郇庆治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1)
“生态文明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5月18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重要讲话中所使用的一个概念,其中不仅明确概括了这一概念所涵盖的五个具体方面(即“五大体系”),还强调了这一体系构建在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及其推进过程中的关键性作用。在此,笔者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形成发展与意涵阐释的学理性研究视角谈谈对“生态文明体系”这一概念的认识。
经过十多年的持续努力,我国生态文明理论研究学界所达成的大致共识是,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理论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以“生态文明”或“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最高伞形概念的较为系统的理论体系。其中,学理性的讨论更偏向于“生态文明”这一术语,而政策性的讨论则更喜欢使用“生态文明建设”。比如,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最初使用的就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生态文明观念”这两个短语,而在后来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基本延续了这一表述形式,只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阐述生态文明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时才首次单独使用了“生态文明”这一提法。
基于此,笔者建议把“生态文明及其建设”作为一个更多是描述意义上的最高位阶元概念,目的是把二者背后的学术话语和政策话语更好地统一起来,列举了我国生态文明理论中的十大基础性概念[1]: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理论、生态文明制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并认为它们构成了一个有着内在联系的理论体系。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制度突出体现了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理论话语的实践品性或制度体制取向,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绿色发展分别彰显或展示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绿色维度的三个侧面,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则分别从国内或国际层面上凸显了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的公共管理或公共政策属性。
上述概念化和理论概括的合理性虽然有待进一步完善,但它却为我们进一步的学理性思考提供了基础,包括如何理解“生态文明体系”这一概念在其中的科学定位。一方面,无论是统摄性的“生态文明及其建设”还是分别性的“生态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都可以添加“体系”这一修饰性后缀。就此而言,广义上的“生态文明体系”当然是能够成立的,突出其内部结构的复杂性和多维度特征。但另一方面,我们在“生态文明及其建设”这一元概念之下更经常使用的次阶概念,一是生态文明理论,也可以称之为话语,即生态文明话语理论;二是生态文明实践,也可以把生态文明建设等同于生态文明实践。前者按照政治哲学的理解,应包括现实社会批判性分析、未来社会构想和过渡机制与行动主体,而后者至少应包括政策目标、政策体系、公共管理制度和社会性实践及其倡议四个方面。依此而言,“生态文明体系”这一概念并不具有明晰的意涵界定或阶位区分价值。
从2012年党的十八大至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形成发展过程,也是我国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研究学界不断对此进行理论归纳与阐释的过程[2]。
系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研究进展及其成果可以发现[3],这其中经历了如下四个重要的阶段或节点:一是2013年下半年,原环境保护部部长和原国家林业局局长分别撰文提出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的表述;二是2014年学界开始提出并使用“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概念,2015年学界开始提出并使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概念,到2017年上半年,则已呈现出这两个概念交替使用的情形;三是2017年党的十九大之后、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之前,原环境保护部部长撰文阐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并最早提出了关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八观”的概括,而另外一些学者则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的概念;四是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之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迅即成为被学界广泛接受的权威性概念表达形式。值得提及的是,2014年下半年原国家林业局曾组织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观”的系列讨论,而2017年底原环境保护部部长也曾撰文强调“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但它们最终都未能成为更具权威性的伞形概念。
因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无疑是我国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理论的最具权威性或代表性的概括形式,而它的体系性意涵至少可以从如下三个层面来理解:其一,它是一个包括时代背景、思想来源、形成发展、主要观点、逻辑特征和重大意义等方面或维度的完整体系,单纯从其中的某一个环节或方面并不足以准确阐释这一思想本身;二是从学界讨论的重点内容和议题领域,比如通过统计整理学术论著中的主题词或关键词,也可以概括出一个系统化的理论体系,或可称之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体系;三是如果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视为一个研究对象,那么基于目前的主要官方权威文献和个人署名的著作,也可以概括出关于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的完整理论体系,而且可以采取形式略有不同的体系化呈现,比如主要依据党的十八大报告所做阐述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体系、主要依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所做阐述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观)”体系和主要依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重要讲话所做阐述的“八观”体系。
总体来说,基于迄今为止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成果,“生态文明体系”这一概念并未能够呈现为一个二阶意义上的基础性概念,尽管其不同体系化概括中的二阶概念都意味着或包含着或多或少的次级体系,比如“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生态文明经济”或“生态文明的生态环境治理”,“八观”体系中的“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的系统治理观”。
如果上述分析能够成立,那么,准确理解“生态文明体系”这一概念的适当方法,就是将其置于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5月18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重要讲话的文脉语境之中并具体分析其意涵所指。
众所周知,习近平总书记“5.18”重要讲话分为前后两大部分,而这非常有助于我们从结构和内容两个方面来理解“生态文明体系”概念[4]。从全文结构上说,“生态文明体系”概念出现在第一大部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之后的第二大部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开头。依此可以认为,它并不是一个像“六大原则”那样高层级或理论意涵丰富的关于生态文明及其建设新理念新思想的概念性表述;而在第二部分之中,“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是与随后的“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地见效”“提高环境治理水平”等重大战略举措相对应的,因而可以断定,这里的“生态文明体系”大致是一个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主要构成维度的三阶层级上的概念。
从具体内容上说,习近平总书记首先指出,“加快解决历史交汇期的生态环境问题,必须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控制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5]。然后强调,“要通过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来实现包括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美丽中国等在内的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很明显,生态文明体系构建相对于生态文明建设整体目标只具有战略策略或手段路径的意义,而它的具体对象所指即“五大体系”,可以理解为呼应党的十八大报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尤其是强调了“生态安全”的重要性,也可以理解为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过程中重要制度保障条件或主要制度构建目标的列举式强调,但却并不是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整体框架的囊括式概括,因而不太可能成为一个更高层级的统摄性伞形概念。
综上所述,“生态文明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5月18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重要讲话中所使用的概念,其中不仅明确概括了这一概念所涵盖的五个具体方面(即“五大体系”),还强调了这一体系构建在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及其推进过程中的关键性作用;“五大体系”可以大致理解为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重要制度保障条件或主要制度创建目标的列举式强调。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上述讨论的目的只是想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系形成发展与意涵阐释的学术语境下,对“生态文明体系”这一概念做出一种初步的学理性辨析,绝不意味着这样一个生态文明系统化构想或其中某一制度及其体系的构建本身无足轻重。恰恰相反,无论是狭义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及其持续改革,还是与生态文明理念原则相适应的整个社会制度架构的绿色重构或转型,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所在、关键所在、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