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洋,李燕芳
在人类从传统到现代急速转型、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快速转向的今天,全球发展与生态资源的矛盾张力愈发凸显。而在资本主义全球化过程中,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了缓解这一矛盾,凭借政治、军事与经济霸权,进行着污染转嫁与资源掠夺,不断逃避着生态责任,使得全球生态正义问题成为当今时代亟需解决的实践课题。面对这一问题,西方形成了 “深绿”“浅绿”“红绿”等形形色色的治理方案,但由于其或是囿于 “西方中心主义”价值立场,或是陷入理论的 “乌托邦”,都无法真正解决问题。如此,面对生态正义问题的全球凸显,全球化究竟该走向何方?在西方思想资源失灵的情况下,该以何种理论加以回应?这一理论在当代语境中何以展开、如何践行?这些是我们应对全球生态正义危机所必须一一解答的问题。
伴随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分工日益细化,跨国公司日趋扩大,各国间经济贸易的相互依存表现明显,庞大的全球产业链体系已然形成。由于各国在此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使得其收益呈现明显差异,全球产业链的价值曲线以 “微笑曲线”的轨迹表现出来。也就是说,有先进技术和资金支持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通过从事产品研发和销售服务占据曲线的两端,获得产品主要利润;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则受技术和国际秩序限制,主要从事产品制造与再加工,处于曲线的中部谷底位置,获得的利润也十分有限。这就造成全球发展的 “中心-边缘”机制,产生经济正义问题,影响世界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但目前我们发现在全球产业链价值曲线背后有比经济正义更为直观的问题,在全球产业链发展中生态资源配置极不平衡,生态正义问题凸显,发展中国家虽取得较小收益,但却付出较大的环境成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凭借经济、技术优势,依靠现行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对发展中国家的生态资源进行最大化的占有与支配,造成全球生态正义危机,主要表现为生态污染的全球转移、生态资源的全球掠夺、生态治理的责任空缺。
一是生态污染的全球转移。西方经典现代性理论偏重经济理性,追求实现经济上的现代化,主张走一条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的工业化之路。而在20世纪后半叶的 “八大公害事件”之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反思发展与生态之间的矛盾张力,制定严格的环保标准,并积极进行产业升级,主攻高精尖产品的技术研发,却将环境污染高、释放有害物质的企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将六成污染性强的企业转移到东南亚和拉美地区,美国将近四成高污染企业转移到海外。20世纪80年代,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设在印度的博柏尔农药厂发生严重毒气泄漏,致使50万人中毒,20万人被认定为严重伤害,2万多人死亡,这是污染转移的典型案例。发展中国家为了获得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促进本国产业进步,往往只有接受这些污染企业。生态马克思主义者认为这和早期的黑奴贸易以及战争时期的殖民主义无异,是新时期的 “生态殖民主义”。诚如马尔库塞所言:“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仅在过去的发展上欠下了生态巨债,而且今天仍以世界少数人口消耗着75%以上的商业能源和80%以上的原料,并在第三世界推行 ‘生态殖民主义’,通过转移污染严重的工业进行新的生态犯罪。”[1](P202)
二是自然生态资源的全球掠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资源掠夺,从殖民时代就已开始,早期以政治军事手段为主,随着资本主义全球经济权力的不断上升,20世纪以来这种资源掠夺以资本输出手段为主。以稀土资源为例,我国稀土资源约占世界总量的30%,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日本、欧洲大量进口我国稀土资源,仅1996—2009年的14年间,我国稀土资源存量消耗37%,只剩2 700万吨[2]。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顾人类社会发展的持续性,运用商品生产的 “上游优势”大肆攫取发展中国家的各种能源、资源,在全球形成以 “资源掠夺-过度生产-异化消费-生态破坏”为循环链条的恶性发展模式。虽能暂时促进经济指标增长,但最终导致全球环境的自我恢复力跟不上人类的破坏力,自然资源的再生周期跟不上人类如无底洞般的消费周期,使得原本良性循环的生态链条遭到彻底破坏。当然,西方发达国家也从未放弃过依靠军事战争这种简单粗暴的掠夺手段。如2003年到2012年的伊拉克战争,使得美国扩大了在伊拉克的石油产量,强化了对世界石油资源的控制,而伊拉克在政治、经济、生态资源上都受到巨创。美联储委员会前主席艾伦·格林斯潘在回忆录中明确承认:“伊拉克战争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石油。”无论经济还是军事手段,其目的都指向资源掠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逐渐地通过掠夺第三世界的财富而维持和 ‘改善了’它自身并成为世界的羡慕对象”[3](P111)。
三是生态治理的责任空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通过污染转移和资源掠夺获取全球财富,但面对全球生态资源危机问题却总是采取回避态度。美国对待全球气候问题的 “帝国主义”立场和态度,便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全球生态责任缺位的真实写照与最好例证。实际上,1997年美国政府虽在 《京都议定书》上签字,但由于参议院不利的政治构成,克林顿并未交付参议院表决。2001年,小布什政府又以全球气候变化与温室气体排放的关系 “还不清楚”和发展中国家未承担减排义务为由,直接退出 《京都议定书》。2016年4月,各国领导人在联合国总部正式签署《巴黎协定》后,2017年6月美国特朗普政府就宣布 “停止落实不具有约束力的 《巴黎协定》”,2019年11月正式提出退出 《巴黎协定》,并将于2020年11月4日准时退出。如此一来,美国既不承担减排义务,也不再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气候资金,使得本来就有所欠缺的全球减排目标更是雪上加霜,进一步扩大了全球气候治理的责任缺口。美国面对 《京都议定书》和 《巴黎协定》的表现,无疑显示出其赤裸裸的 “帝国式”傲慢态度,这也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待全球环境资源总体态度的折射,遵循的是 “有利则来,无利则散”的思维原则,导致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的责任空缺。
资本主义全球化带来的生态正义问题引起了思想家们的不断反思,他们都将目光聚焦于资本主义制度与生态资源之间的张力,但对于如何调解二者的矛盾却产生了不同的看法,其中以 “绿色右翼”(“浅绿”)与 “绿色左翼”(“红绿”)为典型代表。“绿色右翼”维护资本主义的全球化方案,主张在资本主义制度框架内解决生态问题;“绿色左翼”则认为要解决全球生态正义问题,只有超越资本主义制度,才能突破其在全球的 “生态殖民”。
“绿色右翼”思潮出现于20世纪中期,主要包括可持续发展的资本主义和生态资本主义 (也称为自然资本主义、绿色资本主义)。可持续发展的资本主义以资本主义制度框架为依托,在肯定资本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前提下,尝试提出一种经济与生态相协调的全球发展新策略。面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全球扩张与生态资源瓶颈的两难,可持续发展的资本主义强调不应该牺牲资本主义经济利益以维护生态环境,只有进一步发挥资本主义的制度优势促进经济发展才能解决生态领域的各类问题。正如I·梅扎罗斯所言:“资本制度的界限依旧是我们的社会再生产永远不能逃避的界限。因此,在这种思路看来,补救方法是有意识地接受所面临的界限,‘学会适应它们’,而不是 ‘同界限进行斗争’。”[4](P228)在应对措施上,该生态思潮试图通过资本主义市场调节、新兴技术、资源替代、绿色意识等改良主义的手段来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动态平衡,在维护资本主义全球利益的基础上促使全球可持续发展。生态资本主义是在资本主义制度框架内修复全球生态正义的另一种策略,其主张自然资源的市场价值与生态保护的经济效应,并试图以 “生态差异主义”即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污染的成本差异,来论证发达国家污染转移的合理性,要以一种市场原则来解决全球生态资源困境。保罗·霍肯在 《自然资本主义:创造下一次工业革命》中明确指出要将自然资源市场化、资本化,并批判了传统工业资本主义只将货币和商品视作资本,忽略了生态资源价值的系统计算,从而使人们产生全球生态正义问题的 “错觉”。
可持续发展的资本主义和生态资本主义分别以 “可持续发展”以及 “自然资本”为立足点,提出了各自的全球生态治理主张,二者看似不同,却呈现出诸多一致性:治理立场的一致性,均认为完全可以在资本主义制度框架内解决全球生态正义问题;治理手段的相似性,均认为自然是资本谋利的工具,解决生态正义问题的重点在于资本主义的政策调整、市场调节、技术创新等;治理实质的共同性,均是为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永续发展与全球扩张而提出的一种保守性的全球生态治理观,属于 “绿色右翼”。“绿色右翼”思潮试图通过上层建筑的局部调整以中和生态资源和资本全球扩张之间的日益对立,重新唤起全球对生态问题的重视与反思,促使部分资本主义国家在工业生产、市场机制、科技创新等方面进行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全球经济发展与生态资源之间的矛盾。但其将维护资本主义的生产条件作为出发点,对全球生态正义问题仅停留于表面批判,未深入资本主义制度内部寻根探底,未认识到资本无限逐利的内驱性与各国共享生态资源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对立冲突,注定无法揭示资本主义制度桎梏下经济发展的生态有限性,亦无法回应和解决新技术的 “杰文斯悖论”及全球生产下的市场失灵等问题,导致其在全球生态治理实践上逐渐偃旗息鼓,未取得理论上所预期的治理效果。
面对 “绿色右翼”在解决全球生态正义问题上的失灵,“绿色左翼”认识到资本主义制度与生态危机的矛盾不可调和,要解决这一问题不能采取修正主义的态度,必须对资本主义制度加以最深刻的批判解构。“绿色左翼”发端于20世纪70年代,理论思潮与流派较多,在全球生态正义问题上,以生态社会主义为典型代表。面对全球生态正义问题,生态社会主义最为直接的观点便是提出生态帝国主义批判理论,其从世界性格局出发探讨资本主义全球化与生态正义之间的内在张力,分析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生态资源利用上的不对等与非正义性,认为正是发达国家在军事、经济上的帝国式优势地位才产生其对自然资源利用以及污染物排放的任意性。故要解构这种霸权性关系,仅凭人口、技术、消费等手段是远远不够的,任何缺乏制度层面批判的生态理论都不过是资本主义的改良幻想,因为 “生态与资本主义是互相对立的两个领域,这种对立不是表现在每一个实例之中,而是作为一个整体表现在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之中”[5](P1),只有实现制度体系的瓦解才是解决生态问题的根本途径。当然除了批判,生态社会主义者也强调对未来绿色社会制度的设计与全球生态战略部署,以建构主义的取向对待全球生态正义问题。在对未来全球绿色制度的建构上,生态社会主义否定了 “绿色右翼”所包含的资本主义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将 “绿色”与 “资本”调和等改良理念,试图将生态运动和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实现 “红绿交融”。《贝伦生态社会主义宣言》中就阐明了生态社会主义是对资本主义替代的一个激进又实际的方案,其目的是逆转资本主义全球化造成的普遍性生态灾难,要在民主与生态的协调框架内重新定义社会主义的目标与道路,从而进行根本性的社会变革,建立生态社会主义,实现全球生态正义。
生态社会主义作为 “绿色左翼”理论谱系的典型代表,主张全球生态正义问题的解决必须突破资本主义的制度框架,打破了可持续发展的资本主义与生态资本主义的美妙幻想。这种 “红绿”批评分析的贡献正在于此,明确指出了全球生态正义问题的社会与国际秩序成因,即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与帝国主义式的国际秩序,单纯性地从经济技术层面或自然生态本身都难以实质性地逆转当前现实。由此,“绿色左翼”从单纯的生态问题探讨扩展到了政治生态学批判,深入生态问题内源使人们重新认识到全球生态正义背后的制度根源,就其理论认识而言,克服了 “绿色右翼”思潮治标不治本的理论弊端。但在解决现实问题时,我们拨开 “绿色左翼”对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内在批判后,并未找到其绿色理论关于如何消除资本主义制度、推翻现有的生态帝国主义秩序的现实可行性方案。如果说 “绿色右翼”思潮将重点放在当代实践,注重缓解当前资本主义国内的生态问题,维持短暂的 “可持续”发展,那么 “绿色左翼”则走向天平的另一端,只是对未来社会提出了美好的理论构想,未提出当下现实实践的具体明确的体制性或世界性的政治变革方案,在如何变革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上缺乏具体实践途径。以克罗尔为例,认为未来要建构 “萨帕塔社区、基维斯塔社区、独立媒体中心、全球农场主政治联盟、教师协会、社区信用社以及类似兄弟会的组织等等”[6](P114),来克服资本主义制度的不足,这显然具有一定的空想性,陷入抽象的人道主义和乌托邦的境地。
面对生态问题及其引发的正义危机,多元生态主义思潮在全球碰撞,但其政治立场与哲学立场却存在着误导全球生态正义的可能和危险。如 “绿色右翼”主张通过上层建筑的调整实现全球生态保护,未看到资本主义制度才是全球生态正义问题的根源;“绿色左翼”虽承认资本主义制度对生态正义问题的诱发,但却沉浸于对未来制度的美妙幻想,未寻找到改变现实的实践路径。显然,解决当前全球生态正义问题,必须看到资本主义全球化与生态正义的矛盾张力,而对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味否定或肯定无疑都是将问题简单化,我们必须要看到何以要超越资本主义制度,以何种方式超越资本主义制度,超越资本主义制度之后要建构什么。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要求我们回到马克思,明确马克思对全球生态正义问题的产生根源揭示、超越方法澄清与理想目标建构,从而克服 “绿色右翼”与 “绿色左翼”的理论局限,为全球生态问题的解决寻求可行的思想资源。
第一,在根源揭示上,马克思指出资本逻辑的全球扩张是全球生态正义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其根植于资本主义的制度弊端,打破了 “绿色右翼”在制度框架内进行自我修复的迷梦。
面对全球生态正义问题,“绿色右翼”思潮将其归罪于人口、技术和资源滥用等方面,并未看到这些观念或现象背后的经济因素,忽视了生态正义问题产生的制度根源。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制度具有明显的反生态性,而全球生态正义问题正是资本主义制度世界扩张的必然结果。资本主义制度以资本逻辑为核心运转法则,资本逻辑从出生就蕴含着与生态系统的对抗性、持续性矛盾,这种矛盾在表现形式上以掌控自然为前提,抛弃自然的多重性价值,一味将自然工具化使得生态资源的有限性与资本增殖无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从本质上看,这一矛盾就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延展,即资本私人占有与生态资源的公共所有之间的矛盾。随着矛盾的深入,自然价值逐渐退化为服务资本增殖的工具价值,正如马克思所言:“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创造出一个普遍利用自然属性和人的属性的体系,创造出一个普遍有用性的体系……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界才真正是人的对象,真正是有用物;它不再被认为是自为的力量;而对自然界的独立规律的理论认识本身不过表现为狡猾,其目的是使自然界 (不管是作为消费品,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服从于人的需要。”[7](P90-91)
资本的逐利本性使其必然会逾越民族国家的界限,在世界范围内追逐剩余价值,而在这一过程中资本主义制度的反生态性必然会引发全球生态正义问题。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全球化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球扩张,其中重要的方面便是资本主义生产力对全球资源的占有。“资产阶级社会本身把旧大陆的生产力和新大陆的巨大的自然疆域结合起来,以空前的规模和空前的活动自由发展着,在征服自然力方面远远超过了以往的一切成就。”[8](P4)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意图 “从一切方面去探索地球,以便发现新的有用物体和原有物体的新的使用属性”[9](P392)。这一过程表现为对全球自然力的不断征服与掠夺,一方面凭借资本与技术优势,掠夺或廉价占有发展中国家自然资源,“使自然界的一切领域都服从于生产”[10](P555);另一方面,利用发展中国家谋发展的心理,将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转移至该地区,这样既获得利润又转移污染。于是,在全球化时代,资本逻辑制造了经济与生态的双重 “中心-边缘”逻辑,作为中心的发达国家攫取着全球利润却不用牺牲资源、污染环境,而外围的发展中国家却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换取着微薄的经济利益。从中可以看出,全球生态正义问题正是资本逻辑全球扩张的必然结果,是资本增殖与全球生态环境资源间矛盾张力的必然表现,其根植于资本主义制度。
第二,在超越方法上,马克思对引发全球生态正义问题的资本主义制度坚持辩证批判的态度,通过 “批判旧世界发现新世界”[11](P7),以 “内在超越”的方法论解决全球生态正义难题,摒弃了“绿色右翼”与 “绿色左翼”的简单左右摇摆。
“绿色右翼”与 “绿色左翼”都看到了资本主义制度与全球生态正义问题的关联,但两者对问题根源的看法不同:“绿色右翼”不认为制度是根源,问题在于制度运行中的偏差,试图通过技术、市场等的改变来解决问题;“绿色左翼”则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就是当前全球生态正义问题的罪魁祸首,必须有一种与之截然断裂的新型制度形式来进一步推动全球化,以平衡全球发展与生态正义的张力。从中我们会发现,两者看似截然对立,实际却有着共同的前提预设,都从生态正义角度将当前的资本主义全球化进程封闭终结:或是认为全球化将永久停留于资本主义推动形式,全球生态正义问题的解决只需制度的修正;或是认为全球化的资本主义形式已经完全走向灭亡,全球生态正义问题的解决要依赖于一种与之截然对立的全新制度形式。马克思则与二者不同,他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理论视域,站在历史辩证法的高度上透视资本主义全球化,从资本主义全球化的内在矛盾审视全球发展与生态正义的辩证张力,以 “内在超越”的方法论跳出了 “绿色右翼”与 “绿色左翼”既定框架。
所谓 “内在超越”指的是要解决全球生态正义问题,并不是对资本主义制度推动的全球化一味肯定或完全否定,重塑全球生态正义的新的全球化形式必然是要在克服、扬弃资本主义异化形式的同时继承其解放潜能与文明成果。因而,新的全球化形式与既有资本主义形式并非绝对的断裂,而是一种内在的继承超越关系,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新的全球化形式要继承资本主义的 “文明作用”,要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基础,促进全球发展与生态正义的协调共进,避免陷入生态中心主义的陷阱;二是新的全球化形式要摒弃资本增殖与全球生态正义的对立,也就是要超越以资本逻辑为核心运行原则的全球发展形式,要以一种新的制度组织原则来推动全球发展。在这两方面的交互推动下,一种既能够进一步促进全球发展,又能够规避 “资本反生态性”的新的制度形式不断在资本主义内部生长出来,并成为推动全球发展的重要力量。“内在超越”方法论的独到之处就在于,马克思清楚地认识到要解决全球生态正义问题不能靠对资本主义制度的简单肯定或否定,要看到资本主义全球化自我发展中蕴含着的解放潜能,要在资本二重性的历史辩证法中寻求全球发展与生态正义的协同,这是其他生态思潮难以企及的思想高度。
第三,在目标建构上,马克思通过共产主义运动的现实途径来构建 “自由人联合体”,在全球发展的新形式下实现 “人与人关系的和解”以及 “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解”,克服了 “绿色左翼”在未来全球发展制度设计上的乌托邦主义。
“绿色左翼”看到了全球生态正义困境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制度,尝试性地提出了关于未来全球制度的理论构想,但其并未给出世界性的政治变革方案,没能找到真正的现实出路,因而难免落入空想社会主义的窠臼。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资本主义在推动全球化的进程中已经为 “内在超越”准备了充分的前提和条件,新的推动全球化发展的社会制度正是从资本主义母胎中孕育生长出来的共产主义或社会主义。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12](P185)。可见,马克思构建的共产主义真正实现了全球发展与生态正义协调共进。马克思将这种全球新的发展形式称作 “自由人联合体”,相对于 “绿色左翼”的价值悬设而言,“自由人联合体”有其建构的历史途径——共产主义运动。共产主义运动的实质就是瓦解资本逻辑,以现实的运动来调和资本逻辑带来的人类利益分裂与争夺,从而形成人类的整体利益与共同体意识。这种人类整体利益的达成需要双重革命,即 “红色革命”与 “绿色革命”,前者作用于 “人与人的和解”,后者致力于 “人与自然的和解”。可以说,共产主义运动就是实现 “社会正义”与 “生态正义”的有机统一,在全球范围形成和谐的社会关系与和谐的人与自然关系。
“自由人联合体”的理论构想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现实策略从政治战略的高度协调了全球发展与生态正义的共进,实现了马克思对全球生态正义的重塑。一是 “自由人联合体”主张人类由分裂对抗的利益集团变为和谐统一的共同体,摒弃了零和博弈的思维局限,实现 “人与人”“人与自然”的 “和解”,为全球生态正义规划了理论蓝图。人类要摆脱全球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困局,必须由各民族或国家之间的对抗分裂走向合作统一,掠夺资源、转移污染、逃避治理等做法显然都无济于事,只会造成全球生态正义问题愈演愈烈。只有真正拧成一股绳,携手合作来处理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在全球形成并践行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才能达成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统一。二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消灭了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与阶级对抗,为人类走向统一、实现全球生态正义提供了现实途径。要以 “自由人联合体”超越当前资本主义全球化,克服民族国家冲突所带来的生态正义问题,必须要从对资本主义社会即民族国家的扬弃入手,首先要解决民族国家的内在矛盾,因为 “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消灭。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一消失,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失”[13](P50)。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积极整合国际体系的分裂对抗,超越民族国家之间的对立关系。而这都需要依靠现实的共产主义运动,通过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铲除阶级统治和社会不平等,且由民族国家内部上升到全球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由此开启保持全球发展与生态正义共进的新型全球化模式。
马克思对全球生态正义问题作了制度归因,并以 “内在超越”的方法对资本主义全球化进行批判,提出了一种新的以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为制度基础的全球化形式,要求在 “自由人联合体”的建构中调和 “人与人”“人与自然”的矛盾。可以说,“自由人联合体”重塑了全球生态正义,是马克思对全球发展所作的价值展望。但在马克思看来,实现自由人联合体需要很高的历史条件,“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联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纱幕揭掉。但是,这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存条件,而这些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的发展史的自然产物”[13](P127)。当前全球发展在生产力、生产关系等层面还不具备实现 “自由人联合体”的条件,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长期共存仍是最大的现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 “深刻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自我调节能力……认真做好两种社会制度长期合作和斗争的各方面准备”[14](P117)。在这样的历史境遇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提出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构想,要求 “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15](P58-59),其中 “清洁美丽的世界”构成其生态向度,这就为全球生态正义的实现提供了具有创造性及现实性的战略思路。在生态维度上,一方面,人类命运共同体继承了 “自由人联合体”的价值理想,以 “清洁美丽的世界”承继了 “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解”的价值旨归,从生态维度有力地驳斥了 “自由人联合体”是乌托邦的错误观点;另一方面,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战略抉择根植于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以人类整体性、长远性的利益为其终极追求,是一种摒弃了生态帝国主义、生态殖民主义弊端的战略抉择。加之,人类命运共同体与时代实践同频共振,充分考虑当前国际形势特点,在当前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长期共存的全球化格局中,从全球发展方式、发展格局、发展价值等维度现实地塑造着全球生态正义,这就为我们由“必然的现实世界”通往 “自由的未来世界”搭起了桥梁通道。
第一,在发展方式上,人类命运共同体摒弃资本增殖的全球化发展路向,以共享性与包容性发展促进全球生态正义的实现。全球生态正义问题植根于资本主义全球化以资本逻辑为核心法则,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实现资本增殖目的,不惜利用政治强权、经济优势等手段转移生态危机、逃避生态责任。人类命运共同体承继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的价值理想,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长期共存的现实语境中,以共享性和包容性的发展方式来规避资本逻辑的增殖原则,以此来实现人与自然、国与国之间的平衡协调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 “人与自然共生共存”,“应该遵循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寻求永续发展之路”[16](P544)。同时,这种人与自然的永续发展必须建立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各国要同舟共济,而不是以邻为壑”[16](P542)。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一味寻求本国利益的否定,在生态领域,其以生态正义理念为指引,以反霸权、反中心、同发展为原则,强调要立足于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促进人类社会的共同发展、可持续发展。但需要明晰的是全球共享性和包容性发展在生态环境责任上要强调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如在全球气候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造成气候变化的历史责任不同,发展需求和能力也存在差异……发达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多作表率”[17](P132),如此才能真正彰显生态正义。
第二,在发展布局上,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生态利益共同体、生态行动共同体与生态发展共同体的统一,打造实现全球生态正义的立体格局。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对全球生态正义的现实塑造上,不仅强调生态利益共同体的共同价值,更注重将其付诸生态实践。这就要求在理念融通、议题交叉、机制互动、制度持续上下功夫,切实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生态维度的利益共同体、行动共同体、发展共同体的统一。要让生态正义在全球发展中切实落实,首先必然要使生态利益共同体的理念 “走出去”,以 “中国故事、国际表达”的形式注重与不同国家受众的双向交流。在此基础上,不断搭建新的载体平台,不仅要提倡南北合作、南南合作与第三方合作,还要专门针对全球生态发展的相关新组织的建构,从而增强发展策略与生态治理的议题交叉及机制互动,以此来促进生态行动共同体的构建。当然,要让生态正义在全球发展中得以持续,还要注重生态发展共同体的培育,要以国际环境制度的力量对其进行持续保障。世界各国要在相互尊重主权与平等互惠的前提条件下,共同协调全球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从组织建构、法律法规完善、资金机制健全等方面推动国际环境制度的不断完善。
第三,在发展价值上,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塑造全球生态正义中开启生态文明,以中国智慧探索全球发展的新型文明形态,为人类过渡到自由人联合体奠定基础。人类命运共同体以人与自然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各美其美的理念塑造着全球生态正义,在此过程中也不断开辟与生成着生态文明。资本主义以发达的生产力创造了人类的工业文明,并在全球化过程中将其推向世界,为人的主体性彰显与自由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然而,人类只有作为一个整体并与自然和谐共处才能在世界中妥善安放自己,并获得持续发展进步的可能。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看到了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原始创伤”:资本逻辑总是以对象性法则将人与人、人与自然分裂,造成全球生态正义困境。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生态向度上提倡以互利共赢的方式构建 “清洁美丽的世界”,是从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发展理念等各方面对既有工业文明的根本性重构,具有从 “生态的工业化”走向 “工业的生态化”的范式转换意蕴,开启了一种生态文明。这种生态文明必将成为中国道路所即将开启的新文明类型的重要维度,充分展现了中国道路开启新型文明、标识人类文明进步前景的历史担当与贡献,也体现出世界历史经由中国道路走向自由人联合体的希望。
综上,人类命运共同体通过对全球发展方式、发展布局及发展价值的重构实现了马克思全球生态正义思想的 “当代激活”。为了将这一旨在实现人类社会永续长存发展的价值理念转化为现实,人类命运共同体还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安排。首先,在观念培育上,以加强国际交流对话为支撑,在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合作论坛、G20会议等下面设立绿色发展、生态正义、生态文明议题,使世界各国充分认识到彼此之间是发展相依、命运相连、休戚与共的关系,从而主动参与到全球生态正义的构建当中。其次,在平台搭建上,以构建 “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为抓手,与世界各国共同设立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建立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加快技术转移,以技术创新和技术共享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绿色经济,提高应对环境风险的能力。最后,在制度设计上,以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为依托,发起并签订了 “巴黎协议”等一系列国际行动公约,在责任共担、命运与共的前提下要求发达国家主动 “照顾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困难”,“多一点共享、多一点担当”,根据不同国家的不同历史责任、发展阶段与应对能力努力构建一套更加公平有效的全球生态变化应对机制。