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
当前全国处于2019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防控工作的紧要阶段,该病毒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病毒、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病毒同属于冠状病毒,2019⁃nCoV 感染导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NCP)[1]。由于病例数量庞大,地域分布广,而人群的快速流动又加剧了交叉感染和疾病播散的风险,给全国疫情防控带来重大挑战,一线医疗机构及医务工作者任务艰巨。皮肤是人体的第一道防线,相当部分皮肤疾病本身可能会伴有发热症状,在抗击疫情工作中,对于皮疹伴发热的患者如何合理开展预检分诊,是各级皮肤病专科医院以及皮肤科门诊量占比较大的综合性医院遇到的实际问题。如针对这部分发热患者不加甄别,全部指引给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仅可能增加发热门诊的工作量,延长真正需要发热门诊筛检的2019⁃nCoV 感染及疑似病例患者的等候时间,而且可能增加单纯皮肤病所致发热患者暴露于2019⁃nCoV 的风险,延误皮肤科疾病的治疗。针对这一问题,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组织专家编写了2019⁃nCoV 感染疫情防控阶段皮肤科门诊预检分诊的原则及流程,以满足当前抗击2019⁃nCoV 感染工作的需要,帮助广大医疗机构及医务工作者更好地应对疫情防控。在保持对2019⁃nCoV 感染高度警惕的前提下,使皮肤科患者得到合理的就诊。
对于各级皮肤病专科医院以及皮肤科门诊量较大的综合性医院,可设立皮肤科门诊单独的分类预检,通常由预检护士完成。对于有发热症状的皮肤科患者,应有皮肤科医生一起参与分类预检。预检人员防护措施应包括穿戴帽子、工作服、医用外科口罩或颗粒物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和手套。
1.每位患者到医院就诊限陪伴一人,对进入医院的所有人员(包括所有患者及陪伴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询问以下信息:近期有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近14 天内有无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近14 天内有无与2019⁃nCoV 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接触史;近14 天内是否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及周边地区或来自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是否有聚集性发病。
2.签署门诊就诊患者诚信承诺书,向患者及家属强调以上病史、接触史等信息不如实告知将可能承担法律后果。
1.体温正常:对于无发热(体温低于37.3 ℃)[2]、无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以及无可疑接触史的皮肤科就诊患者,可以在皮肤科正常就诊。
2.发热患者:对于有发热的皮肤科就诊患者(体温高于37.3 ℃),建议皮肤科医生一起参与分诊。如同时有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安排到发热门诊就诊,如无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症状,根据以下原则安排分诊。
(1)几乎总是伴有发热的皮肤疾病[3]:①感染性皮肤病:病毒性(麻疹、风疹、幼儿急疹、手足口病、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水痘和Kaposi 水痘样疹等)、细菌性(猩红热、葡萄球菌烫伤样皮肤综合征、丹毒、蜂窝织炎和其他严重的皮肤软组织感染等)等;②非感染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Stevens⁃Johnson 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和药物超敏反应综合征)、脓疱型或红皮病型银屑病、Sweet 病、成人 Still 病、川崎病、急性发热坏死溃疡型痘疮样苔藓状糠疹等。这类伴有发热的患者,排除流行病学史后,建议安排在皮肤科就诊,病毒感染性皮肤病做好防护隔离措施。鉴于2019⁃nCoV 感染者可能存在服药后发生药物疹的可能,因此对于药疹患者,除流行病学史以外,还要详细询问患者服药的原因以及服药前的症状以及诊疗过程,加以综合判断。
(2)可能伴有发热的皮肤病[3]:传染性红斑、轻症药物疹、多形红斑、红皮病型特应性皮炎、重症接触性皮炎、大疱性疾病(天疱疮、大疱性类天疱疮等)继发细菌感染、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白塞病、脂膜炎以及血管炎等。这类伴有发热的患者,在排除流行病学史的情况下建议安排在皮肤科就诊,药疹分诊原则同前。
(3)不常伴有发热的皮肤病[3]:少数情况下,部分原发性单纯疱疹、带状疱疹、部分荨麻疹(如血清病样荨麻疹)可能出现发热,针对这类患者,结合流行病学史,可以在皮肤科就诊,并密切观察。
(4)对于通常不伴有发热的皮肤科疾病,一旦出现发热;或不常伴有发热的皮肤病出现反常发热(热峰高、热程长),均应先去发热门诊,排除2019⁃nCoV感染后,方可进入皮肤科诊区就诊。
(5)鉴于2019⁃nCoV 感染在国内已存在无明确意义上的疫区接触者及无症状感染者,所有皮肤科医生以及预检人员在预检分诊以及诊疗过程中均应当加强防护,防止感染。在预检分诊过程中,对于所有就诊患者以及陪同人员的防护措施为强制戴口罩并指导正确佩戴、全部测体温;对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皮疹通常不伴发热但是出现热或出现反常发热的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均应立即发放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并指导正确佩戴,由专人陪同至发热门诊就诊。
2019⁃nCoV 感染的常见症状包括发热(98%)、咳嗽(76%)、呼吸困难(55%),肌痛与疲劳(44%)、咳痰(28%),少见症状为头痛(8%)、咳血(5%)和腹泻(3%)[4]。尽管国内有人提出2019⁃nCoV感染偶可以荨麻疹和发热为主要表现(尚未确定,供参考),但是目前主流文献中未见有相关皮肤表现的报道[5⁃7]。
3.经过预检分诊后,门诊医师接诊患者时首先查看预检体温结果,并再次询问有无发热及流行病学史,如果发现体温超过37.3 ℃或有可疑流行病学史,应通知分诊处派专人护送患者及家属前往发热门诊就诊。2019⁃nCoV感染者是否还存在其他类似病毒疹或其他皮肤表现,尚未可知。因此,在临床上,针对通常不伴发热而出现发热或反常发热的皮肤病患者以及药疹患者,尤其要引起重视,除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外,尤其还要详细询问患者的2019⁃nCoV 感染相关症状及诊疗经过和用药史,并进行2019⁃nCoV核酸检测或胸部CT检查,综合判断。
总之,在2019⁃nCoV 感染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皮肤科疾病的分类预检,在结合流行病学史的前提下,应慎重甄别,既不要扩大化,也不要遗漏2019⁃nCoV感染的可能。
志谢感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龙海、尹恒,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齐瑞群,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感染管理科钱嵘、医务部是俊凤等医生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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