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雪雁,谢金晶
(湖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依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截至2010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占全国人口比重的13.26%[1],中国同时也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中国已然是老龄化社会,更有向高龄化社会发展的趋势,预计到202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将提升至17.8%,高龄老年人将达到2900万人。[2]
对此,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起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3]48,持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4]
孝文化要求人们赡养父母、尊老敬老,从其核心要义上讲,它与养老问题具有天然密切性。当前学界针对孝文化与养老问题的研究,业已取得丰硕的成果。郭玲等通过剖析青年孝道德观念的缺失导致的养老责任丧失的问题,提出通过孝文化的软动力加强青年孝德教育的重要性[5];向安强等通过分析孝文化内涵及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将孝文化融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路径[6];刘瑞娟通过充分挖掘孝文化的资源,提出德法并举以促进孝文化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融合路径[7];杨清哲从文化视角入手,提出通过弘扬并充分发挥孝文化的功能以缓解农村养老困境的路径[8];程静通过剖析孝文化在农村家庭养老功能中弱化的表现及其原因,提出重建孝文化以完善农村家庭养老的策略[9];黄健元等通过对史料的检视及对江苏的实证调研,指出以贴近时代的孝文化理念指引家庭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10]。尽管学界对于孝文化与养老服务的内在关联与融合路径把握得较为准确,但纵观当前研究来看,主要集中于孝文化与家庭养老和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融合研究,而对于社区养老方面的研究,相对不足。
囿于我国长期城乡二元体制的束缚,政府惯于将经济发展与管理服务的重心放在城市,由此一边是城市的繁荣兴旺,一边是广大乡村地区的日渐凋敝,乡村的人财物大量外流导致“空心村”频现,“乡愁”亟待培育,广大农民群体得以安居乐业的乡村社区尚待建设完善。另外,乡村因地形资源、经济基础及社会结构上的差异,塑造了各具特色的乡土底色,在市场经济与国家政策等现代化力量的催化下,乡村内在的复杂性又开始加剧演化,这便导致针对乡村社会及社区进行建设和治理相比城市要困难得多。结合当下实际,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市社区得以快速发展完善,一方面它享受着城市经济发展带来的各种红利,另一方面政府对于城市的管理已积累丰厚的经验,在经济基础与管理水平的相互强化下,城市社区的各项配套设施日渐完备,社区建设形成一定规模及成效,这也使得城市社区开展各项服务工作具备良好基础,实施各项政策创新更为顺畅,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有望稳步推进,以实现治理成效与服务质量的相得益彰。对此,结合实践可行性进行界定,本文所指的社区为城市社区(包括建制镇),下文亦同。
在当前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微观单元,一方面它是政府管理的薄弱地带,另一方面它又是直接联系人民群众,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养老问题既是政府重要的一项公共服务,又是政府关键的一项社会治理任务。赡养父母固然是子女的责任义务,但从现实来看,在城乡社区中,抛弃老人、虐待老人等问题并不鲜见,既反映了家庭养老功能的缺位,也向政府的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如何将社区养老作为对当前养老问题的消解途径,以实现社区对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社区养老何以可行,既反映着政府的社会治理成效和公共服务效益,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政策愿景下,其又具有浓厚的现实意义。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百善孝为先”,孝道作为传统儒家思想的核心要素,不仅在几千年的历史中得到统治者的推崇,其积极面更以传统文化精华的形式流传下来,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并逐渐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系中,在社会主义新时代中焕发新生机。孝文化作为一种精神力量或道德准则,尽管它不像法律法规等制度性文件具有强制力,但它能够依托各种文化载体进行传播与扩散,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进而潜移默化地引导、改造人们的行为。
不深刻把握孝文化的内涵,则无法对人们的行为作出准确的评价与指引。对此,计志宏通过理顺传统孝文化在我国历史中的源起与嬗变,认为传统孝文化的基本内涵包括:养亲尊亲,善事父母;生儿育女,珍爱生命;尊老爱幼,和谐万物;承志立身,光宗耀祖;移孝为忠,忠孝相通。[11]传统孝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优秀文化精华流传下来,其必然要在新时代焕发出自身的新生机与活力,在新时代发挥精神感召作用,才能在时代的发展中保持自身的价值地位。王红艳从稳定家庭养老,保持家庭和谐;规范社会秩序,构建文明社会;传承优良文化,培育优良品德三个方面阐明了孝文化的当代价值。[12]
任何文化的传播与发展都要融入具体语境中,在具体操作层面实现它的可实践化,孝文化也不例外。笔者引入孝文化,并非要用孝文化的优秀内涵掩盖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而是从现实出发,为解决养老问题寻找可发挥作用的价值指引及精神力量。在当前的养老问题上,仍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这实际上也为将孝文化融入养老问题提供了现实依托与切入点。当前我国养老问题主要面临如下几方面现实困境:
1.养老责任淡化与家庭养老缺位。父母将子女抚养成人,在子女逐渐成熟的过程中,父母也逐渐衰老,代际间的责任开始由向下转变为向上,子女反哺、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孝文化的核心内容,子女的养老责任既有法律规定,也有道德要求。从情理上看,子女应当切实履行养老责任,能够善待、敬爱父母,让父母居家以安享晚年,从而实现代际的顺畅更替,维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但不可否认的是,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对年轻人带来学业、工作、晋升、收入、婚姻、生育、购房等方面的压力。年轻人如“一叶扁舟”漂泊在时代的洪流中,如何能够不被大风大浪所吞没,年轻人往往选择“理性”作为自己的行动逻辑,即保证自己独善其身,这其实也是一种“利己主义”思维,只是因其存在而逐渐被社会默认接受。
当前,年轻人过度关注自身存活及切身利益,实际上也会导致他们对他人及社会关系的漠视,这也无可避免地淡化了年轻人对父母的养老责任意识,且随着此类现象的发展,也加剧了养老问题的严重程度,使家庭养老陷入了困境。孤立抛弃老人、殴打辱骂老人等问题不时出现在城乡,随着子女成熟离家,老人也进入了“空巢期”,子女因自身忙碌而无暇陪伴、照顾老人,这也导致老人在人际交往中的空洞及心理上的孤独无助,子女长期不归家,老人生病甚至在家死亡许久才被发现。老人得以颐养天年,必然是居家幸福、身心健康、儿孙满堂的美好生活,在当前年轻人养老责任逐渐淡化的现实背景下,实际上导致了家庭养老功能的缺位,进而演化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加剧了政府的工作压力。
2.养老服务匮乏与老龄产业不足。尽管从宏观层面上看,“十二五”结束时已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4],但结合当前实际来看,仍然可以发现,城乡、区域间养老服务的发展水平及发展质量不一,从当前社区普遍状况来看,主要体现在社区养老服务的整体匮乏、设施陈旧、服务容量小、从业人员水平不高、经费缺乏及运行不畅上。
作为对传统家庭养老的补充与提升,社区养老立足于居民社区,通过设立社区养老服务站,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引进先进、高素质的专业从业人员与现代科技,制定并执行科学合理的机构运行章程和养老服务机制,向社区内的老年人提供日间护理、生活照料、健康监控等专业服务。它不同于传统的家庭养老或社会养老模式,而是以社区为依托,将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引入社区,一方面充分利用了养老服务机构的专业人才与优质服务,为社区老人创造更为舒适的晚年生活;另一方面又有助于将社区中的老人集中在一起,充分发挥“熟人社会”的凝聚效应,将各家各户单一的“小家庭”进行重组,构建起立足于社区的整合的“大家庭”,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充当老人们的“子女”,向社区老人提供日常服务与生活照料,实现在社区中的就地养老,打通养老服务机构向居民社区辐射的“最后一公里”。
尽管社区养老模式能够对当前的养老问题提供一定的解决思路,但实际上当前城市中老龄产业的发展仍然严重不足,乡村老龄产业的发展甚至尚未起步。究其成因,老龄产业具有“投入大,风险高,回报低,资金成本回收慢”等弊端,与老龄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亟待健全完善,适合老龄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尚待培育。在目前难以吸引足够的社会资金投入老龄产业的现实背景下,老龄产业主要由政府注资进行建设与运营,政府也往往习惯于采用传统的行政命令进行管理,一方面在管理机制与运行模式上容易僵化,另一方面由于缺少较为活跃的市场竞争机制,使得公办老龄产业容易陷入体制僵化、缺乏创新、运转迟滞的局面。
3.服务形式单一与文体活动缺乏。囿于当前养老服务机构在数量及质量上的整体不足,在缺乏良好市场竞争机制的情况下,对于优秀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与吸引缺少足够的活力,老龄产业的专业从业人员及高素质服务人才队伍仍存在巨大缺口,且各种养老服务资源及专业人才主要集中于公办或商业性的大型养老服务机构。尽管社区养老服务站也能够引进养老服务的专业人才及必要的养老服务资源,但其整体质量远无法与大型机构相比,因其工作经费与人员薪资由政府拨付及社区自筹,但相较于大型机构能够吸引雄厚的社会资金而言,薪资水平与身份地位明显缺乏竞争力。
如同政府购买服务存在的固有弊端,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具体工作流程容易受到政府行政命令的干扰甚至控制,其从业人员往往容易陷入作为“政府外聘合同工”的身份认同,加之政府自上而下安排的各种条款要求,从而消磨了从业人员的工作热情与创新干劲,最终形成“按章办事,不思进取”的工作作风。于是,在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与从业人员自身动力两方面都相对缺位的情境下,社区养老服务大多只能提供普适性较强、适应大部分老人需求的基础性养老服务,如提供日间餐饮、身体检查、生活照料等基础服务,而对于老人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通常无法实现,这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工作导向相悖,因此养老服务形式单一也成为老人对社区养老服务评价较差的主要原因。
老人不仅需要生活上的帮助与照料,作为“空巢期”的疏离群体,其更需要的是心理上的慰藉,文体活动因其自身的易参与性、强感召性、低技术要求的优势,成为填补老人心灵空洞的重要工具。当前社区养老服务中,对于文体活动的开展整体上也较为缺乏,且形式较为单一,多为组织老人集中观看电视节目和棋牌活动,其他形式文体活动的普及程度仍然不高。总体来看,社区养老服务形式单一及缺乏多样化文体活动的现实,也导致社区养老对老人生活的帮助“仅有维持,未见提升”,最终流于形式。
4.老年贫困频发与养老保险困境。随着老年人逐渐衰老,其也逐渐丧失了劳动能力,在其基本无法通过自身劳动获取收入的情况下,只能依赖于政府的基本养老保险金或子女提供的生活费。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主要由四个层次构成,以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及商业养老保险为辅,且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体系化。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3]47
尽管“十二五”结束时,我国已取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54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05亿[2]的卓越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国家对于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在推广与普及,也提出了2020年实现参保率达到90%的政策目标[2],但与之相应的养老金发放标准整体不高且增长缓慢,各地由于财政能力的不同也导致了基本养老金标准的区域差异;另外,个人账户资金储蓄激励力度不强,虽然有12个缴费档次供自由选择,但无法影响基本养老金水平,只影响个人未来可提取的资金,且个人账户资金的利息收益并不高,人们往往倾向于自行支配以满足当下需求,这也导致绝大多数城乡居民普遍选择按最低档次缴纳养老保险。
对于大部分老年人来说,其收入来源结构单一,整体收入水平偏低且增长缓慢,一方面无法适应逐年增长的物价水平,难以满足老人更加多元化、趋优化的美好生活需要;另一方面其收入抗风险的能力弱,一旦遇上大病重病则无力抵挡,往往因此致贫或返贫,身心两方面的贫困也容易导致老年人陷入绝望的境地。除了当前国家基本养老金的兜底保障作用不强外,赡养老人需要子女按期提供生活费,从维持基本生活的角度讲,老人对子女的依赖主要表现为经济依附。在当前年轻人生活乃至生存压力普遍较大的情况下,这实际上也加剧了年轻人的经济负担,在当前尽孝观念与养老责任意识普遍淡化的背景下,这种经济依附关系也容易被子女单方面切断,使老人陷入“被动贫困”。
增权理论最早是为应对西方社会日渐严重的种族问题,以实现黑人独立与种族平等而提出的,后来逐渐应用于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人类学等学科中,究其针对的人群而言,其主要应用于对弱势、失能群体的研究,并逐渐成为社会工作理论及工作实务的核心理念和工作导向。增权,也可称之为赋能、充能、权能激发等,它并不是直接赋予弱势群体某些至高无上的权力以改变现状,而是基于优势视角,通过激发弱势群体内在的生存斗志与发展潜能,促使其产生积极乐观的生活面向与奋斗目标,以激发自身的积极行动,为实现美好生活而奋斗。增权理论的价值导向在于,通过引导个人、家庭、社群和社区采取乐观的态度,积极参与决策和通过行动来改变自己的不利处境,不断提升自己的权力和能力,最终使得整个社会的权力结构更趋公正。[13]
老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与失能群体,按照“效益至上”的管理评价准则,因其“零产出,高负担”的特征而在社会中处于低端地位,长期陷于“能力和行动缺乏”[14]的不利处境中,进而在政治、经济参与中缺乏话语权,无疑是需要进行增权的对象。作为得到广泛应用与发展的科学理论,增权理论为扭转当前老年人普遍权能缺失的窘境提供了解决思路,更为进一步消解我国养老问题指明了优化方向。
社区作为衔接家庭与社会的中间单元,其实际也是老年人生活聚居的基本单元,是老年人走出家门,与外界开展社会交往的主要活动区域。在当前年轻人无力或疏于陪伴老年人的现实背景下,或者说,在“小家庭”的居家养老功能逐渐缺位、失效的情境下,社区实际上代位承担起家庭养老的责任。老年群体因内在的同质性,使得他们相互间更容易沟通交流,在社区内开展人际交往也较为顺畅,“小家汇聚成大家”,社区逐渐成为老年人颐养天年的“大家庭”。那么,着眼于真正实现社区对老年人的兜底保障,以社区为依托,更有效地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结合当前社区养老建设相对滞后、社区养老功能成效较差的现实约束,社区本身也是需要进行增权的对象,这便为采用增权理论以促进社区养老建设提供了现实切入点。
增权理论何以精准嵌入,应对当前社区养老中的现实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以准确识别社区养老中需要进行增权的薄弱环节,当前社区“无权”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政治方面。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心智体能与劳动能力逐渐衰退,在对现代舆论媒体与政治表达工具不甚了解的情况下,伴随着“肢体政治表达”能力的逐渐衰退,其实际也已丧失了政治行动能力。老年人随着退休卸任,其原本的政治资源也逐渐被剥离,“无官一身轻”实际也体现了老年人退休后普遍处于政治“无权”的状态。按照当前的制度设计,社区是居民参与自治与政治表达的基本场所,其应当成为社区居民得以全程参与、充分表达、实时监督的政治参与平台。但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基础不一,导致我国社区内在形态的多样化,“一个社区一番模样”,社区自治依然缺乏普适性的配套监督机制与权力制衡机制。另外,基层管理者普遍存在业务素质不高、民主意识淡薄的问题,在社区养老资源普遍拮据的情况下,出于效率最优的原则考虑,其往往按照自身经验进行单方面决策,提供平均化的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往往无法得到充分表达与回应,“下情上达”难以实现,法定的参与权与表达权无法落实,老年人对参与社区公共事务逐渐丧失热情与信任,社区政治“无权”实际上也成为当前社区养老服务评价不高的重要原因。
第二,经济方面。老年人基本无法通过自身能力创收,按照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目标,这时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应当充分发挥作用。尽管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在城市已基本普及,但其保障水平依然偏低,养老金标准跟不上物价上涨速度。现行基本养老保险90%以上的资金通常由地方政府财政自行解决[15]。在此境遇下,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对地方政府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和管理压力,这实际也体现了人口老龄化对地方政府带来的直观冲击。除了部分发达城市能够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进行抵挡外,我国大部分城市普遍无力化解,最终又要求助于上级乃至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在付出高昂的公共服务支出后,往往容易陷入“地主家也无余粮”的窘境,一方面无力推动地方养老金水平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针对社区需求尤其是老年人更加多元化、优质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因地方财政的“囊中羞涩”,往往无力回应。社区在无法通过政府帮扶以获取更多的建设资金与养老服务资源的情况下,对于通过优化社区养老服务以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美好愿景,最终因经济“无权”而“心有余而力不足”。
第三,社会关系方面。老年人退休离岗,一方面步其前辈后尘进入养老期,另一方面其后辈开始以继任者身份去构建新的权力结构与业务关系,老年人在岗期间因业缘、友缘等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网络开始瓦解,逐渐淡出原有的社会关系圈,成为因代际更替、岗位顺承而被疏离的他者。结合当下社会现实,老年人对社会而言属于负担极重的“吊车尾”群体,社会往往对老年人存在偏见,爱老敬老的社会风尚还未全面弘扬。老年人在原有的社会关系逐渐稀薄化的情境下,其晚年生活居住的社区,开始成为他们构建新的社会关系的主要场所。但社区也是除老年人以外其他群体的居住场所,社会对老年人的负面态度,也同样会在社区中显现出来,更加促使老年人的“自我降低”因为“被别人的贬低而扩大”[16],由于他人的否定逐渐转变为自我否定的自卑心理,打消了老年人对外进行社会交往的意愿,使得他们无可奈何地陷入“被动性”孤独的处境。社会关系“无权”进一步加剧了甚至固化了老年人晚年孤独的处境,消解着老年人意图通过社会交往寻找乐趣的念头,严重影响着老年人的心理健康,进一步演化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第四,心理方面。老年群体在普遍存在的政治、经济、社会关系“无权”的联合作用下,加之社会乃至社区对老年人负面态度的催化,进一步降低了老年人对社会的信任,认定他们已被社会抛弃。因社会否定而不断深化自我否定,自卑心理开始占据主导地位,使得他们不敢向社区以及社会提出要求或寻求帮助,生怕进一步固化他们作为“社会负担”的标签。在此情况下,心理上的“无权”即“无用心理”逐渐被催生出来,它表现了老年人在心理上的空洞与无助,在老年人的尊严感与福祉感逐渐消散的背景下,其又会进一步演化成绝望的心理状态,甚至诱发许多悲剧事件,近年来老年人自杀情况屡见不鲜,这也开始成为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无用心理”一方面加剧了老年人的自卑心态,认为自己既然无法为社会做贡献,便无权要求社会对自己提供照顾与帮助,另一方面浇灭了老年人追求改变现状、提升晚年生活质量的意愿,不敢因自己的养老需求进一步加重社会负担,由此甘于现状直至逝世。在当下社会对老年人的漠视及养老责任淡化的现实背景下,老年人产生“无用心理”实际上自我关闭了其向社会提出养老需求的渠道,这不仅无助于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加剧了社会养老责任淡化的不良倾向,久而久之会破坏爱老敬老社会风尚的培育与弘扬。
养老问题是我国的主要社会问题,社区作为社会的微观组成单元,自然也是当前养老问题的发生场域。孝文化作为富有生命力的精神力量,其核心要义与养老问题具有天然密切性,在当下养老问题无法快速解决的时代背景下,这也为采用孝文化以优化社区养老提供了现实融入点。结合实践层面,孝文化如何融入,充当强大的增权工具,扭转当前社区普遍存在的“无权”局面,进而为优化社区养老提供助益,可从如下几方面进行着力:
1.完善制度顶层设计,健全配套制度机制。 国家要高点站位,统筹全局,精准把握我国养老问题的发展趋势,针对各阶段的特征及难点痛点,适时从宏观层面对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做出对应安排,将孝文化作为价值引领融入到养老制度顶层设计的各个环节,在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发展中坚持以孝文化为核心要素,充分发挥孝文化的精神感召作用。发挥中央政府自上而下的领导垂范作用,促使各地政府在具体工作实务的落实中更加注重孝文化的作用,结合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充分挖掘孝文化的内在价值,将孝文化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孝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激发地方政府及管理者的能动创造性,更好地将孝文化融入到社区养老模式的建设与发展中,促成孝文化与社区养老服务的互塑,以创新驱动地方政府不断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健全与社区养老相关的法律法规与配套制度,注重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本位作用,以孝文化为社区铸魂,构建社区养老全过程参与机制与监督机制,以孝文化为机制运行的价值引领,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完善利益表达机制,推进“下情上达”。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参与权与表达权,设立社区养老工作议事制度,定期开展社区养老工作议事会,积极听取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与意愿,虚心接受老年人对社区养老工作的建议与评价,在充分的意愿表达与利益交换中达成共同的社区养老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构建起“党组织领导,居委会与社区工作站负责,社会组织助力,社区广泛参与,老年人充分表达反馈”的社区养老工作机制,将老年人服务评价纳入社区工作的绩效考评指标中,通过考核推进服务的提升。将孝文化融入社区领导者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理念中,在孝文化的引领下转变思维,通过切实服务老年人、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获得老年人好评以实现工作价值,进而不断激励自身改进工作以优化服务,在思维上从社区管理者或服务者转变为老年人的“子女”,在孝文化的感召下更为努力地服务老年人,善事“父母”,通过优质服务对老年人“尽孝”以获取心理认同,实现绩效考核、工作价值满足与心理认同三方面的互塑强化。
2.强化养老保险制度,促进老龄产业发展。 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极具再分配性质的政策工具,其设计目的在于最大程度地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需要。由于地方财政负担重,只能向老年人提供平均化的基本养老服务,对于老年人更高层次、更加多元化的养老需求则无力满足。这便需要中央财政能够加大力度支持地方基本养老保险的发展,优化中央财政预算结构,提升社会保障支出比重,更大幅度地增加社会保障基金向各地的转移支付水平,减轻地方财政负担,扶持各地养老服务工作的发展。在地方财政压力获得一定缓解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得以适应性地提升地方养老金发放标准,一定程度满足老年人较高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逐渐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地方政府可以依据当地社会经济水平、营商条件、市场实力、政府管理水平等要素,统筹考虑,将孝文化的核心理念纳入与老龄产业相关的制度法规中,营造适合老龄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扩宽投融资渠道,以孝文化充当其中的“催化剂”,充分发扬孝文化在地方养老服务市场中的价值引领作用,转变老龄产业市场化运作只“向钱看”的发展追求,将更好地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其工作导向,切实将工作重心落实到爱老敬老上来,实现老龄产业的“尽孝式”发展。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投入力度,完善社区养老匹配设施建设,以孝文化为依托,唤起社区的尽孝意识,构建多方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养老模式。将孝文化全方位地纳入社区养老服务的各个环节,在社区养老服务的运行章程及工作机制中广泛弘扬孝文化,促成社区养老服务人员在工作理念中“懂孝”,业务开展中“行孝”,优化服务中“尽孝”,以提供优质养老服务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为己任,转变以往“政府外聘合同工”的身份认同,将自身作为老年人“子女”进行角色代入,在孝文化的激励下全心全意为社区养老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3.推进社区团结互助,构建社会支持网络。 社区作为老年人晚年生活与社会交往的主要场域,社区氛围的好坏也会直接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社区养老重在社区建设,应坚持社区本位,将孝文化的弘扬贯穿社区建设全过程,充分发扬孝文化中“爱老敬老,善事父母,团结互助”的价值引领作用,大力推进社区互助型养老模式建设,打造社区养老共同体。充分发挥社区特色,组建各种老年人娱乐组织、互助组织,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成立社区养老服务专项基金会,在各种社区组织及基金会的运行章程及管理工作中更加注重孝文化的精神感召作用,以全心全意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工作导向,不断促进社区养老服务的优化完善。推动社区物业服务商转变以往“管理者”的身份,坚持以孝文化为提升物业服务的思维驱动力量,探索“社区物业服务+养老服务”的新工作模式,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物业服务商的服务水平与工作质量,更加注重听取社区老年人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评价,正视自身作为“服务者”的身份,结合社区实际探索多样化、特色化的社区养老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以优质服务为社区老年人“尽孝”。充分鼓励社会组织及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养老服务建设中,探索构建“三社联动”的社区养老服务机制,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组织与社会工作者为助力,坚持以孝文化为推进机制运行的强劲内核。大力鼓励志愿养老服务发展,全方位吸纳社会参与力量,鼓励社区居民自发、广泛参与,将志愿养老服务纳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扶持专业社工组织的发展,加强社区志愿养老服务者队伍建设。完善志愿养老服务记录计分评价制度,探索性打造“志愿养老服务时间储蓄银行”机制并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联网,突出志愿养老服务的互济性。坚持以孝文化的精神感召作用,充当构建社区养老共同体的“黏连剂”,打造“以社区为依托、老年人为核心,社区广泛参与、老年人更加幸福”的社会支持网络,用孝文化为网络充能,实现网络对老年人的拢络式“尽孝”。
4.丰富社区文体活动,弘扬爱老敬老风尚。 孝文化作为无形的精神力量,其必然要依托一定的文化物质载体进行传播,以社区为场域,其又可以内化于社区的各种文体活动中,伴随文体活动的开展潜移默化地影响社区居民的行为。社区养老得以顺畅开展,在于社区养老共同体与社会支持网络的构建,在于各种社会力量能够自发、主动、积极地参与进来,这便有赖于孝文化在其中的价值引领作用。社区应当结合本地特色,充分挖掘孝文化的优秀内涵,创造性地将孝文化融入当地特色中,适时开展以孝文化为主题的教育宣传活动;定期开展社区“孝道模范”、“养老服务先进工作者”、“养老服务先进团体”等评选活动,通过对社区老年人幸福感展开调研,设立“幸福家庭”评选机制,通过各种形式的模范评选及示范效应,将孝文化内化为社区公认的荣誉标准,以荣誉感激励社区“力争当先进”,转变社区以往漠视老年人的不良习气,充分发扬爱老敬老的正能量作用;以孝文化凝聚社区形成合力,促使社区成员共同为提升社区养老服务齐心奋斗,将孝文化内化为社区成员的思维导向及行动逻辑,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区共济精神;结合二十四孝典故,在社区开展各种孝文化主题的文化汇演,向所有社区成员免费开放,鼓励社区中能歌善舞的成员积极参与,通过“熟人效应”促使其身边亲朋好友“懂孝、行孝、守孝”,达成思维共识;通过孝文化在社区各种文体活动中的扩散效应,将孝文化的精神内涵内化为整个社区的共识,以社区为依托,培育起爱老敬老的优良社会风尚,不断在社区内广泛弘扬,使爱老敬老最终成为所有社区成员的价值导向,进而引导社区舆论及群体行为逻辑的转变,将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成为整个社区的奋斗目标,进而与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政策愿景交汇融合,不断奋斗,实现社区全方位增权。
养老问题不仅是国家及各级政府的工作所对,更是每个人的未来所遇,只有充分弘扬孝文化的核心内涵,培育并发扬爱老敬老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懂孝、行孝、守孝”的思维共识,才能为打造老年人得以颐养天年的社会环境有所助益。在促进社会大环境日渐向好的趋势中,也应当对其中的“零部件”即社区进行加固,坚持社区本位,充分发挥孝文化的价值引领及精神感召作用,在社区养老中精准发力,直击社区各方面的“无权”痛点,构建社区养老共同体与社会支持网络,以孝文化为社区增权,实现社区养老与孝文化的融汇式互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