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华 张师平
(1.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00;2.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330000)
国家制度文明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分析国家制度文明的内涵、特征和功能,是我们理解国家兴衰和面向未来的前提。
制度文明是一个复合名词。作为文明的一种特殊形式,制度文明具备文明的一切要素。但因其制度性,制度文明有其特殊内涵。
制度文明与制度有关,但不同于制度,也不同于制度建设。制度是一个名词,是指一系列正式或非正式的法律、政策和规范的总和。而制度建设是指为实现某种执政目标或解决某种社会问题而制定、落实和完善制度的过程。制度文明则是制度建设的结果[1],即是在国家制定制度以后,通过不断宣传和执行给社会整体带来的一种认知和行为等方面的变化。这种变化是社会从对制度的陌生、非议和反对变为对制度的认可、接受和维护的状态。也就是说,制度文明是以制度体系为依据,在不断落实和完善发展的制度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文明状态。
所谓文明,是指有史以来沉淀下来的,能增强人类对客观世界的适应和认知、符合人类精神追求、能被绝大多数人认可和接受的人文精神、发明创造以及公序良俗的总和[2]。从文明的构成要素来看,制度文明作为制度建设对社会产生的影响,也包括与制度核心精神相一致的人文精神、发明创造以及公序良俗三个方面的总和。如果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来看,制度文明也可以分为制度体系中形成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如果从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角度来看,制度文明则包括与其相应的经济文明、政治文明和文化文明三个方面。如果从“五位一体”角度来看,制度文明则包含相对应的经济文明、政治文明、文化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总之,制度文明是包括社会全方面全领域的文明,而不仅仅是制度体系方面的文本文明。
制度文明是一种独立的文明形态[3],表现为社会对国家制度的总体认同和普遍遵守,是制度建设泛化成社会认知和行为的状态,是社会的自觉自为与制度精神高度一致的状态。国家制度属于社会上层建筑范畴,反映其经济基础,也必然带有一定的阶级性。所以,制度文明具有特定的历史实践基础。制度文明虽然是一种包括政治文明、经济文明、社会文明等社会全方位的综合文明,但制度文明又不完全等同于社会所有方面文明的总和。因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通常会出现部分超出当前经济基础和阶级属性的具有进步性的文明萌芽,或者会出现部分具有历史倒退性质的文明现象。这些文明现象都不属于当下特定阶段的制度文明。所以,在某种语境条件下,制度文明特指那些与当时国家制度精神相一致的社会全方位的文明,与其制度精神不一致的则不属于制度文明的范畴。
制度文明作为一种特殊的文明形态,因兼具制度性和文明性,所以有着制度和文明相混合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任何事物的产生都需要一定的条件,没有特殊的条件和环境,就不会产生特殊的事物。“自有国家以来,一切文明都需要制度支持,否则便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4]制度文明作为一种制度建设的产物,首先要求有制度建设行为的发生。而制度建设行为是一个宏大的国家工程,必然需要借助国家机器的力量。但不是所有的国家机器具备制度建设并形成制度文明的远见和能力。比如,春秋战国时期,很多诸侯国还停留在变法求法的阶段,根本没有形成稳定的执政思想,更谈不上制度文明。只有在国家统治者认识到不能仅仅依靠暴力来达到自身目的,且有能力在全社会推行其执政思想和理念的时候,这个国家才能通过制度建设形成制度文明。而这一切得以实现的前提在于这个社会已经形成集中统一的政治局面。比如中国农业社会的制度文明真正开始萌芽成形的时期,则是在秦国实现大一统的时候。同样的,西方由于在漫长的封建时期没有建立相对集中统一的统治秩序而无法形成具有显著特征的制度文明,只在工业革命时代民族国家出现并建立比以前相对集中统一的政治秩序以后,经过长期探索才逐渐形成具有西方特征的工业资本主义文明。
制度文明是人类社会实践的反映,是社会在国家制度的框架中立足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上建立的,既能维护统治者利益且又能兼顾社会利益、达成社会总体和谐的社会生产实践的总反映。恩格斯说道,“在历史上出现的一切社会关系和国家关系,一切宗教制度和法律制度,一切理论观点,只有理解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物质条件中被引伸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5]。从根本上来说,制度文明具有很强的生产性、经济性。当形成制度文明的条件具备,农业时代通常会形成重农主义,建设农业社会制度文明。比如古代中国的农业社会制度文明。若条件不具备,即使处在农业时代,由于人具有趋利避害、好逸恶劳的本性,那些有条件的人通常会选择经商而不是务农,形成商业主导农业的经济,使得社会难以形成农业社会文明,而是循着生产力历史发展的自然轨迹,由自然经济社会进入到商品经济社会,例如欧洲。正是随着社会生产的自然演进和国家间的军事竞争,重商主义在欧洲成为普遍共识,西方国家的市场、科技、教育、交通大力发展,让西方国家自然而然获得了相对集中统一的执政能力,促成了制度文明所需的环境因素的产生,并最终形成工业时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文明。
文明因其综合性,决定了文明的形成是社会各方面各领域进行整体协调的过程;也因文明包含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所以某种文明的物质创造需要一段时间,其相应的精神特质的形成需要一个全体社会普遍接受、认同、维护并实现精神再生产再循环的过程。再者,一种特定文明的形成过程中通常还面临着反文明现象和超文明现象的干扰,统治者需要对这些不符合其既得利益和执政理念的文明现象进行清除或遏制。这都决定了文明形成需要一个漫长且复杂的过程。中国的农业社会制度文明的萌芽始于约公元前350 年秦商鞅变法确立的重农抑商政策的施行,之后历代封建王朝形成了“农本商末,重本抑末”的执政理念。东汉时期,重本抑末思想已经取得社会意识形态上的主导地位,代表着农业制度文明形成的执政思想理念已经形成[6]。在这种理念的主导下,魏晋南北朝时“贵本贱末”思想进一步强化[7]。至唐代,传统的本末思想基本趋于教条化,代表着农业制度文明的正式形成[8]。这种制度文明的形成前后经历约1000 年。而西方工业资本主义制度文明的出现则是15 世纪重商主义执政理念的产生开始,从荷兰、英国开始,经过两次工业革命,到德国及其他一些国家在19 世纪中叶,先后爆发资产阶级革命确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止,代表着工业资本主义开始占据西方社会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其后19 世纪末20 世纪初,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过渡到它的最高阶段,即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则代表着西方工业资本主义制度文明的正式形成。这个近现代制度文明,尽管拥有了之前一千多年的历史积淀,仍然还是经历了约500 年的时间来完成其制度文明的构建。
制度文明从思想在统治集团的确立到政策制度的社会化,其最直接的结果就是特定阶层的壮大与固化。这必然导致既得利益者对自身利益藩篱的固守。而且,这些既得利益者与统治政权往往是相互交织、保持一致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生产力因素出现的时候,已经形成的制度文明就会产生一种文明惯性,出现抑制社会经济进步的现象。比如唐朝以后,商业不断壮大,新的货币工具的发明以及商业模式的创新,已经引起开明士大夫的积极思考和公开支持,但最终仍然被一些守旧力量遏制打压。同时,制度文明的形成也表明社会认识在某种程度上的固化,形成了一种习俗性的规范力量,对新经济因素也会产生一种限制作用。例如古代中国形成“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无商不奸”的社会心理。再者,人类社会通常会陷入经验限制、路径依赖的现象中,容易在过往的实践经验中犹豫徘徊,除非逼不得已才进行改革创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政治乱局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这些都表明某种特定制度文明的形成在给社会带来一种进步和稳定之后,往往会让社会陷入一种顽固的保守之中。
制度文明是制度理念的社会化,行使着制度的规范、整合、激励、提供合法性等各项功能。但制度文明的功能有其特殊的表现方式。
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制度安排以及相应的科学技术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某种特定制度文明的建立首先赖于相应执政理念的确立,而执政理念的确立本质上又来源于实践经验的积累和国家制度竞争的结果。这种实践经验和制度竞争实际上是在特定生产力水平中的最佳制度选择。通过这种制度选择,统治集团能充分利用当时的科学技术、自然禀赋来发展社会生产,增强综合实力,使其能有效施展内部治理以及参与外部竞争。这种制度选择或制度安排实质上就是一种社会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当这种最优制度在全社会得到贯彻执行,就能够逐渐实现社会整体生产力的整体发展和提升,能够极大地丰富当时历史条件下的物质文明。正是制度文明的这种经济功能,古代中国自秦以来建立的农业社会制度文明让中国在当时的世界保持了上千年的辉煌,成为一个超级规模的高度发达的农业文明强国。
政治认同是每一个统治集团的必然追求。然而,统治集团有其自身的利益追求,如何把自己的利益追求与社会大众的利益追求协同一致,则需要统治集团通过制度建设把自己的理念思想社会化形成特定的制度文明,把统治集团的利益诉求变成一种社会习惯和民众的自觉自为。这种社会民众的自觉自为可为统治集团提供坚定持久的政治认同。秦商鞅实施重农抑商初期主要通过立法对社会民众进行人身和利益两个方面的正反激励,而在汉朝以后重农抑商的实施主要是通过道德塑造、荣誉归属等社会教化的手段,让整个社会形成“重农贱商”的氛围,自觉维护统治者的经济制度和相应的政治制度。所以,古代中国不管是哪个王朝,通常只要坚持已经成为传统的农本施政纲领,都能迅速获得社会的认可并维持较长时间的统治。在西方诸国中,资产阶级通过建立相对应的哲学社会科学将自身既得利益及其获利模式进行理论化、标准化,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资本主义的制度文明,使这种制度设计看起来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优越性。
不同民族因先天自然禀赋与后天生产生活环境等方面不同会形成不同的民族气质。比如,在自然经济时代的古代中国,农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且自给自足的产业,农业生产需要有经验的务农劳动力,且这些劳动力要经常固定在同一片区域进行持续的农业耕作活动。这就自然导致中华民族逐渐形成“人多力量大”“勤劳自立”“安土重迁”“睦邻友好”“崇尚经验和权威”“内敛含蓄”等精神特征。同时,大一统条件下形成这种制度文明通过把统治权威、统治利益与普通民众结合起来,形成天地君亲师的伦理等级,使中华民族具有爱国爱乡等精神特征。在西方,由于类似于古代中国的政治大一统在近现代才出现,所以爱国精神的培育并不久,也没有形成服从政治权威的传统。同时,由于长期浸润在商业社会中,个人私产意识强、对外贸易交流频繁,使西方社会普遍形成自我、外倾、反对权威等特征的民族气质。
社会形态是马克思主义的特有范畴。它是指生产力在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体[9]。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可以有不同的社会形态划分。按照社会经济基础来划分,有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五种社会形态。按照人的发展来划分,可以分为自然经济社会、商品经济社会、产品经济社会三大社会形态。社会形态一般可以逐步自然发展并实现形态上的跨越上升。但是如果这个社会形态形成了某种特有的制度文明,即通过一种政治力量把原初经济基础上建设的上层建筑社会化,把制度理念形成一种社会文明,那么通常就会形成一种“无形的文明枷锁”,把已有的社会形态固定住,遏制前进的或者反对倒退的政治经济主张。比如,中国在15世纪明朝中叶就已经产生资本主义萌芽,但由于受封建君主制重农抑商的基本国策的打压,始终没能在中国社会形成商品经济的气候。这也是英国学者李约瑟关于 “尽管中国古代对人类科技发展做出了很多重要贡献,但为什么科学和工业革命没有在近代的中国发生”的重要原因。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把制度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的重要意义。显然,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我们可以在继承传统制度文明优秀基因和学习西方近现代文明进步方面的基础上,建成一个团结稳定、独立自主、开放包容、和平共处、富强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型制度文明。但是,我们能不能避免制度文明陷阱,则是我们实现民族复兴以及引领中国持续走向强盛的重要前提。分析制度文明的历史,可以得出中华民族具有避免制度文明陷阱的可能。
一是制度文明陷阱的形成主要源于统治集团对既得利益藩篱的固守,对新技术新经济保持抵触和反对态度,扼杀了新文明的萌芽,但是现代中国的执政党是中国共产党,没有自身的既得利益,只有为全体人民谋利益的使命。如果中国共产党能够始终坚持做到“以人民为中心”,那么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是没有既得利益的束缚的。
二是制度文明陷阱的形成得有一个相对封闭的自然社会环境,这个封闭的环境可以让全社会形成一种固定静止的社会心态,缺乏改革的思维和视野。中国在明朝的郑和下西洋与100 年后的麦哲伦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但中国没有因此形成现代经济转型,其主要原因就在于郑和所到之处都比当时中国落后,让统治者形成天朝上国的错误意识。加之,由于和平自给的民族气质使古代中国并没有像西方诸国那样把远航的经济效益发挥到极大,反而加重国库负担,使统治者失去对外交流的动力。经过几百年之后,中国因骄傲自满、固步自封落后于世界。但是,自1840 年鸦片战争以来,经历了严重民族危机的中国人民已经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到改革开放的重要性并将其确立为基本国策。中华民族已经具备了永远保持改革开放的可能。
三是中华民族过去的制度文明所涵养出来的爱国自强、睦邻友好的民族气质,可以让中华民族和平崛起且在实现伟大复兴后继续立足道义引领世界。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全体中华民族儿女能够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的民族传统,团结一致,在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制度优势的基础上,不断攻坚克难,最终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同时,中华民族不会像某些民族那样迷信霸权主义,基于狭隘的利益观到处欺凌世界其他国家进而自取灭亡,而是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多边主义,完善全球治理,共同促进地球村持久和平安宁,共同创造更加繁荣美好的世界[10],得到世界人民普遍的道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