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后管理

2020-01-14 09:20马春晖顾振冲姚明发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20年10期
关键词:息县安全工程饮用水

□李 强 马春晖 顾振冲 姚明发

(1息县水利局;2息县住建局;3息县财政局)

1 息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概况

1.1 息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存在的现实状况

针对息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现实情况与实际需求的调查结果来看,截止到2019年初,整个息县农村饮用水工程覆盖范围涉及20个乡镇、336个行政村和21所中小学校,农村饮用水安全供水受益人口91.80万人。

1.1.1 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

2016年初,现有各类农村饮用水工程27 936处,其中集中式饮用水工程74 处,受益人口37.42 万人;分散式饮用水工程27 862 处,受益人口54.38 万人。整个息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现在受益人口91.80万人。

目前息县农村饮用水安全供水工程设计供水规模28 036 m3/d,日供水量16 086 m3/d。其中当前日供水规模(400~1 000)m3/d的供水工程60 处,受益人口34.21 万人;现状供水规模(20~200)m3/d的供水工程14处,受益人口3.22万人。

1.1.2 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

2007-2015年,全县累计完成投资1.92亿元,覆盖171个行政村,同时解决了21 所中小学校的2.58 万中小学师生的饮用水安全问题。

1.1.3 贫困人口情况

全息县建档立卡的省级贫困村99个,贫困人数9.15万人,其中需要解决农村饮用水不安全的贫困村66个、人口6.32万人(含饮用水不安全返复贫困人口0.95万人)。

1.2 息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现状

1.2.1 总体情况

全县现状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人员185人,2016年初维修基金账户余额71.60万元,按水表收取水费的工程74处,占集中式饮用水安全工程90%。执行水价2.10元/t。

1.2.2 管理体制机制

1.2.2.1 管理体制

息县成立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管理站,负责全县农村饮用水工程的技术指导、水质检测、县级维修经费和维修基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等。日常运行管理由乡级政府根据供水对象、供水范围等情况,负责组织运行管护,大多数是水源工程所在村确定管护人员。

1.2.2.2 产权归属

工程竣工后,县财政资金建设的集中式供水工程的产权及运行管理权移交给项目所在乡镇政府进行管理;全县分散式饮用水工程27 862处,大多数由受益农民自建或者村组集体资金建设,由投资者所有。

1.2.2.3 用水价格

根据当地的电价、人员工资、设备运行、水量消耗、供水人数等因素,核定供水成本,确定基本水价,召开征求用水户代表会议,根据成本,协商区域内既能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又能使群众乐意接受的供水价格,按表收费。现状集中式饮用水安全工程执行水价2.10元/t。

1.2.2.4 运行管护资金

县财政从2008年起,每年列入预算,安排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补助资金20万元,专门用于维修养护、供水工程的维修、管护人员的补贴及基金积累等。

2 息县当前农村饮用水存在困难和主要问题

2.1 工程设施方面

2.1.1 工程配套设施不完善,老化失修问题突出

早期投资标准低、设施不配套,机井淤积、机电设备老化、管网覆盖率低、管网漏损率高等问题突出,亟待更新改造和管网延伸。

2.1.2 分散式供水工程数量大,饮用水安全人口众多

全县分散式供水工程27862 处受益人口54.38 万人,这部分人员长期采用浅层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水介疾病高发,亟待通过建设集中式饮用水安全工程来解决分散式饮用水不安全问题。

2.1.3 贫困人口饮用水安全问题亟待解决

2016 年初,全县建档立卡的5.37 万人的贫困人口仍然采用污染的浅层地下水饮用。

2.2 水源水质保障方面

水质净化和检测能力亟待提高。

2.3 运行管护方面

2.3.1 运行成本高由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设计供水规模与实际饮用水人口之间的不稳定性造成大马拉小车的问题突出。

2.3.2 运行维护资金缺口大

亟待建立农村饮用水运行管护资金稳定的筹措机制,亟待开辟新的运行管护资金筹措渠道。

2.3.3 运行管护人员技术能力亟待提高,缺乏有效管理手段

大部分工程管理体制不健全。运行机制不灵活,重建轻管现象严重。

3 息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前期与建成后期管理的详细做法

3.1 运行管理方面

3.1.1 管理指导思想

息县实行县级统一集中管理和乡镇、村三级分级负责经营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与此同时因地制宜地成立相应的属地农民用水户协会,对供水工程管护进行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用水户参与工程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息县农村饮用水安全供水工程充分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1.2 运行机制

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成后,各项目村与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取得供水工程的经营权并进行成本核算,实行目标管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水价核定由息县物价部门牵头,采取价格听证、各方座谈等形式,多方参与,合理测算核定水价。供水收费由管理人员收取,建立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工程折旧费、维修养护费、承包费、电费、租赁费管理及使用实行常态化、制度化管理,确保工程资金安全、运行正常以及供水收费专款专用并正常运转。

息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扛起责任,例行检查、指导并督导工作,对饮用水户反映的实际问题及时解决到位。

3.2 水资源保护与节约用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家制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等法律法规中饮用水安全水源卫生保护的规定,划定饮用水安全供水水源保护区,制定保护办法,发布通告并张榜公示,尤其是要重点对饮用水安全水源地周边布设的排污口的动态管控管理。在饮用水安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规划建设生活居住区或者修建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禁止堆放生活垃圾和农作物秸秆、猪、牛、羊粪便、废渣或者铺设污水管道。杜绝喷洒剧毒农药,取缔有害化肥的使用;积极推广农村沼气池;息县整个农村全面进行旱厕改革,旱厕改为水厕;推广普及农村科学种植农作物及对其科学施肥、施药知识;倡导文明、健康、卫生的生活好习惯等。杜绝在饮用水水源上游进行乱砍、乱伐、滥牧等破坏植被的行为,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水源卫生安全、永久持续利用同时积极提倡节约用水;提高息县农村饮用水安全供水管网维护,减少水资源损失,杜绝农村饮用水水资源浪费。

3.3 水质监测体系建设与水质保证措施

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提高息县农村饮用水安全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管理工作,适时控制农村饮用水安全的水源、供水水质动态,进行安全高效的动态管理。当检验结果超出水质指标限值时,应引起高度重视,立即重复测试,增加检验频率,查明原因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4 息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成后的管理的几点建议

4.1 建成后的管理政策法规有待进一步明晰

为巩固提质增效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成后的管理成果,在管理方式方法方面、产权权属明晰方面、农村饮用水安全水价的核定、税率税费的优惠、省市县三级政府的政策扶持、产权的转让继承等方面还需出台相应的一系列政策予以规范、稳定,确保长期有效。

4.2 政府扶持力度亟待提高,维修、养护经费亟待提高

息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管理主要是管理上的政府给予的政策支持,通过新型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以及引入的市场机制,促使息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成后管理产生巨大经济效益;完全彻底地解决掉息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困难,足额资金保障是前提。

5 结语

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水利工作的中心工作,是水利工作的主业,是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生动体现,是当前水利工作必须认真加以解决的重中之重,更是全国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水利工作的庄严承诺的兑现。实行权责利相统一,建设与管理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积极引入市场化运作的农村饮用水安全产权与经营权相辅相成,既可以促使村集体跳出以前农村饮用水管理难、管理烦、缺乏资金维护的困境的怪圈,又能保障广大农民朋友能长期吃上安全水、放心水、明白水、廉价水。水利工程历来是四分建六分管,息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成后管理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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