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海涛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废钢是在生产生活中淘汰或者损坏的作为回收利用的废旧钢铁。废钢作为回收再生资源,是钢铁企业生产不可缺少的原料,在钢铁冶炼过程中通过加入一定比例的废钢可减少污染排放,降低铁水消耗,增加钢产量,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随着环保治理越来越严,安钢近几年不断加大废钢采购量,年平均采购量在百万吨以上,废钢质量的好坏、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安钢实行废钢基地采购模式后,坚持“数据量化验收新思路”,通过创新废钢验收方法提高废钢质量,有效解决了行业内饱受诟病的“眼看心估”定性验收带来的验收结果不准确、质量以次充好、验收标准不统一、采购秩序混乱以及综合成本高等问题。
企业外购的废钢多为工厂废钢、社会废钢、折旧废钢、二次加工废钢等,存在尺寸、形状差异。由于废钢特性,多为各种料型混合在一起采购进厂,废钢质量验收靠“眼看心估”定性的方法进行判定,会因主观判定标准、尺度的不同而使验收结果也不同,存在以下问题。
(1)废钢验收判罚尺度不一,验收结果不准确。废钢铁GB/T 4223—20147对废钢分类及标准进行了明确规范,但由于废钢采购时是各种料型混合在一起进厂的,靠“眼看心估”验收判定废钢质量因人而异,判罚尺度也不一。
(2)企业采购进厂的废钢实物“物”“料”不一。这样易出现按高标准采购,低规格收货的现象,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无法计算。
(3)验收人员裁量权过大。废钢质量好坏全凭验收人员“眼看心估”,这给了验收人员很大的裁量权,裁量权过大易降低验收标准的约束力,给供应商带来可乘之机,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4)废钢质量波动大,企业生产组织困难。供应商恶意掺假、使假行为时常发生,容易造成废钢质量以次充好、质量波动大,钢水质量不稳定,生产制造成本升高。
(5)扰乱废钢正常采购秩序。供应商利用验收标准不统一干扰验收秩序或垄断采购渠道,造成无序竞争。
针对废钢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打破定式,提出“数据量化验收”新思路,量化废钢验收标准,规范验收流程,创新废钢验收方法,有效解决了行业内废钢靠“眼看心估”定性验收存在的诸多问题。
安钢根据废钢铁GB/T 4223—20147,结合生产需求和市场对废钢品种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安钢企标《废钢铁Q/AG J(N) 02.011—2019》,该标准将废钢分为工厂废钢、拆船料、社会废钢、破碎料、打包块、小料、带渣废钢七大品种,每个品种再根据尺寸、厚度、直径的不同细分等级。工厂废钢分为精炉料Ⅰ、精炉料Ⅱ、精炉料Ⅲ、精炉料Ⅳ4个等级,拆船料分为拆船料Ⅰ、拆船料Ⅱ、拆船料Ⅲ3个等级,社会废钢分为重型废钢Ⅰ、重型废钢Ⅱ、中型废钢、小型废钢、轻薄料Ⅰ、轻薄料Ⅱ、钢屑7个等级,破碎料分为破碎料Ⅰ、破碎料Ⅱ、破碎料Ⅲ3个等级,打包块分为精品压块、冷板压块、钢筋压块、轻型压块8个等级,小料分为冲子料、钢筋切头4个等级,带渣废钢分为浇余块、加工渣钢、大块渣钢、小块渣钢4个等级。对每个等级的废钢尺寸、单重、厚度、直径进行了明确量化 ,如:精炉料Ⅳ的外形尺寸≤400 mm×400 mm,单重≥1 kg,厚度≥2 mm,直径≥4 mm。
废钢品种等级不同,验收方法不同,依据各品种等级废钢的特点制定了详细的《基地废钢验收规范》,将各品种等级废钢的验收方法明确化、模块化,以统一的标准工具、实测数据(长度、宽度精确到1 mm,厚度、直径精确到0.1 mm)为验收依据,废钢验收标准“数字量化”,一切用数据做支撑,避免了人为因素对判验结果的影响,使验收结果更准确,切实做到了物料一致。工厂废钢、社会废钢验收按每500 t及以上数量为一个批次,整垛废钢随机挑开纵深不小于2 m,验收人员在挑开面对疑似厚度低于标准厚度较多的地方抽取不少于2 t的废钢,用卡尺测量出的厚度低于标准的料型进行称重计量,测算出厚度不达标料型所占比例,≥5%视为整垛不合格,需重新分拣加工。如果测算出的厚度不达标料型所占比例<5%,按照实际数量×比例进行降级(判验料型降级为低于该料型价格的下一级料型),实际降级数量不得低于测算数量。当破碎料验收标准堆比重≥1.3 t/m3时,从整垛破碎料中随机抽取部分破碎料用标准测量箱进行堆比重检测,堆比重大于等于相应料型技术标准为合格,小于相应料型技术标准为不合格。堆比重检测合格后,用化学方法测量含锌量,用网孔10 mm×10 mm、1 mm×1 mm的筛子两次过筛测量含杂量。对打包块检测时,先进行外观尺寸测量,合格后再进行拆包检验,压块内非金属包裹物(岩棉、搪瓷、橡胶、土杂、泥块、水泥等)的重量占抽检样品总重量的比例<3%,视为该检验批次合格。渣钢用1 m3水箱排水法测密度,从而判断出渣钢的含钢量,同时采用钢的磁性特质检测出含渣比例;冻罐铁、浇余块采用逐块测量渣层厚度、断面铁(钢)层厚度的方法,验收合格监装后还须监运至车辆进厂,防止中途作弊,严格把控进厂废钢质量。
(1)关口前移,由厂内验收前移至废钢基地现场验收,将不合格废钢直接拒之门外。
(2)规定验收时间,在厂内正常生产情况下,要求只能在白天验收监装,夜晚禁止装车,屏蔽了供应商在夜晚视线差装车时掺杂使假的机会。
(3)监装过程中,必须有抽检记录,超标后停止监装。
(4)厂内卸车再监督,生产厂对到厂的每一车废钢质量对照验收结果进行验证,可随时提出质量异议,形成对源头监装人员的再监督。
(5)生产使用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技术部门等单位均可随时到基地、卸车现场督查,形成全方位立体监督体系。
在全公司范围内公开招聘专职废钢验收人员,验收人员经过专业培训上岗,由采购部门与质量检测部门共同组成验收小组验收、监装。提高验收人员工资待遇,强化验收人员岗位廉洁教育,确保验收结果准确、透明、公正、公平。
(1)验收、监装时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对验收、监装全程进行不间断拍摄,并在下班后将当天拍摄内容拷贝存档,不定期抽查。
(2)对废钢基地全流程进行视频监控和监督,废钢基地全部安装高清视频摄像设备,采购部门可随时查看废钢基地现场加工、装车、库存情况。
(3)实现对验收全过程的远程大屏直播,每天抽调两人组成后台监督小组对验收过程全流程监督,后台监督小组根据现场情况有权中止现场验收或要求重新进行验收,未经全程大屏直播验收的废钢不允许进厂,实现远程再监督。
(4)废钢进厂卸车的再监督。制定《生产现场验收废钢质量异常评定规范》,生产使用单位可随时提出质量异议,形成对源头验收监装人员的再监督,确保基地源头废钢验收结果客观、公平。多种技术手段相结合减少人为干扰因素,确保废钢质量稳定。
对产生废钢质量问题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界定,制定出14条弄虚作假行为细则标准,进入生产现场的废钢车辆,以单车计出现符合任意一条均认定属于弄虚作假行为。根据调查结果判定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除扣除信誉保证金100万元,终止废钢基地供应商资格,取消其在安钢所有业务,永久性禁入安钢外,按照《安钢供应商管理制度》、《安钢工矿产品采购合同》及《合作协议》对供应商进行处理。调查结果判定属于验收人员存在内外勾结、玩忽职守等导致弄虚作假行为发生的,解除当事人劳动合同。调查结果判定属于运输车辆有作弊行为时,按照《汽运公司废钢基地运输管理细则》及《废钢运输合同》对承运人进行处理。
安钢实行废钢基地模式采购废钢,创新废钢质量验收方法,通过近一年的实践,废钢质量较前期大幅提升,2019年废钢质量合格率达到99.5%以上,生产使用单位满意度提高,没有发生一起废钢质量弄虚作假事件,采购成本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行业排名保持在45家钢企中前1/3。供应商认可新的验收方法,将工作主要精力放到提升废钢质量和优化废钢品种上,废钢采购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同时也吸引国内邯钢、新兴铸管及敬业等十余家钢企前来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