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教学部 北京 102249)
体育事业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人民的身体健康,生活质量具有一定的联系,为了响应党的号召,要大力增强体育事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体育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我国国民的健康水平,体育综合素养有了显著的提高,我国的体育事业也在不断的发展,逐渐形成成熟的体育市场。体育在国际交往的发展趋向中具有良好的前景。但长期的发展以来,我国体育行政管理体制具有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这与新时代国民的社会矛盾已不符,并且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体育的发展,因此对于体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是必要的。
我国体育体制的一大考察视角是“治理”和“管理”这两个关键词的联系与区别,现分析如下。管理与治理的意义基本相近,一般情况下,管理与治理可以通用的,管理的要素在于组织机构对组织的计划,调动,协调,控制等,针对一个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治理的要素更加注重对问题的分析以及解决方法。例如“职业体育体制的治理”“政府对体育体制的治理机制”等,不难看出,在正常情况下,治理和管理是意义相近的,甚至可以相互替代使用。
关于我国体育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讨论,邓小平同志等人曾做出一定的研究。他们认为以党为中心的行政机关要敢于创新,积极接受新事物;要不断提升党政机关的办事效率,决策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此外,还应积极发动民众参与,提升民众基层的创造性。从根本上改变执政机关的作风与职能。在我国改革开放时期的探索中,政府职能改革的目标已基本明确,彻底摆脱计划经济的阻碍,逐渐转变到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经济与市场调节上。上世纪80年代,全国掀起了改革风潮。各国都不断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积极对本国进行有力的创新。
在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中,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体育行政管理如何适应客观条件去做出改变。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我国的体育制度客观反映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体育事业的改革必须顺应大众的需求,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同时,其改革结果也要便于政府部门对其进行监管。体育制度的改革要专业化,科学化,要适应体育各方面新的工作局面,不断完善我国的体育行政管理制度,积极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体育是指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中,人们顺应自然的需求,所发展的不同运动技能,比如走,跑,跳,攀登等。目前体育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专门的学科领域,随着人类长期的社会实践不断发展与建立,同时受到一定的政治因素影响,并为其服务。行政的大意是指行政管理,主要是指国家的权威机构依照我国法律对国家事务,公共事务以及党政机关内部事务进行管理。而体育行政是指国家体育管理机构依法对我国体育事务,社会体育事务等活动进行管理。体育行政管理制度统称了我国体育管理的机构划分,运行的内容,其具体表现在领导体育事业的机构与组织之间的规章制度,职责范围,运行手段,管理方式等。通常来说,不同地区对于体育行政管理的制度要求不同。体育行政管理制度会对不同地区的体育事业产生不同程度的重要影响。
改良形势下的国家行政管理模式主要是指,将各省市县体育管理权限进行分工。对于国家机构的管理部门将其权限进行适当的增减,或者按照其专管性设置各自的部门,对基层的体育管理机构可以适当给予一定权限。但是全体体育的发展还是要以党为中心,在形式上以文件传达命令,在行动上国家进行拨款。体育行政管理的模式依然是上级直接服从上级的命令,属于纵向隶属关系。这种模式下,实践得到的效果并不可观。主要原因在于国家对于体育监管过多,不利于基层体育事业的发展。这种模式下,虽然体育的发展速度良好,但回报与收入严重不符,会使体育发展两极分化严重。
这种模式是指取消国家直接下达命令,但基层体育机构的发展不依靠人民群众力量,完全取决于国家体育机构的集中管理。这一模式并未形成完整的,创新的体育行政管理模式,国家与基层之间依然存在严重的隶属关系,并且基层体育部门的压力较大,一方面要积极完成上级指派的命令,另一方面要协调社会民众的发展。从多个方面受到国家上级的干预,不能真正的实现体育的自主化,社会化体系。
这一模式在西方国家中被经常使用,模式管理较为普通。在宏观上没有国家介入,基层的体育管理部门并没有大的约束力。从西方国家在这种模式下长达十几年的发展中表明,此模式下的,体育社会化明显,体育交流频繁,各种体育团队之间竞争明显,在多种程度上满足了各界人士对于体育的需求。但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国家的统一领导,没有一定的调控手段,很容易造成不平衡的现象。因此,西方国家也在积极改革这一模式。
这一模式在宏观上是指,国家体育行政机关制定科学有效的方案,在微观上由基层辅助协调完成方案。国家权威机关综合认证体育的发展规划以后,相关的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执行的过程并不指层层下达命令,而是要基层部门间接的执行必要的政策。国家机构对社会上的各种体育团体进行一定的拨款。国家体育行政管理机构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体育事业的平稳进行。将国家宏观控制与社会基层有效配合结合起来,积极发展体育为社会服务的目的。国家机构统筹全局,消除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同时,社会组织自我协调的过程中,可以制约国家机构制定方案的专业性。两者互相制约,共同进步。这一模式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秀的理念。
加快体育事业的发展,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其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的体育事业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平,但仍然要不断的创新,更好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在可持续发展观下推动体育事业行政管理,就要平衡社会与体育行政事业发展的生态环境,持续进行自我调整,不断满足于社会发展的需求,坚持自我改变。体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要结合自身,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社会的发展仅仅只是依靠决策者的智慧,远远不能达到目的,体育行政的管理越来越专业化,科学化,决策者便不能被完全信任。所以,决策的执行要民主,要积极吸取群众的意见,集取各路智慧。同时要实时依靠专家们的研究成果,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深入研究,不断探索,努力营造和谐的氛围,全面推动体育行政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稳定的市场经济一定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体育方面所体现出来的经济价值也逐渐显现,人们对于体育事业的投资趋于商业化。种种迹象都推动着体育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现前颁布的体育法存在一定的缺陷,立法内容缺乏前瞻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体育的发展。在体育发展的前期,国家处于主导地位。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变革,体育职能被不断划分,所以相关的法律法规显得极其重要,法律可以有效地调控不合理的现象发生。国家事务的管理与法律息息相关,在体育方面的法律机构应适当加强。
社会主义下的市场经济指的是,通过市场供应需求的变化调节资源的分配以及带领经济继续运行的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体育事业的发展完全是以人民群众为基础的,所以,其必须依靠市场经济,发展要完全顺应社会要求,用合理的手段实现体育资源的配置,完美协调各个参与主体的经济利益。在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背景下,各个体育工作者的价值要得以体现。对于不同体育项目的工作者而言,他们的劳动收益是否合理,在市场经济的保护下,可以得到一个公平客观的结果。不同体育项目的运动员,教练,学校老师,体育行政管理人员的创造性所发挥的作用与他们劳动价值的体现息息相关。在改革的管理体制中,要合理分配各个人员的经济利益,积极推动其工作积极性。
对于我国体育行政制度的改革,要高举邓小平理论思想的旗帜,以为人民服务为原则,实现提升人民健康综合素质的根本目标,积极开展体育创新新局面。在改革中谋求发展,大力推进体育运行制度与改革制度的转变,全面提升体育对于国民的活力度。坚决进行依法执政,依靠科技力量,社会力量,政府力量大力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依靠改革的方式将体育制度从计划经济制转变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在改革的过程中,要明确政府与社会分别管辖的范畴,各自做好分内之事。科学调整体育行政部门的组成结构,利用有效的资源实现高效的结果。高效利用法律手段加强体育制度的改革,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于体育行政制度的改革实施阶段性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