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沅 西安财经大学
2018 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正式开始施行新个人所得税法。在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大多数人所关注的焦点问题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变化。这些改革内容所带来的福利对于各收入阶层纳税人的税负大小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总体上实现了广大纳税人税负的降低,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增加了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使得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有所改善,其中受益程度最大将是中等及以下收入群体。但是,改革后的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的税负影响因收入水平不同而不同,那么调整后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对于纳税人税负有哪些新的影响,这个问题将成为我们需要探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当前,我国面临着公民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这些问题与广大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一直都是广大公民关注的焦点,也是历届政府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根据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在0.46 以上,这表明了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不仅会降低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加深社会矛盾,而且也会对我国日后的经济发展造成需求不足的阻碍。因此,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问题必然要成为一项重大的国家政策。由于我国的税制存在不完善方面,不可避免地会对人们的生活水平及生产积极性带来影响。因此,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调整,以降低其产生的负面作用。
税制模式的变化:
目前,从世界各国所实行的税制模式来看,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主要分为三种: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在此之前,我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为分类所得税制,而新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我国的税制模式实现了由原来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的转变。
个人课税制是把居民或非居民个人作为课税单位的一种制度,该征收方式相对简单,征收成本较低,但该税制在实施中并没有将家庭成员之间的总体收入纳入征收范围,也没考虑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总体消费水平,这很可能会导致家庭的总体收入的不平衡所带来税负的横向不公平。因此,该模式最大的弊端之一就是纳税人可以通过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转移来规避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也不利于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是国家用来调节纳税人收入的一种制度。修订后的新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应纳所得额的扣除标准为60000 元/年以及其他扣除的余额。这也意味着2019 年1 月1 日开始,考虑其他专项附加扣除等内容,则个人所得额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是60000 元/年。此次修改后的标准有利于降低中低层工薪阶层的税负,提高工资收入水平,同时也可以提高他们的消费水平并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一直以来纳税人对税负感觉颇为沉重,特别是对于广大的工薪阶层来说,生活面临各种开支,即便是月薪过万感觉也不会轻松。对于低收入群而言,缴纳个人所得税会加大生活压力。总体来说,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普遍降低了广大纳税群体的税收负担,尤其是对于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的纳税人来说,税负下降的幅度最大。但是,税负下降的幅度却因人而异,与个人收入大小呈负相关。
增加专项扣除,降负力度更大。新个人所得税法中首次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这一政策条件下,纳税人的税负得到明显降低,可以说,真正意义上满足了个体需求,税收更具人性化与公平性特征。个税改革的深入推进,对于我国税制完善具有一定促进作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 号)的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 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而不是直接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发放数额确定其适用税率。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工资薪金按年计算,年终奖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延续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工资薪金所得是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来源,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提高了免征额,降低了税率,优化了税率结构。其影响为工资薪金收入所得税负会下降,只是下降的幅度会因为收入水平的不同而不同。中低收入者的降幅会大于高收入者,但是中低收入者的减税数额可能少于高收入者。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行,在降低纳税人税负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税收征管。此项改革事关人们切身利益,纳税人需引起高度重视,在合法的基本原则下进行纳税筹划以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纳税人应当及时学习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了解新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掌握其主要的变化内容及对自身纳税的影响,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注重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的收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提交相关附加扣除凭证,以便充分享受税制改革的红利。
纳税人要加强自身所得和纳税管理,尤其是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未有扣缴义务人以及从两处取得所得等七种需要自行纳税申报的人员,需要平常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纳税申报工作,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个体工商户需要高度关注反避税措施,要梳理投资架构以及税务风险,优化资产配置,有效防控涉税风险,合理降低税收负担。
良好的纳税筹划有助于纳税人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条件下减少纳税,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充分利用税法中的各项优惠减免政策、转变纳税人的身份、改变收入的性质以及利用纳税延期。规划好各种合法合理的减税路径,通过纳税筹划的方法来降低自身的税负。
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主要参考了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指标,进一步促进了纳税公平,进一步改善了居民收入不公平的局面。提高应纳税所得额,实现了税制模式的重大转变,优化税率级距结构,并首次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这些改革内容的显著特点为“低免中减高增”,体现了高收入者多纳税,中等收入者少纳税,低收入者不纳税的原则。此次改革对于社会各收入水平的纳税人的税负大小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使得广大纳税人能够享受到个税改革的红利,降低了我国公民的税负水平。其中,此次个税改革对中低层收入群体将产生的影响较大,大幅降低了他们的税负,间接增加居民的收入水平,优化工薪所得税率结构,最大程度发挥税在居民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