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海 宝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哈尔滨 150028)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着重研究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重大问题。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团结带领人民,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赢得了中国革命胜利,并深刻总结了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决定》还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13个显著优势,并强调,“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也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此时,一些人认为,中国应当放弃社会主义道路,放弃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放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唯有如此,中国才能成为西方人眼中的所谓同类国家。事实上,与现在的西方之乱相比,保持长期稳定发展的中国已经彰显出其自身制度的优越性。在当前历史变革与时代前进的关键时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尤为关键和紧迫。
历史发展与客观实践表明,中国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发挥自身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提升综合国力,奉行与世界各国合作共赢的理念,走和平发展道路,使世界各国人民看到,中国的发展不是威胁而是机遇,不是另类而是通途。这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内含深厚的历史逻辑。五千年来,中华民族在人类发展史上创造了伟大的从未间断的中华文明。中华文明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善于顺应历史潮流,把握时代脉搏,应对时势之变。旧中国,为推翻“三座大山”,中国人民从苏联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成功实践中看到了希望,中国共产党亦应运而生。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中国共产党终于带领中国人民建立了新中国,并在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基础上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回想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为寻求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从太平天国运动到义和团运动,从推行戊戌变法到实行辛亥革命,从学习日本到学习欧美,从提倡君主立宪到建立民主共和,都未曾“善终”。实际上,过去中国向往的现代化,某种意义上就是否定传统、追求全盘西化,以西方启蒙思想为人类公理,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样板的现代化。然而,中国革命的主流告别了欲使中国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旧民主主义革命,终发生了经由新民主主义革命走向社会主义的历史转折。《决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是在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发展完善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成为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伟大历史进程的一部分,实现了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无论是在中苏冷战还是在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后的全球多极化发展时期;无论是被西方封锁压制还是处于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无论是实行计划经济还是实行市场经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顺大势,行大道,不断调整与改革、改进与完善,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与西方达成许多新共识、找到最大公约数,但最重要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属性始终没有丢。遵循世界历史发展规律的中国共产党人认识到,“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各国所采取的国家制度是各国人民根据本国需要为解决本国问题所确立的,中国亦如此,中国走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并不要求他国实行与自己相同的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说:“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主义,关键要看这个主义能否解决这个国家面临的历史性课题。在中华民族积贫积弱、任人宰割的时期,各种主义和思潮都进行过尝试,资本主义道路没有走通,改良主义、自由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无政府主义、实用主义、民粹主义、工团主义等也都‘你方唱罢我登场’,但都没能解决中国的前途和命运问题。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引导中国人民走出了漫漫长夜、建立了新中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使中国快速发展起来了。”近代中华民族为实现伟大复兴进行的许多尝试和努力,也都没能指引中国人民走上正确的道路。新中国借鉴苏联发展模式,在探索中国之治的道路上虽取得了一些成果,却也没能完全摆脱中国贫弱的面貌。改革开放后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中国在长达40年的时间里,保持了年均9.4%的增长,创造了经济长期领跑、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因苏联解体、东欧剧变而引发的“历史终结论”不攻自破,中国道路、中国制度给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寻求强国富民之道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历史经验表明,强权不是真理,正者才是王道。中国在历史的轮回中,终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正在建立和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这个制度必将随着历史的演进进一步转化为强大的国家治理效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了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发展成就和显著优势,目的是推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制度自信。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好不好、优越不优越,中国人民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我们在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上一定要有定力、有主见,决不能自失主张、自乱阵脚,自觉不自觉地用西方国家那一套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来衡量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在历史比较、发展实践、未来竞争中,我们都能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种制度自信是自发、自觉、油然而生的。《决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13个显著优势,总体来看,这些显著优势综合了东西方文化的思想智慧,汇聚了东西方国家的制度成果。
1.中国传统的“通变”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开放体系的统一
传统文化“易经”是变化的学问,知变、识变、应变是治国之道。回溯历朝历代,基本都经历了大乱到大治的转变。“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天时、地利、人和”,应天顺时等等,都是在讲顺应历史潮流之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在改革开放的应时之变中建立和完善起来的。面对西方经济封锁、政治孤立,面对大国争霸的世界格局,中国在第三世界国家中找到了同盟,扩大了国际生存空间。改革开放后,我们一边学习西方的科技经济,一边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开放国门,倒逼改革,使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一路走来,我们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但又不拘泥于条条框框。事实上,马克思主义也讲“变”,正如恩格斯所说,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之所以能够焕发出旺盛的活力,就在于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同时,中国共产党坚持用鲜活丰富的当代中国实践来推动马克思主义发展,制定出适合本国国情的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从而使中国创造出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发展奇迹。
2.治国平天下思想与现代法治国家理论的统一
《决定》把“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集中在一起,放在13个显著优势的前三位,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本色。笔者认为,这既包含了中国传统的天下大治思想,也吸收了近现代国家的法治理念。中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实行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这与受垄断资本支配和操控的“部分利益党”不同,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人民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建立了能够将13亿人民组成强大整体力量的政治制度。充分发挥中国的这一政治制度优势,创造稳定和平统一的大国社会环境,建立明确而具体的国家发展规划以及高效的国家治理体系,是中国长期稳定发展的政治保证。西方法治国家的兴起,源于人本主义的出现和人道主义的张扬。资产阶级打破封建政教合一体制的束缚,从英国《权利法案》到法国《人权宣言》,资产阶级奠定了现代国家的法律基础,并曾一度快速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中国传统文化提倡“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兼济天下”,我们学习西方法治国家的好经验、好做法,取百家之长,但不会邯郸学步,更不能改变“颜色”,这是历史的辩证法。
3.天下大同与实现人的自由解放观点的统一
《决定》对中华民族、对人民、对人类的表述有许多处,特别是在13个显著优势中,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各民族一律平等、实现共同繁荣、共同发展,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等,这些都蕴含了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天下大同的理想。孔子讲“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中华民族应亲如一家、情同手足。而实现人的自由解放是共产主义者的宗旨。人的解放不是乌托邦式的幻想,而是现实的运动过程。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实践观认为,无产阶级的解放和整个社会的解放即世界解放,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即这种解放必须通过物质的力量和手段才能实现,仅仅依靠理论的批判活动是无法完成的。改革开放40余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史,可以说是马克思的解放思想在中国的实践史。我们坚持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的观点,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大幅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同时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40年来,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171元增加到2017年的25947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22.8倍,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7.4亿人,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超过70%,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4.集中统一领导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统一
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国力竞争,集中优势力量打歼灭战是最快最有效的途径。西方发达国家在取得资产阶级革命胜利、资本主义快速发展时期,最大限度集中资本的力量,打破落后体制,助推工业革命,陆续实现了大国崛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显著优势就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从全党来说,就是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种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的落实机制,使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成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正是这样的举国体制,集中起劳动、资本、权力等各类资源,并逐步转化和释放为国家发展的高速度、国家治理的高效率。我们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全国“一盘棋”,正是为了集中力量办大事,体现了党为民族谋复兴、为人民谋幸福、为世界谋大同的初心和使命。此外,这些大事办好了,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就会胜利实现,中国亦能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5.社会主义追求天下为公与市场经济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统一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这是孙中山生前提倡却未能实现的理想社会。当代中国要强大,必须成为与资本主义本质不同的新型社会主义国家,由此建立的中国,不是朝资本主义国家的方向走,而是建设新型的社会主义国家——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初发展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为主的公有制经济,到改革开放后引进外资、发展民营,进一步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样的制度设计,就是要体现社会主义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体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集体主义价值观。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长期实行市场经济,遵从私有经济制度,追求个体的民主自由和资本的充分竞争。《决定》首次明确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定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加体现了党对新时代经济建设规律的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更加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成熟,更加体现了党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体系建设的充分自信。习近平指出:“近些年来,国内外有些舆论提出中国现在搞的究竟还是不是社会主义的疑问,有人说是‘资本社会主义’,还有人干脆说是‘国家资本主义’‘新官僚资本主义’,这些都是完全错误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无论多么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的特征和方向永远不会改变。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重在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决定》指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习近平在第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现在,制度执行仍然是个短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需要坚持好、实施好,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制度意识,善于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做制度执行的表率。笔者认为,对此应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价值范畴:处理好制度的“好”与“坏”的关系
制度的“好”与“坏”主要在“立”的环节,属于价值范畴。制度是中性的,为什么还分“好”与“坏”?笔者认为,这与人性有关,中国历史上的“人之初、性本善”的性善论,是几千年来中华集权体制形成与发展的思想根源。体制内,讲究以上率下、上行下效,讲究修身平天下、以德治国等。《论语·里仁》:“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儒家讲“仁”,根本也在于性善论。西方则不同,性恶论是西方现代法治相对健全完善的历史渊源。性善论不意味着制定的制度必然是好制度,人性善与恶和制度好与坏,其实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但两者的联系是好制度一定会把人的善激发出来,而坏制度则一定会把人的恶暴露出来。邓小平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决定》在开篇第一部分就把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显著优势进行了全面阐述,这就是从“好”的层面总结和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个“好”包括历史、理论和实践多个层面的体现,这也是我们增强制度自信的理由。
2.学理范畴:要处理好制度的“长”与“短”的关系
所谓“长”与“短”是指在制度建设上要科学配套、远近结合。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就一直在探索建立完善的新民主主义制度,以及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并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前30年,中国搭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框架;改革开放后40年,中国在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增加了改革开放、依法治国、“一国两制”等新的内容。这些基本制度、根本制度、重要制度,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相对稳定存在的,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又是需要逐步完善发展的。此外,“长”与“短”还体现在时间布局和目标设计上。1992年,邓小平指出,“每年领导层都要总结经验,对的就坚持,不对的赶快改,新问题出来抓紧解决。恐怕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进行了两阶段安排和三阶段表述。其中,2020年作为建党一百年的标志性节点,也是邓小平同志在30年前所说的时间节点。而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的目标设定,则与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框架基本一致。
3.实践范畴:要处理好制度的“旧”与“新”的关系
“旧”与“新”的关系实质上是在制度执行的实践层面上的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现有制度执行不力,新制度就难以确立和推行,这势必导致治理无方、秩序混乱;现有制度的科学运行及新制度的不断形成兼与时俱“立”,势必使国家制度能够去腐生新、生机勃勃。制度运转不畅除了思维惯性、行为惯性的束缚,还有僵化格局、固守利益的羁绊。我们在制度建设、制度执行的指导思想上,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变化的形势下继承,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
4.工作范畴:要处理好制度的“立”与“行”的关系
制度的“立”,是从群众中来的过程,制度的“行”,是到群众中去的过程。某一阶段重“立”,某一阶段重“行”,上级机关重“立”,下级单位重“行”。“立”为“行”之体,“行”为“立”之用。如果把“立”与“行”看作是矛盾的两个方面,那么在工作范畴谈制度建设,更多地应当把“行”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制度不“立”则乱,但“立”而不“行”或者“行”弱也一定会乱,甚至还可能产生“破窗效应”等各种负面效应。笔者认为,制度的执行关键在于其刚性,既有坚定的一面又有执着的一面。坚定就是奖优惩劣、激浊扬清、爱憎分明;执着就是定了就办、守信践诺、一以贯之。如果都当和事佬、两面人,瞻前顾后、忽左忽右、虎头蛇尾,迟早制度会被践踏,治理会失权威。最后,有制度等于无制度,立制度不如不立制度,制度影响力削弱,领导者的形象就会受损。
综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源自中华民族的历史基因,源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有其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不能只停留在信的层面,还要落实到行的层面,使好的制度能够发挥其最大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