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播探究

2020-01-18 06:54周英姿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文化遗产博物馆数字化

周英姿

(淮南师范学院 法学院,安徽 淮南 232038)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借由智能手机终端、现代虚拟技术逐渐延伸和丰富了人类的感官体验,推动了人类视听体验质的飞跃。 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已经逐渐成为文化资源保护的重要发展趋势。 数字化作为一种新兴的保护手段,推动了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展示与传播。

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起源和发展较早,像数字故宫、数字莫高窟的数字化保护都是最近几年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兴方式。但是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数字化转化却因其保护对象的复杂性而发展缓慢。 相较而言,非遗具有活态性特点, 典型的体现是通过传承人进行传承,并表现为具体的载体也就是制成品。很多物质类文化遗产像古建筑不仅是物质的,同时其包含的传统建筑工艺和等级礼仪亦是非遗的体现。非遗的数字化是多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技术的进步是最为突出的因素,数字技术的不断提高是非遗数字化发展的基础条件, 促进了非遗数字内容的转化和传播,而人们对非遗文化的关注和需求则是非遗数字化内在的推动因素。

所谓数字化,是指利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把声、光、电、磁等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或把语音、文字、图像等信息转变为数字编码(在计算机中用0和1 表示),用于传输与处理的过程[1](P33)。 非遗的数字化现在基本还是沿用王耀希关于文化遗产数字化的定义,即“采用数字采集、数字存储、数字处理、数字展示、 数字传播等数字化技术将文化遗产转换、再现、复原成可共享、可再生的数字形态,并以新的视角加以解读,以新的方式加以保存,以新的需求加以利用”[2](P18)。 从定义中我们发现非遗的数字化过程一般包括非遗的采集、储存、展陈、管理与传播,这里我们可以将非遗的传承传播路径归结为数字化保护、展示与传播等环节。 本文试图分析数字化背景下非遗数字化的迫切性、非遗数字化的保护与展示方式、非遗数字化产品的传播路径,以进一步促进非遗文化的传承与传播,让更多的人能够体会到非遗文化的魅力。

一、非遗数字化保护与传播的迫切性

(一)城镇化背景下非遗文化生态的转变

当前, 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的城镇化阶段,随着农村生态的变化与人口的流失,农村原有的文化传统和文化形态逐渐失去生存和发展的土壤,非遗面临着现代化的冲击并出现逝去和消亡的危险。一些传统村落逐渐消失,以往的礼仪、习俗、传说、技艺等非遗也逐渐成为历史,非遗的传承和发展后继乏人。 我们曾对非遗进行了基础性的搜集和整理,但是搜集和整理之后如何进行非遗的传承和传播,这是现阶段的一个主要问题。 在当前城镇化背景下, 如何传承和弘扬传统优秀的民间文化和遗产,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或许是一个新的方向和路径。

(二)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发展对非遗的冲击

随着现代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的发展,传统的非遗文化正受到现代多元文化艺术形式的强烈冲击, 年轻群体更热衷于追逐数字化、可视化的信息。 “媒介技术对于文化传播手段的影响改造了当代的文化形态”[3],而像传统戏曲、皮影戏等非遗表现形式,其生存发展空间愈来愈窄。 一项针对大城市农村流动人口的调查显示,传统农村民俗节庆、传统祭祖祭神活动对青年一代缺乏吸引力[4]。 非遗保护与传承的主要核心在于传承人,一旦传承人不在或后继无人, 那么非遗也就失去了“人”这个载体的活态传承和展示。传统非遗亟需借助新的技术与媒介进行有效的展示与传播,以数字文化产品的形态吸引年轻群体的关注。 因此,了解非遗的生存发展现状并结合现代数字化技术进行创新和转化,是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重要途径。

二、数字化技术的共享性与传播性

数字化的特征之一在于其共享性与传播性,将数字化技术作用于非遗的传承与传播,可以使得各种地域性的非遗文化进一步打破地区限制,促进不同文化的交流与沟通。 在全球化语境下,地方性非遗如何与普世的文化价值相结合,实现“地方的文化与人类文化的新关系”,通过“自身的活态传承与外在的介入性保护,非遗可以转变为公共文化”[5]。对于地方性非遗与公共文化资源的桥梁,我们认为通过数字化手段进行转化和传播可以实现这种联结,使地方性非遗真正成为一种公共文化资源。 挖掘非遗的内在文化和价值内涵之后,通过现代化的数字技术将其呈现和展示出来, 或展示其全部过程,或传播其精神文化内核。可以说,新媒体时代借助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非物质文化传播的速度更快、范围更广。非遗不再仅限于某个地域、某个族群的文化, 而从特定的文化生态中逐渐抽离出来,借助互联网的技术使其传播的领域得到进一步拓展,在现代传播中逐渐展示出其共享性的特征。

三、数字化视域下非遗的保护与展示方式

非遗分为有形、无形,也可分为动态、静态,当然还有四分类、六分类、八分类、十分类、十三分类法[6](P17),但结合数字化技术的非遗分类还是一个新的、有待继续研究的方向。 不同非遗具有不同的保存和传承条件,不同类型的非遗也具有不同的数字化保存、展示与传播方式,我们应该根据非遗的特性选择适宜的数字化模式。这里我们结合非遗与数字化的特性,将非遗分为三类,即动态艺术(包括口头传统与表演艺术)、静态艺术(主要是指工艺、技艺类)、时空艺术(如节庆仪式)[7],这种分类方法为非遗的数字化保护和展示提供了指导。

(一)动态艺术

这里所指的动态艺术包括口头传统与表演艺术,其特点在于视听性、动态性。我们在数字化过程中主要是通过文字、图片、影像等方式采集和记录,对静态的场景、道具、环境等进行数字化建构,同时也需要捕捉表演过程中的动作、 表演者的表情,建立一套基于动作捕捉数据库与体感交互相结合的动态表演艺术的学习系统[8](P17)。 另外,传统表演需要一定的时空展示场所与氛围,除了展示相关表演的影像资料和静态实物,还要利用各种媒介和虚拟现实技术(VR)来实现舞台场景和表演效果。 我们在展示整个动态艺术时,需要综合运用虚拟现实技术和交互系统提高观众和听众的参与感和沉浸感。以戏曲为例,虚拟现实作为“融媒介”典型代表,能够实现对现实空间的高度还原,通过多通道感官信息的自然交互产生强烈的临场感,可以为戏曲艺术的数字化传承与保护提供新的可能[9]。

(二)静态艺术

非遗中的静态艺术主要指传统工艺、 技艺等。我们在博物馆或旅游景点看到的工艺类非遗大多是制成品,而传统工艺类非遗真正要传承的重点却在于其制作过程和工艺流程。虽然有些展示场所也引进传承人进行现场展演,但这种现场展演方式一方面使得传承者的正常工作被打扰不利于创作,另一方面有些传统技艺制作工艺复杂,需要有专门的制作空间,而这并不适合进行现场展示。 因此现实中观众不可能经常有机会与传承人进行直接接触。借助现代数字化中的虚拟现实技术可以让观众在数字环境下实现仿真体验,甚至可以通过实时交互技术和传感设备产生身临其境的感受,以增强观众的参与感。像中国传统的建筑工艺、织染工艺、特色食品制作工艺都可以采取这种数字化展示方式,将传统文化工艺转化为情境化、可视化的数字文化形态,同时增加交互体验。

另外,在传统工艺类非遗数字化过程中,以文化生态中人、物、社会的相互关系为语境,不仅要处理器物的造型、材质,更需要呈现制作流程、手工技艺特点以及与其他相关器物之间的关系;在物质元素与非物质元素数字化的基础上呈现出传统技艺与人们生活之间的关系[10]。

(三)时空艺术

时空艺术类非遗主要以节庆、宗教、礼仪为主,强调其文化空间, 注重时间和空间上的周期性、特定性、族群性以及神圣性。比起其它非遗类别,其对“场所”的要求更为明显,因此该类非遗数字化展示的重要点在于营造和模拟情境,场景营造与氛围营造的契合是一个关键点。 比如“一些以走街形式结合传统节庆进行的群体性表演, 无法以固定的舞台、戏台设计空间来承载,就需要更立体化、多维度、跨时空的虚拟展示手段来呈现”[11]。数字化保护可以有效地再现其文化空间,利用虚拟现实技术构建其生产、使用、传播传承等虚拟场景,达到身临其境的效果,真正体现非物质文化的魅力所在。

总的来看,目前非遗的数字化展示方式主要还是以传统静态、实物展示为主,有的还开辟了专门的手工展示制作体验空间, 但这些方式不能深入、全面、立体地对非遗进行保护和传承,所以对非遗进行分类,研究每种非遗的特点,借助现代数字化技术, 寻求新的介质并通过数字交互设备等来完成其数字化保护和传承是我们以后发展的趋势和方向。

四、非遗数字化的传播路径

数字化保存与保护是非遗传承和发展的一方面,而更重要的是通过数字化产品使其文化内涵能够得以跨时空传承与传播,只有把非遗的价值传播出去才能被人认知与认同,非遗才能传承下去。 如果只是进行数字化采集、记录、存储,而不重视数字化转化、展示和传播,那么非遗只是停留在保存层面,而不是真正的传承。所以非遗数字化转化之后要进行分享和传播, 将数字化后的非遗文化通过相应的传播媒介、 传播主体和传播场所进行扩散和分享。

(一)基于实体空间的非遗数字化传播

传统非遗博物馆的宣传方式主要以静态为主,采用文字、标签、照片、器物或器物模型进行,但这样的传统博物馆因为方法陈旧、 缺乏与观众的互动,吸引不了年轻人的注意力。 与物质文化遗产相比,非遗具有更多的动态性,即使是传统手工艺,其制作的动态流程也才是最重要的,因此无形的静态展陈方式并不能完全展示非遗的特性。为了改善这种状况, 很多非遗展示场所如博物馆和旅游景区,也在尝试利用数字媒体技术、现代交互体验设备等实现一种沉浸式、多感官的体验,以增强观众的体验度和满意度。 其中增强现实技术(AR)就是一种将实体场景与虚拟现实相结合的展示手段,可以提高观众对博物馆或旅游景区的吸引力,从而传承和传播非遗文化。

(二)基于数字博物馆的线上非遗传播

中国的数字博物馆从20 世纪90 年代就已开始出现,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不断进步,其发展经历了“博物馆数字资源建设”到“博物馆上网”阶段以及到今天的“数字博物馆”阶段。 事实上,一些实体博物馆已经开始创建博物馆虚拟空间,数字故宫就是数字文化遗产的典型代表,人们打开数字故宫网站可以直接参观、游览故宫及其馆藏,甚至故宫的书法字帖、建筑图案等都非常清晰细致。数字博物馆降低了人们亲临博物馆的必要性, 使得更多的观众可以在家就能近距离欣赏到非遗的全景,借助互联网和虚拟现实技术实现了更大范围的传播。

(三)基于文化产业的数字化非遗传播

为了弥合非遗与现代社会需求之间的差距,必须发挥现代新媒体和数字技术的作用,将非遗与音乐、游戏、动漫等结合起来,开发非遗数字化文化产品,建立数字化非遗景区[12](P177),促进民间非遗的数字化保护与传播,让非遗得到有效传承。 作为数字文化产业存在形态的数字出版、数字音乐、数字动漫及数字游戏等方式受到广大年轻人的欢迎,可以根据现代人的审美和流行范式实现非遗的数字化传播,使其文化价值和精神能在民族的个体中得到进一步的延伸与传递,从而实现非遗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五、结论

数字化非遗有其两面性。 有积极的一面。 首先通过数字化存储记录,保存非遗的工艺流程、表演过程及口头传说等,可以通过数字化手段全方位立体化保护,体现其原真性。其次,数字化技术通过虚拟再现、 增强现实等手段促进了非遗的生动化呈现,增强了观众的体验感。 再次,通过创意化的转化, 将非遗的文化内核通过数字化方式进行再演绎,展现文化遗产的精神文化价值。 但消极的一面也较为明显, 数字化虽然能够调动观众的部分感官,但并不能替代传承人进行直接技艺展演时的现场参与感。而且,对于不同的保护主体,因为观念的不同,可能对同一项非遗会表现出对数字化创意转化上的不同态度。 所以,我们在非遗的保护与传播中还要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数字化后的文化是否还具有原先文化的本质性特征,是否坚持了原先非物质文化的价值理念?

数字化的呈现方式满足了人们对非遗的视觉享受或传播范围的广泛性需求。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与发展,许多新的技术会逐渐出现,因此非遗的保护与传播也应注重新技术的利用与结合,不断改进非遗展示和传播的水平,以增强其体验和交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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