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人民主体地位的新论述新阐释

2020-01-16 12:40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同志权力利益

王 菲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52)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科学地阐明了人民群众历史主体思想,为无产阶级政党确立了根本观点和根本立场。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始终坚持和丰富发展人民主体地位,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中紧密联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眼于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需要,突出强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1],“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做主,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2],并以一系列新概念新范畴新观点,深刻阐释了人民主体地位,鲜明地概括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形成“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指明了实践路径,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世界观方法论的指导和基本遵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指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优势,突出了人民是推动国家发展的强大根基,是推进国家治理的牢固基础和强大力量。

一、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体力量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3]现实的人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从事劳动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推动着历史前进的动力,而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作为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生产关系的变革是通过劳动者的革命和改革实践来实现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决定历史发展的是行动着的群众。”[4]人民群众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是先进生产力代替落后生产力的主体力量和决定因素。毛泽东同志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5]“只有”两字突出了群众史观的唯一性和排他性。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基础、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新时期,人民群众以巨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推动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彰显出社会主体力量的无比威力。

习近平同志坚定不移地贯彻人民历史动力观,并且结合新的实践做了深入阐述和科学概括。

(一) 人民群众是实现“中国梦”的认识主体

党的十八大闭幕不久,习近平同志与中央政治局常委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第一次鲜明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以穿越时空的恢宏思维贯通了中国社会发展的昨天、今天、明天,凝练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矢志追求的最伟大的梦想和最美好的愿景。习近平同志说,“中国梦是国家的、民族的,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6],特别强调“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凸显了人民是中国梦的主体。人民是寻梦筑梦的认识主体。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历经千辛万苦、艰难曲折,最终寻找到民族复兴的正确道路,确立了无比辉煌的奋斗目标,构筑了具有无比强大感召力的中国梦。人民是追梦的实践主体。“中华民族历尽磨难,自强不息,从未放弃对美好梦想的向往和追求”[7],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绘就了波澜壮阔的追梦画卷。人民是圆梦的力量主体。实现中国梦的中国道路和中国精神,都是党领导人民的伟大创造,而中国力量最根本的是人民的力量。习近平同志说:“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用十三亿人的智慧和力量汇聚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8]中国梦召唤着激励着每一个人,把自己的命运前途与国家民族的奋斗目标融为一体,为个人实现梦想的努力提供了广阔空间和舞台。每个人生活在祖国的大家庭中,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每个人的活力迸发出来,必然形成圆梦的力量源泉,人民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和基本依靠。实现中国梦,最终要依靠全体人民的辛勤劳动,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出劳动热情、释放出创造潜能,才能不断在圆梦路上迈出扎扎实实的步伐。

(二) 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主体

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改革开放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意愿的反映,是人民的自觉抉择,是人民的要求与党的主张的统一。人民群众始终是推进改革开放的主力军,特别是他们的首创精神,引领着改革开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作用在社会变革时期表现得最为充分。2012年,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就强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着重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凝聚着亿万人民的奋斗和牺牲”,“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所以必须发挥人民的主人翁精神,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9]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无不立足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一强大根基。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和《建议》,都以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重要指导原则。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全党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正处于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逐渐显现,全面深化改革也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种矛盾叠加、风险隐患集聚,前进道路上有各种“拦路虎”“绊脚石”,涉险滩和啃硬骨头都要依赖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来克服。顶层设计十分重要,但并非来自领导者的头脑,而是来自摸着石头过河的经验探索,二者统一于亿万人民的实践之中。正如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的,“改革开放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必须坚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在党领导下推进。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改革开放中每一个新生事物产生和发展,改革开放每一方面经验的创造和积累,无不来自亿万人民的实践和智慧”。[10]

(三)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统一

在我们党的一切工作中,必须贯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根本观点和根本立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作用,这就需要通过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来实现。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群众路线本质上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这一基本原理”[11],深刻揭示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世界观与方法论的高度统一。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的工作路线,群众路线是人民主体地位的实践转化。我们党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而实现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从一个胜利走向一个胜利,形成任何力量也打不败的铜墙铁壁,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习近平同志强调:“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中国共产党人坚持的立场、观点、方法,贯穿于亿万群众的实践中。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站稳群众立场,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群众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体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二、 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一直在为民族独立、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不懈探索和奋斗,可是屡遭失败。在比较中人民把争取自身解放的领导权交与中国共产党,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如何管理国家,列宁领导的苏维埃政权作了开拓性探索。从俄国实际出发,列宁创造了苏维埃民主政治制度。列宁说,“说起来苏维埃机构是全体劳动者都可以参加的,做起来却远不是人人都能参加”[12],必须通过无产阶级先进政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新中国成立,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根据毛泽东提议,新中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一律冠以“人民”,“人民政府”表明执政党的权力来自人民、执政为了人民。在新的历史时期,习近平同志对人民赋权思想做了新的发挥。

(一)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在阐述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时明确提出,“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从党和国家制度的高度,强调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在中国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和最高形式,党必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习近平同志说:“我们国家的名称,我们各级国家机关的名称,都冠以‘人民’的称号,这是我们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权的基本定位。”[13]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把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委托给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人民作为国家权力的主体,同时成为赋权主体。习近平同志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14]人民为什么把权力赋予共产党?因为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它除了人民的利益毫无私利可图。人民从实践中感受到它能代表自身的利益,并且能够带领自己创造新生活,争取更大利益。

(二) 公权为民,一丝一毫不能私用

执政党的党员和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手中的权力都来自人民,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因此,必须摆正个人与群众的关系,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勤勤恳恳地当好人民公仆。习近平同志说:“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勤务员,中央领导是人民的大勤务员。”[15]这种角色定位决定了领导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定位。“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16]执政党的党员如果抱着做官的态度,必然会导致“捞一把”的思想和行为,也必然导致主仆关系颠倒,从人民的公仆变为群众的主人,从我为人民服务变为人民为我服务。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官僚主义和奢靡之风大量存在,其根源就在于官本位思想严重、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四风”是典型的做官当老爷作风,与人民公仆、人民勤务员的作风背道而驰。如果蔓延开来而得不到遏制,就会像一把无情的刀割断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可能上演霸王别姬的悲剧。

(三) 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把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赋予执政党,不是让执政党代替人民当家作主,而是为了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同志强调,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都要统一于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目标。必须切实保障公民享有的当家作主权利,依法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过程中,要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和拓宽民主形式和民主渠道、扩大各层次各领域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保证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我们讲发展人民民主,不是口号,而是突出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真实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制度,保证了人民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发挥价值主体和力量主体的作用,这事关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制度性安排。

三、 维护群众监督权,发挥群众监督力

人民对执政党依法赋予权力是有限赋权。人民始终拥有国家的最高的、全部的权力。因此,人民在赋予权力的同时也给自己留下了监督的权力,监督被赋权者的权力运行,维护自己的自由表达权利、揭发控告权利、依法撤销罢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等等。依法赋予权力和依法收回权力完全统一。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肯定公社实行一系列制度措施,使政治权力受到监督,一切社会公职人员“总是处于切实的监督之下”[17]。通过监督和撤换,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可以看作是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留下的宝贵政治遗产。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维护人民群众监督权力,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特别强调人民监督的重点是监督领导干部使用权力,监督他们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防止公权私用、权力腐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作出部署。这是我们党着眼全面领导、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也是有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制度安排。

(一) 要继续把人民对我们党的“考试”考好

毛主席在延安与黄炎培先生的谈话,回答如何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曾坚定地表示“我们找到了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让人民来监督政府,使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18],充分反映了中国共产党推进人民民主、紧紧依靠人民监督、巩固发展政权的信心。习近平同志多次引用这一著名谈话,多次阐述毛主席在党中央离开西柏坡时讲的“进京赶考”,强调发展人民民主,让人民监督权力,跳出历史周期率;强调我们党面临的“考试”还远未结束,要继续把人民对我们党的“考试”考好。一个政党,人心向背决定着一个党、一个政权的前途和命运,“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得民心者得天下,归根到底天下是人民的天下,代表人民管理天下的执政党以及公务人员,必须将权力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监督的阳光下,坚决防止以手中的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和小集团利益的工具,以至于利用人民委托的权力损害人民的利益,最终走到人民的对立面。

(二) 人民监督的核心是监督权力运行

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19]只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才能防止政府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用权,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保证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监督权力运行的重点是监督领导干部如何看待和使用公权力,监督他们使用权力是为公还是为私,是为民还是为己。习近平同志要求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这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领导干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可能会感到影响自己的舒适度。不想接受人们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领导干部要习惯于在群众监督下行使权力,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为民用权、公正用权 、依法用权、廉洁用权”,防止使用公权力时谋私。失去监督的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疏漏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因素。坚定不移地依法严惩腐败,是执政党接受人民监督、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选择。反腐败斗争中的许多案件线索,是人民群众在监督中发现和提供的,其中也包括网络监督、网络反腐。习近平同志告诫说,要牢记毛主席“我们决不当李自成”的警示,指出“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20]。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符合实际,又顺应民心。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监督权力运行,不断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就会进一步激发起人民群众支持反腐败斗争的信心,筑就反腐败的压倒性态势,从而获得反腐败的力量之源。

(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必须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用什么样的制度织成制约监督权力的笼子?这就需要不断总结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凝聚人民的共识和智慧。为什么有一些好的制度落实不了?这也同人民监督力度的发挥有关系。人民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不仅需要形成震慑的力度,更需要常态化、制度化。习近平同志强调,全党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发挥党章对规范党员行为、监督党员行为的总章程的权威和作用。他还强调,“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21]。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治制度,是保障人民监督权力的根本制度建设。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不容挑战,更不容践踏。中央坚决查处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省人大贿选案,凸现了维护人民意志和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权威的决心和定力。

四、 坚持共建共享,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利益关系是社会历史的本质,每一既定的社会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关系。人们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争取自身利益有关。利益满足了人的需要,就会成为创造更大利益的动力。人民是利益创造主体,同时也是利益享有主体。国家发展利益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才能更好地激发人民的创造活力,体现制度优越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22]共产党的责任就是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团结起来为实现自身利益和争取更大利益而奋斗。习近平同志提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实现自身利益的美好前景。

(一)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这是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大刚刚结束时提出的郑重承诺和担当。后来他又多次阐明了这一思想,特别是“七一”讲话中说,“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长期以来,这是我们党得到人民拥护的根本指针。在民主革命时期,人民群众歌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是因为“她改善了人民生活”,“她实行民主好处多”。一曰民生,一曰民主,是人民群众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集中体现,今天仍然是人民群众发挥历史动力作用的引擎。为人民的向往和幸福而奋斗,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对“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的凝练和升华。习近平同志在系列重要讲话中科学论述了这一重要思想,不仅表现在经济社会发展领域,而且表现在文化发展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人民为中心的科研导向,引导着文化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的精神需求,实现人民的精神利益。同样,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通了政治、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方面面,使人民实惠不断增加,获得感不断增强。

(二) 为人民服务就是要一心一意为老百姓做事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实践要求。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充分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和一切社会资源,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到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

习近平同志强调,为人民服务就是要为人民做事,“就是要一心一意为老百姓做事”。执政为民就是要做人民需要的事,做解民忧、帮民困、惠民生的事,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习近平同志还强调,“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为人民自律、为人民造福是共产党人的神圣职责和担当,要以敬畏之心、报恩之心为人民做事造福。对于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习近平同志做了具体化的阐述,“最终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保障”[23]。在得到实惠中,人民产生更多的获得感。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央把不断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提出了“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特别关注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让全体人民在共建中实现共享。

(三)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从宏观全局上加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力度,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价值导向的统一,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社会分配不公、收入差距过大,是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如不及时调整分配格局、缩小收入差距,将会影响效率、影响社会创造活力。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作出了更有效的制度安排,特别是提出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明显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这样就把维护和贯彻人民利益主体地位的要求,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实践政策,正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习近平同志亲自部署扶贫攻坚战,这是最现实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也是实现第一个一百年目标的难点,攻坚战深得民心,鼓舞人心。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是关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利益关系。从利益构成来看,不仅要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而且要重视人民的生态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24]。

习近平同志关于人民主体地位的新论述新阐释,是围绕坚持人民历史主体地位为核心展开的。坚持人民的赋权主体和监督主体地位是坚持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必然要求和实践路径,也是发挥人民历史主体力量的逻辑延伸和必然归宿。人民的历史主体作用终究是由实现自身利益的目的所驱动的。执政党必须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主体地位,坚持“以百姓心为心”“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人民利益作为最高社会价值目标,真正实现人民的利益主体与价值主体的高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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