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中翼
【作者简介】
张溥(1602—1641),明代晚期文学家,字天如,号西铭,江苏太仓人。自幼发愤读书,有“七录七焚”的佳话,他的书室因此名为“七录斋”。张溥曾与郡中名士结为应社、复社,以文会友,评议时政,反对阉党,影响巨大,声震朝野。文学方面,主张复古,“务为有用”。张溥一生著作宏丰,编述三千余卷,著有《七录斋集》,编有《汉魏六朝百三家集》。
原文
五人墓碑记①
张溥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②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③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④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⑥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⑦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资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⑧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⑨众不能堪,抶而仆之。⑩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1 1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1 2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揚、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1 3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1 4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脰而函之,卒与尸合。1 5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1 6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1 7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1 8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1 9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2 0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2 1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2 2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2 3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2 4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2 5
注释
①明朝末年,宦官魏忠贤专权,阉党当政。天启六年(1626),魏忠贤派人到苏州逮捕周顺昌,苏州市民群情激愤,奋起反抗,惨遭镇压。市民首领颜佩韦等五人,挺身投案,英勇就义。次年,崇祯皇帝即位,罢黜魏忠贤,魏畏罪自缢,阉党失败,周顺昌得以昭雪。为了纪念死去的五位烈士,苏州人民把他们合葬在城外虎丘山前面山塘河大堤上,称为“五人之墓”。作者于崇祯元年(1628)写下这篇文章。
②蓼(liǎo)洲周公:即周顺昌,字景文,号蓼洲,吴县(今苏州)人。万历年间进士,曾任福州推官、吏部主事、文选员外郎等职,因不满魏忠贤专权,辞职归家。东林党人魏大中被逮,途经吴县时,周顺昌不避株连,为他饯行,大骂魏忠贤。魏忠贤恨之入骨,将他抓捕入狱,迫害致死。崇祯元年(1628)得以昭雪,谥忠介。
③郡:指吴郡,即今苏州市。即除魏阉废祠之址:就清理废弃的魏忠贤生祠的旧址。魏阉,对魏忠贤的贬称。魏忠贤专权时,其党羽在各地为他建立生祠(为活着的人建立的祠庙),事败后,这些祠堂均被废弃。立石:竖立碑石(墓碑)。旌:表扬,赞扬。
④去:距离。墓:用作动词,即修墓。止:通“只”。有:通“又”。
⑤草野:乡野,指民间。
⑥皦(jiǎo)皦:光洁,明亮。文中指显耀。
⑦丁卯三月之望:天启七年(1627)农历三月十五日,此处属于作者笔误,实际应为天启六年(1626)丙寅年。望,农历每月十五日。
⑧吾社之行为士先者:我们应社里那些行为能够成为士人表率的人。吾社,指应社。明末张溥、张采等创立的文社,为复社前身。崇祯二年(1629),张溥等以应社为基础,合并其他文社,成立复社,评议时政,以继承东林党为号召,“兴复古学,务为有用”,成为著名的文学、政治团体。声义:伸张正义。敛资财:筹集钱财。
⑨缇(tí)骑:本指穿橘红色衣服的朝廷护卫马队,这里代指来抓捕人的锦衣卫校尉。
⑩堪:忍受。抶(chì)而仆之:将其打倒在地。抶,击。仆,使仆倒。
1 1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这时以大中丞的身份做应天巡抚的人是魏忠贤的党羽。抚吴,做吴地(江苏)的巡抚。当时毛一鹭为应天(南京)巡抚,管辖江苏。魏之私人,魏忠贤的党徒,即毛一鹭。
1 2其:指毛一鹭。噪而相逐:纷纷呐喊着追打。匿于溷(hùn)藩:藏在厕所。
1 3按诛:追究案情判定死罪。按,审查。傫(lěi)然:聚集的样子。
1 4詈(lì):骂。
1 5脰(dòu):颈项,头颅。函之:用棺材收殓他们。
1 6大阉之乱:指天启年间魏忠贤的乱政。缙(jìn)绅而能不易其志者:不改变志节的士大夫。定语后置句。缙绅,也作“搢绅”,指士大夫。古代官宦上朝插笏板于绅(腰带)间,故称。缙,插。
1 7编伍:指平民。古代编制平民户口,五家为一“伍”。曷:同“何”。
1 8矫诏:假托君命颁发的诏令。钩党之捕:对被指为有牵连的同党加以逮捕。指搜捕东林党人。株治:株连治罪。
1 9逡(qūn)巡:欲进不进、迟疑不决的样子。非常之谋:指篡夺帝位的阴谋。猝发:突然发动。
2 0圣人:指崇祯皇帝朱由检。投缳(huán)道路:在路上上吊自杀。天启七年(1627),崇祯即位,将魏忠贤放逐到凤阳去守陵,不久又派人去逮捕他。他畏罪自缢身亡。缳,绳圈,绞索。
2 1抵罪:因犯罪而受相应的惩罚。不能容于远近:到处不能容身。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还有剃发为僧,闭门索居,或假装疯癫而不知下落的。辱人贱行:可耻的人格,卑贱的行为。视:比较。
2 2暴(pù):显露。赠谥美显:指崇祯追赠周顺昌“忠介”的谥号。美显,美好荣耀。
2 3首领:头颅,脑袋。老于户牖(yǒu)之下:在自家屋里寿终而死。户牖,门窗,指家里。隶使之:当作仆隶一样差使他们。隶,名词用作状语,像对待奴仆那样。屈:使屈身下拜。扼腕:用手握腕,表示惋惜、愤慨、振奋等情绪。墓道:墓前甬道。
2 4明死生之大:表明死生的重大意义。匹夫之有重于社稷:平民百姓也能对国家安危起到重要作用。社稷,代指国家。社,土地神。稷,谷神。
2 5冏(jiǒng)卿:官职名,太仆寺卿的别称。因之吴公:吴默(1554—1640),字因之,江苏吴江人。太史:在翰林院任职者的通称。文起文公:文震孟(1574—1636),字文起,苏州人。孟长姚公:姚希孟(1579—1636),字孟長,苏州人。
参考译文
墓中的五个人,就是当周蓼洲先生被捕的时候,激于义愤而死的五人。到了现在,本郡有声望的士大夫向有关当局请求后,就清理已被废除的魏忠贤生祠旧址来安葬他们,并且在他们的墓门之前树碑,来表彰他们的事迹。啊,也真是盛大隆重的事情呀!
这五人的死,距离现在修坟安葬,时间不过十一个月罢了。在这十一个月当中,大凡富贵人家的子弟,意气豪放、志得意满的人,他们因患病而死,死后埋没不值得称道的人,也太多了,更何况乡间没有声名的人呢?唯独这五个人声名光荣显耀,为什么呢?
我还记得周先生被捕,是在丁卯年三月十五日。我们社里那些道德品行可以作为读书人的表率的人,替他伸张正义,募集钱财送他起程,哭声震天动地。校尉们按着剑柄上前,问:“在为谁悲痛?”大家不能再忍受了,把他们打倒在地。当时以大中丞职衔做应天府巡抚的是魏忠贤的党羽,周先生被捕就是由他主使的。苏州的老百姓正在痛恨他,这时趁着他厉声呵骂的时候,就一齐喊叫着追赶他,这个大中丞藏在厕所里才得以逃脱。不久,他以苏州人民发动暴乱的罪名向朝廷请示,追究这件事,杀了五个人,他们是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就是现在一起埋葬在墓中的这五个人。
然而,五个人临刑的时候,气概豪迈,神情自若,呼喊着中丞的名字叱骂他,谈笑着从容而死。砍下的头放在城头上,脸色一点也没改变。有一位有名望的贤德拿出五十两银子,买下五个人的头颅并用棺材收殓起来,最终与尸体合到了一起。所以现在墓中是完完整整的五个人。
唉!当魏忠贤祸乱朝政的时候,能够不改变自己志节的官员,偌大的中国,能有几个人呢?而这五个人生于民间,从来没受过《诗》《书》的教诲,却能因大义而激昂慷慨,踏上死地也在所不惜,又是什么缘故呢?况且当时假托皇帝命令颁发的诏书不断传出,大肆抓捕被指为有牵连的同党遍及全国,(但是)最终因为我们苏州人民的发愤抗击,使宦官集团不敢再株连治罪。魏忠贤也畏畏缩缩,惧怕正义,篡夺帝位的阴谋,难于立刻发动。等到当今皇上即位,魏忠贤畏罪吊死在路上,不能不说是这五个人的功劳呀。
由此看来,如今那些官爵高、地位显贵的人,一旦犯罪受罚,有的脱身逃走,不能被远近各地所容纳,也有的剪发为僧,躲在庙里闭门不出,或假装疯癫而不知下落的,他们那可耻的人格、卑贱的行为,比起这五个人的死来,轻重的差别到底怎么样呢?因此周蓼洲先生,忠肝义胆彰显朝廷,获赠谥号美好光荣,死后享受荣耀;而这五个人也能够得以修建一座大坟墓,在立在大堤的石碑上留下英名。凡是四方的有志之士,经过这里时没有不下拜礼敬并且感动流泪的,这实在是百代难得的际遇啊!如果不是这样,而让这五个人保全性命,直到老死在家中,那么虽然享尽天年,但人人都能够像奴仆一样使唤他们,又怎么能让豪杰们屈身下拜,在墓道上扼腕叹息,抒发他们作为有志之士的悲叹呢?所以我和我同社的诸位先生,惋惜这墓前空有一块石碑,因而为它作了这篇碑记,也用以说明死生意义的重大,即使一个普通老百姓对于国家也有重要的作用啊。
那几位贤士大夫是:太仆卿吴因之先生,太史文文起先生,姚孟长先生。
漫读
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不知怎地,每每读到《五人墓碑记》,总会想到这副对联。
屠狗辈,就是以屠狗杀猪为业的人,泛指从事卑贱职业,地位低微的人。广而言之,就是凡夫俗子、平凡百姓。
对联作者是明代官员、著名学者、诗人、藏书家曹学佺。曹学佺生活在晚明时期,学识渊博,是“闽中十子”之首,为官清廉,刚正不阿,富有气节。他是万历二十三年(1595)进士,曾任四川右参政、按察使、广西参议,因为得罪魏忠贤被劾去职,家居二十年。清军攻入闽中,曹学佺香汤沐浴,整顿衣冠,在西峰里家中自缢殉国,死前留下“生前单管笔,死后一条绳”的绝命联。清政府后追谥他为“忠节”。
自己就是读书人,并且是书读得很好的读书人,为什么会写下这样一副“自损”读书人形象的对联呢?
原来,曹学佺不是心血来潮写下这样一副对联,而是有感于他亲自审理的一个案件。明朝各地都有皇室子弟分封的藩王,分封于广西的叫靖江王,建藩于桂林。明晚期,藩王骄横无比,作威作福,他们好养斗犬,用作娱乐,连家奴们也倚仗自己是皇室宗亲的奴才飞扬跋扈。他们常在街头遛狗,任意让其撕咬路人,并以此取乐,百姓和官府都敢怒不敢言。曹学佺担任广西右参议的时候,一次一个秀才被恶犬追咬,幸得一个屠户搭救,斩了恶犬,可家奴们仗势欺人,闹到官府,要官府判屠户死罪给狗偿命。曹学佺不惧权势,判屠夫无罪。皇亲一看,这样判决自己脸面不保,于是暗中重金贿赂并威逼恐吓秀才改口供,说他自己和斗犬相好,是朋友,那天是斗犬和其在玩闹嬉戏,是屠夫无故杀了斗犬。秀才贪图财物又惧怕皇亲势力,就出卖屠夫,更改了口供。曹学佺勃然大怒,拍案而起,大骂秀才恩将仇报,伤天害理,下令杖击秀才,秀才挨不过,终于吐露实情。曹学佺于是在案卷上愤然写下“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样一副著名的对联。
这副对联赞扬了屠夫拔刀相助、行侠仗义的行为,批判了秀才屈节权势、忘恩负义的丑恶行径。而这副对联之所以广为流传,不仅因为它非常中肯地褒贬了案件中的双方,表现了作者的嫉恶如仇、为官清正,更在于他确实道出了一个事实,总结出了一个社会现象,虽然说得有些片面,失之偏颇。
历史上,像故事中那样的“屠狗辈”不乏其人。实际上,“屠狗辈”本就是一个由来已久的典故,也叫屠狗者、狗屠。我们熟悉的樊哙,早年就是“以屠狗为事”的人,当然更早更著名的大概是“荆轲刺秦王”中,荆轲的那位朋友高渐离了。《史记·刺客列传》说:“荆轲既至燕,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虽然史书并未说高渐离就是那位“狗屠”,而应是他朋友,但他们意气相投,往往被视为一人。“屠狗辈”后来经常被用来指隐没草野、慷慨悲歌的志士,是个十足的褒义词。韩愈在《送董邵南游河北序》中一开始就说:“燕赵古称多感慨悲歌之士。”结尾颇有深意地写道:“为我吊望诸君之墓,而观于其市,复有昔时屠狗者乎?”
“屠狗辈”身份低微,处于社会底层,没有什么文化,历史上的荆轲、高渐离这些人都是屠狗辈。虽说是没有知识的人,但这些人思想往往更单纯,有着朴素的是非观念,爱憎分明,重然诺,讲义气,爱打抱不平,愿拔刀相助,很有侠义精神。而读书人虽然饱读诗书,但也有更多私心杂念,何况有些人本就“读书只为稻粱谋”呢?许多读书人很会唱高调,但是面对功名富贵、高官厚禄,身处名利场时,往往就会败下阵来。特别是当风云变幻、风暴来袭的时候,种种“辱人贱行”何曾少见?明朝末年,宦官专权,魏忠贤把持朝政,炙手可热,曹学佺和张溥正处其时,他们两位作为正直有气节的官员,与阉党进行了可贵的斗争;但是他们又耳闻目睹了多少“学而优则仕”的大小官员附逆阉党,助纣为虐!在《五人墓碑记》中,张溥不禁长声嗟叹:“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可是在上层社会礼崩乐坏的时候,民间却保存着礼乐文化,有着丰厚的道德积淀;乡野村夫,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之流,这些平凡人身上,却往往闪耀出射破黑暗的光辉,表现出不平凡的道德力量。孔子有云:“礼失而求诸野。”信然。
《五人墓碑记》赞颂的正是这样一群来自社会底层的市井平民,这样一些平凡至极而又义薄云天的民间义士、平民英雄。
明朝天启年间,喜做木匠的熹宗荒废朝政,而极度宠信魏忠贤;魏忠贤当上司礼监秉笔太监,把揽朝政,权力通天,成为史上权力最大的太监,被称为“九千九百岁”“九千岁”。他掌握东厂,大肆诛除异己,培植爪牙,结党营私,形成了势力庞大的阉党集团,以致当时人们“只知有忠贤,而不知有皇上”。他残忍狠毒,专擅跋扈,气焰嚣张,无恶不作。阉党经常假传圣旨陷害忠良,或被整死,或被罢贬,朝中正直官员因此几乎被革除殆尽;东厂派出的缉捕人员四出横行,祸害天下,百姓道路以目,敢怒不敢言。而大批善于察言观色的趋炎附势之徒则纷纷迎合他、投靠他,一时间,所谓“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儿”“四十孙”甘心附逆,死心塌地,为虎作伥,狼狈为奸。朝廷、地方遍插党羽,从内阁、六部到四方总督、巡抚,都遍布他的死党。海内争相献媚讨好,形成天启年间狂热的个人崇拜。生祠,作为活人的祠堂,一般是百姓为那些造福一方的人所兴建。但是为了迎合上意,很多读书人上书建议为魏忠贤修生祠。自从浙江巡抚潘汝祯第一个上奏给魏忠贤建生祠,为此荣升南京刑部尚书后,全国各地各级官员纷纷效仿,争相为魏忠贤颂德立祠。这些祠堂建造豪华,侵占百姓田宅,砍伐坟地树木,谁也不敢控訴他们。五人墓所在的“魏阉废祠之址”原本就是应天巡抚毛一鹭所建的吴郡魏忠贤生祠,且美其名曰“忠贤普惠祠”。而监生陆万龄甚至请求以魏忠贤配祭孔子,竟然把魏忠贤与孔子相提并论,真是斯文扫地!更有甚者,老态龙钟的礼部尚书顾秉谦要“认贼作父”,竟想认魏忠贤做干爹。《五人墓碑记》中所提及的大阉之乱时,“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无数缙绅变节易志,“高爵显位”者满是“辱人贱行”,劣迹斑斑,这些不但是事实,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是,就是在这样风雨如晦的局面下,天启六年(1626)三月十五日,苏州爆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市民反抗阉党的斗争。事情是这样的:原籍苏州的吏部官员周顺昌因不满阉党,此时辞官乡居,但依然刚正敢言,嫉恶如仇,公开声援正直官员周起元、魏大中,叱骂阉党,而被魏忠贤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后快。天启六年,魏忠贤指使爪牙、应天巡抚毛一鹭带领捕役到苏州抓捕周顺昌(后入狱,被迫害致死),苏州人民群情激奋,苏州以及周围村镇数万人不期而集,为他送行诉冤,表达抗议。正如《五人墓碑记》所描述:“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面对不可一世的骄横官兵,苏州百姓悲愤难抑,一拥而上,冲散官兵,愤怒追打,当场打死旗尉一人,巡抚毛一鹭吓得躲进厕所得以幸免。事后,毛一鹭以“吴民之乱”的罪名请示朝廷,大范围搜捕暴动市民,严加镇压。五位领头人——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为了保护群众,挺身投案,被判处死刑。这五人都是平凡普通的苏州市民,其中颜佩韦是商人之子,杨念如是估衣铺(收售旧衣服的店铺)商人,马杰是一般市民,沈扬是牙侩(市侩,即买卖的中间人),周文元则是周顺昌的轿夫,可是五人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一年后,崇祯皇帝即位,重整朝政,铲除阉党,魏忠贤被罚处到安徽凤阳守皇帝祖陵,但崇祯随即又下令抓捕治罪。魏忠贤闻讯,自知罪孽深重,难逃惩罚,上吊而死,而各地修建的生祠也被废除。苏州人民有感于五位义士的壮烈之举,拆除当地魏忠贤的生祠,改建成一座大墓,把五人合葬其间,题名为“五人之墓”,以示褒扬和纪念。作为反阉斗士,张溥当仁不让,满怀激情地写下了这篇碑记。
碑记,是刻在石碑上的记人、记事文章,其中记录人物生平事迹的类似于墓志,本文即属于这一类。这类文章一般先叙述人物的姓名、籍贯、世系、事迹等,但本文却独树一帜。首先文章所写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其次文章合写五人,本来头绪纷繁,涉及的事件又非常复杂,但作者并没有把重点放在叙述五人生平事迹。这是因为一来这是一件刚发生不久的重大事件,当时人们都熟悉了解,不必详说;二来,作者不仅仅是要为他们树碑立传,更重要的是要表彰五人可歌可泣的英勇行为,揭示五人之死的意义和价值,即“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文章紧紧围绕一个“义”字,夹叙夹议,层层对比,熔叙事、描写、议论、抒情于一炉,步步深入,反复咏叹,感慨淋漓,具有很强的感染力。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文章用一个判断句开头,首先肯定五人之死是“激于义”,开篇抓住一个“义”字,用以统领全篇,隐含赞颂之情,奠定全文感情基调。但作者接着没有写他们是谁,也没有写他们是如何“激于义而死”的,而是由“死”写“葬”,由“葬”写“立石”,交代主持修墓者身份之不凡(郡之贤士大夫)、墓地选址之特殊(魏阉废祠之址),并且是经过请示朝廷批准的,足见五人所受到的尊崇重视非同寻常。“呜呼,亦盛矣哉!”作者以赞叹作结,突出五人死后的哀荣,暗中包含了许多与五人对比的因素,为下文层层对比埋下伏笔,也给读者留下悬念。
第二段直接拿五人之死与“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及“草野之无闻者”的“疾病而死”对比,指出“独五人之皦皦”,而后者则“死而湮没不足道”,意义轻重有着天壤之别。但作者引而不发,只是发人深省地反问道:这是什么原因呢?这不禁让人想起司马迁的名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五人为正义而死,重于泰山。作者在此情势下,才在三、四段写出五人是如何“激于义而死”的。作者简要叙述了苏州人民反阉斗争的简要经过,突出了这场斗争的激烈与尖锐;而作者又把五人放置在这场正义与邪恶生死较量的大背景之中,突出了五人正是苏州人民正义斗争的优秀代表,这样既揭示了苏州人民反阉斗争的伟大意义,又彰显了五人的英雄气概。
后文作者主要运用议论、抒情的表达方式,通过反复对比,进一步突出五人的英雄行为,抒发歌颂之情。作者先以无比愤慨的口吻,无惧无畏,有胆有识,揭露了奸党专权时,从朝廷到地方,无数官僚读书人丧失气节、助纣为虐、祸国殃民的可恨事实,对他们表达了严厉的谴责之意。“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本来,读书人出身的“缙绅”,都应该是读书明理识大义的,本该懂得礼义廉耻、义利取舍,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高尚节操,能匡扶正义,可是在“大阉之乱”中,普天之下居然沒有几个!而反观平凡百姓的“匹夫”呢?以五人为代表的苏州市民虽然出身平凡,地位低微,“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却能“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仗义而死,用鲜血和生命捍卫正义,不但打击了阉党的嚣张气焰,使得奸党“不敢复有株治”,而且最终挫败了这股浊乱天下的邪恶势力,使之终归覆灭。这就是普通百姓的力量,这就是人民群众的力量,“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可不是吗?
第六段深入一层,进一步阐述五人之死的社会意义。作者先以饱含讽刺的笔墨,揭露了“今之高爵显位”为了苟全性命而表现出来的种种“辱人贱行”,然后又拿他们跟五人的仗义而死进行对比,启发人们思考死生的意义:“轻重固何如哉?”褒贬之意,不言自明,那就是苟且偷生,轻若鸿毛,而仗义而死,则重于泰山。周顺昌和五人之死,都是如此,因而能“赠谥美显,荣于身后”“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获得无上荣光,英名传扬。不仅如此,作者最后通过反面假设进一步对比,指出,如果五人“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那么“人皆得以隶使之”,最终寿终正寝,默默死去,就会与那些“死而湮没不足道者”无异,但是他们“激于义而死”,还有一个重要意义,那就是激励、感召着“四方之士”“豪杰之流”“过而拜且泣”“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激发人们崇尚英雄、学习先烈的崇高感情,坚守气节,弘扬正义,勇于跟邪恶势力作斗争。反问句式的运用,更加重了语气,加强了语意。如此层层说来,五人之死的意义就更加重大了。结尾总结出全文“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旨,也就水到渠成,自然而然了。
“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张溥如是说。
“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鲁迅先生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