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艳丽
(偃师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 偃师 471900)
养殖业保险是一项政策性保险,河南省育肥猪保险费每头30元(保险期限为批投保6个月或年投保),按照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15%,市县财政补贴15%的比例,养殖户负担20%即只需负担3.6元;能繁母猪中央财政补贴50%,市财政补贴9%,县财政补贴21%的比例,养殖户负担20%即只需负担12元(保险期限12个月)。如果发生死亡,育肥猪保险金额800元/头,能繁母猪1 000元/头。
2019 年8 月偃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7 个调查组对全市的7家保险公司进行调研,共抽查64个养殖场投保公司的意愿调查并进行投保数量确认,调查结果表明投保数量均属实,养殖场场主均愿意投保并且在2018 年非洲猪瘟疫情时对养殖业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例如邙岭乡养殖户贺某,2017年投保育肥猪66头,交保费475.2元,保险期内贺某饲养的育肥猪死亡9 头,共获得保险理赔2 375元,减少了王某1899.8元的损失,增强了养殖户抵御风险的能力。
乡畜牧兽医工作人员会同7 家保险公司在养殖户投保过程中,建立“防疫+保险+无害化处理”工作模式,即养殖户投保养殖保险的育肥猪和能繁母猪要具备完善的防疫记录和免疫档案,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三种重大动物疫病要在免疫保护期内。病死猪要经过严格的无害化处理之后,凭属地动物卫生监督所官方兽医出具的投保动物《无害化处理证明》办理理赔。提高了免疫效果,使随意抛弃病死猪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减少了动物病害物的污染,从源头上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
组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定期到投保养殖场(户)指导其做好日常饲养管理,认真做好场区和猪舍消毒工作。动物疫控中心定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通过采取综合措施,提高养殖效益,有效降低养殖环节死亡率,增加养殖户收入,提高了育肥猪出栏率。
通过近几年对保险工作的了解及调查,发现扩大养殖业保险覆盖面,在投保时尽量做到补栏或调运时及时和当地畜牧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联系投保,并尽量做到能保尽保,可有效提高对抗疫情风险的能力。
如果可有效出现在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畜种死亡,保险公司应及时派理赔人员上门查看现场,畜牧兽医人员监督做无害化处理,后期保险公司及时走理赔程序赔付到位。
因农村零散养猪户抵抗疫情风险能力小,可以探索以村民小组或者自然村集体投保的形式集体参保。
针对规模养殖场养殖量大、育肥猪饲养周期短、频率快的特点,可以采取批次投保的形式,即保险公司组织业务员每月固定时间到场投保,对符合参保条件的育肥猪全部承保。
在每个投保周期开始前,保险公司负责人应及时和财政部门、农业畜牧部门汇报上一年度保险范围和保险工作方案。
养殖业保险给养殖户带来实惠,可以减少养殖环节的损失,增强养殖户的抵抗疫情的风险,保护农民养猪的积极性;同时杜绝随意丢弃病死猪的现象,减少了养殖污染,保护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偃师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