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童,袁小鹏
(1.黄冈市外国语学校,湖北 黄冈 438000;2.黄冈师范学院 鄂东教育与文化研究中心,湖北 黄冈 438000)
当前,适应新时代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创新发展的需要,通过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和教师专业化发展,尽快从整体上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已成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实践课题。自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掀起了新一轮教师教育改革的热潮,其典型特征是加强大学(unifersiet)与中小学(school)之间的合作(以下简称“U--S合作”)。[1]然而,这种“U--S合作”模式尤以地方高师院校与中小学之间的合作最具典型意义与价值。通过推进“U--S合作”模式,进一步加强地方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建设,是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和教师专业化发展,加快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的一条重要路径。当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对进一步加强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建设,加快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提出了新的期待和要求。
(一)加快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的时代呼唤 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业素养和能力做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14年教师节期间,习近平在与北京师范大学的师生代表座谈时,提出了关于做一名好老师的4点要求,即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2]。2018年5月2日,习近平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再次强调,要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让教师更好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3]。今年3月18日,习近平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从办好思政课这个“关键课程”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出发,对思政课教师需要具备的职业素养提出了“6个要”的明确要求[4]。无论是基于学校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目标,还是从教师从业者的职业属性和行为准则出发,习近平同志提出的“6个要”,既是对思政课教师加强职业素养的明确要求,也是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提升教师职业素养的期待和要求。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建设教育强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基础,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根本任务和总目标。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实现建设教育强国的任务和目标,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教育改革创新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根本。然而,“面对新方位、新征程、新使命,教师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 “有的教师素质能力难以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要,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需要提升”。[5]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在努力营造有利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机制和社会环境的同时,通过创新教师教育体制内涵和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路径,从整体上提升我国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素质,成为影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建设发展的关键问题。而加强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建设,则是创新教师教育体制内涵和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一条重要路径。“教师共同体是在学校推动或在教师自发组织下,基于教师的共同目标和兴趣自愿形成的,旨在通过合作对话与分享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教师团队。”[6]大学和中小学特别是高师院校和中小学合作建立教师发展基地,就是当前我国教师共同体建设中的一种重要的形式。这种教师共同体的建设以组织双方教师共同开展教育教学实践、反思和研究为基本路径,在合作、交流、分享和碰撞中实现双方教师专业素质的共同成长。同时,这种教师共同体建设有利于增进高师院校和中小学教师在实现立德树人教育目标任务方面的相互理解与共识,加强中小学和高师院校学生教育培养之间的相互衔接,进而呼应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建设教育强国的时代需求。
(二)教师教育改革和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实践要求 根据教师职业成长的规律,加快提升我国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素质要坚持两手抓:一是要改革创新教师教育的体制和内涵,通过优化教师职前教育,努力为基础教育培养、输送合格的教师人才;二是要加强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通过优化院校培训和校本培训,促进在职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与成长。基于教师职业成长规律和我国现行教师教育体制、内涵的缺陷与弊端,人们普遍认为“师范院校并不是实现教师专业化的唯一途径”[7],与此同时,我国基础教育的现状以及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教师继续教育,难以满足新形势下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成长的需求。一方面,当前我国基础教育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弊端制约着校本培训的开展。特别是在当前应试教育主导的形势下,中小学校及其教师背负着沉重的升学教育及学生管理方面的压力,很多中小学校都难以在开展校本培训、提升教师素质方面有所作为;另一方面,长期以来主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院校培训模式,普遍存在着脱离基础教育实际的倾向,影响制约着教师培训的实效性和有效性。这也是导致“有的教师素质能力难以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要”的重要原因。
惟其如此,目前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对创新教师教育和教师专业化发展体制、内涵和实践路径,提出了十分紧迫的现实需求。而通过加强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建设,有利于克服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养各自固有的问题和弊端以及二者相互脱节的倾向,增强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养之间的有效沟通,实现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在提升知识素养、能力结构和情感理念方面的相互学习,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方面的相互借鉴,在建设现代学校教育文化方面携手共进。近年来,作为一所办在地方的高师院校,黄冈师范学院根据教师教育和基础教育改革创新的实际,以在黄冈市中小学建立“紧密型”教师教育实习基地建设为载体,积极推进由高师院校主导的“U--S合作”,在探索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建设创新路径方面,取得了一些新的经验,显示出了初步的成效。
(一)增进教师共同体双方的紧密合作,提升师范本科生教育实习的实效性和有效性 在以往对师范生教学见习、实习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中,一些学校通常也会建立由高师院校带队教师和实习基地学校指导教师共同组成的教师指导团队。但是,由于缺乏制度和路径的保障,高师院校带队教师和实习基地学校指导教师之间,在师范生教学见习、实习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过程中,并没有开展切实有效的合作与沟通,进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师范生教学见习、实习工作的成效。
2016年,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师范生教育实践由举办教师教育的院校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为了落实好教育部这一指示和要求。学校进一步加强了黄冈师范学院带队教师和实习基地学校指导教师共同组成的教师指导团队的建设。伴随着建设紧密型教学见习、实习基地的推进,在加强实习基地硬件建设的同时,在加强黄冈师范学院带队教师和实习基地学校指导教师共同组成的教师指导团队建设方面,逐步形成了强化双方之间沟通与协作的“三个统一”的合作指导模式,即师院带队教师和实习基地学校指导教师统一制定实习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统一实行教学指导与诊断,统一进行师范生实习反馈与评价。“三个统一”的合作指导模式贯穿于师范生实习的全过程,既进一步提升了师范生实习的实效性和有效性,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黄冈师范学院教师和实习基地学校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了解和沟通。
(二)实现共同体双方教师优势互补,提高教育专业硕士培养质量 《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指出,全面推行教育实践“双导师制”。2011年,黄冈师范学院申报“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获得成功,取得了教育专业硕士培养试点资格。自从教育专业硕士培养工作启动以来,学校就一直自觉地推行教育专业硕士由院校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并形成了我校教育专业硕士培养的一大特色和优势。基于教育专业硕士重实践、重应用、突出职业性的特性和要求,学校十分注重教育专业硕士“双导师制”的建立与实施。在加强遴选中小学优秀教师担任兼职导师的基础上,着力做好学院导师与中小学兼职导师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努力实现双方之间的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一方面,根据教育专业硕士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对学院导师与中小学兼职导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合理分工;另一方面,特别注重通过体制、机制建设,在培养目标的制定、教学内容的安排以及见习、实习和学位论文的指导等教学环节上,实现双导师之间的共同参与、交流协作和优势互补。同时,学校相关部门还经常组织由双导师共同参加的学习培训和工作研讨会,使得双导师之间能够就教育专业硕士教育、培养的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流和思想碰撞。通过学院导师与中小学兼职导师之间的这种沟通、交流与合作,不仅有助于提高教育专业硕士教育培养质量,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学院导师与中小学兼职导师双方之间的了解、互信和合作,以及在交流、合作与碰撞中双方教育教学思想理念和能力素养的互鉴与提升。
(三)实行师范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双向挂职锻炼,强化教师共同体双方的互信互学 近年来,黄冈师范学院积极探索建立地方高师院校与中小学师资互聘制度,进一步健全促进双方教师共同体建设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一方面,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下,学校遴选了一批优秀中小学教师来校担任兼职硕士生导师和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兼职教师。与此同时,选派相关专业的教师到黄冈市中小学进行挂职锻炼。这种挂职锻炼有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是全脱产式的,即选派部分教师到中小学担任至少一学期的学科教学的任务,有的还同时担任班主任工作。这类到中小学挂职锻炼的教师在本校内实行全脱产;另一种则是松散型的,即选派部分教师定时到中小学参加教学和教研活动。参加这种挂职锻炼的教师在中小学的活动,主要是在利用个人教学科研之余的时间进行。地方高师院校与中小学师资互聘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双方教师之间的互相了解和互信互学,进而使双方能够有机会实现各自知识结构和能力素养方面的扬长补短。特别是黄冈师范学院到中小学挂职锻炼的教师,通过一段时间的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的磨练,以及与中小学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了解,更加熟悉当地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现状,增强了改革创新教师教育、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感性认识和理性思考,专业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的能力、素养得到显著提升。
(四)开展横向合作项目研究,促进教师共同体双方共同成长 地方高师院校和当地中小学之间有着一种血浓于水的关联,双方在教育教学研究和发掘、利用地方文化资源等方面有着许多共同的取向与追求。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寻求和开展切合双方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文化建设、地方文化研究需要的横向科研项目,进一步激发和凝聚地方高师院校和当地中小学教师的学术研究活力,是提升双方教师职业素质、促进双方教师共同成长的重要和有效路径。近年来,黄冈师范学院教育学院、文学院的专家教师与黄冈市浠水县闻一多中学干部教师合作,开展闻一多中学 “红烛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行动研究。作为一种在“U--S合作”机制下的横向行动研究项目,研究团队注重通过实行学校文化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和学术研究相互结合、促进的方式,引导双方教师发挥各自优势与特长参与到项目研究的相关环节之中,进而有力地提升了双方骨干团队成员的学术视野和推进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的能力。除此之外,黄冈师范学院承担着教师教育专业教学任务的各教学学院也都在利用自身的学科和专业优势,通过遴选合作对象,申报横向合作研究课题的方式,与黄冈市中小学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及特色文化建设项目研究,在推进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与成效。
首先,要充分发挥地方高师院校在建设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中的主导功能。发挥地方高师院校在建设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中的主导功能,是由地方高师院校办学性质和功能所决定的。主导、推进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建设,体现了地方高师院校服务地方基础教育的办学职能;同时也是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和实现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养一体化的实践需要。发挥地方高师院校在建设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中的主导功能,要求地方高师院校根据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养一体化的实践需求,对建设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做好顶层设计,进行统筹规划;同时,注重发挥自身优势,做好思想理念的引领和学术理论的支持。当然,强调发挥地方高师院校在建设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中的主导功能,并非忽视中小学及其教师的主体地位和功能;而是要在地方高师院校的主导下,更加有效地激发中小学及其教师在建设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中的主体性和能动性。
其次,要在建设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的过程中坚持平等、协作、共赢的理念和原则。在建设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的过程中坚持双方平等,是这种“U--S合作”机制建设的前提。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这里提及的平等,并不完全等同于一种简单的社会学意义上的平等概念;而是基于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双方各自职业特性,以及在这种合作机制中的地位和功能所决定的一种合作理念和态度。正如研究者指出的那样,在这种“合作过程中,没有绝对的给予者和被给予者,而是双方思想不断碰撞,以至创造火花不断迸发,学习需求不断产生,思想感情不断加深。”[7]在建设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的过程中坚持双方之间的配合与协作,强调的则是作为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中的双方,基于优势互补、相助尊重而形成的一种相互沟通、共同参与的协作机制和方式。可以这样说,没双方之间的共同参与和相互协作,也就没有所谓的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建设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双方之间的共赢,即促进双方教师的共同成长以及在双方教学教研和学校文化建设等诸多方面取得创新成果。这里的共赢,一是强调“U--S合作”的成果、成效,二是这种成果、成效应当由双方共享、共有。如果没有这样的共赢,这种“U--S合作”模式必然是一种徒有虚名的,更是难以持续的。
第三,要建立、健全保障和推进“U--S合作”的体制机制。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加强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建设,反映了高校教师教育与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共同需求,体现着党和国家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要求。为此,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分别就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加强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建设,提出了一些指导意见,做出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各级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引领和督导,敦促地方高师院校和中小学把加强教师共同体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举措落地、做实。与此同时,地方高师院校和中小学也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为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体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