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流域鄂温克族的来源、部落族群与社会结构
——基于北方丝绸之路文化带的研究

2020-01-19 14:26都永浩
黑河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鄂温克族氏族鄂温克

都永浩

(黑河学院,黑龙江 黑河 164300)

在鄂温克语中,“鄂温克”直译为“下来者”,意译为“从高山森林走下来的人”。“鄂温克”作为民族自称,凝练地概括了鄂温克族走出山林,走向平原的历史演进过程。鄂温克族是中国北方人口较少的民族之一。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人口为30 857人,与俄罗斯的同源部落族群埃文基人口数相仿,加上同源的部落族群鄂伦春人口8 659人,这个历史上的同一部落族群人口为7万余人。目前,鄂温克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 内蒙古的鄂温克族自治旗、根河市、鄂伦春自治旗、陈巴尔虎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扎兰屯市是主要聚居区,黑龙江省集中在讷河市。在黑龙江中上游左岸,生活着3.5万俄罗斯埃文基人,与我国的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同源。

鄂温克族没有本民族文字,其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南迁黑龙江右岸后,逐步形成了海拉尔、陈巴尔虎和敖鲁古雅三种方言。埃文基人南迁以后,分化成埃文基人迁到黑龙江中上游右岸后,分化成鄂温克的不同部落族群,形成了文化上有所区别的三个次级部落族群“索伦人”“通古斯人”①“通古斯人”(Tungusic peoples)最初是来自于雅库特人(Yakuts)对鄂温克人(Evenks)的称呼,也被称为满-通古斯语族的各个部落族群。它不属于严格的部落族群或者民族名称,如果一定要明确一种含义,则是从文化角度对文化相似人群的一种泛称。和“雅库特人”(使鹿部)。但在明末清初形成“索伦人”的初期,“索伦人”(索伦部)中包括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三个民族成员,是三民族成员特定群体的他称。由于索伦部骁勇无比,很多黑龙江中上游与其相邻的部落“亦雅喜以索伦自号,说者谓索伦骁勇闻天下,故借其名以自壮。”②[清]何秋涛.朔方备乘:卷二。鄂温克族与鄂伦春族、蒙古族、达斡尔族、汉民族长期交错杂居,居住在牧区的鄂温克族比较熟练地使用了蒙古语文,在黑龙江省农区的鄂温克族通用汉语文。鄂温克语与鄂伦春语相似度很高,可以互相交流。后来,“索伦”概念发生变化,由于鄂伦春、鄂温克人战死或其他原因死亡较多,一度成为人口较多的达斡尔人的象征名称。清乾隆年间的伊犁索伦营,是由达斡尔人、鄂温克人和锡伯人组成的。清末,部分鄂温克人成为“索伦”的专属称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族识别中,这部分鄂温克人自称“索伦”。这部分人就是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扎兰屯市的鄂温克人,黑龙江省讷河市的鄂温克人也自称为“索伦人”。从事畜牧业的鄂温克人自称“通古斯人”,主要居住在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旗锡尼河流域。还有一部分鄂温克人最接近南迁黑龙江右岸前的先祖,从事着古老的驯鹿饲养和游猎,称为“使鹿部”,这是埃文基人迁至黑龙江右岸前的原生形态。突厥人与埃文基人曾经居住于现今的俄罗斯雅库特自治共和国相邻的地域,是一个盛产宝石的雅库特(突厥语“雅库特”即宝石)河流域,饲养驯鹿并以游猎为生的鄂温克人南迁以前就生活在这条河流沿岸,所以,以采挖宝石为生的突厥人称这部分埃文基人为“雅库特”。随后而来的俄罗斯人沿用了“雅库特”一词,但使鹿鄂温克人对这一称呼非常反感[1]4。

这三个鄂温克部落族群南迁以前属于同一个地域族群,拥有大致共同的语言和文化,这个地域族群不是政治共同体,也不是统一的部落联盟,但由于拥有相似的文化而自称为“鄂温克”(埃文基)。“鄂温克”有“住在大山林中的人们”“住在山南坡的人们”“从山顶下来的人们”等三种含义,与鄂温克族同源的鄂伦春族的自称含义与此相似,都说明这两个民族长期生活于山林之中。根据民族识别和本民族的意愿,1957年族称定为“鄂温克”,与“埃文基”是同音异译。

一、鄂温克三部落族群的来源

鄂温克族是长期生活于中国东北边陲的人口较少民族,要厘清这一民族的族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对一个自身没有文字的民族来说,他的历史,一是靠周边其他有文字的民族来记载;二是靠口耳相传。从古史来看,向来以中原为王朝正朔的各种史籍,对周边少数民族的记载要么笼而统之,要么语焉不详,一部二十四史,记载北方民族史实的资料凤毛麟角,有关族源与民族迁徙的资料匮乏。那么,鄂温克族的口传文学是否留下了足够多的材料呢,很遗憾,由于时间漫长,加之历史的断裂,即使原本丰富的传说也逐渐变得模糊不清,甚至有的已经遗忘。有的虽然传承下来,但经过多代人的转述、加工,也逐渐偏离原型,难以令人信服。在《鄂温克族简史》所附的鄂温克族《大事年表》中可以发现,17世纪以前,存在着大段的时间空白,譬如,从公元前2000年到公元6世纪之间,2 500多年的历史付诸阙如,鄂温克族的历史脉络一直逮至17世纪才清晰起来[2]164-172。

勾稽古史并结合田野、考古等实证,大致可以给鄂温克族的源头勾勒出一个粗线条的轮廓,即北魏 (338—534年)时期在今黑龙江流域出现的 “失(室)韦”,与鄂温克族历史来源有可供研究的线索。《隋书》记载室韦“南室韦、北室韦、钵室韦、深末怛室韦、大室韦”等五部 ,其中,北室韦、钵室韦、深末怛室韦被认为与鄂温克族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根据是这三部室韦人都从事狩猎、捕鱼,使用滑雪板为交通工具,穿兽皮衣,夏天用桦木搭屋居住,人去世后将遗体放在树上进行风葬。这些经济文化特点与目前鄂温克族都非常接近。史籍中记载的北室韦、钵室韦等部落的活动区域在贝加尔湖以东和外兴安岭以南,这与鄂温克族口传文学中所描述的16、17世纪以前的生活区域也大体吻合。《文献通考》和《新唐书》中所提及的“鞠”部落,被认为与鄂温克族中的使鹿部落有渊源关系,这一部落生活在“拔野古”,即今贝加尔湖东北岸边的巴尔古津河流域 ,与北室韦等几个部落毗邻而居,所处环境“有树无草,但有地苔。无羊、马,国畜鹿如牛马,使鹿牵车,可乘三四人,人衣鹿皮,食地苔,其俗聚木为屋。”①[北宋]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新唐书:列传144;[宋元] 马端临.文献通考:四裔传。这些特点与使鹿鄂温克人生活在苔原森林,饲养驯鹿,传说中曾以藓苔为食、住“斜仁柱”等习俗无疑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其传承关系不容忽视。而从拔野古往东北方向500里,便进入了使鹿鄂温克人的传统居住地勒拿河支流维提姆河苔原森林区域。

可以这样说,贝加尔湖周围和黑龙江上中游地区,两汉时期为鲜卑居地,南北朝时期黑龙江上中游地区为北室韦、钵室韦诸部所据。唐代,有北山室韦以及使鹿的“鞠” 部,北室韦等部以及鞠部等部落当是鄂温克族的多元来源,是鄂温克族的祖先之一。而自唐王朝设置幽陵督都府和室韦督都府管辖贝加尔湖周围及黑龙江上中游地区以来,历辽、金、元乃至明清,这一地区的鄂温克族与中原王朝保持着长期的政治隶属关系,早已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之一。

鄂温克族现在的主要分布区域并不是他们历史上的居住地。他们来自何方?多年来,中外学者对鄂温克族族源做了不断的探寻,产生了三种最有代表性的观点:一是来自南方说;二是起源于贝加尔湖周围说;三是源于乌苏里江、绥芬河、图们江下游说。

20世纪20年代,著名的俄国民族学家和人类学家C·M·史禄国认为,鄂温克人的远古祖先最初居住在黄河流域下游和长江流域下游之间的地方,于公元前3000年,在从河南、陕西向黄河下游推进的人们蜂拥而至的压力之下,开始离开故土,向北和东北迁徙,至金石并用时代就已到达贝加尔湖一带。史禄国在物质文化方面提出的论据是: 17—18世纪鄂温克人穿的敞襟式服饰与历史上中国南方人穿的围裙相似;套裤与华北、东北汉人用的膝甲相似;鄂温克人用的简单的弓与南方的弓也一样;鄂温克人用的遮雪光的护眼罩也起源于南方,不适应北方的大雪。在人种学上,史禄国将在贝加尔湖巴尔古津地区测得的鄂温克人相关数据和在华北测得的汉人相关数据作比较,发现二者存有相似性。在宗教文化方面,他认为鄂温克人萨满教中的自然崇拜与中原汉人巫教很接近。②笔者认为,史禄国的这一观点从学术上是没有价值的,因为,东北亚的所有部落族群和民族都来源于南方人类的迁徙。服饰的比较没有说服力。如果说到基因,人类和老鼠的基因相似度达到了99%,不能由此说明人类来源于老鼠。

史禄国的这一观点,因为材料局限和缺乏考古材料的支持,没能得到学界的广泛认可。后来,另一位研究鄂温克族的著名学者吕光天修正了史禄国的部分观点[3]。贾兰坡先生根据山西峙峪遗址出土的28 000多年前的细石器,认为华北是细石器的起源地,贝加尔湖地区和西伯利亚地区的细石器文化来源于华北。原因是该地区的细石器属于船底形细石器与华北相同,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地区的细石器的绝对年代没有一处超过18 000年。但问题是,这一地区也有旧石器文化遗址发现,“在南起五常市、北至黑龙江畔的呼玛县,西到嫩江,东达乌苏里流域的广大地区内,均发现了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古人类活动的文化遗存。”[4]文化是传承和延续的,不大可能无故中断,文化传播并不会成为主流,因为人类每时每刻都要生存。就如火一样,有人认为黑龙江流域的火来源于南方的传播,如果这样,这一地区的人们早在火从南方传来之前都冻死了。所以,史禄国的观点是无法证实的悖论。

侯育成先生认为,鄂温克先民向北方和东北方移动经过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在移动的过程中逐渐分为北方群体和南方群体[5]。从地理位置上看,华北平原与贝加尔湖地区并没有无法逾越的地理鸿沟,人类在旧石器晚期和新石器时期从南向北的迁徙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何况在当时东北亚地区,气候并没有今天这样寒冷,存在大量的披毛犀、猛犸、野马、野牛、大角鹿、诺氏象等动物,为了猎捕这些动物,华北平原的人们逐步向北移动是生存的需要。有的学者认为,从语言学上来看,在这一地区可以找到很多用通古斯语词来解释的地名,可以从某一方面印证鄂温克先民从华北向北和东北方迁徙的说法。

吕光天认为,鄂温克人起源于贝加尔湖周围地区,“今天鄂温克族的分布地区并不是他们历史上的原居住地。根据考古学和人类学的研究,鄂温克族的祖先大体分布于贝加尔湖周围和以东地区直至黑龙江中游以北地区。早在公元前2000年,即铜石器并用时代,鄂温克族的祖先就居住在外贝加尔湖和贝加尔湖沿岸地区。”[2]5吕光天还从人类学、考古学角度佐证他的观点,比如,在黑龙江上游、石勒喀河洞穴中发现了一个头盖骨,与鄂温克人的头盖骨具有相同的本质特征;在色楞格河左岸班斯克村对面的佛凡诺夫山上发掘了一个古墓,发现了数十个贝壳制作的圆环,与鄂温克人萨满服前襟上的的串珠以及缀饰贝壳圆环样式完全一样。随墓葬还出土了白玉圆环,与生活在17—18世纪鄂温克人服饰上的白玉圆环完全相同。鄂温克人的神话对此也有体现,当然,神话是不能作为历史依据的。鄂温克人始祖传说提到,鄂温克人的故乡就在列拿河流域,列拿河流域有一个拉马湖,鄂温克人的祖先来自于拉马湖旁边的高山[6]。拉马湖即贝加尔湖,列拿河、石勒喀河等也都在贝加尔湖附近,吕光天据此认为,人类学、考古学及民间口头传说资料都证明,鄂温克人起源于贝加尔湖一带,其中,有一支鄂温克人东迁到黑龙江中游、精奇里江流域、外兴安岭南北地区。总之,鄂温克人的祖先活动地区,是在贝加尔湖沿岸及其以东以北的广大山林之中。

乌云达赉认为,迄止西晋时期,从谢列姆扎—结雅河下游流域至黑龙江中游流域、牡丹江流域、乌苏里江流域、绥芬河流域、图们江流域,东至大海,为满—通古斯语、通古斯文化地理区。因此,满—通古斯语族的民族起源于这里,这其中就包括鄂温克族。他认为“鄂温克族来源于乌苏里江、绥芬河、图们江下游等流域,他们的祖先是靺鞨七部之一的安居骨部,并提出向西发展说。”[7]他将秦汉时期的沃沮部,视作安居骨部的先民,而安居骨部又是鄂温克人的先民。据此提出了鄂温克人起源于乌苏里江、绥芬河、图们江下游,后来逐渐向亚洲北部的广大地域迁徙的观点,并进而论证整个迁徙运动,是通过横贯亚洲北部的4个天然历史通道进行的。这一过程从公元3世纪末持续到17世纪。所说的四个历史通道是:第一个历史通道是从安居骨部①安居骨又称安车骨,唐时靺鞨七部之一。《隋书•靺鞨传》:“靺鞨在高丽之北,凡有七种:……安车骨部,在伯咄东北。”后并入渤海国。《吉林通志》卷10:“安车骨,即按出虎也。”历史地域为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阿什河流域一带。其最初的居住地乌苏里江、绥芬河、图们江流域,沿着长白山北麓逐步迁徙到第二松花江②即西流松花江,也就是松花江吉林省段,发源于长白山天池。西岸流域。第二个历史通道是从第二松花江西岸作为起点,西溯洮儿河、哈拉哈河流域进入到呼伦贝尔地域。第三个历史通道是从呼伦贝尔作为起点,西溯鄂嫩河、音果达河、齐尔库河、乌达河流域进入贝加尔湖东岸地域。第四个历史通道是沿着贝加尔湖畔,向北至西顺安加拉—叶尼塞河流域,进入到叶尼塞河中、下游流域[8]。除此通道外,公元1233年,元灭东夏国时,居住在乌苏里江流域的鄂温克诸部仓惶出逃,北渡黑龙江,迁到布列亚河(牛满江)上游,结雅可(精奇里江)上、中游,黑龙江上游等地区,这些鄂温克人一直到清初还居住在这里。乌云达赉也运用了使鹿鄂温克人的有关族源的《“拉马”湖的传说》来论证他的观点。有意思的是,同一个传说,吕光天将“拉马”湖定位于贝加尔湖,而乌云达赉则解释为兴凯湖。东西相异,远隔2 000公里[1]13。

二、鄂温克部落族群③这部分内容参考了波•少布的《黑龙江鄂温克族》,哈尔滨出版社2008年版;部分来源于笔者指导张帆研究馆员的成果。

1.索伦部落族群

朝克④鄂温克族语言学家。认为,“索伦”是他者(清朝廷)冠以的称呼,并且充满对鄂温克人骁勇善战的赞扬和褒奖之意,满语是“顶梁柱”“柱子”的意思,顶天立地,无往而不胜。“索伦”还有其他诸多解释,比如“先锋”“射手”等。但最初“索伦”还包括其他黑龙江中上游的民族,清朝廷统称其为“索伦部”,除部分鄂温克族外,还包括部分达斡尔族、鄂伦春族。“索伦部”作为清朝的重要军事力量,在祖国统一、平定叛乱、抵御外敌的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做出了巨大牺牲,大量的壮丁战死,人口损失很大。正如《黑龙江志稿》记载:“索伦民族夙称骁勇,各处有事,征调频仍。如康熙年之征噶尔丹、准噶尔,雍正年之征科布多,乾隆年之征金川,嘉庆年之平教匪、陕匪,道光年之回疆不靖英人犯境,咸丰年之平粤捻、防英法,同光两代之援新疆甘肃。前后共计六七十次,转战几达二十二省。虽兵燹未延夫郊野而纷扰实徧于闾阎。详查被调官兵大都效命战场,其获庆生还者十不得一。”⑤[清-民国]张伯英纂.黑龙江志稿[M].北平,民国21:(30卷)2。“索伦部”一度因战事、酗酒等导致鄂温克、鄂伦春人兵丁的减少,而以达斡尔兵丁为主。清乾隆年间,在伊犁建立索伦营,由鄂温克族、达斡尔族和锡伯族兵丁组成。黑龙江流域的“索伦部”在清末发生变化,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逐步排除在外,成为了部分鄂温克族的专称。在新中国民族识别之前,还称黑龙江流域农牧区的鄂温克人为“索伦人”或“索伦鄂温克人”。

索伦部的历史活动区域,是唐朝的有效管理范围。明朝时明确归属奴儿干都指挥使司管辖,其黑龙江上、中游流域和精奇里江流域及外兴安岭广阔地域设11卫管辖。清初时,索伦部仍然在这一区域活动。“索伦部”正式出现于文献是在清初,其中,包括鄂温克人、鄂伦春人和达斡尔人。清初著名的索伦鄂温克人首领是博木博果尔,另一说是达斡尔人。索伦部著名的历史人物还有很多,比如海兰察、博尔本察等。

强悍的索伦部雄踞黑龙江中上游左右两岸,独来独往,不服天朝管辖,清廷深感北部边疆的威胁,决意征讨索伦部。从崇德四年十一月八日(1639年12月2日)到崇德八年七月七日(1643年8月20日)三年零八个月的时间,清太宗皇太极三征索伦部。

崇德四年十一月八日(1639年12月2日),皇太极第一次征讨索伦部,分为两翼进攻。先后攻下了多金城、雅克萨城。雅克萨城索伦兵被杀一百多人,城主噶凌阿(博穆博果尔胞弟)与二百多兵士被俘,众多老幼妇孺被擒,但清军伤亡也很惨重。其后,清军又攻下乌库尔城,在进攻铎陈城时,博穆博果尔派兵增援,清军停止攻城并后撤。为了有力抵御清军的进攻,博穆博果尔动员索伦部组织了6 000人的军队,坚守铎陈城。博穆博果尔具有较高的军事素养,全歼了清军正蓝旗后队。此后进入拉锯战,阿萨津、铎陈二城被清军攻占,博穆博果尔实力大损,率众远遁深山。清军第一次征讨索伦部用了5个半月时间,雅克萨、多金、乌库尔、铎陈、阿萨金和额尔图、卦喇尔五城两村纳入清朝的有效管理,索伦部损失惨重。清朝第一次征讨索伦部后,有6 740名索伦人编入八旗,从此,索伦部众成为八旗中的一支劲旅。

崇德五年七月二十七日(1640年9月12日),清朝再征索伦部,历时五个月零十九天。席特库、济库哈等率领护军、蒙古兵丁,清军的战果是俘获了博穆博果尔妻子家属,俘获与降服的人口2 805人。被俘后的博穆博果尔于1641年2月押抵盛京,不久被杀害。博穆博果尔的嫡子图麻尔周岁后送往盛京,被清朝封为和硕襄亲王。顺治十三年七月三日(1656年3月22日),年仅16岁的和硕襄亲王图麻尔蹊跷死亡。

第三次征讨索伦部是在崇德八年三月十七日(1643年5月14日)至崇德八年七月七日(1643年8月20日),攻克3屯,招降4屯。

皇太极组织的三次征讨,长达三年零八个月的时间,可见当时的清廷对索伦部所具有威胁性的深刻认识,也说明索伦部在清廷地位的重要性。三次征讨索伦部,俘获并降服的索伦部人口有14 391人。索伦部被彻底征服后,开始向清政府称臣纳贡,并成为清廷最有战斗力的八旗劲旅。

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入关后,生活于黑龙江流域的鄂温克人、鄂伦春人、达斡尔人在沙俄的侵入压迫下,被迫向嫩江流域迁徙。索伦鄂温克人向嫩江流域的迁徙历经顺治一朝才基本完成,最终落脚于嫩江流域,集中活动在嫩江右支流的诺敏河、格尼河、阿伦河、音河、雅鲁河、济沁河、绰尔河、托欣河流域附近的山区狩猎。清朝政府对索伦人按丁编佐,建立了5个阿巴(猎场,鄂温克人为主)和3个扎兰(清代官名,即甲喇,相当于参领,以达斡尔人为主),这些区域统称为布特哈地区。在正式建立镇守黑龙江等处地方将军前(顺治朝至康熙二十二年),理藩院直接管理布特哈地区。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以后,归黑龙江将军管辖。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在布特哈总管驻地依倭奇设索伦、达斡尔总管,雍正十年(1732年)在5个阿巴、3个扎兰的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基础上于依倭奇建立布特哈八旗,分旗色进行管理。布特哈八旗总管衙门于光绪二十年(1894年)升为副都统衙门(博尔多,今讷河市长青村)。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又恢复了布特哈八旗总管衙门建制,但以嫩江为界,将布特哈八旗总管衙门一分为二,设东、西布特哈八旗总管衙门,分驻博尔多和依倭奇。副都统衙门建制被撤。

截止目前,索伦鄂温克人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扎兰屯市(原布特哈旗)萨马街鄂温克民族乡,阿荣旗查巴奇鄂温克民族乡、得力其尔鄂温克民族乡、音河达斡尔鄂温克民族乡,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巴彦鄂温克民族乡、杜拉尔鄂温克民族乡,黑龙江省讷河市兴旺鄂温克民族乡等,处于嫩江右支流甘河、诺敏河、格尼河(诺敏河支流)、阿伦河、音河、雅鲁河、济沁河(雅鲁河支流),嫩江左支流讷谟尔河以及伊敏河、锡尼河(伊敏河支流)、辉河(伊敏河支流)流域。居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鄂温克人也称“索伦”[1]79-87。

2.通古斯①“通古斯人”(Tungusic peoples)最初是来自于雅库特人(Yakuts)对鄂温克人(Evenks)的称呼,也被称为满-通古斯语族的各个部落族群。部落族群

指今居住在海拉尔河右支流莫勒格尔河流域及伊敏河右支流锡尼河流域的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民族苏木、巴彦哈达苏木和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苏木的部分鄂温克人。

这部分通古斯鄂温克人,又有“那麦塔”“那麦尔”“喀木尼堪”等称呼。对于古代的通古斯鄂温克人,没有相关的历史文献记载。只是在那麦塔氏族萨满的叙述中,提到通古斯鄂温克人的故乡是在瑷珲城附近、黑龙江附近、雅克萨城地域、石勒喀河流域,也就是黑龙江上游流域。通古斯鄂温克人的历史记载在明末清初清晰起来,记载中的通古斯鄂温克人居住在在贝加尔湖以东至额尔古纳河以西的音果达河、尼布楚河、石勒喀河、乌鲁楞古河、敖嫩宝如金河流域。受布里亚特人影响,这部分鄂温克人学会了游牧,将牧业作为主业,同时从事狩猎捕鱼活动。

原本是中国居民的15个通古斯鄂温克氏族,由于康熙二十八年《尼布楚条约》(1689年)签订,变成了俄国居民。1918年,居住在苏联境额尔古纳河西岸敖嫩宝如金、乌鲁楞古、塔拉其、乌者恩、布如珠地区的通古斯鄂温克人不堪忍受歧视政策,迁至我国莫勒格尔河与特尼河流域索伦左翼游牧地游牧。民国8年(1919年),从索伦左翼旗中划分出正蓝、镶白二旗,成立了陈巴尔虎旗。但镶白旗一佐的通古斯鄂温克人仍留在索伦左翼旗管辖。通古斯鄂温克人村有村长(嘎僧嘎),下设催办(宝西呼),村接受哈朋等官员管理。1937年,伪满洲国当局将莫尔格勒河流域和三河以南的鄂温克人全部迁至海拉尔河北岸沿线一带和特尼河流域地区[1]113。

通古斯鄂温克族最著名的历史人物是根特木尔。

3.使鹿部落族群

游猎于额尔古纳河右支流阿巴河、安格林河、激流河流域的饲养驯鹿的鄂温克人称为使鹿部。目前,主要居住在内蒙古根河市(原额尔古纳左旗)的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乡,饲养驯鹿的文化得到了保留。

使鹿鄂温克人还有个称呼“雅库特”,但使鹿鄂温克人反感这个称呼,因为雅库特人并不是鄂温克人,只因他们曾经混居一处,俄罗斯人误称鄂温克人为“罗细亚雅库特人”。

在历史上使鹿鄂温克人就有明确的记载,比如元代称他们为“林木中之兀良哈人”,明末称为“北山野人”。使鹿部鄂温克人从唐至明末活动于贝加尔湖周围、勒拿河及其支流维季姆河流域。

清初,使鹿鄂温克人在酋长叶雷时期活动于勒拿河右支流维季姆河流域。清顺治年间,迫于沙俄入侵,使鹿部落族群的索洛共、给力克、卡尔他昆、布利拖天4个氏族(75户约700多人)从维季姆河流域东迁至阿玛扎尔河流域,今天的地理方位处于漠河以西,后又迁至黑龙江南岸黑龙江将军管辖的地域(今黑龙江省漠河县境内)。同时期,阿玛扎尔河流域还有索罗拖斯金苦鲁、东该因苦鲁、哈布金苦鲁、哈布都坎苦鲁等氏族未南迁。

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前后,卡尔他昆氏族和布利拖天氏族的一支向南迁徙至贝尔茨河(今激流河)流域的珠尔干地域,这个地方归黑龙江将军管辖的呼伦贝尔总管辖区。嘉庆十五年(1810年)前后,索罗共和给力克氏族也迁至贝尔茨河流域。清道光二年(1822年),布利拖天氏族的另一支也迁徙到了贝尔茨河流域。至此,有清一代,使鹿鄂温克人形成两大部落族群:一个是索罗共、给力克氏族组成的部落族群,另一个是布利拖天、卡尔他昆氏族组成的部落族群,两个部落族群游猎于漠河境内的阿尔巴吉河(今额木尔河)流域和贝尔茨河(今激流河)流域[1]94-95。

清末,使鹿鄂温克人重组为三个部落族群:第一个是游猎于漠河境内的由索罗共氏族、给力克氏族、索罗拖斯基氏族(来自于索罗共氏族)组成的部落族群;第二个是游猎于奇乾境内的卡尔他昆氏族、固德林氏族(来自布利拖天氏族)组成的部落族群;第三是游猎于奇乾境内的布利拖天氏族和给力克氏族少量成员组成的部落族群。

三、鄂温克部落族群的社会结构①该部分内容参考了波·少布《黑龙江鄂温克族》一书的部分内容,哈尔滨出版社2008年版,128-186页。

1.索伦鄂温克部落族群的社会组织

“爱曼”“哈勒”“毛昆”分别是部落、氏族和大家族,这是比较典型的鄂温克原始社会末期的社会组织结构。

索伦鄂温克部落族群从黑龙江左岸迁至嫩江流域以后,共有12个部落,以流域命名,如因为索伦鄂温克人多数沿江河两畔而居,所以都以所居江河名称命为部落名称。比如“诺敏千”,指活动于诺敏河流域的人。索伦鄂温克部落族群主要有12个。

氏族有20个,原生的古老氏族有12个,有3个是派生的。这20个氏族分布于12个部落族群中。每个氏族由2个以上“毛昆”组成,索伦鄂温克人的20个氏族由62个“毛昆”组成,“毛昆”由若干个“住”组成。“住”就是家庭,“毛昆”是以村落为单位,一个村落就是一个“毛昆”。民国以后,地域关系逐渐取代血缘关系,一个村落有多个“毛昆”混居。

“毛昆达”是家族长,由全“毛昆”家庭的户主选举产生。“毛昆达西仍”是家族会议。“毛昆达西仍”是“毛昆”最高权力机关,“毛昆”的重要事务,都要经过“毛昆达西仍”来决定,由“毛昆达”执行。“毛昆”制度一直延续到1949年。

2.使鹿鄂温克部落族群的社会组织

在勒拿河上游游猎时,使鹿鄂温克人有1个部落12个氏族。到了清顺治年间,迁徙到黑龙江上游右支流阿玛扎尔河流域的使鹿鄂温克人,有1个部落8个氏族,从阿玛扎尔河迁徙到黑龙江南岸阿尔巴吉河流域后,共1个部落4个氏族。使鹿鄂温克人部落族群从勒拿河上游迁徙到黑龙江流域时,还有完整的部落组织,最后一个部落酋长瓦西里·牙克列维奇于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死去以后,没有产生新的部落酋长,部落也消失于历史烟云中。但使鹿鄂温克人为集中狩猎的需要,各氏族组成临时部落和推举部落酋长,协调各氏族的关系。这已不是典型的血缘部落组织,更类似地域利益联盟。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清末,形成了漠河部落和贝尔茨河部落两个地域部落。民国年间,形成3个地域部落,6个氏族。漠河部落也叫阿木尔千,有索罗共、给力克、索罗拖斯基3个氏族。贝尔茨部落一分为二,分为古纳部落(也叫古纳千)和奇乾部落(也叫贝斯特拉千)。伪满洲国时,民国时期的3个部落分成7个千。“千”一词有“人们”或“占有的”等含义。1945年以后,7个千改为5个猎区。

在氏族内有若干个以血缘为基础的“乌力楞”,也就是家庭公社。1945年以后,5个猎区每个猎区为一个“乌力楞”,有限定的游猎范围,即每个猎区之间相互距离大约100公里左右。

撮罗子是个体家庭,鄂温克语称“仙人柱”,若干个撮罗子组成一个“乌力楞”。

使鹿鄂温克人称部落酋长和氏族长为“基那斯”。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基那斯”,部落是“总基那斯”。使鹿鄂温克人所有氏族的“基那斯”(还有副“基那斯”),均由部落或氏族成员选举产生,任期没有限定。氏族“基那斯”无法解决的问题由部落“基那斯”解决。与部落不同,使鹿鄂温克人的氏族组织、氏族“基那斯”的功能比较完善,延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

“乌力楞”的首领是“新玛玛楞”,即家族长。一个“乌力楞”有若干撮罗子(仙人柱),“新玛玛楞”管理4至8个小家庭。“新玛玛楞”由乌力楞的成年成员选举产生,每三年选举一次。

3.通古斯鄂温克部落族群的社会组织

通古斯鄂温克人与蒙古族有历史渊源,在黑龙江左岸时就受到布里亚特蒙古人影响,学会了游牧。因此,这部分鄂温克人相比于其他鄂温克人,其部落、氏族组织最早分化、瓦解,原始文化消失殆尽。所以,迁徙到黑龙江右岸后,已没有原始部落、氏族文化的明显痕迹。

南迁后的通古斯鄂温克人,保留着一种具有社会、经济功能的地域组织“尼莫尔”,“尼莫尔”由几户至十几户家庭组成,是集体游牧的组织形式。“尼莫尔”采取集体所有制,牧场和草场集体所有,共同使用,统一生产。现在通古斯鄂温克人有6个“尼莫尔”,12个大姓。

鄂温克族是一个在黑龙江流域中上游具有重要影响的部落族群集团。在国家职能没有完全介入前,还不能说是一个具有明确自我认同的民族,也就是说,在此前鄂温克族还不是一个具有自我政治认同的民族共同体。从文化角度而言,原始社会末期的文化是这一部落族群集团的主要特征,只是从近代开始,国家职能的介入改变了这一特征,出现了多样化的变异,这在现今黑龙江两岸的鄂温克族(埃文基人)得以体现。特别是部分南迁黑龙江右岸的鄂温克族,这种文化变异更为明显,通古斯鄂温克族从事了牧业,而部分索伦鄂温克族从事了农业。研究鄂温克族的历史变异情况,特别是文化的变化过程,是鄂温克(埃文基)部落族群研究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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