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幼陵 郝益东
关键词:游牧生产 游牧变迁 游牧生态
一、游牧生产
(一)关于四季游牧的搬迁次数
以“夏秋抓膘、冬春保膘”为目的,传统游牧每年须搬家20次左右,每个季节都不止搬一两次。特别是秋季牧草营养富集时“走敖特尔”应三五天搬一次,使牲畜尽量多吃少走快速“抓油膘”;牲畜在冬季吃雪代水、刨雪吃草,为防止游走过远造成积雪磨伤蹄腿,需要及时搬到能够就地采食的草场。人为减少实际所需的搬迁频次实质是在减弱游牧的效能,也意味着定牧对草与畜的影响在增强。
(二)游牧是否随意自由流动
史料和现实证明,从古至今草原都处于有归属、有管理、有允许放牧范围、使用者互相关联制约的状态,不存在完全的任选草场自由迁徙。
在古代游牧社会,草原归属层层所封的领主和王公管辖。元代还设立“嫩秃兀赤”草场官职。清代按旗设界,分佐领(苏木)、什户长管理营盘及草场。94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之后,草原管理权由人民政府行使。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时期,适应生产队成为经营草原的基层单位,将历史形成的常年移动范围划界固定。改革开放后,为解决草原畜牧业的内在矛盾和面临的现实问题,逐渐形成了以法制为中心、三权分置的草原管理体制。
(三)游牧是否可以任意选择草场
天然草原虽然广阔,但是同时能够适合时令特点和牲畜繁育周期的草场比例有限,各季营地的可选择余地其实很小。相邻牧民利用草场放牧是既合作又制约也有博弈的过程。例如,在春营地要完成接仔保育、度荒保畜的几个关键生产环节,选择区位、地形、水源和采食条件都理想的草场充当春营地实属不易,甚至成为权势角力的焦点。
(四)关于使用现代装备游牧
就经济性而言难以兼容。游牧属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无法核算成本,跟群放牧、牛羊群值夜、夜以继日兼做衣食用品,都视作无人工费用。而使用现代设施装备如果不讲求投入产出就难以为继。
不排除特定生产环节使用某些通用器具。例如游牧状态下利用现代运输工具救灾;现代牧场利用房车和水车到边缘草场远牧。
(五)游牧与建设型畜牧业的产出水平是否等同
游牧转变为建设型草原畜牧业必然伴随产出水平的提高,包括繁殖率、成活率、保畜率、出栏率、产肉率等产出指标的提高。而反向变迁产出率必然下降。这是因为定居放牧行走距离缩短,摄取的营养转化为畜产品的比例高,游牧行走距离长,消耗大量体能和营养,畜产品减少。
(六)关于划分季节营地搬迁与轮牧本义的区别
划分小区交替放牧与轮闲为划区轮牧。在若干个围栏草场内轮替放牧为围栏轮牧。如果单纯转场维持自然放牧,没有控制性轮闲就没有轮牧的生产要素。
轮牧的实质是基于基础建设的主动控制。其特点是草场在牧草生长期和枯草期都能普遍均衡利用。产出的增加主要来源于青草期(青草期抓膘,枯草期保膘)。青草期的輪牧可以使牧草的充分利用和补偿再生轮闲交替,从而营养总量增加而且可持续。
季节营地游牧的实质是基于自然条件的被动选择。其特点是暖季草场在青草期集中频繁过牧,牧草缺乏再生和补偿生长的机会;冷季草场在牧草营养丰富的青草期闲置,待到木质化的枯草期才放牧。暖季草场过牧退化和冷季草场闲置半闲置两种极端状况在草原上并存,并且由水源条件决定而长期固化无法替换。例如冷季河湖结冰后,游牧牲畜只能依靠吃雪补水,这时无水草场因暖季缺水而无法放牧,枯草整株存留有利于保存积雪,于是成为理想的冬营地。反之,草场是否具有饮水条件则是能否成为三个暖季营地共同的决定因素。蒙古高原河湖流域的近水草场大约只有四分之一左右,需要充当三季营地(即全年大部分放牧时间),显然不可能有轮牧轮闲的余地(以放牧牛羊当日能否到达饮水地点来衡量,无水草场在天然典型草原中的比例约占60%以上,在天然荒漠草原中约为80%以上)。
可见,划分四季营地游牧和通常“轮牧”一词的本义及内容都不相同。换言之,轮牧主要是在青草期使牧草充分利用和补偿再生轮替,既增加营养总量,又提高牲畜的利用率。而牲畜在季节营地之间移动并不能起到这些作用。
二、游牧变迁
(一)游牧变迁是历史必然
在当代世界,提高生产率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两大动力推动游牧必然变迁发展。欧亚草原已无完全依附自然的游牧生产;中国北方的草原游牧转变为建设型草原畜牧业;蒙古国名为游牧,实际上长年很少搬迁,国家出台文件着力发展集约化畜牧业;中亚国家暖季长距离转场的半游牧面临成本高、草种劣质化、生态退化危机等问题;俄罗斯及东欧的草原放牧基本终止;西亚游牧处于残存状态。
在世界著名的另一个大草原——北美草原,曾经存在过100多年的半放野半游牧(即牛仔露营巡边、放野牛群自然生息、春秋定时围拢分群),转为现代肉牛产业后只有个别偏远牛场在适宜时段利用房车远牧或隔时巡视牛群,可以视为游牧的残留痕迹。
(二)游牧转为定居并不是脱离实际的行政行为
实践证明,定居是牧区各方面综合发展的客观结局。
首先,物质生产增强和人居条件改善是定居的内在动力。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后,原有游牧地区转为定居放牧,都是在生产生活设施配套的基础上群众自发形成的。资金、物资、人力等条件决定政府无力安排部署定居建设,只能在“建设养畜”方针指引下开展打井、打草储草、搭棚盖圈等生产性建设。各地实现定居有先有后,但一致的路径都清晰地表现为:生产设施建设配套——畜牧业产出增加——改善人居条件需求推动。
其次,定居过程体现了群众自愿、自主、自我积累资金的特点。以地处偏远的东乌旗为例,最初的半定居出现在上世纪70年代,少数生产队自主为本队牧民建设了冬春定居点。建成的第一年只有部分牧民愿意试住。第二三年定居的优点逐步得到公认才全部入住。接着又出现了另一个新问题——到了夏季牧民也不情愿搬离春季定居点。于是,从季节性定居进一步转变为全年定居成为群众全面改善人居条件的新要求。到80年代之后,牧民普遍自发地在所承包的草场上建成永久性住房和棚舍。
再次,对于定居建设由牧民自主抉择,政府完全坚持从实际出发。例如,二连浩特市附近的一个苏木本来具有比较好的建设定居点的条件,但是在锡林郭勒盟大部分牧区都实现定居放牧之后,该地群众仍然认为他们具有更好的游牧优势。直到90年代周边牧民定居的优点和经验成为公认共识,才集中修建了配套水平更高的定居点。
伴随着畜牧业生产发展和基础设施配套,内蒙古在全国牧区中整体定居最早最快。2009年国家首次下达“游牧民定居工程”投资时,内蒙古的牧区依靠牧民积累已经基本全部定居。牧户至今普遍重建过两三次住房,人居条件越来越好。
(三)关于定居放牧能否再恢复游牧
1.恢复纯粹的自然游牧已无可能
因为定居放牧和游牧不仅形式不同,而且生产要素组合、生产环节构成与形态、牧民的劳作等方面都有实质性改变。定居放牧时基于建设的生产要素逐渐增多,相应要讲投入产出和经济收益,草原利用管理单元相应变小。游牧是利用自然生产要素自产自用为主,主要投入品是自有的人力和牲畜,成本内化而可以不加核算,要求共用的草原足够广阔。
从解放劳动力来讲,定居放牧对牧民“守群看牧”的依赖性降低。一些围栏轮牧合理的牧户一般情况下放牧时基本“人不跟群”。恢复游牧必须“人不离群”,既增加劳动负担,又减少闲暇时间。一些地方还要流入外地“羊倌”,不合理增加草原的人口负担。
从生产水平来讲,恢复游牧相应要把牲畜数量限制在所占用草原的可承载程度,畜产品产出率降低到畜群自然周转的水平。传统四季营地游牧时,暖季草场集中频繁采食造成牧草再生和营养积累能力下降,冷季草场在青草期闲置待牧草木质化后才放牧。两种极端状况都大量损失了营养物质,直接制约着牲畜的牧养规模。草原承包经营后的普遍建设、均衡利用、分散放牧使实际载畜量增加不止1倍。恢复游牧至少应当缩减一半牲畜。当代社会经济条件不存在人为剧烈减人减畜和降低物质需求的途径。
此外,游牧生产方式决定的游牧生活方式,与改善牧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特别是人居环境的民生目标相悖。
2.没有先例和实证
国内近年来有些学者提出重新恢复游牧的主张,但是没有见到实现路径的阐述和实际例证。从字面判断可能是设想一种既要利用已有建设成果,又要大范围共用草场的混合生产形态,或可称为设计型游牧,实质并不是传统意义的游牧(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只要建成的水井继续使用,其周围草场就不可能在青草期不放牧,保留到已经失去大部分营养物质的枯草期来充当冬营地。所谓的恢复四季游牧也就名存实亡)。这种设计型游牧在空间格局、生产要素的组合方式、体制机制等问题均未理清的情况下,仓促将牲畜“归大堆”只能事与愿违。例如现行草畜平衡的载畜量是依据分散化的可利用牧草资源量确定的,大大超过划分季节营地自然放牧的养畜规模。如果不减少牲畜数量只恢复游牧形式,无异于以“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方式摧毁草原植被。
(四)关于合作制能否恢复游牧
1.恢复纯粹的自然游牧不可能(原因同上)
合作制的本义是提高生产率,恢复游牧必然降低草地生产率和畜群生产率,与合作制的实质背道而驰。
2.能否发挥运用游牧技巧的一些优点取决于解决具体问题的有效性
例如频繁搬迁和已有建设格局的衔接;草原的均衡利用——放牧空间均衡和牧草资源利用率的均衡;搬迁工具的比选——畜力草原列车占用产品畜和汽车搬迁的替代成本;牲畜游走增加对草原践踏的生态影响评估;生产收益的维持与增长;牧民改善人居条件及其他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的满足;牧民分工与绩效监管等。
(五)关于草原承包是否照搬农田承包
对内容、路径、时序稍作考察就会明白,二者不存在照搬关系,而同是改革开放政策的“孪生子”。
首先,从牲畜单承包到草畜双承包是内在矛盾交织的产物。改革开放后集体所有制牲畜全部实行“作价归户”,实践证明是牧区生产力的一次大解放。与此同时,生产领域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矛盾。一是牲畜私有与草场共用存在体制性不协调,牧民对“畜”与“草”有无自主权决定二者趋于一荣一衰。二是基层分配放牧营地的权力主体——生产队解体后,放牧草场处于无管理状态。三是近水草场成为抢牧的重点,牲畜蹄痕显露、植被稀矮甚至寸草不生的面积迅速扩大。四是近水草场过牧退化和无水草场闲置半闲置的失衡状态加剧。五是牲畜归户后总头数的增加速度空前,草原整体上遭受到越来越大的放牧压力。六是牧户间牲畜拥有量迅速拉开差距,“牲畜多—草权大—增畜多”的循环驱动贫富两极分化加快。七是牧民之间的涉草纠纷增加,而调解消除却无所遵循。
其次,内蒙古草原承包的嘎查最早出现在1982年(老道板嘎查),1983年有的旗部署全旗推行(东乌珠穆沁旗、巴林右旗)。1984年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是最早明确草原两权分离、承包经营的法规。在这一时段,全国农田承包还处于探索争论、形成制度的过程之中。
再次,安徽省的小崗村在全国最早秘密进行农田承包的前后,内蒙古自治区有的地方在牧业“三包一奖”中事实上有草场短期承包到组到户的内容。
(六)评价游牧变迁须从兼顾草原的三重属性出发
草原具有自然—社会—经济三重属性,综合表现为不可偏废的多种实用功能。自然属性伴随草原形成而产生,当代更关注生态屏障、环境修复、生物多样性、碳汇等功能;社会属性伴随人类社会出现而产生,当代更关注民生保障、公平正义、社会和谐、文化传承等功能;经济属性伴随游牧生产成型发展而产生,当代更关注生产资料以及财产权益、投入产出、生产效率等功能。
俄罗斯草原可以作为功能偏废的对照例证。近代以来俄罗斯的草原畜牧业基本终止。现在大面积草原闲置(无人区)和牛羊产品短缺并存。草原生产功能和民生功能缺失,文化功能弱化,单纯体现生态和自然资源功能。这种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失衡模式,其它国家应避免重蹈。
(七)关于定居放牧是否等同于农区畜牧业
牧区定居放牧稳固了畜牧业是主业的地位,可以兼容划区轮牧(包括人工草地轮牧和日粮式放牧)、草场分片轮休、围栏輪牧、半牧半饲(接羔、越冬)等多种放牧形式。而农区畜牧业是从属的副业,或者是独立的工厂化养殖。二者从本质到形式都不相同。
(八)关于定居放牧是否等同于圈养舍饲
合理放牧是成本最低的营养供给途径,也是牧民定居后最基本的生产方式。完全圈养舍饲在牧区既不合理也不可能存在。接羔、过冬、抗灾、育肥等环节的补饲舍饲是提高生产效率的局部改进,并不能改变放牧是草原畜牧业的基础这一最基本特征。
三、游牧与生态
(一)关于游牧与草原生态的内在机理
有些断言认为游牧就能保护草原生态,究其依据可归结为一些过往的表象关联。其一,自然灾害是游牧的“草畜平衡器”,牲畜总体不会超载。当前牧区具备了强大的防灾抗灾能力,靠自然灾害抑制牲畜超载过牧的作用不复存在。 其二,天然草原的大部分是无水草场(约占3/4),游牧年代青草期无法放牧,常年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植株可以保持原生高度,宏观景象掩盖了近水草场的过牧退化。其三,历史上蒙古高原人口波动剧烈,很多年代存在无人无畜区域,植被保持原生状态。当代大部分草原已经没有无人区,基本不存在未受扰动的原生天然草原。其四,出于一些习以为常的文化概念。例如,本来草本植物中只有生长在微碱性下湿滩的芨芨草可以掩没牛,其它草种高过羊的也很少,但是“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诗句流传了千余年,却使外界误以为牧草高过牛和羊才是应有的草原景观。再如,史学家司马迁两千多年前写的“逐水草迁徙”原本揭示出古代游牧经常移动的特点,后世流行为“逐水草而居”,赋予惬意居住和诗情画意的追求。
实际生产的客观状况是,局部草原的不均衡过牧退化在游牧年代也不可避免。例如摄取营养集中依赖暖季的近水草场,充当春营地的草场十分稀缺,都处于年复一年的过度利用状态。再如应对纷争常常采取“古列延”(圈形)驻扎和迁徙,更使人畜密集于河湖附近。还有,小河小湖干涸使所覆盖的近水草场随之也变成了无水草场,迫使畜群向大河大湖沿岸聚集,进一步加重过牧退化。
(二)游牧民是否能主动控制牲畜数量保护草原
在丰与欠都由自然年景决定的游牧年代连保活都不易,更不可能人为限制牲畜头数。相反,可以举出“富者竞相增畜”的例子——自治区成立时东乌珠穆沁旗约半数牲畜为少数富户所有。1950年代对几个超大富户的牲畜实行赎买,建立了3个旗县级的公私合营牧场。说明在游牧年代个人对牲畜数量的追求并没有主观上的止境。
(三)关于靠牲畜游走排泄对草原施肥
游走排泄施肥和践踏草场是同时产生的正负生态作用。有牧民验证全天放牧和半天放牧的采食量相同(粪球数量相同),游走践踏草场却相差一倍,于是带动远近牧民改为半天放牧以保护草原;近水草场蹄痕显露是频繁践踏造成过牧退化的表现之一;基层群众根据“蹄腿论”的经验进行“减羊增牛”结构调整,以求减少践踏保护草原生态。可见把牲畜增加游走施肥当做追求目标并不合理,反而会跑瘦牲畜。
(四)断言三权分置导致内蒙古草原退化缺乏依据
首先,三权分置改革由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进行部署,各地开始安排落实刚两年就有学者以此为题在国外著名期刊发表了研究论文,显然缺乏相应的实验依据和实践检验。其次,一项法权制度改革取决于很多方面,植物演替退化问题有很多原因,对二者要建立因果关系必须排除很多无关联因素,无法由单一学科得出确切可信的结论。再次,对照同处欧亚草原的中亚国家和蒙古国,都存在草原退化的问题。只对我国把原因归咎于管理体制,需要有相关因素比较研究的论证。此外,一概认为内蒙古草原仍然处于普遍严重退化状态,与近些年来多次遥感和实测的资料不相符合。
(五)弘扬草原传统文化是否必须恢复游牧生产
传承草原(游牧)文化和实行现代生产可以兼容发展,相得益彰。内蒙古有不少家庭牧场现代化生产特征明显,同时民族文化生活更丰富,有的还成就文化名人。实践证明,建设型草原畜牧业的发展为弘扬民族文化提供了资金支持和社会基础,促进本土文艺作品创作、游牧文化产品开发和草原人文精神的弘扬。民族文化比境外同民族地区更显繁荣。
从世界范围来看,生产方式现代化有利于弘扬草原文化。北美草原半牧半野的“牧牛王国”变迁后产生了两个对世界影响巨大的结果——牛肉生产高度现代化和牛仔(草原)文化经久不衰。而北欧萨米人试图通过维持驯鹿游牧生产方式以全盘保留传统物质文化生活,因种种原因不断遭受冲击,处于“盆景”状态。
(六)关于蒙古国靠游牧保护了生态的断言值得商榷
首先,蒙古国的主流观点是要维持草原游牧,但是实际上畜群长年很少搬迁,大部分牲畜一年四季基本上都固定在某个河湖附近的草场放牧。主要原因一是先占用近水草场的人一般不愿意再离开;二是适合游牧的畜力“草原列车”基本消失;三是使用高费用的汽车进行搬家无法满足游牧对搬迁频次的要求;四是在河湖流域固定圈栏和房屋的自发建设不断增多,生产生活条件优于其它草原地区。
其次,蒙古国的不少研究报告认为草原荒漠化呈加速态势。据一次国际环保会议的材料显示,放牧主要依赖的水源小河小湖断流干涸的数量在快速增加。另据2017年蒙古国政府主管部门向议会的报告称:气候变化、对草牧场的不合理利用以及无序的矿产开发等多种因素导致76.8%的土地已遭受不同程度荒漠化,而且仍以较快的速度向东方省、肯特省等优良草原地带蔓延。
再次,近几年雨水丰沛,蒙古国的牲畜头数每年增加几百万头,近水草场遭受空前巨大的超载过牧压力。十多年前政界、科技界、畜牧界出现的改变游牧的声音不断增强。据新华社报道,2018年蒙古国出台纲要文件,要求着力发展集约化畜牧业。可见,蒙古国并不是解决草原生态问题的可借鉴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