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 娟
(淮阴工学院 人文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1)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许多福利国家都将养老服务看作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府的推动下,一些城市开始了社区居家养老的试点工作,实践证明居家养老具有独特优势,个人、家庭、政府均可以从中受益良多。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现行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仅限于较小的范围,且只能满足老年人较低层次的需要,社区居家养老在运行中还遇到了资金短缺、人力资源匮乏等发展问题。社会工作因其专业性、利他性和公益性,在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以及社会问题的预防和解决中具有独特的优势,作为一种需要多方面整合资源的新兴的养老方式,社区居家养老需要社会工作的介入,以发挥其服务于老龄人口的职能。同时还可以完善现行的养老服务体系,减轻政府压力,促进社会秩序的良性运行。
社区居家养老充分糅合了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的优势,它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其服务方式具有专业性。社区居家养老是在政府的支持下发动起来的,因此可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同时还可以动员社会力量,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各种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问题[1]。因此可以看出社区居家养老兼具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势,且规避了二者的不足之处。家庭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的共同点在于老年人居住在家中,不同之处则在于家庭养老的养老支持主要来自于家庭成员,而社区居家养老则来自于家庭、社区、政府及社会等主体;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共同点在于老年人的养老支持并不仅仅来自于家庭,都可以接受专业性的服务,不同之处在于居住场所不同,当前我国的养老机构大多远离居民区,这容易使老年人感觉被社会抛弃,因此社区居家养老在社会支持和居住场所上均具有显著优势。
不同身体状况、生活环境以及心理素质的老年人可能具有不同的养老需求,因此为了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我国当前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在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上都力求做到因地制宜、丰富多彩、灵活多样。在服务内容上,居家养老服务通常要满足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生活需求。生活照料不仅指对老年人日常生活的照料,还包括对其家庭生活的照料,如洗衣、理发、洗浴、护理、打扫卫生、上门维修等;医疗保健主要包括保健养生、按摩健体、康复健身和吸氧理疗等项目;精神慰藉则是为老年人提供心理援助,促进情感沟通,通过文娱演出、书画创作等项目丰富老年生活,排解孤独寂寞。在服务方式上,居家养老可以动员那些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具有较好自理能力的老人走出家门,到居家养老服务网点接受服务,参加社区活动;还可以培训一批专业护理人员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包户服务。
目前,我国各城市都兴起了社区居家养老的建设高潮,不少地区取得了试点性、阶段性的发展成果,但是在全面推进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并陷入发展困境,具体表现如下:
就目前我国城市居家养老发展的资金来源看,其资金大都来自于政府财政拨款,缺乏民间和社会资本的参与,而且财政拨款也是用于补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立,而不是用于其日后运转。尤其是在一些二三线城市,资金的短缺已经严重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甚至出现了服务中心因缺少服务人员导致老人无法正常活动娱乐的现象。在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过程中,政府要求市、县(区)都要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补贴,但实际上仅市级财政支出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得到了落实,部分县(区)财政负责的资金因各种原因无法完全落实。资金紧张使得部分社区在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时,重视“数量”忽略“质量”,一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沦为空架子,规模小、档次低、基础服务设施不完善、医疗网点条件差,根本无法满足具体服务需求。
按照需要层次理论,完整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仅包括日常照料、医疗卫生等基本生存性质的需要,还应该具有较高层次的需要,如文化娱乐、信息咨询、精神开导以及老年继续教育等基本内容,为具有特殊精神需求的老人提供个性化的护理服务[2]。目前,大多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日间照料及上门服务。其中日间照料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图书阅览、棋牌活动、日间托老、文化娱乐等基本服务;上门服务则是与家政公司合作为长期卧床的老人进行卫生护理。显然,这种服务内容过于狭窄,忽视了医疗卫生、应急救助以及老年人对精神慰藉的渴望。即使有些服务中心提出要重视老年人的精神慰藉,但实际提供的却是一些“上墙”服务,即将服务内容以制度形式张贴在墙上,较少付诸实施。
人力资源是促进老年福利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作为一个新兴的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应该是一个完整而又充实的社区福利服务系统,人员配置不能局限于流动性较大的非正规员工,还应该吸纳专业化的正规照顾人员,并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但目前我国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多为非专业人员,大多缺乏专业技巧,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训练,很多服务人员不具备养老服务照护者的专业资质,也没有执业资格,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3]。当前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大多是年龄大、文化程度低、专业性不强的中老年女性,一些街道和居委会中还缺少专业社会工作者。此外,志愿者队伍也存在不足,这些因素对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均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有效的运行机制是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面发展的保障。但当前与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服务监管机制和评估机制并不健全。法律法规的缺失不利于为老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的公平竞争,尤其是不利于刚刚起步的非营利组织发展,很难丰富养老服务市场;在监督管理上,当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工作主要由民政部门负责,缺乏其他部门协调与配合,容易形成政府负责养老社会理念;在评估机制方面, 大部分城市对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的需求评估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即使个别城市建立了相应的评估机制,对于服务过程以及服务质量的监督与评估也大多是街道、社区以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基本没有独立的第三方参与其中,因此监督和评估的结果很容易受到政府的影响,从而出现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局面[4]。
居家养老面临的诸多发展困境为社会工作的介入提供了必要性,社会工作的专业性、服务性和公益性又为介入提供了可行性。
作为一门实践科学,社会工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具有理论优势,首先是社会工作有关于老年群体的认知理论,这些理论可以有效地认知老年群体生理、心理特征及其与家人、社会的关系,有利于社会工作人员为老年人实施个性护理活动[5]。其次是需要理论,需要理论指出个人具有多层次需要,不同人生阶段个体需要是不同的,社会工作者据此为老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从而提高为老服务质量。社会支持理论也是社会工作领域的重要理论,在居家养老服务中,运用社会支持理论可以帮助老年人建立自我认同,恢复自信,实现其正向自我转化[6]。赋权理论主张社会工作者运用工作技巧为案主充实权利,帮助服务对象减少或消除其消极权能感[7]。从赋权理论出发,社会工作者要与老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提供为老服务时不应将老人看作需要治疗的病人,只考虑其缺陷,而应该相信老年人作为受助者同样具有权能,可以开展社会活动、创造社会价值。
社会工作具有独特的工作宗旨和价值体系,而这种价值体系使得社会工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发挥独特作用,即社会工作者提供的为老服务并非简单的给予或施舍,而是依靠专业价值理念开展工作。从社工原则出发,社会工作者可以了解到老年案主的个人特征,尤其是心理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助人自助理念是指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方法帮助受助者提升自我能力,让老年人重新实现自我价值。社会工作可以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全面介入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直接介入方法包括个案、小组和社区工作,这三种基本工作方法在具体的居家养老服务实践中常常互相融合。间接介入是指为具体介入活动所进行的准备工作,如社会行政和社会政策,社会行政是将社会政策转化为具体的社会服务,或是在具体的服务过程中对于相关的政策、法规进行某种影响等等,二者相互作用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有利的政策支持。
社会工作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但是相对来说速度较快。20世纪80年代末社会工作专业在高校得以复建,并同时开始了社会工作服务于医院、社区的实务历程,这些进步均来自于国家和政府的支持。同时我国还通过法律法规支持社会工作的介入,如宪法以及劳动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均明确涉及了社会工作的专业内容和价值理念,民政部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规范社会福利机构,明确指出要引入社会工作介入机制,并要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必须聘用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以保障能够提供优质的社会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人事部等部门还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标准、职业水平和考试办法给予明确的规定,以推动我国社工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此外,党和政府对于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措施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完善有利于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激励保障措施,加大对社会工作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政府对社区服务的高度重视为社会工作对社区居家养老的介入带来了更大的机遇,社会工作的介入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8]。
社区居家养老走出发展困境,提高服务质量,均需要社会工作的充分介入,社会工作介入的路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当前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点提供的服务并不是老年人所需要的或迫切需要的,老年人所需要的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点却无法较好供给,由此造成了养老服务的供需不匹配[9]。这对于原本养老资源就很紧张的养老服务市场无异于雪上加霜,老年人因无法享受到所需要的服务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点也会产生怀疑态度,这些均不利于我国社区居家养老的良性发展。
社会工作实务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进行需求评估,通过信息收集了解服务对象的状况及处境,社会工作者据此准确描述服务对象的问题以及确定如何提供服务,改善服务对象的处境及服务环境。社会工作者首先要对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生活状况做一个综合的评估,以准确、客观地了解老年人的社会处境。每一位服务对象都要做一个档案,里面要记录服务对象的基本社会人口特征资料,个人的生理、心理、精神及情绪状况,经济状况、日常生活能力以及个人性需求等,可以直接向服务对象进行调查访谈,也可以利用其他知情人收集额外的资料信息。在对老年人状况充分了解基础上,明确老年人的问题及需求,并制定计划,以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社会工作对社区居家养老的介入首先在于精准把握服务对象的需求,并据此开展精细化的服务。通过需求评估,精准把握社区老年人的需求,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心理以及所处社会环境区分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老年人群体间的普遍差异,精准把握不同群体的需求差异,设计具有针对性的、需求程度较高的专业社工服务,以满足不同层次的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
社会工作者通过前期评估,精准把握老年人的状况以及老年人所处的社会环境,了解该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协调养老服务的相关部门,进行资源整合,为多主体的参与提供信息通道与便利服务。
社会工作在介入过程中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首先要充分利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现有的基础服务设施,并与地方医疗卫生部门合作以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和康复护理服务的开展,与文体教育部门合作推动老年继续教育、文化娱乐活动以及健康卫生咨询等服务项目的发展。依托社区构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适宜的日常服务,如助餐、助医、料理家务、陪同外出等等。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由专职护理人员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与护理;对于生活能够自理或半自理的老人引导他们走出家门到社区参加活动和接受服务,让老人多与社会接触以获得更多的社区归属感与认同感。依托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10]。
社会工作秉持利他主义精神,以专业知识与方法帮助有需求的困难群体,为其解决生活难题,帮助个人较好地适应社会环境。作为一门职业化的助人学科,社会工作具有系统理论知识、价值观念与方法技巧,这些均为介入社区居家养老提供了极大优势。社会工作通过各种专业方法,可以有效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效率与满意度。
社会工作有直接方法与间接方法。通常所说的社会工作三大方法主要是指直接工作方法,即个案、小组以及社区工作,这三种工作方法共同的特点是社会工作者直接为服务对象提供支持服务。个案工作通过直接服务于案主可以有效提升其社会功能。社会工作者运用个案访谈法以深入了解服务对象及其家庭状况,分析服务对象及其家庭所存在的问题及可能存在的原因,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与辅导,并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计划,并根据服务对象自身状况与环境适应状况做出相应调整,如此可以有效恢复或增强服务对象及其家庭的社会功能。运用小组工作方法可以促进老年再社会化。对于同质性较高的老年群体,社会工作者将他们组织起来,运用小组工作的方式促使他们之间互动互助,帮助他们改变行为,转变自我认知,树立积极的人生观念,促使他们进行积极的社会参与,实现老年群体再社会化的目标。社会工作者利用社区平台可以有效整合利用资源,预防和解决老年人的实际生活问题与困难,通过社区工作专业方法,增进老年人以及老年人与社区之间的联系,营造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培养老年人合作互助精神。这三种方法在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帮助案主调适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功能的正常发挥等方面相互关联,在当前社会工作实务中,已呈现一体化、综合化的趋势。
间接为案主提供服务的专业方法被称为间接方法,如社会行政、社会工作督导、社会工作咨询、社会工作研究等等,这些方法是指对服务对象在实施帮助前的社会工作活动方式。社会工作机构通过民政部门介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贯彻执行国家与地方的各项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发挥行政的功能和力量,促进老龄社会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社会工作督导对于业务不太熟练的工作者进行监督与指导,以增进其专业服务技巧和确保服务质量。社会工作咨询的对象包括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两个方面,一方面可以向相关人员提供信息、情报、资料和技术,提高工作者的素质、服务能力以及解决困难的能力;还可以向服务对象,如老年人群体提供各种专业健康常识以及老年慢性病日常防范措施。社会工作研究主要是通过对社会福利政策、社会服务项目、社会工作实务等进行研究,以提高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知识、技能及其服务水平。针对社会工作本土化理论不足以及实务与理论相脱节等问题,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将我国传统的“家国”理念以及孝道伦理观念与社会工作价值观念相结合,以促进我国老年社会工作以及社会工作介入为老服务的进一步发展。
在现代化进程中,个人具有更多的现代性心理特征,受到现代价值观念的影响,追求个人价值实现。尊老、敬老、孝老的传统文化观念往往被视为追求个人价值的羁绊,从而遭到一些年轻人的唾弃。尤其是在退休后,老年人越发边缘化,跟不上信息社会的节奏与步伐,老年人的社会地位及家庭地位随之下降。当前社会对部分老年人失范行为的披露与夸大,使得老年人的负面形象加剧,老年人在现实生活中成为不受欢迎的群体。
随着社会发展及医疗技术的进步,个体寿命不断延长,因此当前很多家庭出现了两代老年人的现象,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少子化已成为更多家庭的一种选择。少子化带来的问题是,孩子被视为家庭的核心,对孩子的抚育成为家庭最重要的任务,家庭资源更多地向孩子倾斜,家庭资源渐趋下降。而老年人出于对于晚辈的疼爱,宁愿牺牲个人福利,也要满足晚辈种种需求,这些均在无形之中降低了老年人养老资源的供给。
老年人作为传统的弱势群体一直是社会工作重要的服务对象,社会工作者通过调研了解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依托社区服务平台,整合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还可以通过社会行政部门进行宣传教育,倡导新时代的孝老敬老社会理念,营造尊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做好舆论工作,不要让部分老年人的不文明行为成为老年人形象的标签,创造条件让有能力、有意愿的老年人继续为社会做贡献,让他们发挥“余热”,将老年人的年龄以及阅历转化为宝贵的财富,一方面满足老年人老有所为的需求,同时也有助于尊老氛围的形成。社会工作还可以对于当前的养老立法施加影响,提出具体、切实可行的建议,同时还可以将某些道德观念列为法律,如对于有能力不奉养父母的子女进行惩罚。建议有条件的家庭多代同堂,老年人与已婚子女居住在一起,老年人在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时,可以为子女照看孩子、料理家务。老年人在充分参与孙辈的成长过程中,可以获得成就感与满足感,同时也可以增进家庭代际之间的沟通互助,提升老年人代际交换价值。在老年人无法与子女同住的状况下,建议子女尽可能多地抽出时间陪伴父母,不仅要为父母提供充足的物质资源,还应该多多关心父母的身体及精神状况,努力使自己成为父母的精神寄托与慰藉。简言之,社会工作要努力营造一种对老年人友好的社会环境,要“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这才是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居家养老的终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