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俊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3)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6年发布的《9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中,第一次将“电信网络诈骗”这一概念于官方的书面司法解释当中提出,在此之前对于此类犯罪,都统称为“电信诈骗”。由此可见近年来,电信诈骗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高速发展的刺激下,已经开始逐步“进化”,将电信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紧密结合,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手段专业化,组织结构专业化。
由于电信诈骗犯罪具有成本低、收益高、隐蔽性强、作案手段灵活等特点,虽然公安部对其进行了数次专项行动,但在利益的驱使下,犯罪分子不断将其犯罪形态和手段进行“变种”以求逃避打击。当前伴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传统的电信诈骗已经逐渐发展为电信网络诈骗,而当前“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正是犯罪分子将传统电信诈骗与互联网技术紧密融合而形成的产物。在传统电信诈骗犯罪中,犯罪分子主要短、平、快的诈骗方式,而当前“杀猪盘”的诈骗对象极为明确,不是针对一类人或是某些特殊的社会群体,而是将诈骗对象明确到具体个人。诈骗分子把受害人像“养猪”一样,将感情沟通作为“饲料”,“养”的时间越长,受害人就越“肥”,最后“宰杀”的“收获”就越大,故将该诈骗方式称为“杀猪盘”。
1.寻找作案对象——“寻猪”。“杀猪盘”的主要对象是婚恋交友平台上的单身男女,犯罪分子通过对其所展示的个人信息,来判断个人的经济状况,并筛选出经济状况较好的个人进行深度分析从而选择诈骗对象。在选取诈骗对象后,根据每个人发布的资料和动态来判断其性格、爱好,并以此为基础设计出不同的诈骗“剧本”,而后按照计划以私人订制的“美好”形象出现到被害人的视野里。
2.取得目标信任——“养猪”。在“养猪”期间,犯罪分子会表现出极大的耐心,这与以往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大相径庭,不少受害人在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时,也都表示自己曾经一度十分警觉,对犯罪分子的身份也曾反复怀疑,但犯罪分子的糖衣炮弹,将受害人一步步引入到了其精心布置的“甜蜜”陷阱之中。被害人开始逐渐被爱情的甜蜜冲昏了头脑,并且渐渐完全信任犯罪分子。而犯罪分子秉承着信任有多少最后就能骗多少的信念,同样不着急对被害人下“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情感,在“杀猪盘”中,成为了犯罪分子诈骗数额大小的筹码。
3.成功骗取财物——“杀猪”。经过长时间情感上的培养,犯罪分子在完全取得被害人信任之后,开始引诱受害人购买、参与诈骗团伙设计的某些虚假的金融、理财、博彩等产品,并让受害人在开始时取得一定收益,而后不断刺激受害人的购买欲望,在情感和物质的刺激之下,受害人开始将大笔资金投入其中,等到受害人投入的资金达到犯罪分子的预期之后,犯罪分子取钱“杀猪”销声匿迹。
1.破坏社会人际关系。“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个人情感的伤害和亵渎较以往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更为严重。
一方面,此前犯罪分子所依靠的往往是受害人瞬间的麻痹大意,但是“杀猪盘”是在取得被害人信任之后,将信任作为诈骗的基础。单纯的经济损失可以量化,并且通过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破是可以得到偿还的;但情感上的损失不仅无法用数字量化,更无法通过任何手段得以补偿。另一方面,在以往的电信网络诈骗中,受害人虽然会在心理上受到一定打击,但是这种打击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基本不会影响到被害人正常的社会生活。但是“杀猪盘”这种以婚恋为接入点的诈骗方式,对被害人心理所带来的创伤将是无法弥补的。爱情作为人类交往中最为朴素和美好的一种情感交流,却被犯罪分子用于犯罪,这不仅会让被害人本身备受屈辱和痛苦,而且被骗后周围亲人、朋友难免会对被害人进行询问、关爱甚至责备,极有可能会无形中对被害人造成情感上的二次伤害。这种伤害不仅严重影响被害人的社会生活和人际交往而且对被害人的恋爱、婚姻都会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2.诈骗团伙分工明确。从目前公安机关破获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来看,一个犯罪团伙的人数往往几十人,甚至上百人。通过对抓捕归案的犯罪嫌疑人的讯问了解到,当前犯罪分子团伙内部的分工十分明确。在此以“杀猪盘”为例,团伙内部有专门负责写“剧本”的编剧,有负责“彩排”的“导演”,而且根据诈骗对象的喜好不同,挑选团伙内的不同“演员”与诈骗对象进行一对一的针对性诈骗。而后在骗取资金的过程中有专业的网络工程师进行虚拟投资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在资金到账后有专业的“水房”进行洗钱。同时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不仅有专人负责学习反侦查的相关知识,还有专人负责对骗术进行研究、更新等等。
2019年10月我国警方从泰国、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多个国家,共押解了244名“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回国,随着诈骗窝点的捣毁,诈骗团伙内部的情况也第一时间被公安机关掌握。本案中发现了大量被泄露的个人信息、“杀猪”攻略及诈骗分子运营的虚假理财网站等,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进行负责。正是由于诈骗团伙明确的分工和作案环节的细化导致了“杀猪盘”诈骗涉案人数众多。
3.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涉案金额认定上普遍特别巨大。由于情感上的信任加上物质上的引诱,犯罪分子在对受害人进行“宰杀”时,受害人往往充满信任并倾其所有将个人的大量资金投入到犯罪分子虚构的理财平台之中。通过对目前已破获的案件来看,诈骗金额往往高达几十万甚至数百万。如:浙江的瞿女士就是众多“杀猪盘”的受害者之一,其2019年8月在婚恋网认识了“商人”林某,在对方的精心“呵护”下,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彻底取得信任后,林某开始向瞿女士推荐投资产品,开始瞿女士较为谨慎仅投入了3000元,但几番甜头之后,瞿女士在林某的鼓动下,最终被“爱情”和“物质”所俘虏,前后数次从微信、银行卡中将个人积蓄投入其中,最终瞿女士在七十余天的“网恋”中被犯罪分子骗取了人民币26万元。
1.境外办案,跨境抓捕难度大。通过对已破获案件的分析,在当前“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中,犯罪分子除部分采取异地作案之外,大都身处境外的东南亚各国包括欧洲的部分国家。而境外抓捕不仅会大量消耗公安机关的侦查资源,同时在与他国警方对接过程中,很容易会惊动犯罪分子。目前的境外诈骗犯罪团伙人员众多,在抓捕中难免有漏网之鱼等诸多因素,都极大提高了侦查人员的办案难度。
2.跨国合作,案件证据移交难。公安机关在他国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回国之后,由于语言和法律等差异,造成证据提取和移交存在诸多障碍。如2016年我国同西班牙警方联合开展的“长城行动”,当年年底我国警方就将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但相关证据直到2018年下半年才完成移交,可见在异国的警务合作中证据移交的难度。而我国警方和西班牙警方还是在建立了两国警务合作关系的前提上,证据移交都存在如此滞后的情况,如果是尚未建立警务合作关系的国家,那么其中的难度将会更大。而在长时间的证据移交过程中容易造成证据的丢失、损毁,这对后续审判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过程中的罪行相适应是非常不利的。
3.分工明确,侦查工作切入难。目前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内部的成员分工明确,专业化程度较高,在提取与案有关的相应证据上,不论从证据提取还是对于诈骗款项的追缴都给公安机关在技术层面上制造了许多问题。如:对于受害人钱款的追缴上,团伙内部专业的“水房”往往与其他专业的非法洗钱犯罪集团进行合作,或者依靠区块链技术利用比特币等进行资金运转。而犯罪分子这种专业化的分工和先进技术的运用无疑对侦查机关在技术层面上提出了更多挑战。
1.打击战果巩固难。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由于其成本低、运作灵活等特点,并且犯罪分子与受害人都是非接触性犯罪,犯罪分子在与公安机关的活力对抗中具有一定的主动权。所以虽然公安部先后数次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行专项行动,但打击之后短时间内,新型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又会研究出一个全新的套路而卷土重来。而在侦查机关与犯罪分子的不断对抗过程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手法和对于先进技术的应用也越来越高明。
在已受理的“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受害人在报案之后根本无法准确描述对方的样貌,其身份也都是伪造的,这对于犯罪分子来说,这种非接触性犯罪对于其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是非常有利的,所以在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公安机关的打击虽然一定程度上遏制犯罪分子的气焰,但打击成果却难以巩固。
2.诈骗手段更新快。最初的电信诈骗往往利用单纯编造谎言的方式,骗得了就骗、骗不了就换,而在“杀猪盘”中,犯罪分子都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利用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来引诱受害人进入陷阱。一方面,说明公众对于一些常见的诈骗方式在有关部门的宣传中已经有了一定的防范意识;但另一方面,可以看出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和技巧也越来越“高超”,而且作案手段较以往更为残忍。
由于其诈骗手段的快速更新,有些诈骗手段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时,也根本无从对公众进行提醒,而犯罪分子就是利用这个时间空档来对受害人进行欺骗,而当骗术公布于世,新的骗局也随之更新出来。
3.个人信息保护难。“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之所以得以蔓延,可以映射出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泄露的严重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在许多网站包括手机客户端在使用之前,都要求用户要填写个人信息,其初衷是为了保护个人的资金和人身安全。但却被犯罪分子所利用,而且通过泄露的个人信息,来寻找作案目标,并且根据受害人的喜好不同,将自己扮演成符合受害人喜好的各种身份。虽然对于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公安部曾经明确表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但是各种层出不穷的网站和手机客户端每天都在大量出现,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虽然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却在大数据时代高速发展的当下难以一劳永逸。
1.积极构建、完善警务跨境合作平台。目前我国公安机关与东南亚各国已基本签署了刑事司法互助条约,并与并与柬埔寨、老挝、菲律宾、泰国和欧洲的西班牙签署了引渡条约,而且与个别国家制定了侦查合作协议和较为便利的出入境政策。
由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异国作案的趋势日渐明显,仅仅将警务合作的重心放在东南亚各国已经难以应对多变、灵活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了更好的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必须要构建更为宽泛的国际警务合作平台。对于尚未达成合作的国家可以依托国际刑警组织加强对外交流并寻求合作,同时与各国警方进行技术学习和经验交流,积极研究、构建侦查跨境合作的有效机制和平台。
2.借助专业人才协助案件的对接、办理、移交。在跨国抓捕过程中,要借助熟悉他国文化、法律、语言等方面的人才,来协助办理案件。一方面,专业人才的运用在事前可以更好地帮助两国警方的沟通;在事中可以降低我国警方异地抓捕的难度;在事后可以更快速的完成相关证据的移交工作。另一方面,由熟悉他国环境的专业人才协助办案,可以在侦查过程中避免许多矛盾。因为跨境办案,不仅要重视案件本身,同时也应充分尊重他国的文化、法律和风俗。所以专业人才的协助办案,对于在他国维护中国警方的良好形象也有着积极意义。
3.紧跟电信诈骗案件变化发展趋势,及时跟进侦查的技、战、法。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影响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智能化、专业化趋势愈发明显。而且“杀猪盘”只是众多诈骗手段的一种,而且在未来犯罪分子将会出现怎样的诈骗手段,也根本无法预测。所以侦查对于犯罪而言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而侦查工作也永远达不到一劳永逸。所以为了更顺利地侦破新型诈骗案件,就要结合当前诈骗犯罪案件的特点,及时跟进侦查的技战法。
1.保持防控工作的常态化。“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以往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比,其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伤害是更为严重的,不仅伤害了受害人的个人情感,而且这种对于人类最为朴素情感的欺骗,也将影响和破坏社会人际交往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同时由于电信网络诈骗具有作案手段隐蔽、犯罪投入少回报大等显著特点,通过专项打击虽然可以在短时间内起到一定作用,但行动结束之后“漏网”的犯罪分子便会重新编造谎言继续行骗。因此为了更好的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公安机关不仅要加大打击力度,同时要保持防控工作的常态化。
对案发频繁的重点地区,当地公安机关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一支与之规模相适应的反诈骗团队,并且根据当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变化、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防控工作布局。如:天津市公安局2015年成立的“天津市公安局打防电信诈骗犯罪工作专班”就是公安机关专门针对电信诈骗而成立的专业反诈团队,同时天津市于次年3月建立了全国第三个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从2015年成立到2019年年底工作专班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23万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227人,2016、2017年破案年增长198.46%和107.85%。目前天津警方已经建起了报警群众、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和反诈中心“三方通话”的工作模式,报警人打110的同时,电信网络诈骗的警情会同时转接给反诈中心。接警组接到警情后,会迅速将涉案信息传递到资金查控平台,启动由公安和银行等部门建立的警银联动机制。查控平台追查涉案资金去向,同步紧急查询和止付。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虽然打击、抓捕难度较大,但是在长期与犯罪分子博弈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诸多侦办此类案件的方法。随着大数据的快速发展,对反诈骗数据建模和预测警务的构建,在未来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作中也将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2.丰富反诈骗宣传手段。虽然电信网络诈骗的诈骗手段更新很快,但一个阶段的诈骗手段其中的套路都极为相似,就如“杀猪盘”一样,其依托婚恋为名以婚恋交友平台为工具,通过情感沟通来取得受害人信任,进而骗取受害人钱财。其方式方法十分明显,但为何还不断有人上当受骗,说明目前的反诈骗宣传手段存在着一定缺陷。
目前主要的反诈骗宣传手段主要依靠对公众定期发送手机短信,或在居民集中生活的小区或公众场所张贴反诈骗宣传告示,或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来提高公众的反诈骗意识。但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查阅,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人呈现出了年轻化的趋势,80后、90后成为受骗数量最大的群体。其中可以反映出目前的反诈骗宣传手段对于我国人口占比最重的60后、70后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为何头脑更为灵活的年轻人群反而受骗,从目前的反诈骗宣传的手段并且结合年轻人群的特点来分析。年轻人群正处于事业和人生的上升期,平时大都忙于工作,一条简单的反诈宣传短信很难在其快节奏的工作、生活中引起其充分重视。又如在小区或公众场合张贴警示标语,这些对于事业家庭稳定的中老年人群是十分有效的,但年轻人群往往都来去匆匆很少会停下来仔细观看其中内容。
结合当前反诈骗宣传的手段并根据目前诈骗犯罪受害人群的现状来看,当前在进行反诈骗宣传的过程中要采取更为灵活、更为生动、更为宽泛的宣传方式,有针对性的对整个社会各年龄层次的公众进行有效宣传。如:四平市公安局结合年轻人爱刷抖音看段子的特点,专门在抖音、快手、微博等广泛被年轻人所喜爱的平台上申请名为《四平警事》的官方账号,结合目前频发的不同形式的案件特点紧密联系实际拍摄相关的警示小视频,不仅内容风趣幽默而且其生动的表演能够给人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象,从而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在“杀猪盘”案件频发之后,《四平警事》的负责人四平市公安局民警董政就结合“杀猪盘”诈骗犯罪的特点,针对“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及时更新了一期视频,通过对“杀猪盘”诈骗犯罪特点的精准把握和风趣的剧情设计再加上参演人员的精彩表演,诠释出了其中套路。这种方式不仅丰富了公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同时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弘扬了社会正气并提升了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但是仅仅依靠一个《四平警事》对于宣传和预防犯罪是远远不够的,由于地区差异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同地区的公众欣赏水平、欣赏角度也是不同的。《四平警事》对于公安机关内部而言是起到了模范作用,各地区的公安机关宣传部门应该紧密结合当地的民俗文化,丰富反诈骗的宣传手段和方式,从而提升当地群众的反诈骗意识。
3.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监管。加强对“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行业的监管应从个人信息、网络安全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三方面进行。
首先,在对个人信息监管方面。要对需要获取个人信息的相关行业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一些恶意获取个人信息的APP或者婚恋交友平台要进行问责和处理;在有资格取得个人信息的行业中,要求必须有专人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不仅要保证公众的个人信息不被行业内部人员泄露,同时要求行业内部相关部门要有抵抗不法分子借助互联网技术盗取个人信息的技术。要有明确的问责制度,对恶意泄露或监管不力造成用户蒙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要保证用户申请账号时个人信息填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犯罪分子在相关平台所填写的都是虚假的个人信息。综上,在个人信息监管上,不仅要保护信息不被泄露,同时要保证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可靠,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其次,在网络安全监管方面。要对非法的投资、理财、博彩等网站及时进行清查。“杀猪盘”正是利用网络安全的漏洞,建立非法网站通过虚拟的收益来诱惑受害人。所以针对这一情况,必须要加大对网络安全的监管力度,同时结合群众路线依靠广大网民的力量,开放投诉平台。
最后,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监管方面。由于线上依托网络平台支付和线下扫描二维码支付的快捷便利,使得第三方支付作为当下最为流行的支付方式,极大的方便了公众的生活,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摆脱了传统的现金支付方式。“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受害人交付钱款的方式基本也都采用了第三方支付,而诈骗分子能够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将钱款顺利转移到个人账户或犯罪团伙成立的虚假公司中,说明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还是存在着一定的监管漏洞。为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公安机关应该同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合作,以确保受害人在报案后,受害人的钱款在犯罪分子的平台账户中可以及时冻结。其次,应从法律层面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给出更为明确的行业标准和行业要求,对第三方平台由于监管不力等主观过错而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第三方支付平台内部要对注册的个人用户和相关公司、企业的信息、资质等进行严格的审查,发现恶意的虚假注册情况,要及时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