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恩林 汤 军
(1.华中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9; 2.华中师范大学 历史文献研究所, 湖北 武汉 430079)
佚名《汉书疏证》二十七卷,清抄本,现藏国家图书馆,《续修四库全书》据之影印收录。卷首有“光绪甲申海宁蒋光焴命子望曾检书记”钤印,并作有题记。关于佚名《汉书疏证》的作者,我们曾撰《佚名〈史记疏证〉〈汉书疏证〉作者考》一文,论定为清代乾嘉学者杭世骏①。
近来我们研读文献,检得近代以来前后还有藏书家蒋光焴,日本学者吉川幸次郎、小川茂树、平冈武夫,中国学者孙海波、朱希祖等,据本书所存信息以及相关文献予以论证,推测该书作者为杭世骏。现结合这些学者的成果,加上我们在检阅文献资料过程中的一些新发现,对佚名《汉书疏证》作者为杭世骏的结论提出新的补证,以就教于同道。
在《佚名〈史记疏证〉〈汉书疏证〉作者考》一文中,我们重点考定佚名《史记疏证》作者为杭世骏。对于佚名《汉书疏证》的作者,我们提出的证据,一是佚名《汉书疏证》的体例、风格、征引清代人论著数量与最后时限等,及其清抄本的字体、行款、格式等,一如佚名《史记疏证》,毫无差别,故从理论上推导,佚名《汉书疏证》与佚名《史记疏证》为同一作者;二是佚名《汉书疏证》与佚名《史记疏证》存在极少数几条相同的条目,其内容基本相同,特别是这些相同的条目中存在互见互注的例子,例如佚名《汉书疏证》卷一《高帝纪》“姓刘氏”条疏证:《刊误》曰:“刘氏本陶唐氏之后,则刘者,氏也,非姓也。于此当云高祖刘氏,出自祁姓。”详见《史记疏证》②。
检佚名《史记疏证》卷九《高祖本纪》“姓刘氏(《索隐》曰因生赐姓,若舜生姚墟以为姚姓,封之于虞号有虞氏,其后子孙即遂以虞为姓,云姓虞氏。今此云姓刘氏,亦其义也。)”条疏证,果然更详:
吴仁杰《两汉刊误补遗》曰:“《索隐》之说非也。姓与氏相近而不同,古者赐姓命氏,如赐姓曰董,氏曰豢龙,析姓、氏而二之,则固有别矣。刘氏本陶唐氏之后,则刘者,氏也,非姓也,于此当云高祖刘氏,出自祁姓可也。此误自太史公启之。”③
如今,我们又发现一条新的互注例证:佚名《史记疏证》卷五十六《酷吏列传·张汤》“干没”条自注曰“详见《汉书疏证》”,检佚名《汉书疏证》卷十八《张汤传》“干没”条疏证,远比《史记疏证》为详:
裴松之注《魏志·傅嘏传》曰:服虔直以“干没”为成败,而不说“干没”之义,于理犹为未畅。如淳以得利为“干”,失利为“没”,又不可了。愚谓“干”读宜为“干燥”之“干”,盖谓有所徼射,不计干燥之与沉没而为之。《缃素杂记》引苏鹗《演义》曰:“‘干没’之说,如陆沉之义,言干地而没,不待沉于江湖也。”④
佚名《史记疏证》有“详见《汉书疏证》”之例,佚名《汉书疏证》也有“详见《史记疏证》”之例,这可以说是两书作者为同一人的铁证,因为同一学者对《史记》《汉书》这种相同性质的正史进行同一类型的疏证,一般都会使用互注互见之法,这是迄今仍然使用的校注惯例,也是我们判断两书是否同一作者的重要标准。
以上两条互注例证有力表明,佚名《史记疏证》《汉书疏证》同为杭世骏所作。
文献资料显示,近代以来,先后有藏书家蒋光焴,日本学者吉川幸次郎、小川茂树、平冈武夫,中国学者孙海波、朱希祖等,对佚名《汉书疏证》作者提出了推论。
据国家图书馆藏清抄本佚名《汉书疏证》书首“光绪甲申海宁蒋光焴命子望曾检书记”钤印,此书曾为蒋光焴所收藏,书首题记也应为蒋氏所作。其曰:
国朝沈钦韩著。邵位西先生《简明目录》眉端语曰:“《汉书疏证》二十四卷。”则此书二十七卷,或钦韩传稿有二,或过录邵书者偶误“七”为“四”字,俟考。⑤
后自注:“邵云何子贞家藏有抄本。”同时为蒋光焴收藏的还有抄本佚名《史记疏证》,书首印鉴与佚名《汉书疏证》相同,而且也作有题记:
考仁和邵位西先生懿辰所著《简明目录》,有《汉书疏证》二十四卷,云国朝沈钦韩著。此书既与《汉书疏证》连续合抄,且行款体例亦复相同,当亦钦韩作也。二书旧不题名,因于检书之余表而出之。⑥
蒋光焴(1824—1892),字寅昉,一字敬斋,清浙江海宁州人。蒋家世代藏书,藏书楼名衍芬草堂,到蒋光焴已经是第四代。太平天国时期,江浙藏书多毁于兵燹。蒋光焴避难离乡,择善本书自随,自海宁辗转至上海,后又溯江流寓武汉,从而使藏书的主要部分得以保存下来。新中国成立后,其后辈将所存藏书全部捐献,现分藏于国家、浙江、上海三图书馆。在蒋光焴的交游中,与邵懿辰、钱泰吉最为密切,如陈从周《衍芬草堂藏书楼调查记》中说:“今检藏书题跋,每每提及光焴与邵懿辰、钱泰吉等同会于五研斋及思不群斋评书品画。”望曾字肖鳍,一字啸淇,为蒋光焴第五子,其于“鉴别金石,尤有独识”⑦。
从以上两通题记来看,蒋光焴以两书为“连续合抄”,而且体例相同,所以认定为一人所作,并且依据邵懿辰《四库简明目录标注》所提供的信息,为两书题名,并推测其作者为清代学者沈钦韩。
1940年1月,《中和》月刊⑧“书林偶拾”栏目发表了一篇关于《汉书疏证》的书录式考证短文,署名“海波”。在这一期同栏目中还发表有以“海波”署名的《殷虚书契续编校记》《甲骨地名通检》两文。检索近代期刊,以“海波”署名的发表作品还有载于《立言画刊》的《书高邮王氏父子论音韵文稿后》《周代之锥削》《记辉县出土之刀锯错凿》《记吴平斋所藏虺鱼铜纽》《河南文物志序》《兽足镫》《书韵目表后》等7篇,发表时间都在1939年。从这些发表作品来看,“海波”的学术领域主要在甲骨、金石考古和与之相关的文字学。
检《信阳地区志·传记》⑨,载有孙海波一人。其为河南信阳潢川县人,曾用名孙铭思,1931年考入北平师范大学研究院,在容庚指导下从事甲骨文、金文研究。期间,编纂甲骨文字典《甲骨文编》。1934至1937年间,参与《河南省通志稿》编纂,主编《文物志·吉金编》。1938年8月后参与《续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金石和杂物部分的撰写。
在“海波”的发表作品中,有为人代作的《河南文物志序》,从其学术经历来看,“海波”,应即孙海波,孙铭思或其早年之名。
《中和》月刊“书林偶拾”栏目专门为介绍前人遗著而设。孙海波此篇即以“汉书疏证”题名,文中首先提到吉川幸次郎、小川茂树、平冈武夫等发现佚名《汉书疏证》一书并予以整理刊行一事⑩:
《汉书疏证》二十七卷,无撰人姓氏,原抄本为北京人文科学研究所藏。吉川、小川等在东方文化研究所治班氏之书,借观斯帙,爱其博雅,乃募资斧于同志,为之印行。
吉川幸次郎、小川茂树、平冈武夫都是日本京都学派的汉学家,当时同在东方文化研究所从事汉学研究。东方文化研究所的前身是东方文化学院京都研究所,1938年4月改名。1923年3月日本议会以“退还”庚子赔款为名,通过《对支文化事业特别会计法》,为此于1925年10月成立“共同文化事业总委员会”,1926年9月正式更名为“东方文化事业总委员会”。其中,建设“北京人文科学研究所”即“事业”重点项目之一,1927年12月“北京人文科学研究所”成立。而次年,日军制造“济南惨案”,中方委员声明退出,日方委员则在“庚款”的支持下,返回日本,仍用“东方文化事业总委员会”的名义成立了东方文化学院东京·京都研究所。就此来看,吉川幸次郎等或是在日本刊印此书。
关于佚名《汉书疏证》的作者,吉川幸次郎在跋中说:
是书引前人之说,至齐召南、赵一清而止,殆乾隆间人也。朱记荣《国朝未刊遗书志略》,有《汉书疏证》,杭世骏撰,未知即此书否。
孙海波对这一段话予以引申,称其“殆以是书为杭世骏撰”。并在随后的按语中提出两条例证加以补充:一是《疏证》卷六《律历志》上“则其和应之律,有空积忽微不得其正”条下云:“钱塘张永祚,以明天文征,予尝就问律历。”二为《疏证》卷二十二《扬雄传》上“徒恐鷤之将鸣兮”条下“愚按”中有“同里赵一清尝以为疑,申辩如此”一语。据此,孙海波推断:“永祚与世骏同时,且所居亦相近,世骏当可就问律历。”“世骏与赵一清皆仁和人,一清略早于世骏,乾隆之间,仁和之士治班书者,世骏而外别无闻焉,则知此书必为世骏所撰无疑。”
朱希祖(1879-1944),浙江海盐人,字逷先,又作迪先、逖先。清道光状元朱昌颐族孙。历任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辅仁大学、中山大学及中央大学(1949年后更名南京大学)等校教授,是著名史学家、藏书家。朱希祖藏书因有明抄本郦道元《水经注》,版本极珍,遂命其藏书楼为“郦亭”,其郦亭藏书全盛时达25万册,百余万卷,其中不乏善本,如《山书》《鸭江行部志》、宋版《周礼》、明抄宋本《水经注》等,均为海内孤本,计有4000余种,在学界享有盛名。其后嗣将其书部分售给北京图书馆(现国家图书馆),部分捐给了南京图书馆。
朱希祖在其读书“随笔”之“杭世骏《汉书疏证》”条中说:“旧抄本《汉书疏证》二十七卷十二册,梁鼎芬旧藏,有其图记,不著撰人姓氏。案瞿世瑛《清吟阁书目》有杭世骏《汉书疏证》二十七卷稿本清十二册,则此为杭氏所著无疑。卷数、册数皆合,又为清本。”
而瞿世瑛(约1820—1890)亦为晚清浙江钱塘藏书家。一作世英,字良玉,号颖山,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咸丰六年(1856)编《清吟阁书目》4卷,计名人抄本792种,批校抄本177种,批校刊本298种,影宋元抄本30种,皆秘籍异本。咸丰十年(1860)藏书毁于战火,劫余散出后,归杭州丁氏“八千卷楼”。
两位藏书家的记载应该值得信赖。
至此,如果将孙海波所举例证与我们在《佚名〈史记疏证〉〈汉书疏证〉作者考》一文的论证相结合,佐以朱希祖之言、瞿世瑛之书目,《汉书疏证》为杭世骏所撰,应该没有疑问了。但张永祚、赵一清、齐召南与杭世骏的关系究竟是不是如吉川幸次郎、孙海波所说呢?吉川、孙氏都没有加以论证,这就仍然会给人们留下疑问,需要进一步说明。蒋氏、吉川、孙氏都是从人名、书名入手,提出推论,此外,能不能从《汉书疏证》内部找出更多的内证材料呢?也要求我们更深入探讨。
弄清杭世骏与张永祚的关系,可以坐实上述孙海波揭出的佚名《汉书疏证》卷六《律历志》上“则其和应之律,有空积忽微不得其正”条下疏证所云“钱塘张永祚,以明天文征,予尝就问律历”一语。杭世骏,字大宗,号堇浦,清浙江仁和人。据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乾隆元年,杭世骏召试鸿词,授编修,校勘武英殿十三经、二十二史,纂修《三礼义疏》。
张永祚,字景韶,浙江钱塘人,据杭世骏《钦天监博士张君墓碣》:张永祚,年近而立犹困童子试,无锡嵇曾筠以大学士总制浙、闽,求能通知星象者,以应乾隆二年二月明诏,试君策,立成数千言,大器之;荐于朝,授钦天监博士,始弃诸生服,一再引见,占候悉验。会诏刊经史,张照荐校二十二史“天文”、“律历”两志,用君所长也。
两人于乾隆四年同征入经史馆校刊经史,在杭世骏《道古堂诗集》卷十《翰苑集》有《中秋前一日张博士永祚见过茶话》诗,颔联“观天乙巳占应验”句自注“博士以数月前召对言天事,皆验”;“校历元嘉议费调”句自注“博士以张大司宼荐,入经史馆校各史‘天文’、‘律历’诸志”。张永祚应诏试在乾隆二年二月,则此诗应作于乾隆二年。杭世骏素来为人孤傲,二人虽为同乡,但能彻夜长谈,可见契合之深。此后,张永祚先逝,杭世骏为之作《墓碣》。关于张永祚的记载甚少,唯独杭世骏《墓碣》对其生平的记载,较为详明。张永祚止有一女,杭世骏作《墓碣》时此女已故,可见世骏的《墓碣》,全凭两人交往之密而详,且张永祚能将身后文字托付给杭世骏,亦显现二人交谊匪浅。《墓碣》中记载,张永祚著有《天象源委》一书,足证世骏疏证中“尝就问律历”一语不虚。在经史馆时,二人都参与了《汉书》的校勘,今殿本《汉书》“考证”中存有张永祚所作考证4条,但《汉书疏证》中所引张氏考证则有42条之多,应即“就问律历”讨论所得。
齐召南,字次风,清浙江天台人。据杭世骏《资政大夫礼部右侍郞齐公墓志铭》:齐召南于乾隆四年六月,充武英殿校勘经史官。九年,其父去世,戴星而奔,前曾承办《礼记》《汉书》考证。十年,谕旨仍令在籍编辑,陆续交武英殿。丧服期满,入都就职,奉上谕仍着在武英殿校勘经史。武英殿分撰经史考证中,齐召南独多,经则《尚书》《礼记》《春秋》三传,史则《史记·功臣侯表》五卷,《汉书》百卷,《后汉书·郡国志》五卷,《隋书·律历》、《天文》五卷,《旧唐书·律历》、《天文》二卷。杭世骏云:“余与公同试词科,同官翰苑,性情嗜好,无一不合,不独文章学问之益也。”
据现有文献,二人在经史馆校刊时,有颇多唱和。特别是在齐召南《答汪五槐塘沆津门见寄次韵兼怀诸友》诗二中注云:
乙卯正月,会同举诸公于槐塘宅,共十一人,今则厉二樊榭、沈六幼牧、周大青瑶、张大介石俱还浙,严大崧占尚读礼未岀,周五石帆得官后即以艰归家,每与堇浦、星斋晤言,不胜今昔聚散之感。
于此可以概见二人在京时的交游情形,星斋为钱塘陈兆仑字,陈兆仑与杭世骏同年中举,官翰林院检讨。此外,齐召南《胡稚威集序》:“其为诗文多在友朋聚会时,即席挥毫,甫脱草,人辄持去,无所惜……余与杭堇浦常力劝其订存”,杭世骏《罗总戎年谱序》引齐召南语,云:“天台齐侍郞称为古儒将不可过。”齐召南还为杭世骏《续方言》作序,中云:
扬子云采集先代绝言,异国殊辞,为《方言》十五卷,示张伯松,伯松曰:“垂日月不刊之文也。”余友杭堇浦采集注疏,旁及群书,为《续方言》四卷,余评之如伯松。
这些虽然都只是他们交游中的一鳞半爪,却是杭世骏所说“性情嗜好,无一不合”的印证,也就无怪乎杭世骏有资格为齐召南作《墓志铭》了。
此外,佚名《汉书疏证》征引齐召南《汉书》考证之说87条,止于《汉书》前二十九卷,而齐召南《汉书》考证遍及《汉书》全部一百卷,计有千余条,无论是以杭世骏与齐召南的交往而论,还是以一般著书征引规律来看,都不应该只引前二十九卷考证而不及后面七十一卷考证内容,这是一个令人奇怪的现象,其中必有隐情。考杭世骏于乾隆八年,因言事得罪而解职返乡。此后二人的交游情况于文集中少见记载,唯独于乾隆十年,齐召南寄经史馆校刊书籍给杭世骏,事见杭世骏《史记考证》弁言:
余以狂言获谴,天府之藏未由再得窥见,同年天台齐侍郞惠寄三册,而《史记》俨然在焉……乾隆十年龙集乙丑四月朔。
“《史记》俨然在焉”一语最值得关注,这是说齐召南于乾隆十年四月给杭世骏寄书三册,其中有殿本《史记考证》中杭氏所作部分,而据后来杭世骏所刊单行本《史记考证》仅七卷的情况,表明齐氏所寄书至多只有一册是杭氏《史记考证》,另二册是他书。据齐中嵚《齐侍郎年谱》:
乾隆十年三月十九日,经史馆总裁励宗万面奉上谕:经史馆考证内《礼记》《汉书》二部,原系翰林齐召南承辨,今丁艰回籍。仍着寄信与齐召南,令其在籍编辑,陆续交送武英殿进呈。钦此。经史馆咨移浙抚常、浙抚行布政司潘、行台州府冯、行天台县海文。五月,到书一匝,系武英殿新刊《前汉书》一部。公书一封,仆于五月二十四日收到。七月十二日将编成《前汉书》“考证”稿本四十卷全匝,次本县海送递。九月二十二日将编成《前汉书》“考证”稿本六十卷全匝,交本县海送递。
从时间顺序来看:乾隆九年,齐召南返乡丁忧。乾隆十年三月九日,谕旨令齐召南在籍编辑《汉书》“考证”。乾隆十年七月十二日,齐召南“将编成《前汉书考证》稿本四十卷全匝,次本县海送递”。乾隆十一年三月,齐召南服阕入都,仍着在武英殿校勘经史。乾隆十二年三月,经史馆告成。这表明齐召南所撰《汉书考证》是分两个阶段完成的,前四十卷完成于在家乡天台为亡父守丧期间,于乾隆十年七月寄送京师。而乾隆十年四月齐氏从家乡给杭氏寄书三册,除一册杭氏《史记考证》外,齐氏在家守丧期间所作《汉书考证》前二十九卷初稿极有可能包含其中,因为齐氏以当年三月受诏可在家继续撰写《汉书考证》,四月成二十九卷,七月成四十卷先寄京师,是完全顺理成章的。而以齐氏与杭氏学术交流之密切关系,杭氏撰《汉书疏证》向齐氏索要其所撰《汉书考证》初稿,齐氏不会不给。而殿本“十三经”、“二十二史”在乾隆十二年完成校勘和考证后,即很快公开刊版颁行,因是钦定御纂的,杭氏不可能再继续征引齐氏《汉书考证》后七十一卷内容。而齐召南之稿本送馆后,由总裁予以定稿,从而造成杭世骏所引齐氏《汉书考证》与殿本《汉书》考证中齐氏所撰的差异性。如此推理,虽然没有具体文献资料为证,但却是杭氏《汉书疏证》仅征引齐氏《汉书考证》前二十九卷的唯一解释,舍此似乎别无他途。
限于篇幅,这里仅举两例:第一例是佚名《汉书疏证》对惠帝子嗣问题的议论与杭世骏《书〈汉书·高后纪〉后》诗比较:
在佚名《汉书疏证》中,对惠帝子嗣问题的议论,见于卷二《高后纪》“立孝惠后宫子强为淮阳王,不疑为恒山王,弘为襄城侯,朝为轵侯,武为壶关侯”及“大臣相与阴谋,以为少帝及三弟为王者皆非孝惠子,复共诛之”两条疏证,前一条云:
愚按:《外戚恩泽侯表》有襄城侯义,轵侯朝,壶関侯武,昌平侯大,皆云以孝惠子侯。
后一条云:
愚按:《纪》首称皇后无子,取后宫美人子名之以为太子,既云后宫美人子,然则亦惠帝子也,此何以云少帝及三弟为王者皆非孝惠子?盖孝惠子在,文帝焉得入立?以为非孝惠子,此其所以为大臣之阴谋也,班氏史笔严矣。
杭世骏《书〈汉书·高后纪〉后》诗,见于杭世骏《道古堂诗集》卷七《翰苑集》,诗曰:
孝惠弃天位,吕氏恣俶扰。后宫美人子,一一痛孤藐。
代王亦侧室,非吕焉用劋。乃知平勃谋,用意甚阴狡。
专心媚长君,畏忌及黄小。济北一何愚,清宫殊草草。
异哉兰台史,此义未搜讨。眇眇四皇子,阑入恩泽表。
杭世骏《翰苑集》有四卷,收录诗歌,为任职翰林院时所作,此诗在《翰苑集》中,应即校勘《汉书》时有感而发。诗中批评陈平、周勃辈,为了取媚于孝文帝,不顾少帝及吕后所封诸子为“后宫美人子”的事实,而指其为吕氏子,予以清除。这与《汉书疏证》中所论,立意正同。
第二例是佚名《汉书疏证》“禋于六宗”疏证与杭世骏《六宗考》比较:
佚名《汉书疏证·郊祀志》“禋于六宗”疏证云:
愚按:孟康三说,一是郑康成,二是刘歆,三是贾逵游神之说。罗泌以为谬,本《玄》文,《太玄》曰:“神游乎六宗。”盖指“六合”,非主于祭而言。师古以乾坤六子为最通,杜佑《通典》云:“按《周礼》以实祡祀日月星辰,则星辰非六宗矣,卦是物象,不应祭之。”
《六宗考》见于杭世骏《道古堂集外文》,此文征引了伏生、马融、欧阳和伯、夏侯建、刘歆、贾逵、郑玄、杜佑、司马彪、张迪、虞喜、杨复、方中履、全祖望等诸家的“六宗”说,并在各家学说下作按语。在郑玄说下,按云:“孟康注《汉书》同。”并且说:“孟康曰:‘六宗,天地间之游神。’罗泌曰:‘孟康、李郃皆缪,本《玄》文。《太玄》曰:神游乎六宗。盖指六合,非主于祭而言。二子盖因此。’”在刘歆说下按云:“颜师古曰:‘六宗之义说者多矣,乾坤六子,其最通乎?’杜佑曰:‘汉以王莽等奏日、月、星、辰、山川、海泽六子之卦为六宗者。按《周礼》以实祡祀日、月、星、辰,则星辰非六宗矣,卦是物象,不应祭之’。”
在这里,两者虽然都是征引他说,但是在排列次第和语言表达上,都表现出极大的一致性,非一人之笔不能如此雷同。
另外,杭世骏《翰苑集》中还有《马九员外遗命以宋刻叶水心〈习学记言〉及大徳本〈汉书〉见赠属余为佳传诺之未果也令子以遗像求题凄然书二断句》诗,从诗题来看,杭世骏藏有宋刻叶水心《习学记言》、大徳本《汉书》,而《汉书疏证》所参引文献中即有此两书。方苞《奏重刻十三经廿一史事宜札子》中说“今不惟宋板难得,即明初刻本亦少,臣生平所见,惟嘉靖以后之板,已屡经改补,无三五页无遗讹者。”此亦可为佚名《汉书疏证》乃杭世骏所作提供一个间接佐证。
总之,通过上述直接与间接论证,我们认为,佚名《汉书疏证》如同佚名《史记疏证》一样,确凿无疑为清代乾嘉学者杭世骏所作。
注释
①董恩林:《佚名〈史记疏证〉〈汉书疏证〉作者考》,《历史研究》2010年第3期。
②佚名:《汉书疏证》卷一,《续修四库全书》第26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205页。
③佚名:《史记疏证》卷九,《续修四库全书》第26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05页。
④佚名:《汉书疏证》卷十八,《续修四库全书》第26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591页。
⑤佚名:《汉书疏证》题词,《续修四库全书》第26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201页。
⑥佚名:《史记疏证》题词,《续修四库全书》第26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页。
⑦参引自陈从周:《海宁蒋氏衍芬草堂藏书史与藏书楼调查记》,见《梓室余墨》,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15年,第97-118页。
⑧《中和》月刊,创刊于1940年的北京,1945年停刊。
⑨信阳地区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信阳地区志》,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第1000页。
⑩孙海波:《书林偶拾:汉书疏证》,《中和月刊》1940年第1卷第1期,第127-1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