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 孟 楠
2019 年12 月12 日,由建筑时报和星空建设法律瞭望联合主办,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中国工程法律70 年回顾与展望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主管部门、中央企业、行业协会、仲裁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约300 人参加会议。
研讨会上,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锦章、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秘书长王承杰、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副秘书长张兴旺等嘉宾致辞,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教授朱宏亮、新君都律所总顾问谭敬慧等专家作主题演讲。
刘锦章回顾了新中国成立70 年来我国建筑业不平凡的光辉历程,以及中国工程法律所取得的成就。他指出,要不断完善建筑业相关法律,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期待工程法律界人士继续大力支持建筑业的工作。
王承杰表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6 年来,我国工程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近年来,“走出去”的企业将面临更多的法律风险,贸易仲裁将为广大企业保驾护航,现已做好各方面的应对和准备,包括提供充足的仲裁员、专门制定仲裁规则、建立PPP 中心、常设性研讨论坛等。
张兴旺指出,法制建设是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手段。近期,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将积极参与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拓展行业发展空间、引领造价咨询业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法律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他表示,依法治国和法制建设必将引领工程建设领域和工程造价行业进入新时代。
朱宏亮教授的演讲题目为《建筑法立法回顾历史与未来展望—中国建筑法更上层楼》。他从鲁布革水电站引水隧道的实践案例出发,讲述了中国建筑立法的背景和初衷,指出专业的工程管理方法对于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工程整体效率的重要性、公平的合同条款对于建设方和承包方权利义务合理分配的必要性。随后,他以招投标制度、执业资格制度、监理制度为例,阐述了现有建筑法律中部分亟待解决和完善的问题。
谭敬慧律师的演讲主题为“工程总承包制度发展与争议解决”。她指出,当前,建设模式的发展趋势是合同结构复杂、管理难度空前,发展目标包括提高生产率、降低能耗、强调质量和安全生产零事故,实现方式是将产品化的目标转化为服务。工程总承包目前存在“四大悖论”,即“工程总承包是最好的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就是EPC”“政府投资项目只能采用工程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结算就是施工图结算”,她一一就各悖论作出阐释。随后,她将工程总承包争议焦点总结为合同性质、管辖、联合体主体诉权、总价合同变更认定、契约图技术与实施问题等。她强调,参透工程总承包的本质,方可远行,而价值工程才是工程总承包的灵魂。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中国工程法律亦随之发展。未来,随着我国建筑业总产值不断增长,中国工程领域纠纷案件数量不断攀升,纠纷类型日趋多样、复杂,纠纷所涉及的新问题也越来越多。此次研讨会对于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法律制度的发展历史和未来挑战进行了重点研讨,对于工程法律未来改革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