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因素与基本特征分析

2020-01-16 21:00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陈 剑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北京 100081)

2019年10月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表决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实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言书,明确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是社会主义在中国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实践探索的总结。社会主义在中国乃至全球的实践,丰富了社会主义理论,为探索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包括其形成因素和一般特征提供了基础和条件。本文就此进行分析。

一、研究意义

自19世纪中期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来,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全球化运动,170年来经历了大起大落。这其中,既有成功经验,更有惨痛教训。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苏东演变,以传统理论支撑的社会主义陷入低潮。但这并不表明全球社会主义运动陷入低潮,就此停滞。恰恰相反,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历史必然性正按照自身发展规律不可阻挡地继续前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40多年改革开放实践所显示的发展成就是最典型的例证;一些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随着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自身社会主义因素也在不断丰富。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社会主义运动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新特征,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摆脱束缚、正视现实,对社会主义在全球的新发展进行深入比较和归纳总结,找出一般性规律特征,进而使社会主义学说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真正成为一门科学学说以指导实践。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在中国有着70多年丰富实践。这其中,既有照搬苏联模式所作的艰难探索应汲取的惨痛教训,更有通过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极大提高了社会生产力、丰富了社会主义因素所获得的成功经验。社会主义运动在中国仍然在进程中,实践呼唤科学的社会主义理论,以推动中国社会全面进步。这需要对中国社会主义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有一个清晰的定位。在生产力较低阶段建设社会主义,由于自身社会主义因素缺乏,从严格意义上说还不是合格的社会主义。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第一次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报告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2]党的十三大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阶段定位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是十分务实的、是对社会主义有清晰认识的论断。不合格的社会主义要向合格的社会主义迈进,重要的是不断丰富社会主义因素,进而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的社会主义因素向合格社会主义迈进。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和理解有了深化。中国经济持续增长提升了人民生活水平,国家和全社会的人权意识提升增强了人权保障能力;由于国家坚持了正确发展方向,中国社会公正程度在提升;由于推进市场化改革,极大释放了社会活力,中国公众参与社会事务的深度和广度都达到了新境界。上述这些内容丰富了社会主义因素,中国向合格社会主义迈进有了实质性进展。但也应该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因素丰富程度较之生产力更为发达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方面仍然还有较大距离。中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清醒判断。

研究社会主义,需要在实践基础上丰富社会主义学说。只有通过探索和丰富社会主义学说,知道我们在哪些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哪些方面还有不足,需要通过怎样努力以丰富社会主义因素,进而提升社会主义在全球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这是研究社会主义在当下的意义。

二、社会主义因素的含义

对社会主义进行深入研究,就需要对社会主义因素[3]有一个清晰的界定。社会主义因素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之所以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规定。笔者以为,社会主义因素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社会的公平正义

社会主义的旗帜是公平正义,因而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和核心要素。但公平正义并不是一句口号,不是空洞的大话,需要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和日常生活中都能够体现公平正义。这包括全社会的意识形态对公平正义价值观的清晰认识、高度认同和努力追求;更包括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为公平正义提供健全完善的制度保障。而这种制度保障十分重要,关乎公平正义能否得到落实,不仅涉及社会主义政治架构,还涉及司法公正、市场公正、社会公正等一系列内容。例如司法公正涉及司法体制是否有健全的制衡体制;市场公正取决于是否遵循市场经济原则,生产要素所有者能否依据生产要素的贡献获得相应产出,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者是否有一个平等的法治市场环境;社会公正包括是否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机制,国家和社会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对弱势群体扶持,是否有健全的救济体制、较为完善的慈善公益等等。

从1516年英国人托马斯·莫尔《乌托邦》问世以来,社会主义思想自提出至今已经超过504年。社会主义在全球范围内之所以还有一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是因为社会主义旗帜上写的是公平正义。在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由于没有制度公正作为支撑,公平正义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空洞口号和虚幻的内容,没有成为人们实际生活的基本遵循,这也使得社会主义在全球难以有持续发展的空间。二战以后苏联作为战胜国在其占领区域势力所及范围内建立的以苏联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阵营,虽然也提倡公平正义,但由于没有把公平正义建设成为一种广泛的社会存在,更有甚者实际生活很大程度上背离了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这也使得这种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在全球范围内缺少吸引力和凝聚力。特别是现实生活中严重背离民主自由人权法治这些人类文明最重要的价值观,以及严重脱离群众的特权阶层存在。公平正义的严重缺失,导致了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阵营存续不足半个世纪就轰然倒塌。社会主义在中国之所以至今能够巍然屹立,是因为中国对斯大林模式的修正,在追求制度公正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极大提升了中国社会公正程度。

公平正义缺乏制度保障,这是二战以后社会主义在全球大起大落的重要原因。

(二)社会保障

社会应当为每个成员提供基本社会保障,这是对社会主义最一般和通俗的理解。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19世纪欧洲工业社会。1601年英国女王颁行了世界上第一部《济贫法》,这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德国在19世纪相继颁布了《疾病社会保险法》《工伤事故保险法》《老年和残障社会保险法》等,意味着世界上第一个较为完整的保险体系的建立,社保制度由此产生。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随着人们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化,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最为重要的制度,其含义和内容也发生了重要变化,需要补充完善。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德日意法西斯对人权的践踏,对无数无辜生命的屠杀,给全人类带来了惨痛记忆和深刻教训。为了避免悲惨历史重演,联合国在1948年12月10日发表《世界人权宣言》。《世界人权宣言》是联合国大会在没有任何国家反对情况下通过的。《宣言》提出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人人有权享有言论、表达意见、思想和良心的自由,以及不受酷刑的权利。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就是在全球呼唤各国加大对人权的尊重,因而人权保障应当纳入社会保障制度范畴。如果一个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公民基本人权和公民权利,国家就需要为实现基本人权和公民权利提供保障,这已经成为当今全球大多数国家的普遍遵循。不然,这个国家的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无疑大打折扣。

社会保障其次才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为维持每一公民基本生活需要所提供的保障。包括劳动就业,为贫困人口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基本的卫生医疗,老年保障、免费的义务教育、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等等。《决定》提出:“必须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决定》提出的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就属于社会保障内容。社会主义社会,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是公共服务型政府。作为公共服务型政府,需要为公民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提供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社会保障首先应当关注公民基本的生存需要,特别是关注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中国目前仍然有6亿人口人均收入只有1000元人民币[4],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存需要,无疑是中国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

(三)社会所有

当社会成为一种“主义”,意味着社会是天下每一个人的社会,也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这或许是社会主义最宽泛的理解。既然是天下人的社会,权力也自然来自天下人的赋予。社会所创造的一切财富,无论物质的或精神的,也自然归天下人所有。但如何让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如何让天下人都能够公平地占有属于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财富,这是很复杂的学问,人类为此做出了艰辛的探索,取得了重要成果。从人类实践看,以选举民主为主要特征的民主政治体制是迄今人类最能够体现天下人社会的体制。从全球情况看,一百年来,这种体制从最初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发展到今天已经在全球120多个国家实行,足以说明这种体制的吸引力。民主政治体制与社会主义本义高度契合,这是能够吸引天下人广泛参与的体制,能够真正体现 “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显示人民当家作主的体制。社会主义在中国之所以能够巍然屹立,与选择这种民主政治体制密切相关。《决定》指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保证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虽然中国民主政治体制还不尽完善,还有一些缺陷和不足,但其优越性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彰显了民主政治体制在中国的魅力。

既然是天下人的社会,社会治理也需要天下人参与,包括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领导人的产生、国家就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的重大决定、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财富的分配等等。要让天下人都能够参与社会治理,不同的利益群体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反映自身的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共享社会创造的财富,探索天下人都能够参与的社会治理形式十分必要。既要释放社会的活力,又要有序且富有效率。例如,各种NGO(非政府)、NPO(非营利)组织大量出现,作为反映公民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的有效形式,实际是天下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而社会管理者,民选政府的工作人员,则需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落到实处,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自身工作的出发点,这不仅是一种服务意识,更需要建立一种有着制度保障的行为规范。以选举民主为主要特征的民主政治体制的有效实施能够真正体现人民为大,而这正是天下社会的真实写照。不然,只能是官员为大,领导为大。

天下社会,实际是社会所有。包括权力、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等,都为全社会所有。权力由于来自人民赋予,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财富必须为社会所有人共同分享。

三、“共”是社会主义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社会,是天下人的社会,因而社会性就成为社会主义的核心要义。社会性的关键词是“共”,包括共有、共商、共治、共言、共享等内容。正因如此,“共”也就成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

(一) 共有

共有也就是社会所有。这里所说的社会,宏观上可以是全体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也就是权力为社会所有,即权力共有。问题是,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通过赋权让他人代表,还是人民直接掌握权力,这有很大区别。人民通过赋权让他人代表,如何保障他人能够真正代表人民的意愿,这仍然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不那么简单。社会主义在各国的实践说明,通过赋权让他人代表,如果不能够通过一整套科学的制度设计,实际难以准确反映人民的意愿。有可能是名义上代表人民,实际与人民的意愿有很大偏离。也就是说,权力属于人民,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架构保障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能滥用。如果这一问题不解决,权力属于人民不能够落实,就会成为一句空话,社会主义仍然还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并没有从空想成为现实。从全球范围看,唯有实行民主政治体制才能够解决上述问题。苏东模式在全球的失败,一个基本原因是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能够真正反映人民的意愿,不能够真正为人民服务,这意味着社会所有不能落实,意味着天下每个人的社会并没有实现。

社会所有也可以从经济上分析。微观考察,对一个企业而言,社会所有意味着真正把企业职工作为企业主人落到实处。任正非的华为公司可以看作是社会所有的典型。华为有9万多员工通过工会来持有公司股份,是100%由员工持有的公司。持股员工作为股东权力的行使是通过一股一票选举持股员工代表来行使权力,通过选举代表由110多人代表大家行使股东权力。华为是一个真正把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落到实处的公司。20世纪80年代初,浙江温岭市探索出的股份合作制模式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种股份合作制无疑含有丰富的社会主义因素,也是一种社会所有的形式。

共有或社会所有,应当看作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

(二) 共商

大家的事需要大家商量,众人的事需要众人讨论,国家的事需要每个公民参与其中。共商的含义是每个人都能够积极有序地参与国家、社会和涉及自身利益问题的讨论。国家和社会问题的解决,包括一些涉及成千上万人的民生问题,如何共商?因而共商过程只有建立在治理规则民主化、法治化基础上,并能够更加平衡反映大多数人的意愿和利益,形成更加适应反映大多数公民广泛认可的规则和秩序,以使共商结果能够得到广泛认同和有效实施。 因而,共商只有秉持和而不同、思想自由理念,让不同利益诉求充分表达,共商过程才有深厚的扎实基础,进而解决人们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共商,小到社区共治,大到国家治理,都需要遵循基本原则。这包括不同利益机构的博弈,例如社区物业管理,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的博弈,通过民主形式产生共商的代表,在平等交流前提下遵循认可的议事规则进行参政议政,科学的共商程序等等。这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变化都可能影响共商的结果。例如,如果代表是上级领导指定的而不是通过民主形式产生的,或者有民主形式而缺少民主实质,如果共商缺乏平等交流的环境,如果共商程序不科学等等,都不是具有社会主义含义的共商,都会影响共商的结果,共商的结果也难以形成普遍共识得到落实。

近年来,中国大力推进协商民主,特别是推进基层协商,取得了丰硕成果。《决定》提出:“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决定》提出的内容与社会主义的共商含义高度契合。在协商民主的制度体系建设中,需要遵守协商民主的一些基本原则,例如,协商民主的关键词是平等、民主和程序科学等,如此将会极大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进程。

(三) 共治

天下社会,社会是天下每个人的。因而,需要调动天下人参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和社区治理的积极性,需要设计天下每一个人能够积极参与的方法和形式。

国家治理,需要构成国家这一政治实体的每一个人都能够参与治理,因而需要探索国家治理的模式和方法。这种模式和方法,与国家体量的大小并无多少实质的联系,而是需要分门别类采取不同的形式和方法。这其中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就要看是否属于共治范畴,属于共治,就更多的含有社会主义特征。例如促进经济增长,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还是兼而有之,含义完全不同。计划经济是一个管控经济,虽然也涉及成千上万人,但都是以被动地服从为特征,不利于人的解放和思想自由。市场经济,由于能够调动千千万万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因而能够极大释放市场的活力,并能够促进经济持续增长。因而,市场经济更具有共治的特点,更具有社会主义特征。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选择了市场经济体制,极大提升了社会生产力,使社会主义焕发了勃勃生机。这充分说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可以高度契合,并极大提升了社会主义因素。但上述认识无疑与传统理论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有着明显不同,甚至相反。传统观点认为,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特征,而市场经济不属于社会主义。

政府的自身治理,需要社会监督。《决定》提出:“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媒体监督或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的重要形式。特别是随着科技革命的推进和自媒体的产生,为社会监督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媒体之所以能够监督,是因为它能够反映民众的呼声,实际是主权在民的体现。特别是自媒体的监督,更是新形势下社会监督力量的体现。因而新闻自由前提下的媒体监督属于共治的范畴,具有高度的社会主义性质。

政府治理,需要对政府自身有一系列规范要求。例如政府的信息需要公开,政府预算需要接受审计,政府工作人员需要公开自身的财产等等。政府能否遵循这些规范要求,需要接受社会监督,而社会监督无疑属于共治内容。2020年中国新冠疫情防控成功的一条经验,就是迅速建立了疫情信息发布机制,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

社会治理也有不同的形式。是通过无所不及的全能政府对社会进行严格的管控,还是通过打造有限政府同时发挥不同类别的社会组织的作用,这是两种不同的治理方式。前者是官治,后者是共治,而后一种治理方式无疑更具社会主义特征。

(四)共言

现代社会,每个群体都是独立的个人,都需要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志。因为每一个人作为社会一分子,都有着自己的利益,有着自己的价值观。因而能否建立一个健全完善的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机制,直接关乎共言能否实现。如果一国宪法赋予了公民言论自由、集会游行的权利,这个国家的宪法就具备社会主义色彩。

共言一定是七嘴八舌,一定会有不同的声音,甚至彼此对立的声音,这是不同利益不同诉求的正常反应。现代科技革命为共言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特别是微信、微博的产生,每个人都可以十分方便地通过这些工具发声。不同声音存在,社会不仅需要包容,更需要为不同声音的发声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这也是一个常态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内容。如若如此,这个国家的法律就具备浓厚的社会主义特征。道理很简单,一个社会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无疑与社会主义“共言”的要求格格不入。与此相近的意思是,个人利益诉求、个人言论被他人代表的社会,属于不合格的社会主义。不合格社会主义向合格社会主义迈进,需要一个过程,需要逐步从被代表向自身代表过渡。

(五)共享

财富需要共享。财富的共享与共同富裕有着共同走向。社会创造的财富,应当由社会每一个人分享。每一个人对社会的贡献不同,分享的财富应有所不同。如何让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公平地分享社会财富,这是一门很复杂的学问。虽然民主政治体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但仍然还有缺陷和不足,还需要健全和完善。但下列判断无疑是准确的:一个国家基尼系数高居不下,大量财富聚焦在少数人手里,大量的国家稀缺资源为少数人服务,少数人享用了绝大部分社会财富,显然不符合社会主义要求。

财富共享涉及市场公正,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政府的二次分配是否合理,以及慈善公益事业等三次分配对财富共享的推进作用。《决定》提出:“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强化税收调节,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鼓励勤劳致富,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决定》提出的上述内容,对推进财富共享具有重要意义。

市场公正虽然不同于社会公正,但市场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基础。如果市场是扭曲的,资本与权贵结合使财富迅速聚焦到权贵手中,无疑极大影响了市场公正,会带来整个社会的不公平。因而,健全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就成为重中之重。此外,二次分配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也是提升社会公平的重要措施。如果一个国家为公民提供了包括公费医疗、义务教育、养老保障等基本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并同时提供了强大的人权保障,就可以理解这个国家社会主义特征比较显著。

财富能否公平地共享,是衡量真假社会主义的试金石。

四、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不可阻挡

上述对社会主义因素理解所概括的三方面内容、五个方面特征,既与经典作家对未来社会伟大设想有关,也与全球化、国际化、信息化和科技革命在全球的狂飙突进相联系,更与社会主义在全球的丰富实践密不可分。这种丰富的实践既有成功的经验更有惨痛的失败教训。

马恩经典作家对未来社会的描绘已经得到很大程度确认。马克思在1877年《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说,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已经创造出了新的经济制度的要素,它同时给社会劳动生产力和一切生产者个人的全面发展以极大的推动;实际上已经以一种集体生产方式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只能转变为社会所有制”[5]。距离马克思写这篇文章已经过去了143年,世界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些生产力和科技水平高度发达的国家,虽然并没有宣称自己国家属于社会主义性质,但由于“创造出了新的经济制度的要素”,特别是所创造的一整套的制度建设,即民主政治体制维系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一系列保障措施提升了社会保障能力,生产力和科技革命的推进和NGO(非政府)、NPO(非营利)组织的发达程度提升了社会所有的水平。例如形成的权力制衡体制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政治生活的公正,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维系了市场公正,包括人权在内的社会保障能力的提升和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提升了社会公正。上述内容无疑丰富了高度发达国家的社会主义因素。

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解,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一种新社会形态的形成因素或为之准备条件的因素总是先在旧社会内部生根发芽、生长发展。因此,旧社会内部产生“新社会的因素”,资本主义内部孕育和生长未来“新社会的因素”是自然的过程,也是必然的结果。资本主义蕴含的新社会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取代资本主义。

既然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可以自发地孕育和形成社会主义因素,由此就必然得出结论:一个国家资本主义发展的水平越高,它内部所孕育和形成的社会主义因素也就越多,它离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社会也就越近。既然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可以自发地孕育和形成社会主义因素,特别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就更不应该对资本主义持完全敌对的态度,就不应该离开生产力抽象地谈论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而应该把邓小平“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改革开放和各项工作得失成败的标准。

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未来新社会就是在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因素的丰富,即“新社会因素”的不断出现和积累是社会主义必然性的根源。从这个意义上分析,马克思理论没有过时,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不可阻挡。这也是马恩经典作家在其著述中一以贯之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