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和直属机关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开展全员培训,集中专题研修。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点举措实施规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着力提升基层党建质量和水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党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做好统战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纵深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制定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省委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组织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和警示教育。持续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健全精文减会、为基层减负和“一线规则”制度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对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落实、不作为问题。推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
全面推进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深化“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自信中国,振兴龙江”宣传教育。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推动示范中心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实施中小学德育“红扣子工程”,深入开展龙江“四大精神”教育,打造具有龙江特色的红色基因传承、绿色生态文明、蓝色高新科技、金色现代农业、银色冰雪文化“五色教育”社会实践大课堂。实施“百万家庭赋能工程”。
完善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采取有力举措,坚决打赢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开展学校体育提质增效行动,办好校园足球、排球、篮球联赛等活动。落实省与市地签订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努力实现年度防控工作目标。出台《关于规范中小学课桌椅配备及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活动,规范省中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全面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研制我省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和省级劳动教育课程标准。实施“最美劳动实践工程”,构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责任链条。举办中小学劳动教育成果展示活动。打造一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和线路。
多举措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继续大力实施第三期行动计划,逐县区落实主体责任,台账管理、按月推进,完成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00所以上任务。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幼儿游戏课程、案例评比活动。建设一批幼儿游戏研究基地。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建设,有计划开展省级督导评估验收和向国家申报工作。指导各地科学布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统筹区域学位供给,进一步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大校额”。严格落实乡镇寄宿制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标准。健全完善五级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因地、因家、因人精准施策、控辍保学。以泰来县大兴镇中心校为龙头,推动农村义务教育“联盟式发展”。
推进普通高中改革发展。深入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深化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试点工作。建立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额”台账,督促和指导各地如期完成整改。配合教育部2020年国家高中课程监测,争创课程改革实验区实验校。
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一人一案”帮助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探索建立适龄残疾儿童就学情况回访和监测制度。对残疾儿童教育安置情况进行监测,实现精细化管理。不断扩大残疾人群体接受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机会。加强融合教育,推动特殊教育质量提升。
推进民族教育加快发展。推进民族教育与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发展。落实加强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指导意见,引导学生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抓好民族教育双语课程教材建设。开展全省民族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
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召开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方案》。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推广优秀成果和典型案例。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改革,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降低考试难度,改变固化试题形式。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推进将实验操作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研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指导意见。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进一步完善上学不求人“四零承诺”政策,形成长效机制。印发《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实现公办民办“同权同责同管”。印发《黑龙江省中小学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中小学“零起点”教学,着重治理提前教学、超纲教学。推进实施中小学课后服务。按照“零收费、零培训、零推销”要求,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行为。
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开展好黑龙江省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办好第二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黑龙江地区赛事。做好普通话人机测试工作。指导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
按时保质全面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摸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底数,完善以学生为中心的精准化帮扶政策,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金发放精准化水平。关心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就业。持续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实施好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对教育定点联系驻村扶贫工作管理和支持力度。
稳妥推进新课程新高考综合改革。召开全省新课程新高考改革动员会议,制定工作台账。组织开展工作评估和考察学习,修订《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强化基本办学条件保障,督查各地市足额拨付高中生均公用办学经费,抓紧配齐普通高中缺编教师,利用地方政府债券加快全省高考标准化考场和高中教室、实验室建设。加强考试机构专业化建设和考试、命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全省高考命题中心、招生考试网络与信息数据中心、新高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开展全省新课程新高考改革分级培训,制定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统筹做好教材选用、教学指导、研究监测等工作。加强对改革方案的宣传解读。
推进教育评价体系改革。出台落实国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具体举措和推进时间表路线图,举办专题培训,加强宣传解读,推动加快破除“五唯”顽瘴痼疾。积极争取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稳妥推进制度创新,形成科学完整的教育评价改革制度体系。
推动新时代教育发展取得新实效。落实《黑龙江教育现代化2035》《黑龙江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实施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教育发展新突破深化产教融合增强服务全面振兴战略能力的实施意见》。做好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总结收尾工作,研究制定《黑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我省中小学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及评价指标。
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治理的能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教室”建设,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等活动。研究出台教师惩戒权实施细则,加强教师任职前法治教育。出台《黑龙江省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提高统计数据决策服务水平。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规范相关程序,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减轻基层学校和市场主体负担。调研指导哈尔滨新区与三个自贸片区教育部门“放管服”工作。
系统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制定我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强化督政督学,构建“全领域、全口径、全支撑、全保障”的教育督导新体系。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级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组织实施我省“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基本均衡县存在问题整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中小学“四零承诺”与课后服务政策落实、“大班额大校额”治理、新课程新高考综合改革推进等专项督导。
完善民办教育政策制度体系。研究制定扶持和规范我省民办教育发展相关配套政策,加强部门协调,推进分类管理。推进“互联网+监管”运用,切实加强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切实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成果,同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线上培训活动。
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进落实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持续深入开展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基层教育部门和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加大教师违规违纪惩治力度。研制出台全省教师“减负”措施清单。继续开展“四有”好老师、优秀师德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持续开展师德师风巡回宣讲活动。
推进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加快推进落实“国培计划(2019)”,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和质量评估。继续开展“十百千”工程和校长“双百工程”培训。选树一批标杆性县级进修学校,强化省、市、县、校四级培训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五个一批”工程,稳步实施“特岗计划”、公费师范生、“银龄计划”等农村教师专项支持计划。依法保障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稳定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
深化中小学教师管理改革。落实《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中小学校“县管校聘”改革指导意见,集中开展“县管校聘”试点。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研制我省改革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加大绩效工资改革力度。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持续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
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推动落实教育领域省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或生均拨款标准政策,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监测,督促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两个只增不减”。
持续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进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推进各级资源平台与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校园APP备案工作,规范管理与使用。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开展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制定网络安全责任制评价考核办法。做好教育大数据、教育信息收集、统计、整理、分析,教育舆情舆论引导和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科学规划推动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空间的建设和应用。以“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为牵动,推动信息技术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引导全省中小学探索开展数字校园、智慧校园、未来教室的建设与应用。
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教育发展环境。修订《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责任制》,压实安全责任。推进各地各校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双重机制建设,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管长远、治长效工作机制,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加强校车管理,力争年底前非专用校车全部实现标准化。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抓好学校应急演练。强化“三防”建设,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做好教育稳定和信访工作。
《要点》中对我省高校2020年工作也提出相关要求: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提升基层党建质量和水平;打造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加强对高校“四个意识”“意识形态责任制”“领导班子凝聚力”“选人用人”“正风反腐”监督考核;推进《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落实;实施深化新时代黑龙江学校思政课创新创优行动,“一校一策”推进高校思政课建设;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提升继续教育优质资源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深化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深化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升高校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优化教育对外开放布局;出台我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意见,推动高校落实就业工作主体责任;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制定全省“十四五”院校设置规划,推动省属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与中等专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与资源整合;指导高校进一步加强章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全面实施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