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泽龙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 海淀 100081)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结合的理论成果,是新时代做好民族工作的行动指南。
中国边疆民族地区包括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等9个陆地边疆省区,地域辽阔,面积较广,民族众多,有30多个跨界民族与14个国家的同源民族毗邻而居。新时代边疆民族地区与内地一起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成就。然而,边疆处于我国疆域的边缘地带,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历史背景和文化环境等因素使得边疆少数民族历来就是西方敌对势力关注的焦点和渗透目标,企图利用边疆民族问题拖慢中国发展前进的步伐,最终实现其分化、西化中国的图谋。边疆民族地区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经济社会发展差距、极端恐怖势力、民族宗教生态失衡、各种反华势力和国外民族主义思潮的渗透等问题,给边疆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带来一系列影响和挑战。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在几千年中华文明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对中华民族的认知、情感和认同等一系列精神价值的总和[1]。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由于其重要的地缘特征,新时代边疆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社会成员不能公平地享有社会共同利益是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根本原因。[2]”因此,各民族的利益与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结合起来,才能形成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大好局面。正如马克思主义在《论波兰》一文中指出:“要使各民族真正团结起来,他们就必须有共同的利益。”中国在短短70年间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发展成果,就是由于各族人民把自身与国家看成一个整体,相辅相成,休戚与共,才很好地肩负起了时代的重任和使命。边疆民族地区有着它自身的特点和特殊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够更好地将边疆民族地区群众团结起来,让各民族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调动各族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建设各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3]”边疆民族地区均处于祖国边陲,远离国家政治经济中心,与内地相比,经济发展缓慢、教育科技落后,人民生活总体水平较低,族群多样化等。边疆民族地区是边疆各民族成员生活的家园,边疆社会的稳定与否、经济文化的发展快慢等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繁荣稳定密切相关。在新时代新时期,进一步统一各民族意志,重塑命运共同体是必要之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经成为了边疆民族地区新的行动指南。促使各民族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聚合边疆民族地区的所有力量,共同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边疆民族地区始终处于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的前沿阵地。一个村就是一个哨所,一个边民就是一个哨兵。目前,边疆民族地区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局部地区仍然可能存在以分裂国家为目的的暴力恐怖活动。“边疆民族地区的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相对于其他地区比较突出,再与国外各种反华势力入侵叠加,使得该地区的民族关系和社会政治关系在个别时间有些紧张,甚至威胁到祖国边疆的稳定与边界的稳固。”[4]在出现危害国家安全与威胁边疆稳定的情况时,各民族成员应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去捍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从而保障边疆民族地区稳定与边界安全,使边疆成为铁壁铜墙。从这个意义上讲,铸牢中华民共同体意识是维护祖国边境安全的心理长城。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政治上团结统一,文化上兼容并存,经济上互相依存,情感上互相亲近的命运共同体。由于边疆民族地区存在着自身的特殊性,再加上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的影响,边疆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以及周边形势的变化,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跨国民族主义思潮运动也暗流涌动。如哈萨克斯坦独立后,发出了世界各地“哈萨克族回故乡”建设自己祖国的号召,还为此制定了很多涉及海外哈萨克族的法律文件,如1996年哈萨克斯坦政府发布的《关于支持境外哈萨克同胞的国家纲要》总统令、2005年发布的《关于2005—2007年支持境外同胞的国家纲要》总统令等。我国哈萨克族与哈萨克斯坦的哈萨克族同宗同源,大哈萨克主义思潮影响了我国一些哈萨克族民众的“祖国认同”,甚至一个时期,新疆一些哈萨克族群众移民到哈萨克斯坦,对边疆稳定和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据统计,截止到2002年,从中国移民到哈萨克斯坦的哈萨克族人累计达4293人,2004年和2006年分别增至13190人和37788人。[5]1990年,由蒙古民主联盟成立的蒙古民主党公然宣称“三蒙统一”思潮,并在我国的知识分子和青年中培养支持者和代理人,企图将中国的内蒙古自治区和俄罗斯的布里亚特共和国合并在一起,整合为一个统一的“大蒙古国”。[6]从实质上来看,泛蒙主义思潮正是“三蒙统一”谬论的思想基础。除此之外,中国周边跨国民族主义思潮还有东北亚地区的“大朝鲜主义”,中亚地区的“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东南亚地区的“大缅族主义”、“大泰主义”以及“大越南主义”等,这些跨国民族主义思潮不仅威胁我国领土主权完整,在很大程度上诱发边疆民族的国家离心倾向,动摇边疆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从现实情况来看,边疆民族地区还存在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的思想观念,这种所谓的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是指新中国成立前存在的汉族资产阶级和大地主歧视少数民族的思想以及个别民族缺乏理性的以自我民族为中心,以孤立、保守、排外为特征的民族主义。这种思想从而导致民族之间存在排斥与仇视,从根本上阻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构筑和发展,违背了我国民族平等的政策方针。随着中国建国后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以及一系列民族政策的出台,原有的大汉族主义已经失去了存在的阶级基础。但是,随着全球化的加速,以及社会的大发展大变革,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受内外因素的影响,以新的形式存在于一些少数民族干部之中。比如有些汉族干部不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平等权利,妄图以自己的意志代替少数民族群众的意志,认为汉族优于其他各少数民族,甚至用“圈子文化”排斥少数民族群众和干部,威胁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与大汉族主义相对的是狭隘民族主义,狭隘民族主义又叫做“地方民族主义”,其表现为部分少数民族群众认为本民族的利益高于国家的利益,过分夸大自己民族的优越性。[7]不论是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本质都是孤立、保守的民族主义,他们都忽视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只看到了本民族的利益,从而阻碍了各民族的进步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是民族团结的大敌,要坚决反对。[8]”在边疆民族地区消除部分干部群众的这两种错误思想,统一思想认识,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情感联系,是当前在边疆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随着中国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经济形势的向好发展,边疆民族地区也进入了社会转型和高速发展的新阶段。社会转型期也是社会矛盾与冲突的高发期,边疆民族地区有着其自身特有的复杂性,再加上西方敌对势力的诱导和渗透,使得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这主要表现在暴力恐怖事件不断以及非传统安全事件频发等方面。首先,在暴力恐怖活动方面,一直以来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都打着维护民族、宗教利益的幌子,煽动各民族仇视,制造宗教狂热,鼓吹对“异教徒”进行“圣战”大搞暴力恐怖活动,在边疆民族地区群众当中宣传各种歪曲、丑化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秘密进行颠覆活动等。比如拉萨“3·14”事件以及乌鲁木齐“4·30”事件、“5·22”事件和“7·5”事件等。[9]其次,在非传统公共安全事件方面,主要表现在边疆民族地区的跨国贩毒走私问题以及群体性事件频发等。新疆毗邻世界四大毒源地之一的“金新月”地区,2017年中国破获涉“金新月”海洛因入境案件25起,破获“金新月”海洛因101.5公斤,同比增长3.2倍。[10]毒品交易已经成为“三股势力”的钱袋子,这也助长了我国西北地区“东突”分裂势力的嚣张气焰。2011—2015年云南民族地区各级政府排解敏感涉众矛盾纠纷5万余起,民间纠纷矛盾14万多起,收集各类警报线索2万余条,消除群体性事件隐患8000多起,妥善安置了4000多起各类规模的群体性事件。[11]可见,不同原因诱发的暴力恐怖活动和非传统公共安全事件可能导致社会恐慌、破坏民族团结以及社会动乱等。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的社会基础条件。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12]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主要表现在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改革开放以来,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获得了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然而,边疆民族地区地处偏远,许多地方经济发展基础依然薄弱,自然环境较为恶劣,再加上由于历史原因导致的较低生产力等问题,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与内地相比,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主要表现在:第一,经济发展滞后,从2018年的各省市国内生产总值来看,内蒙古、新疆、西藏的GDP分别为17389.22亿元,12199.08亿元,1477.63亿元,在全国的排名分别为第21,26、31,这些地区的排名处于全国总体排名的末端。第二,脱贫攻坚形势严峻。边疆民族地区是我国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战略工作的重点区域。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公布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全国共有59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其中内蒙古有31个,新疆有27个,云南有73个。第三,民生总体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医疗、教育、公共卫生水平不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和精神文化需要等方面。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边疆民族群众的心理获得感和幸福感,甚至会对党和国家政策产生排斥和抵触,出现国家认同意识淡化、“仇富”心理和“蔑贫”心理等问题。因此,边疆民族地区要加快经济民生发展,补足经济社会发展短板,这对于进一步增进民族团结进步,强化边疆各民族“五个认同”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上文提出的我国边疆民族地区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笔者认为要进一步铸牢边疆民族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重点开展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全党特别是宣传思想战线必须担负起的一个战略任务。[13]”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各民族干部在开展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既要坚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也要发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加强边疆各族群众对“五个认同”思想的认识,不仅仅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历史使命。一是在边疆民族地区继续坚持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发展方向。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前提下,既要体现国家治理的统一性,也要体现民族自治地方的自主性,发挥边疆各族群众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结合边疆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党和国家在政策导向上需要给予边疆民族地区更多的帮扶性措施。二是访民情,汇民生,聚民心。少数民族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不断深层次的宣传教育和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使各族群众深切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党的先进性,同时加强反民族分裂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各民族干部群众的民族团结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正确理解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系统的认识边疆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不断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
中国周边民族主义思潮在我国边疆民族地区进行渗透的同时,还将强烈冲击长期以来占据主导地位的中华文化。一些极端分子通过物质帮扶的方式笼络人心,趁机输出扭曲的政治观、宗教观和民族观,造成意识形态上的对立,削弱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马克思指出,“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14]近年来,国家对边疆民族地区大力实施对口支援、兴边富民等政策,同时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一系列惠民工程,推动边疆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着力落实边疆地区的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的发展。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必然带来人民对精神生活的更大需求。民众既是需要保护的对象,也是政府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行动中最大的支撑力量,强化普通民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应该成为当务之急。为此,在旗帜鲜明地打击我国周边民族主义思潮的同时,还要主动占领意识形态阵地,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五个认同”,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寻求各民族之间的最大公约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1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核心内涵,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神纽带。在加强边疆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导向,使其内化为增进民族认同的心理基础,外化为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行为。
邓小平曾说,解决民族问题的基础是经济、是发展。[16]只有不断改善民生,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当地民众的全面发展,才能铲除极端主义的生存土壤,为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一个国家经济的高水平发展,能够增进国民对自己国家的自信心与自豪感,对国家的向心力与国民之间凝聚力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发展水平的长期失衡,就会使发展滞后地区的群众在心理上产生一种落差感,区域发展差距一直是阻碍边疆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推进的重要原因。从社会矛盾形成的角度来看,中国现阶段社会矛盾的形成多集中在与民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方面。目前,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出现了“贫困中富裕”的现象以及“仇富”与“蔑贫”的心理。“贫困中富裕”是指边疆民族地区一部分人先行暴富,大多数人处于贫困状态的不合理现象。民族平等不是一句空话,各民族同胞都可以平等享有宪法所赋予的各种权利,共享改革开放与发展的各项成果,坚决撇下排斥和歧视的眼光,各民族之间和谐相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为此,我们要坚持区域间均衡发展的理念,加大资金投放和政策扶持力度,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均衡协调发展,从而为边疆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推进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当前,各国民族分裂势力,在狂热的极端心理的教唆下背弃基本政治规则、法律法规和人性良知,常常采取暴力恐怖的形式以宣扬自己的存在,增强自己的砝码,并以此为把柄要挟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以获得发展空间或谋取其他政治诉求,这也使得各国民族分裂势力更加具有威胁性、破坏性。我国“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时,更加注重利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运用法制规范解决问题,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7]从现实情况来看,边疆民族地区的极端思想之所以能顺利渗透,就是因为当地有“教大于法”的思想观念。边疆地区的社会治理要根据《反恐怖主义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三股势力”的打击力度,同时肃清执法队伍中同情、支持或资助“三股势力”的“双面人”,绝不允许法外之地、法外之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三股势力”治理工作不断前行。[18]引导群众养成法律思维和法律信仰,提升边疆民族地区的法治化治理水平,加强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对于边疆民族地区建设和谐边疆至关重要。新时代边疆民族地区在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的同时,也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严把非法人口流动的源头;依法解决边民跨国婚姻问题;遏制毒品犯罪蔓延态势;打击邪教恐怖主义嚣张气焰等。[19]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为边疆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共同体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律和社会环境。
总之,不断铸牢边疆民族地区中华民族共同意识关系到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要充分重视边疆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面临的问题与挑战,进一步推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和现代化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构建,统一边疆各民族意志,凝聚各民族力量,把边疆各民族人民群众汇集到国家认同的旗帜下,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