱子,除了要给予孩子生命的自由,更要给予生命的自然。任何以爱之名强加的意志都是对生命的扭曲反观“桑梓”,所有的美感正源于纯洁的爱父母在院子里种上桑树和梓树,桑树有桑树的样子,梓树有梓树的样子一它们有不同的生长时节、育树方式最终长成,是因为都长成了它们自己的样子,父母爱人的能力在育树上展现;孩子看着树木生长,学会让爱在心中生长。“桑梓”之美,在于爱的传递。
孔子提出了传递后的要求——孝顺。同时又给它划了一个上界——悦色。这样的孝顺,不是被教条般地强调和机械式地行动,而是要出于内心,化于和平,即为最自然而然的敬爱。可以说,这是一个典型的“投入——产出”式的过程。孝敬的质量相当程度上仰赖于曾经历的家庭教育。当孝顺遇上父母的伤害,它就变得刻意而隐忍了。且不说这离“悦色”越行越远,就连它原本善意的意图都不复存在。一切源于真心的行为不再,子女只得依托物质补充孝顺的里子,纯粹只为应付这份传统美德给予的重担
“悦色”何其难啊!脸色的和悦不仅是子女为人品质的体现,更是对父母之爱最好的检验。这份结果的背后隐藏着爱的无力。
我们成人后所做的很多事情,都是在弥补童年时代的伤痛。父母对孩子童年的影响是巨大的。种种以爱之名的掠夺终将成为下一代的掣肘,都会在若干年后得以显现。“桑梓”的教育是有其先后的,先有正确的爱和对生命的思考,才有另一个生命的触动和领悟,“恭敬”随之自然生成。家庭中的爱与孝顺是人古往今来的难题,更是人古往今来的课题,一人人都在两个角色中互换,只有不甘于伤害的勇敢的心,才有跳出轮回的希冀。
【名师点评】
这篇佳作,能体现作者有较为契合的立意以及缜密的思维。首先,标题取自《诗经·小雅》,诗歌中表达的意思是,对待父母、家乡要怀有一种崇敬的心理。而句子的原义是描述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问题的。作者把它作为引用,描述父母与子女之间最理想的关系:父母育儿先以人格为重,子女对待父母要孝顺主动。这也是作者提出的中心论点。
第二段写父母对子女的爱和付出,不能盲目,先得明白生命的意义。引用纪伯伦《先知》中的诗句,“孩子不是我们的孩子,而是借由我们的弓射出去的箭”,来表明孩子们有独立的人格。因此,不能将自身的意志强加于孩子。在父母能否强势地影响孩子这一问题上,应保持审慎的态度,父母的意志不能代替孩子的选择和方向。
第三段继续强化观点,任何以爱之名的意志强加都是对生命的扭曲。而孩子的健康成长,犹如“桑梓”,进一步用“桑梓”的内涵来做比喻,万物有时,育树有节,树人亦犹如树木,孩子们看到父母给予自然的爱,也就自然接受了爱的传递。
第四段,指出孔子谈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另一方面,孝顺。并提出了作为孝顺的最好方式是“悦色”。同时,从事理上进行了分析,不是以精神关爱为初衷的而只是依托物质为补充的孝顺,不是真正的孝顺。
因此,最后一段将父母与子女间的承递关系做了统一:父母对子女先有正确的爱与对生命的思考,子女对父母才有爱的触动和生命的反哺。于是,“爱育”和“恭敬”在某种层面上,达到了高度的契合和统一。
本文立意深刻,在“尽孝”和“尽育”的关系论述上,贴切严密,理据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