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旺生
(合肥师范学院 文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叙事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在已经远远超越了20世纪60年代的经典叙事学那种单纯以结构为中心的文本分析,走向一种多元化的后经典叙事学研究,修辞叙事理论、女性主义叙事学、认知叙事学等绽放出各自的风采。但只要是叙事学研究,就无法完全抛弃经典叙事学,经典叙事学所创造的一些术语、分析文本的一些思路,仍然是所有叙事学研究都需要重视的问题。叙事学以文本为中心的研究路径和中国传统的“知人论世”的研究路径总体上看是格格不入的,如何结合中国固有的学术传统来接纳源自欧美的叙事理论,是学界需要面对的问题。从这个角度看,江守义的《叙事形式与主体评价》(修订本)就有其独特的价值。
如何结合中国固有的研究传统来接纳自成一体的叙事理论,切入角度是个关键问题。经典叙事学局限于文本的结构分析,后经典叙事学虽然五花八门,但基本立足点仍然是文本,修辞叙事理论注重文本的修辞带来的效果,女性主义叙事理论从文本中寻找女性主义乃至女权主义,认知叙事学则是从读者的角度来观察文本,可以说,后经典叙事学基本上是以文本为圆心,围绕着这个圆心在旋转,旋转到不同的地方就形成不同的后经典叙事学。后经典叙事学不同的研究方向之间基本上是各自为阵的,虽然谈的是叙事,但目标各异。如何在以文本为中心的叙事理论中寻找一个切合中国传统的切入角度,在一定的程度上决定着叙事研究能否有新意。
寻找切入角度,首先要知道叙事学的特点和不足。叙事学的特点是文本分析,叙事学的不足在国内学界趋之若鹜的跟风中,鲜有冷静的思考。经典叙事学时期,国内基本上是译介,或者是套用其方法来分析叙事作品或文学现象;后经典叙事学的当下,真正理性地和西方学界展开对话的中国学者也很少,大多数仍是跟风。譬如说,对费伦将“伦理取位”专归于读者的做法,也盲目依从,将作为修辞叙事理论主将的费伦神化,殊不知,修辞需要关注的有表达、沟通和接受这样一个连续的环节,伦理取位难道就不能存在于修辞表达阶段?跟风之余,学界的有识之士在对其优点加以赞赏的同时,也对其不足和如何在中国进一步发展提出了建议。张寅德在编选影响深远的《叙述学研究》时,就指出经典叙事学的不足:其一,叙事学主要移植语言学方法,“缺乏美学、历史和社会的观点,它并不完全符合叙事文学的特性”;其二,忽视了理论与批评之间的联系;其三,法国的经典叙事学以西方的语言学为工具,“必须经过加工改造才能成为适用于我国文学研究的东西。”[1]22袁可嘉则对其在中国的发展提出建议:“吸收和扩大它的系统论思想,加强它原有的唯物辩证因素,使它与文化系统、历史社会系统相衔接,使文学系统在上层建筑大系统中明确自己的地位和意义。”[2]296
在认识到西方叙事学不足和如何在中国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叙事形式与主体评价》(修订本)找到了自己的切入点。通观该书,作者的用意是希望从经典叙事学的形式分析中提炼出叙事主体的评价姿态,简言之,是希望从叙事形式中寻找主体。通常说来,最能体现主体姿态的是内容而不是形式,但经典叙事学的成就主要在于其叙事形式分析,甚至抽离出内容而将叙事形式固化为某些模态。理性地审视叙事学,其形式分析在带来叙事文本精细化解读的同时,单纯的形式分析也将活生生的叙事变成冷冰冰的文本,叙事对现实人生和社会的影响消失不见了,代之而起的是拘囿于文本的形式总结和结构分析,叙事文本本来是叙述者和阅读者沟通的一种手段,在叙事学那里却成为孤零零的文本,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叙事学的形式分析遮蔽了叙事主体。
为解决这一问题,“导论”回顾了叙事学在西方和中国的发展历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叙事评价”这样一个命题,指出叙事本身就是一种评价,无论是何种叙事,其中总蕴含着某种评价因素。其中“叙事学在中国”一节,对国内叙事学界的状况进行了梳理,指出其特点是“热”学与“冷”建,并分析了造成这种状况的深层原因。有了这种史的参照,“叙事是一种评价”就不再是一个随意的命题,而是一个基于现实分析才提出来的命题,有其现实意义,它不仅是叙事学理论本身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中国叙事学界对叙事学研究开拓的一条路径。从评价角度切入叙事研究,不是回到以前的社会历史分析,而是着重从叙事形式中挖掘评价的内涵;同时,结合张寅德和袁可嘉对西方叙事学的不足和建议,该书提出的叙事评价也不局限于文本,而是和美学、社会文化有机结合在一起。这样一来,“叙事评价”这个切入角度,就将文本、美学和文化联系在一起,由于叙事学强大的形式分析功能,这种结合又离不开文本形式分析,从而避免了重回传统的只谈内容不谈形式的社会历史分析路径。
如何将“叙事评价”这个看起来很平常的角度,深入论述下去,是一个考验。《叙事形式与主体评价》(修订本)在深入论述这个问题的过程中,建构了自己的逻辑框架。这个框架由主体因素、形式层面、美学层面和文化层面构成。
评价总是主体的评价,叙事评价首先需要探讨的是叙事主体。第一章“叙事评价的主体因素”从主体的纵向演变、横向渗透和主体性质三个维度展开论述。就纵向演变看,呈现出一条从叙述者权威到主体分化的脉络,说明了叙事主体始终存在于叙事之中;就横向渗透看,叙事主体通过多种形式介入叙事,显示了主体在文本中存在的多种形态;就主体性质看,叙述者的叙述有可靠不可靠之分,追问了叙事主体的本己性质。三个维度的论述,将经典叙事学忽视的主体醒目地标示出来。作者在分析时将叙事主体作为论述的中心,让叙事学的形式分析和主体关联起来,形式分析始终围绕主体展开,不致于迷失于枝蔓繁杂的形式之中。
明确了叙事主体这一中心线索之后,叙事的形式层面、美学层面和文化层面,就围绕叙事主体形成一个由内而外的圈层结构。最内层的形式层面,和叙事文本直接相关,分为叙事人称、叙事聚焦、叙事方式和叙事时空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是叙事学所关注的,但作者在分析这些形式因素的时候,又紧紧将其和评价联系在一起,这在以往的叙事学研究中是罕见的。此外,在具体的形式分析中,作者时有新见。突出之处至少有二:一是对第二人称的论述,二是对叙事空间的分析。第二人称是20世纪以来小说形式实验的突出表现,较之广泛存在的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的独特之处必须通过文本细读才能体现出来。作者通过对布托儿《变》的细致解读,揭示了第二人称和叙事评价之间关系的独特性:和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相比,第二人称的叙事评价具有更大的迷惑性。叙事空间的分析相对于叙事时间来说,要少得多,对空间的关注即体现出一定的学术眼光和勇气。作者从空间和人物的关系出发,将空间区分为和谐性空间、背离性空间和中立性空间三种形式,并结合文本对这三种形式中所体现出来的评价进行具体分析,颇有新意。
形式层面所论述的人称、聚焦、方式和时空,是从文本中抽离出来的,但文本毕竟是个统一的有机体,形式层面的各个方面相互作用,共同成就了叙事文本的整体效果。对叙事文本整体的关注,就转向了美学层面。小说叙事离不开叙事主体对美的价值的追求和对美的理想的期盼,这样看来,从形式层面转向美学层面,意味着从文本进一步向主体贴近。但需要注意的是,美学分析容易滑向形而上学的理论演绎,在此,《叙事形式和主体评价》(修订本)表现出自己的特色,即坚持从文本出发,从文本形式入手来切入美学分析。比如说,“美学内容”一节所论述的情节,就是从文本出发,按照情节主人公和读者之间的关系,将情节区分为传奇型情节、生活型情节和反讽型情节,虽然和传统的情节分析不一致,但非常切合该书的主旨,是从情节形式出发的结果,也自成一说。随后的“美学追求”,作者援引崇高、悲剧、喜剧和和谐四种美学范畴来加以分析,但不是流于泛泛的介绍,而是结合文本,对这些美学范畴展开细致的分析,分析时始终关注审美主体的追求。比如说,在分析“崇高”时,结合小说人物形象的分析,指出小说中的崇高表现为人物由斗争而超越,崇高感则表现为读者对人物由痛感转化为快感,由此可见小说中所体现出来的社会崇高,有其独特之处:人物本身成为崇高的对象,读者则是崇高的主体。崇高固然是一种主体的美学追求,但这样的分析又是形式和主体互动的结果。形式和主体互动,在“审美接受”一节表现得更加明显。“审美接受”以金圣叹为代表的中国小说评点为例来加以分析,从评点的形式中既挖掘出小说主体的评价意图,又显现出评点者自身的评价倾向,通过评点,实现了创作主体和接受主体的互动。作者还特地指出,较之西方接受美学对读者心理的关注,中国的小说评点的特色在于评点者可以直接改写小说文本,评点者既是接受主体,一定程度上又是叙事主体,这样,就更能体现出叙事形式与主体之间的关系。
形式和主体的联系在美学层面之外,还有文化层面。为了避免文化层面流于空泛的虚谈,作者从两方面展开论述:一是选择道德作为文化的例证,探讨小说中的道德的表现形式;二是对形式层面提及的叙事人称、叙事聚焦、叙事方式和叙事时空加以文化阐释。这两个方面的论述保证了形式成为文化分析的切入点。就第一个方面看,对儒家道德的探讨成为亮点,无论是儒家道德对古代小说的横向渗透还是儒家道德在中国小说中的纵向演化,都是将道德和形式联系起来,虽然侧重道德文化的评价之维,但始终以形式为依托;就第二个方面看,从具体的叙事形式中窥探其背后的文化因素,虽然侧重形式分析,却以文化为旨归。两个方面,一侧重总体的文化意蕴,一侧重具体的叙事形式;一侧重道德评价如何依托于形式,一侧重形式分析如何依赖于文化。二者表里相应,勾勒出文化层面中形式和主体关系的整体面貌。
通过对形式、美学和文化三个层面的分析,说明了“形式不仅仅是形式,形式中也包含着美;形式的变化反映了人们审美观念的变化;形式的变化也反映了人对自身、对世界认识的变化”[3]290。叙事学的形式分析,最终体现为一种人生关怀,这是从形式中寻找主体的最终结论。
面对叙事学在新世纪的发展态势以及中国叙事学界的现状,《叙事形式与主体评价》(修订本)不仅通过从形式中寻找主体来应对叙事学当前的困境,与此同时,还从方法上彰显出自身的特色。该书的方法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文本分析和文化背景相结合,二是中西比较。
文本分析本来就是叙事学的固有方法,但该书的不同在于,一般的叙事学分析是从文本中总结出某种叙事规律,该书不满足于此,而是在总结出规律之后,还要寻找这些规律与主体之间的内在联系。这就导致文本分析不再是单纯的文本分析,而是要进一步追问,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文本分析,这就涉及到形式背后的文化背景问题。该书在谈到唐传奇中的第一人称内聚焦时,就结合当时的时代状况和文化背景,认为文学观念的变化、唐朝社会的开放、作者地位的尊贵等方面的共同作用,导致唐传奇中出现了第一人称内聚焦叙事。内聚焦叙事本来是叙事学文本分析的结果,在一般的叙事学著作中都可见到,但将内聚焦和文化背景结合起来,寻找内聚焦之所以在特定时代形成的原因,就需要超越单纯的文本分析,将文本分析和时代背景结合起来,这需要形式分析,又超越形式分析,从形式分析的背后找到了主体何以采用该形式的原因。对叙事学的形式分析而言,寻找叙事形式背后的文化原因,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需要将文本分析和社会历史分析这两个本来相互抵触的分析方法结合起来,但这种结合与该书设定的从形式中寻找主体的主旨相一致。
叙事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开始于法国,后兴盛于美国,影响到全世界。但叙事作为一种方法的文学批评,则中国早已有之,如何在当前状况下凸显出中国的叙事特色,也是该书关注的一个方面。这突出体现在该书所运用的中西比较的方法之中。导论以“叙事学在西方”和“叙事学在中国”并举,就体现出这种方法。在探讨叙事形式背后的文化因素时,这种方法表现得更加明显。无论是人称、聚焦、方式还是时空,该书在探讨这些形式变化的原因时,都结合中西方的情况加以比较。比如说,对叙事方式从讲述到展示的变化,西方以讲述为主,“除了《荷马史诗》和《圣经》的影响外,史传叙事也有相当大的作用”[3]257,“与社会环境也有关系”[3]258;西方从讲述转向展示,乃至逐渐以展示为主,与福楼拜、亨利·詹姆斯有关,与唯美主义思潮有关。中国总体上以讲述为主,在讲述中又穿插展示,其原因在于史传叙事、口头叙事、诗赋的影响;五四以后出现全篇展示的小说,其原因一是外聚焦叙事的运用,二是向国外学习的结果;新时期出现的“展示讲述化”,与影视文化对小说的冲击有关。此外,中西比较方法的运用,在全书的例证分析中比比皆是,针对某种叙事形式的分析,同时采用中外小说作为例证,便暗含比较之意味。
总之,《叙事形式与主体评价》(修订本)在切入角度、论述层面、论述方法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色。该书从形式中寻找叙事主体,在当前叙事学成为显学的情况下,提醒学界要警惕叙事学研究沉迷于形式的危险,呼吁要将叙事学的形式分析和主体结合起来加以考察。在目前中西叙事学界交流频繁的情形下,该书也可以说是在为中国叙事学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