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路径研究评析

2020-01-16 02:15李凌羽
理论月刊 2020年1期
关键词:共同体命运人类

□李 丹,李凌羽

(厦门大学 公共事务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从2013年3月习近平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演讲时首次提出关于这个世界与人类“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的判断,到2015年9月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上全面阐述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内涵,再到2017年初习近平在瑞士的两次主旨演讲表明中国愿同各国一道促进全球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坚定立场,进而到十九大报告、中国新修版宪法都写入了构建人民命运共同体的内容,并且这一思想又先后五次出现在联合国的重要决议中,充分说明其已经赢得国内外的广泛欢迎和认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自提出以来,也一直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学界围绕这一主题展开了大量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

截至2019年10月31日,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CNKI)检索到中文论文4322篇,万方数据库为2688篇,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为2863篇。从中可以看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受学界关注程度极高。特别是2017年以来,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论文数量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图1反映了2013年以来篇名中含“人类命运共同体”的CSSCI来源期刊论文数量变化,可以看出,2017年的CSSCI来源期刊论文数量出现了跳跃式增长,2018年论文数量更是达到了2017年全年数量的两倍多,2019年前十个月论文数量也已达到217篇,未来全年论文数量仍有可能超过2018年。这反映了国内学界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的空前和持续热度。目前学界主要集中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系列相关要素展开研究,包括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内涵、思想渊源、现实背景、实现路径和价值意义等等。其中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路径是学界最为关注的研究议题,相关研究成果最为丰硕,见解也更具启发性。因此本文主要围绕这两大议题对已有的研究进行评析。

图1:2013—2019年篇名含“人类命运共同体”CSSCI来源期刊论文数量变化图

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内涵

目前,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已经形成内容丰富、内涵深刻的思想体系,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加以解读,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既是世界秩序规范、全球治理方案,也是人类共同价值、国际法治方式,同时还是中国的大国外交方略、对外话语体系。

(一)全球治理方案

习近平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的《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演讲中,针对当今世界面临的和平赤字、发展挑战、文明冲突等现实问题,掷地有声地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的中国方案。不少学者认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在全球治理中确立集体人权的约束提供了具有重要启发性的理论基础,对于制约西方霸权主义、推进全球整体化治理、维护各国人民和全人类的集体人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1](p35-41)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于推进全球治理、解决全球问题的重要意义在于,它能够带动世界各国共同参与到全球治理当中,广大发展中国家也不再是全球治理的旁观者,而将成为参与者和建设者[2](p175-182)。张康之将这样的治理称为“真正的全球治理”,以区别于“在中心—边缘结构中进行的”、导致民族国家之间开展竞争而非合作的“世界治理”,这样的全球治理将代之以合作,以实现人的共生共在为目标,每一个国家都视整个人类为同一个共同体,不再通过结盟等方式去人为划定各种边界[3](p84-92)[4](p4-11)。薛力也提出了相似的观点,他的依据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既体现了中国“和羹之美,在于合异”“无外”共存的传统价值取向,也吸收了西方文明在平等、合作等方面的积极因素,其所主张的世界治理方案具有相当的比较优势[5](p62-64)。有的学者从治理的构成要素着手进行了更具体的分析,认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当前中国所强调推进的“共商共建共享共赢”的全球治理在过程和目标上都具有高度一致性,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全球治理的内在依据和必然结果,从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平台、治理路径、治理目标各方面展现了全面、系统、富有建设性的中国方案,明确了中国推动全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变革的目标[6](p52-62)。还有学者指出,全球治理必须观念正确、方向对路,而中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正是矫正全球治理失灵的“良方”。国际社会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全新的全球治理观引领下,通过构建人类安全、发展、文明、生态命运共同体,将有效消除全球和平安全、减贫发展、文明冲突和生态气候治理赤字,矫正全球治理失灵,突破全球治理困境[7](p3-9)。那么这一新型全球治理方案应包括哪些内容?巴殿军等认为,这一从“人类共同命运构建”语境出发来解决人类社会共同需要的全球治理方案,包括了对现有全球治理体制进行调整、改革和完善,加强与新兴国家之间的合作,反对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新干涉主义的“霸权治理”,以及推动多边主义、“和而不同”“以人为本”的全球治理等方面的内容[8](p10-27)。还有学者进一步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已不仅是一种全球治理方案,还应将其看作是全球化时代全球治理的“元”治理范式。当前全球治理与全球化越来越充满不确定性的发展趋势相适应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全球治理范式的转换是必然趋势。而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一种全球化的理想构型,是对西方“全球共同体”或“世界共同体”和“全球民间社会”的超越,能够成为未来全球治理的“元”治理范式[9](p7-15)。

(二)世界秩序规范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一种新的世界秩序规范。它打破了西方传统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对抗性观念,对西方霸权秩序进行了回击和批判,构建出一种以增进人类福祉为旨归的国际关系理念[10](p32-40)。不同于西方封闭的共同体观念,中国的共同体观念则是开放的,是一种由内及外、逐层外推的共同体主义,这种共同体自身的边界也是模糊的、多元的和动态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批判和摒弃了以“对抗独占、武力强制、封闭狭隘、排斥独享和霸权统治”为基本特征的西方传统国际关系,而具有“合作共赢、平等协商、互联互通、包容共鉴、公正合理”的整体特征[11](p30-45)。也有学者为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所构建的新型国际关系提供了一种时空视角:当今时代和平发展与合作共赢的潮流决定了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人类社会实践历史的必然,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时间逻辑;而中国从周边命运共同体出发,发展新型大国关系,进而到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则反映了其在空间关系调整上的逻辑[12](p26-43)。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作为一种新的国际秩序观,建构了全球化时代人类交往的新范式,为人类社会建构了思考人类重大问题的共同价值、共同体意识和思维方式[13](p1-8)。有学者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摈弃了丛林法则,超越了霸权主义,秉持了正确义利观,必将有力推动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立[14](p107-112)。可以说,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充分表达了中国对世界秩序的核心理念,既体现出对当代世界各个国家和人民相互依存状态的科学认识,也彰显出对世界新秩序价值指向的正确规定[15](p34-35)。它汲取了现代国际秩序中的合理因素,构建起理想国际秩序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6](p41-50),同时摈弃了丛林法则,超越了霸权主义,必将有力推动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立[14](p107-112)。

(三)人类共同价值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体现了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契合了世界各国人民对于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共同诉求。习近平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讲话指出,“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17]这说明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以联合国宪章所倡导的人类共同价值为基础。从必要性方面来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关乎具体事实,同时又是一个从事实中产生的价值问题,能够形成超越事实真理的价值真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确立主客体的原初统一作为价值论基础,通过从“二元对立”“抽象思维”与“冲突对抗”到“多元主体”“实践思维”和“命运与共”的转变完成其价值论转向,并在主体“人类”、客体“世界”以及主客体统一关系三个维度中实现了价值论超越[18](p36-46)。从内容上来说,作为应对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而产生的全球价值观,人类命运共同体包含了相互依存的国际权力观、共同利益观、可持续发展观和全球治理观[19](p53-55)。也有学者认为这一“共同价值”体现在人类生活的三大方面,分别是“和平、发展”的生存价值观、“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观以及“民主、自由”的政治价值观[20](p165-169)。从实现途径上来说,透过真正公平合理的制度设计和包容多样的文化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观念能够体现出真正的全人类价值,而不是西方在霸权主义、文明优越论等制度和文化背景下的所谓普世价值[21](p1-5)。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在价值观上颠覆了资本主义的“弱肉强食”,进而必然将对资本主义扩张和掠夺所造成的不公正不合理的世界关系加以纠正[22](p87-92)。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在着眼于整个人类文明发展的基础上树立起了人类整体观念,随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狭隘的民族国家视角必然被超越,人类终将告别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对立,追求共同的价值观念[23](p6-12)。

(四)国际法治理念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也体现了一种新的国际法治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反映了中国对国际法社会基础的重新认识,对国际法的未来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其方法论意义在于推动国际法理念从个体主义向整体主义转变,其法哲学意义在于回应了现代国际法面临的正当性追问,其体系性意义在于为国际法等级化、体系化发展提供了必要理论前提[24](p43-68)。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在继承和发展传统国际法中国家主权原则的同时,在价值取向上也与当代国际法所倡导的全人类共同利益等理念高度一致。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原则下,各国有义务维护人类共同利益、促进相互合作,而不再是往昔国际关系中的“自利”行为体[25](p30-37)。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在遵循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深化了其内涵,发展出了新的叙事模式,对于共同体权利和共同体义务的构造具有重要意义[26](p23-33)。从具体的国际法理论层面来说,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其特定的国际法内涵,即“以主权平等原则为基础,以‘共同体’为载体,通过国际合作的形式实现、维护全人类的共同愿景与利益”[27](p67-81)。在实践层面,有的学者还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应当以法治的方式存在,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用谈判、协商和国际法律规范处理纷争[28](p5-13)。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也可以通过向法律语言的转化、实现相关国内立法以及融入国际公约文本的方式,逐渐成为现实具体的国际法律制度,更好地实现其价值[29](p15-24)。

(五)大国外交方略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内容,是新时代中国外交的核心方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新修版党章以及宪法中,关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都有着完整明确的表述。习近平总书记已多次在重要外交场合对此进行过精辟阐述,王毅外长也亲自撰文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外交的一面重要旗帜[30](p1-8)。不少学者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当代中国外交的重大创新成果,是当前中国外交和习近平外交思想的精髓,体现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鲜明特征[31](p4-33),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新时代中国外交工作的总目标[32](p13-26)。当前,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已经成为中国外交的一面鲜艳旗帜,是号召世界各国摒弃零和博弈旧思维,实现互利共赢的口号[33](p59-63),它进一步明确了中国作为“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的国际新定位;实现了外交战略思想从“韬光养晦、有所作为”到更加“奋发有为”“积极有为”的理念更新;开展了以发挥引领新作用、开创合作新模式、承担大国新责任为主要特征的外交实践创新[34](p42-48)。另一方面,学者们高度认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继承与发展了中国一贯秉持的和平外交理念,体现出中国外交一脉相承的伦理追求和对世界前途的责任感[35](p17)。其哲学基础和价值观理念,都是对新中国一以贯之和平外交政策的承袭、诠释和延展[36](p39-46),很多学者还分析了它与毛泽东“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邓小平“和平与发展”理论、江泽民新安全观与新秩序理念、胡锦涛建设“和谐世界”思想的联系性与相承性。

(六)对外话语体系

加强话语体系建设是学术界的共识,在关于对外话语(或国际话语)的讨论中,有相当一部分文章是直接分析“人类命运共同体”话语或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指导或范例分析中国话语体系的。有学者指出,近五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达130余个场合当中使用了“命运共同体”这一表述,共使用了180余次,逐渐形成了一套内涵丰富、层次分明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话语体系,“在多次使用和阐发的过程中,充分地展现了其在具体的、鲜活的、经验的境遇中所产生出的强大生命力、感染力、号召力、说服力。”[37](p70-74)可以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在新时代打造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对外话语”,是“中国对外话语建设的典范”,它在有力揭露西方话语陷阱的同时,也更好地维护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实现了中国国际话语权的有效提升[38](p63-69)。很多学者都认识到并且充分阐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话语的鲜明中国文化底色——人类命运共同体话语是快速发展的中国“内和乃求外顺,内和必致外和”的逻辑延伸,也是中国“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古老智慧的现代体现[39](p35-37);它以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共同体所形成的天下一家、协和万邦、万国咸宁、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等思想为基因,体现了中国作为一种文明发展道路的文明自信[40](p25-31)。另一方面,人类命运共同体话语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话语的继承和发展。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理论的一次创新发展,所以要时刻以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作为时代主题的精髓与真谛去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41](p28-39)。也有学者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在维护人类利益的世界视野、协调社会发展的内在冲突、关注个人生存的内在境遇等方面,与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思想具有理论契合[42](p40-44),为实现“自由人联合体”开辟了更加切实可行的当代路径,设定了更加清晰的阶段性目标,是对马克思国际共产主义理论的时代化发展[43](p17-22)。

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路径分析

构建命运共同体不仅仅是一个探讨人类向何处去的理论问题、哲学命题,也是一个全方位实现中国梦,立己达人、兼济天下的实践课题、现实任务。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分析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路径。

(一)总体布局和路径

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是一个抽象的构想,从地理区域、涉及范围和发展进程上来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都有其特定的布局和进路:从地理区域看包括了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中拉命运共同体、中非命运共同体、亚洲命运共同体等一系列双边和地区层面的命运共同体;从涉及范围看则涵盖了政治、安全、发展、文明、生态等领域,并形成了“五位一体”的总布局;从发展进程看则可以分为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三个阶段[44](p22-32)。有的学者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从纵横两个方面推进:纵向上按照地域和对象推进,包括同周边国家、广大亚非发展中国家以及发达国家的合作;横向上则按照领域推进,加强同世界各国在政治、经济、安全、文化、生态环境等五大领域的合作与交往[45](p18-21)。不少学者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整体原则,对共同体意识的内化、政策措施的制定和执行、国际制度体系的建立以及各国政府的责任都提出了宏观要求[46](p12-13)。石云霞认为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要秉持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文明观、公正观、安全观、发展观[47](p4-10)。而赵庆寺则强调制度化路径的重要性,他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只有转化为国际制度才能更易于实现其价值,才能为公平、正义、均衡、普惠的国际新秩序提供现实的制度支撑[48](p49-57)。部分学者则在“五位一体”的深化细化上下功夫,对应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五个维度分别提出要树立国际权力观、共同利益观、新型文明观、整体安全观以及构筑全球生态文明体系[49](p74-79)。在实践层面,有学者提出各国还需要增进利益的深度交融,扩大共同利益基础;进一步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和机制,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制度保障;凝聚和扩大共同体意识,形成对命运共同体的集体身份认同[50](p35-41)。

(二)实现中国梦是基石

“不扫一屋,何以扫天下”,不实现中国梦,就没有资格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更没有能力去践行这一伟大目标。另一方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中国梦”的一部分。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实现“中国梦”只是独善其身,“立已”的阶段性目标完成后则要实现兼济天下,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从“立已”到“达人”,这是中华民族亘古不变的理想追求,为人类做贡献才是“中国梦”的最终境界。学者们对此的认识是高度统一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承载着落实“中国梦”的对外解读功能,为“中国梦”注入了国际内涵[51](p22-31)。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的“世界梦”,它与“中国梦”相辅相成,互为机遇[52](p9-21)。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为当前复杂的世界经济形势提供了新型经济全球化的中国方案,有利于破解当前“逆全球化”困局;让中国理论重新站立世界道义制高点,为我国发展营造有利的国际环境;拓展了爱国主义理论视野,丰富了爱国主义理论内容。总体而言,无论是国际维度还是国内维度,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都为实现“中国梦”和国际社会的共享共赢、和平发展,提供了先进的思想根据[53]。“中国梦”既有着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基本内涵,又有着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发展、推动世界合作的重要内涵。成就“中国梦”,既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又有利于推动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事业、合作共赢局面的形成,“中国梦”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出发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梦”的实践路径,是联通“中国梦”和“世界梦”的关键环节[54](p106-112)。

(三)周边共同体是支撑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目标,需要分阶段、分层次、分步骤推进,而周边共同体无疑是首要、关键和起点。学者们使用的概念不同,阐述的理由不同,但殊途同归得出了相近的结论。“周边是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关键地区”,石源华指出,中国对“命运共同体”的阐述和践行始于中国周边国家和周边地区,并且将经历由周边国家、周边地区、泛周边地区(亚太、印太)最终走向全球的发展道路,因此“周边国家和周边地区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和建设的始发之地、重点之地、关键之地、示范之地,也是决定兴衰成败之地”[55](p12-16)。周边地区是中国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起点,因此在现阶段,应当重点关注和积极推进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让其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奠基石”和“试验田”[56](p14-30)。不仅在应然层面,在实践上,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建设也是走向全球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第一步,在由“亚投行”“一路一带”等具体项目构成的物理空间之内,中国同周边国家和地区不断加强人文交流,于细微处化解矛盾、扩大共识,最终形成周边命运共同体[57](p48-55)。但另一方面,建设周边命运共同体面临的挑战也不容忽视。伴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一些周边国家的利益会受到触动,而中国与周边国家原有的关系和权力结构也会因中国实力的不断上升被打破,因此,会有周边国家对中国的未来存有疑虑[58](p36-38)。总之,“周边地区是中国和平崛起的战略依托区,也是检验中国和平发展、‘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建设等诸多战略或政策的试验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建设,需要从观念共识、协同行动到机制协调等层面逐步推动[59](p33-48)。

(四)“一带一路”是平台

“一带一路”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载体。刘勇等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和“一带一路”倡议在目标和途径层面高度统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孕育和驱动了“一带一路”建设,而“一带一路”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贡献平台和路径,这符合时代潮流,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60](p1-6)。赵可金认为,“一带一路”是通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道路,二者是一种路径与目标、实践与理论的关系[61](p9-13)。从另一个角度讲,“一带一路”本身不仅是物质生产和经济贸易活动,中国在“一带一路”合作中传递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使命感,表达出了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坚定信仰[62](p131-138)。赵宪军认为“一带一路”的本质是构建人类经济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它是“新世纪超越社会制度,超越国界,超越民族,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战略。”[63](p74-77)“一带一路”体现了中国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开放新理念[64](p62-66),其实施亦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举措,能够为开启全球化发展的新时代发挥重要作用[65](p73-79)。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景将会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顺利实施进一步细化,一方面会形成开放、包容、均衡、惠普的合作格局,另一方面各国会创新合作模式、更新合作观念,摒弃意识形态差异。有国外学者指出“一带一路”弥补了中国多年倡导的“和平发展”外交空白,使冲突性的地缘政治转变为外交的、合作的周边命运共同体[66]。

(五)金砖合作是支点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巨大的工程,而南南合作则是这一系统工程中的基础性项目。而金砖合作机制作为南南合作在21世纪的先锋和引领,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中的地位突出,作用独特。赵明昊指出,金砖合作机制“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同繁荣的目标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金砖精神——“结伴不结盟”是打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安全格局的创新探索,“相互尊重、共同进步”体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求同存异、聚同化异”的价值诉求,“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彰显了人类命运共同体对“和衷共济、共同繁荣”的不懈追求[67]。金砖国家合作不仅仅惠及五国自身,同时这种合作也是开放的与和平的,有利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事实上,从第一次金砖国家峰会开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就隐含在历次峰会声明之中,指导着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发展。”[68](p61-63)学者们提出,金砖国家具有共同的诉求,拥有相近的命运,存在共同的利益,必然发出共同的声音,获得共同的发展,实现共同的繁荣;它们表现出的参与全球治理的意愿、强大经济发展潜力以及越来越被其他国家接受和认可的程度也预示了其未来的全球引领作用。下一个十年,金砖国家将加强机制化建设和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建设,不少学者都相信金砖国家合作前景可期[69](p37-39)。金砖国家从长远和整体来看,是利益和命运共同体无疑,但从近期和局部看,还远未成型和成熟,是否仍然流于“想象的共同体”,学者们有不同程度的呼应。严怡宁2012年时曾对金砖国家主流媒体涉华话语进行了分析,指出金砖成员国对金砖合作机制尚未形成认同的共识,中国在金砖国家的话语中暂时还未真正获得这一集体身份[70](p88-99)。徐秀军认为,“人文交流仍是金砖国家合作的短板”,目前金砖国家人文交流与合作进展缓慢,文化、宗教信仰、价值观对人文交流的约束因素日益凸显,交流机制建设缺乏顶层设计,机制间的协调性不足,机制的约束力与执行力较弱[71](p26-29)。不仅如此,近年来深化金砖合作面临的困难与不确定性亦明显增多,学者们谈论较多的是经济上面临分化、竞争,中印增长快,另三国经济增长乏力;政治上地缘冲突带来不利影响,如中印边界对峙;外交上时常面对挑拨分化。如美日拉印反华,印度亦有意借美抗华等。

(六)中非合作是样板

如果说金砖机制机遇与挑战并存,那么学者们对中非合作则更为乐观。随着近年来中非合作的不断深入,“中非之间正在形成一种互为动力、互为机遇的发展结构,中非双方的未来也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融合在一起,形成利益共享、前途共担的‘命运共同体’与‘机遇共同体’。”[72](p19-32)学者们认为构建中非命运共同体具有深厚的历史基础。中非人民有着相似的历史遭遇,在追求独立、解放和平等的斗争中结下了深厚的传统友谊,而中非在文化上也有诸多相似相通之处,更易产生亲近感[73](p133-138);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改革开放的中国和不断转型的非洲也建立起新型的合作关系,双方形成深刻的命运共识,奠定了中非合作坚实的感情基础[74](p39-45)。不少学者不约而同地谈到了中非合作的意义。可以说,“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与中非关系发展有重大联系,中国对非洲外交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典范”[75](p27-40)。贺文萍认为,非洲大陆是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舞台。中非合作就是用“真、实、亲、诚”理念及正确义利观打造“中非命运共同体”,用“中非十大合作计划”推进合作共赢的中非南南合作伙伴关系[76](p1-15)。构建中非命运共同体不仅仅是促进中非双方实现合作共赢,而且还为全球范围内的南南合作树立了典范,进而是对全人类发展的突出贡献[77](p7-10)。

三、结语

总体上看,目前学界对人类命运共同体已经进行了大量多角度、多层次的研究,这些研究最为突出的作用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从理论上全方位地分析解读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内涵,初步形成了有别于西方国际关系与全球化理论范式的中国本土特色理论话语;另一方面,在实践层面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路径进行了有益探讨,有助于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从观念到行动、由共识向机制的落实,也有助于让人们更好地理解中国外交和国际战略转型及其对世界和未来的影响。具体而言,借由已有的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内涵与实践路径的研究,可以得到以下认识:第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具有深厚而丰富的理论渊源和基础,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思想文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全世界优秀思想成果的一种总结和升华,因而具有普遍而持久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其所提出的一系列重要命题值得进行反复和深入的探讨。第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既是脱胎于各种优秀的思想文化和理论成果,更是源于对当前人类发展实践与世界历史潮流的深刻把握,因而人类命运共同体并非是乌托邦式的空中楼阁,而是理论与实践、逻辑与历史的高度统一。第三,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并非局限于国家间政治或经济合作这样的特定领域,其内在理念对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需要在不同领域的具体研究和实践中加以理解和把握。第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道路并不是单一和固定的,其在实践上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需要中国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充分发挥自身智慧和创造力,在多层次、多领域、多范围的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推进。

毋庸讳言,当前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研究潜力尚待进一步挖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研究仍然不够深入,致使一些概念和表述仍显模糊,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同各种不同时期、不同来源的思想观念和理论如天下主义、全球主义、世界主义等仍然存在“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因此还需要开展如涉及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等元理论层面的深入研究,从而对一系列理论问题进行厘清和界定。其次,目前大多数研究者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分析仍然还有相当一部分停留在对领导人讲话和国家政策的解读上,对于其真正的实践策略和现实反馈关注了解不够,对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进展以及面临的问题跟踪调查不足。再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只是一个理论议题,更是一个实践议题,因此未来需要有更多研究者关注现实,发现问题,从而为更好地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落到实处发挥作用。最后,面对当前中西方话语客观存在的差异,怎样就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命题同西方世界开展充分的对话和讨论,从而向全世界充分展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理论合理性与现实可行性,同时拓展其学理性和应用性,也是未来学界的一个重要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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