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明确了交通服务、公用事业服务、其他特定服务3大类14大项的收费标准。交通服务收费方面,一级公路过站收费不超0.35元/车公里。2013年1月1日后建成通车的经营性高速公路,普通路段基本费率不超过客车0.50元/车公里、货车0.09元/吨公里,500米以上桥梁隧道基本费率不超过客车1.4元/车公里、货车0.23元/吨公里;公用事业服务收费方面,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为2—15元/户/月;公证服务收费方面,证明证书(执照)每件收取200元,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每件收取150元。(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